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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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什么是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保证经营管理、财务报告、合规合法、风险管理等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转,通过预防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反馈风险及调整风险等方法和手段,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方式、方法和控制措施,也是企业内部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审核机构,其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保障投资者利益、维护企业形象、促进市场信心和监管机构的监管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设立有效的控制制度是确保其工作质量和形象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控制制度:1. 内部管理制度1.1 组织结构与职权分离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建立优秀的组织结构,严格遵守职权分离的原则。

首先是将审计业务与财务业务的职权进行分离,确保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其次,对于涉及内部管理、决策等事项的人员应该实行管理职务和决策职务的分离,以避免内部管理风险。

1.2 人力资源管理将符合资质的人员任用到相应的职位并设置科学而合理的薪酬体系,此举可以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2. 审计管理制度2.1 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建立健全的内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和落实。

内审应该覆盖所有业务可操作环节,包括过程控制和结果反馈。

内审人员应该对审计质量、咨询业务、出具报告等环节开展全面和细致的审计工作。

2.2 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程序是保障审计质量和独立性的重要环节。

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工作程序中确保审计前期准备、审计方案的制定、执行审计的系统分析、审计的实施、审计结果反馈等环节的完整性和可控制性。

3.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控制无疑是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最重要柱,下面是具体措施:3.1 审核报告的准确性审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要求,严格执行审计规范和标准,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高业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主任会计师、部门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所内部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规范;(二)诚信原则:诚实守信,维护职业道德;(三)保密原则:保守客户和本所的商业秘密;(四)质量原则:确保业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五)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所实行合伙人领导下的主任会计师负责制,设立合伙人会议、主任会计师办公室、业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等机构。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制度,审议重大业务事项,决定本所发展方向。

第六条主任会计师是本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本所工作,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对业务质量负责。

第七条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执行,包括审计、税务、咨询等,各业务部门设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人员调配。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所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工作,设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如下:(一)合伙人:负责本所的整体发展战略,领导合伙人会议,监督各项内部制度的执行;(二)主任会计师: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决议,对业务质量负责,主持日常工作;(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人员调配,确保业务质量;(四)注册会计师:负责具体业务执行,保证业务质量,维护客户利益;(五)助理会计师:协助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六)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条业务承接与委托(一)业务承接应遵循客户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二)业务委托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承接前,应进行客户资质审查,确保客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过程中准确、可靠地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防止财务欺诈和错误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详细介绍:一、背景介绍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适当性,并且及时发现和纠正任何错误或欺诈行为。

2.原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应该遵循以下原则:a.建立明确的责任和权限制度,确保各个岗位职责清晰,互相配合,相互制衡。

b.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要求所有记录都要有有效的支持文件和合理的解释。

c.确定和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对客户财务状况的评估和报告的准确性。

d.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理。

e.促进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

三、重要组成部分1.财务报告制度:2.风险管理制度:3.信息系统控制制度:4.员工培训和教育制度:四、执行和监督1.执行机构:2.监督机构:3.监督和评估:五、改进和完善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财务信息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机制。

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任何错误或欺诈行为,提高客户信任和专业性。

对于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明确目标和原则,包括财务报告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和员工培训和教育制度。

同时,应该设立执行和监督机构,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部门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助理会计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包括:1. 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2. 提高审计质量;3. 保障客户利益;4.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所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本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控制委员会组成如下:1. 主任:由所长担任;2. 副主任:由副所长或合伙人担任;3.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内部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内部控制制度;2. 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3. 定期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4. 研究和解决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5. 向所长报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负总责,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实施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2. 定期检查和评估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3.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4. 配合内部控制委员会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第三章内部控制制度第八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1. 财务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的程序。

2. 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 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 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负债管理: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确保负债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审计质量控制制度1. 审计项目承接:建立健全审计项目承接制度,确保审计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一、制度目的二、制度内容1.质量目标设定:明确所内质量控制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制定质量控制的指标和评估体系。

2.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质量控制的组织架构和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顺利运作。

3.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和教育标准,确保所有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工作质量。

4.工作程序规范: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一致性。

5.文件管理和保管:建立有效的文件管理和保管制度,确保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6.审批和验收制度:规定审批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作质量的检查和监控。

7.内部审核和评估: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外部配合和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外部资源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9.错误整改和追究责任:建立错误整改与责任追究机制,对错误进行纠正和追究相应责任。

10.经验总结和改进: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和提升质量控制体系。

三、制度实施1.制度的宣贯:通过内部培训和会议等方式将制度内容和要求宣传给全体员工,确保大家都了解并愿意遵守。

2.流程的规范化:将制度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流程中,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和标准,并监督员工按照流程操作。

3.能力提升和培训:根据制度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能力提升,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4.内部审核和评估: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运行质量。

5.外部合作和交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和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6.经验总结和改进:定期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并纳入制度修订。

