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投资管理规章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3. 注重投资效益,合理控制风险;4. 保证信息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组织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该机构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投资决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筛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筛选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
2. 可行性分析: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3. 决策审批:将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机构,由其审议并作出投资决策。
4. 实施执行:按照决策机构的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活动。
5. 监督管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四、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置等,以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保证对外投资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进展及收益情况等。
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纪律处分,以及必要时的法律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宗旨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XX公司。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为董事,负责公司决策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成员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状况。
3. 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包括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领域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第六条投资原则1.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谨慎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 合规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3. 诚信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内部管理1. 岗位设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各部门,确保业务流畅开展。
2. 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明确。
3.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收支和报账。
2.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监事会审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公司文化建设1. 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倡导团队合作、创新进取、诚信守法的精神。
2. 员工关怀:关心员工成长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3.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
综上所述,XX投资公司将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投资规章制度

工程投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投资的决策、执行、监督和管理活动。
二、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申报:项目发起人需提交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财务预测等内容。
2. 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包括经济、技术、法律、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3. 投资评审:由专门的投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由公司高层或董事会做出最终投资决策。
三、投资执行管理1. 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分阶段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2. 进度监控: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3.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4. 成本控制:实施成本控制措施,防止超预算现象的发生。
四、风险防控1. 风险评估: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 风险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五、监督管理1. 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2. 信息公开:对外公布投资决策、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投资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关于进一步规范决策会议议案合法合规审核的指导意见》(xx股份法务〔2016〕79号)、《xx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xx股份法务〔2016〕150号)及《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规章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各种办法、规定和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根据规范内容及决策程序主体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由股东决定的公司根本管理制度。
二级规章制度是指规范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成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合规管理、审计工作、综合管理等由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为实施以上两级规章制度而制定的规范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由经理层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准则等;(二)稳定与时效性兼顾原则:规章制度应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原则: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应符合企业管理实际,可执行能操作,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投资计划管理规章制度通知

投资计划管理规章制度通知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投资计划管理,提高投资项目的执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现制定本规章制度,特向全体员工通知如下: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投资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
2. 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真实有效,具有合法资质和经营能力。
3. 投资计划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
二、投资计划管理流程1. 投资计划申报:申请方提交投资计划提案给投资部门,包括投资项目名称、投资规模、收益预期、风险评估等信息。
2. 投资计划初审:投资部门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投资标准。
3. 投资计划评审: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投资计划进行评审,包括投资可行性、市场前景、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 投资计划决策:根据评审结果,投资评审委员会做出决策,决定是否通过该投资计划。
5. 投资计划执行:通过内部流程完成投资计划的签约、执行和监控,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6. 投资计划绩效评估:定期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投资计划提供参考。
三、投资计划管理要求1. 投资计划必须合理可行,风险可控,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2. 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不能单打独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3. 投资计划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危机预案。
4. 投资计划涉及重大资金或资源的投入,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保证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需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调整策略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投资计划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对公司整体投资计划的规划和决策,保证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2. 投资部门:负责投资计划的申报、审批、执行和监控,保证投资计划的安全和有效实施。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篇一: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根据《公司条例》、《中央企业总部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各种方式投资的项目,在公司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和评价过程中应严格履行。