总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职责和要求,以及不断的培训和提升,能够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事务所的口碑和竞争力。

会计师事务内部控制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内部控制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师事务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其经营活动中,为保障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客户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对于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增强客户信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重要性、内容、实施与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会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执行,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防范和化解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识别、评估和监控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事务所的稳健经营。

3. 提高工作效率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 维护客户利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客户利益,增强客户信任。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1. 组织结构(1)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2)明确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权限;(3)设立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2. 人员管理(1)招聘具备相应资质和职业道德的员工;(2)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3)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3. 会计核算(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3)加强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

4. 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识别、评估和监控风险;(2)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3)定期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5. 内部审计(1)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2)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方法和周期;(3)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包括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等方面的规定。

2. 客户保密制度: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3. 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事务所的财务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合规经营。

4. 员工培训和发展制度:提供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训,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进步。

5. 绩效评估制度: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以提供激励和反馈。

6. 信息安全制度:保护事务所的信息资产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或破坏。

7.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员工遵守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保护事务所和客户的利益。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能因事务所的规模、业务范围和地区法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有:等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以下有关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条款,以保证执业质量,控制执业风险,提高执业水平。

一、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在执行具有鉴证功能业务时,必须保持超然独立的立场,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专业谨慎的态度,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专业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在执业质量控制中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

三、注册会计师和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在签订业务委托之前须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初步评价执业风险,并视自己的执业能力而确定是否承接业务委托。

四、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承接业务时,须有主任会计师或委托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严禁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接业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业务项目,必须制定工作计划,其计划的繁简程度视其业务和工作量的复杂程度而确定。

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制定,经部门经理审阅由主任会计师或委托的业务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六、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按工作计划和专业准则要求实施所有的规定程序,并取得适当的证据,同时形成工作记录和工作底稿。

七、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和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成果,但要对其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应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八、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编制和取得工作底稿,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工作底稿应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

九、注册会计师出具具有鉴定功能的业务报告书须经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三级审核。

十、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设立由专家组成的业务指导部,负责研究重大疑难的业务问题和案例。

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规定审计业务和报告书中,除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均应通过业务指导部审阅。

十一、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设立培训部,负责规划和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和后继教育,以提高业务人员的水平和保证知识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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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为了规范本公司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评估执业准则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全面质量控制制度1、职业道德原则:本公司全体人员均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专业胜任能力:把好人员招聘关,严格人事管理,并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加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业务的经验,提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以达到并保持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执行业务。

3、工作委托:在工作中将各类工作分派给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

4、督导:为保证本公司所有执业人员从事的工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各级领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

督导人员是指对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复核责任的各级人员,包括本公司业务负责人、对项目负直接责任的注册造价师和负有督导责任的其他人员。

5、咨询:在必要时向有关专家咨询。

6、业务承接:无论是新接受还是连续接受委托,都应考虑独立性,是否有能力完成委托,以及委托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正直、诚实等情况。

7、监控: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相应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方针,建立,建立各项质量控制程序,保证工作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行,把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程度。

(二)、项目的质量控制作为督导人员,应当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

1、指导:督导人员对于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应当给予适当指导,包括讲清助理人员的工作责任,要求其完成的程度及目标,委托人委托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税务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大的方面。

2、监督:监督人员应当在工作过程中进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是监督执业过程,以确定助理人员是否有执行该项分配任务所需要的必要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对其所能做的业务指导,是否已按照相关程序及计划完成委托任务;二是了解工作期间出现的重要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相关程序;三是解决了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复核:对于每一位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工作,应当由具有同等或较高技能的人员进行检查,以确定已完成的工作是否遵守了执业准则及事务所内部业务规范的规定:是否对已完成的工作和形成的结论做了充分的记录;是否存在任何未解决的重要问题;程序的目的是否已实现;所表达的结论是否与结果一致,并支持所发表的意见等。

检查的具体程序要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和工作具体情况确定。

(三)、项目的审核程序事务所实行三级复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对参与该项目专业人员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核并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核,事务所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质量和部门负责人的审核质量进行审核。

签审程序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报告初稿后送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完毕后提交公司负责人签发。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档案是公司工作的重要历史资料,是事务所的宝贵财富,为妥善保管好业务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档案的分类各项目负责人将档案分类整理、汇集归档,档案管理人员按其使用期限的长短和作用大小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

永久性档案指定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工作底稿所组成的业务档案。

永久性档案主要由综合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组成。

(二)、业务档案的所有权与保管事务所拥有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并指定专人妥善管理,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永久性档案应当长期保存,若事务所中止对委托单位的后续相关服务,其永久性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当期的保管年限相同。

对期档案,事务所应当自相关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即使事务所中止了对委托单位的后续相关服务,其当期档案的保管年限也不得任意缩减。