第三条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应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路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应该是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得出适宜方案。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论证、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决策等环节,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投资方案的论证阶段应明确投资主体和投资比例,并有充分的市场、技术、环境、法律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做到科学决策。
第六条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要充分论证该项目从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角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建设地点、投资总额、资金筹措方式、投资结构、市场前景、项目风险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决策应由公司各级管理层级按照职责分工、投资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核决策。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八条投资实施应做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支,合理运用资金,并要做好各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工作。
第十条如有必要,请通过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监控投资项目的风险,以便提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提交项目各环节的情况报告,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实施投资管理应该是制订规划和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建立跨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第十三条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健性是投资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活动。
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

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投资行为,明确投资主体、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程序,保护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工程投资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经济利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投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装备购置、科研开发等各类投资项目。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工程投资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公司经理批准并实施。
第二章投资主体第五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包括公司内对工程项目具有决策权、审批权、实施权的责任主体。
公司内部投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工程投资管理职责,保障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工程投资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具备独立审批和决策的能力。
第七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应当接受公司领导小组和公司经理的监督,定期报告工程投资情况,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应当加强团队协作,不得擅自决定或改变工程投资项目的内容、预算和进度,确保工程投资活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第九条公司各级工程项目均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申报和审批程序应当包括项目确定、项目评估、项目论证、项目编制、项目审批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应当由责任主体组织协调完成,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处理审批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四章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应当依照原定的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实施,并定期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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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投资管理,明确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控制投资风险,提高集团的整体投资回报水平,依据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集团总部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包括:1、集团(含集团公司主要用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下同)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企业;2、集团持股不超过50%、但集团通过承包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对于集团不直接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资企业的投资项目,集团派出董事须按本制度要求报经集团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在该企业董事会上表决。
三、本制度为投资管理的原则性和纲领性管理文件,下设《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为其支持性的操作管理文件。
其中《管理办法》为强制性管理文件,各适用单位必须按规定执行;《操作指引》为指引性管理文件,各适用单位可按指引的提示,结合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投资分类四、本制度中所指的投资,包括集团的产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1、产权投资是指集团总部以及下属企业进行的所有产权投资项目,包括新设立企业、收购兼并企业,对现有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交易以及购买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固定资产投资,包括:(1)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集团现有企业(包括以收购兼并、新设立等方式纳入集团范畴的企业)为进一步扩张或发展而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以及全面提升产能或新增产品线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新设立企业和现有企业迁建配套的开办费用,作为新建及迁建项目投资,视同固定资产投资。
(2)年度技改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集团现有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为达成某些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局部固定资产投资。
包括:①维持性投资:即为维持现有产能而进行的生产设备及零部件更新、办公设施更新、构筑物维护等固定资产投资。
②工艺技改投资:即为提升局部工序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费用、改进产品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安全环保条件等而进行的工艺或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
③创新技改投资:即为改进工艺流程、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而进行的工艺、技术革新等固定资产投资。
④信息技改投资:即为提高办公效率、改善办公条件、实现信息系统升级等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章投资管理关系五、集团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集团的重大投资事项拥有决策权,并决定集团的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审定集团年度财务投资预算。
1、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其议事规则开展投资审核活动,对集团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集团董事会提出建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审核委员会(简称“投审会”),负责向战略委员会提供投资决策意见。