对于最低保存年限届满的业务档案,事务所可以决定将其销毁。

但在销毁之前,应当按规定履行需要的手续,对将要销毁的业务档案做最后一次检查,然后报主任造价师批准。

销毁时,有关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或检查,经保证被销毁的业务档案彻底销毁干净。

(三)、业务档案的保密措施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

除下列情况外,事务所不得对外泄露业务档案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有关内容:1、法院、检查院及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按规定办理了手续后,可依法查阅业务档案的有关工作底稿。

2、上级主管部门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可查阅业务档案。

3、业务档案应经主任造价师签字后才能调阅。

执行廉政纪律的措施一、执行廉政纪律的意义事务所作为代表经济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揭露和纠正经济领域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评估人员作为开展评估工作,完成评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担着为国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值得信赖的专业服务的职责。

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评估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从审水平的高低,是影响评估工作质量的关键。

因此全面加强事务所廉政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从审水准,是事务所必须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廉政领导监督体系1、所长全面负责廉政的监督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的廉政监督。

3、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每个具体项目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4、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自律、相互监督。

5、公布事务所电话,欢迎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的监督。

三、必须严格执行的廉政具体措施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道德规范。

2、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评估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原则性的规范。

3、树立稳重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在评估工作中,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科学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自觉屏弃主观臆断,不为评估单位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

4、有过硬的思想认识,评估工作中发现问题不能吃软怕硬,不能怕得罪人。

但要注意用灵活、委婉、和气的方式加以沟通。

5、评估人员不得参与被评估单位得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活动,办理评估事项时,与被评估单位或者评估事项有直接厉害关系得应当回避。

6、做到清政廉洁,不得利用自己得身份、地位和工作便利,为自己和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向被评估单位索贿受贿,不得提出超越正常工作需要以外得个人要求。

禁止与有关利益各方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禁止收受索要钱、物、吃、喝、玩、乐;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为支付事项。

7、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对在评估工作中得到或获悉的有关资料和情况,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外人。

8、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不得擅自对被评估单位作出与评估事项有关的决定或承诺。

9、评估人员不得从事法定程序以外的评估活动,不得独立于单位以外独自承接评估业务。

10、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要相互关心、帮助、爱护,团结友爱,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共同遵守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好个人和单位的形象,维护好单位集体利益。

保密措施一、资料保密1、项目组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每次做完工作后将资料收取锁好,不能在办公场所任意摆放。

必要时采用全封密环境开展工作。

2、非项目组人员除上级复核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询问、翻阅其他项目组人员主持的任何资料。

3、业务档案归档后,除项目组人员及经所长同意不准借阅。

二、人员之间保密1、工作人员之间不准谈论自己的业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商业秘密。

2、工作人员不准向家人、朋友等事务所以外人员谈论自己工作的内容,严格保守所知道的商业机密。

3、工作人员不准在自己的其他工作中使用知道的商业机密。

4、保密人员等其他人员不准私自查看有关资料禾工作档案,并保守商业机密。

三、执业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交换意见,未经委托方同意或委托方在场的情况下不允许与其他各方有任何形式的接触。

2、需进行交换意见必须先与委托方进行交换,进行充分沟通后,严格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包括要求的人、时间、地点等。

并请委托方共同参与。

3、在交换意见过程中分别就具体事项与各个施工方等交换意见,不允许介绍其他人的事项和总体事项,或者总结果。

4、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编制标书时),必要时采用全封闭环境进行制审,并派出专人监督保证不泄露相关结果和秘密。

5、报告最终结论必须严格保密,不准向委托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监督和处罚措施1、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和资料保密负有监督责任。

2、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人员及开展的项目负有监督保密责任。

3、各级复核人员对所知晓的项目及相关人员负有监督保密的责任。

4、所长对全所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

5、对泄露相关商业机密未造成不严重后果的扣一个人工资。

6、对泄露相关商业机密造成后果的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保证评估工作客观公正的措施1、在安排和接洽业务时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事务所如果存在与客户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就不承接其委托的业务;2、从保持独立性的角度不受他人影响而更须于保证工作的客观和公正;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操作业务,保证业务的质量;4、事务所任用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性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的执业人员,以使事务所人员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在能力上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

5、经常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从道德方面要求做到客观公正;6、做到事务所内部的咨询、指导、监督和三级复核工作,从制度上保证做到客观公正;7、要求工作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实事求是,不受他人左右,不用个人好坏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并且认真、诚实、不偏不倚的对待有关利益关系;8、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来发表意见;9、各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负责对有关项目实施安全和监控,保证操作过程中的客观公正;10、不准以任何形式非法收取各方的钱物;不接受吃喝玩乐,不得有任何不正当的经济交往。

以免影响心态,不能做到客观公正;11、具体工作人员发现与任何客户发生有损独立性的行为,应请求回避。

如有影响独立性的人际关系,或任何经济利害关系等;12、违反者除有关经济处罚外,对当事人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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