投审会负责审核集团重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必要性、可行性及经济性等提出评审意见。
六、集团的产权投资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管理;车辆集团及所辖企业的产权投资由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管理。
管理程序详见本制度第五章第一节。
七、集团对固定资产投资按业务进行归口管理,由集团及车辆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履行投资管理责任。
1、立项管理部门:(1)集团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车辆集团及其所辖企业项目)的立项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
(2)车辆集团及所辖企业的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由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
(3)重点工艺技改及创新技改项目的技术立项由集团技术管理部负责。
(4)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由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
2、计划管理部门:(1)集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不含车辆集团及所辖企业投资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企业管理部。
(2)车辆集团及所辖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
4、投资后评价管理部门:(1)集团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不含车辆集团及所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工作由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
(2)车辆集团及所辖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工作由车辆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
八、投资主办单位是指投资活动的管理、执行单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集团和车辆集团各下属企业、集团总部和车辆集团总部等单位。
九、对于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成立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领导小组:对集团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设立项目领导小组,其第一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由集团总裁任命。
该小组主要从宏观层面对项目进行决策、监督、指导和协作管理及权限内的审批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向集团总裁负责。
2、项目管理小组:所有的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应设立项目管理小组。
项目管理小组第一负责人由项目领导小组任命,如无特别任命,一般由投资主办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项目管理小组具体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小组向项目领导小组或直接向集团总裁负责。
十、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参照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对项目进行具体管理。
第四章投资管理原则十一、集团内所有的投资管理行为所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为:1、符合战略规划,严格控制投资投资应以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有计划、分阶段的实施。
要加强对投资计划的控制和管理,严格按照集团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合理安排资源,讲求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地避免计划外投资。
如因集团战略调整或重大市场变化需对投资计划做出补充和调整,应严格按照集团规定进行上报和审批,一经审批,严禁自行调整和改变投资计划。
2、强调业绩导向,提高投资效率投资管理强调业绩导向,企业业绩是赢得投资权的重要因素。
集团鼓励业绩优秀的企业进行适度的发展和投资,以争取更好的业绩。
各投资主办单位每年度的业绩和投资效益将对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的授权额度以及各类投资的报审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集团对业绩优秀及投资效益好的企业会适度放宽授权额度,以鼓励各企业注重投资回报,提高投资效率。
3、强化前期评审,降低决策风险建立严谨的投资评审规程,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集团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保证。
对于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前期设计评审、以及重要合作单位选择过程的监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保证。
4、遵循“简明、高效”,明确管理责任投资管理工作应遵循“简明、高效”的原则,在明确各管理单位相关职责的基础上,按业务进行归口管理。
各相关管理职能部门也应按职责、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提高投资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强调目标管理,实施投资后评价投资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成本、质量、工期等目标以及投产后的效果目标,并有可分解的子目标和实施计划。
各投资主办单位应按照实施计划,加强对投资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项目完成后,要适时对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估,以达到奖优罚劣,提高投资效率的目的。
各投资主办单位应对投资效果负责,投资项目应为集团战略实施和下属企业生产、生活所必须,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集团战略目标、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费用、改进产品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安全环保条件等。
对股东的资产负责。
6、合理统筹资产,促进内部循环各下属企业要对自有固定资产负责,制订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对于因集团发展和技术改造而产生的闲置资产,原则上在集团内部消化,但对于能耗大、效率低的资产,可在外部处理。
集团为下属企业的资产处理搭建平台,在各个新项目资产重置时,注意优先考虑集团内部资产,形成集团内部资产处理的长效机制。
第五章投资管理程序第一节产权投资管理程序十二、产权投资应遵循以下管理程序:1、集团内审核投资主办单位组织项目文件,报集团或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主管领导及总裁审批。
若由集团或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主办的投资项目,则由集团或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直接组织编制相关项目资料,报集团主管领导及总裁审批。
2、投审会审议(1)集团主管领导根据《中集集团投资审核委员会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该产权投资项目是否需要上报集团投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审会”)审议。
(2)不需经过投审会审议的项目,经总裁批准后,由投资主办单位根据总裁意见具体实施;需要经过投审会审议的项目,则由投资主办单位组织项目资料向集团战略发展部申报,战略发展部向投审会秘书处报送,由投审会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战略委员会审定(1)集团投审会将审核意见上报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审议;(2)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定并形成集团董事会决议后,投资主办单位根据董事会决议对投资项目进行实施、管理。
十三、项目实施和管理1、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投资主办单位只能在收到投资项目通过审批的批复后,开始投资项目实质性工作。
2、未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投资主办单位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工作,以及进行任何可能承担经济责任的经营活动。
3、所有产权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都应遵循“先审查,后投资”的原则。
4、对于投资成立的新企业,自新企业正式组建后,即纳入集团企业管理体系和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5、对于集团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产权投资项目,可由集团产权投资管理部门在适当的时候组织相应的产权投资后评价。
第二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十四、集团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审批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于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一律按照“审批制”管理模式进行申报和审批;对于年度技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则实行授权额度内的“备案制”与超出授权额度的整体计划“审批制”。
具体工作应遵循以下管理程序:1、项目立项(1)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对于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投资主办单位按业务向集团或车辆集团战略发展部申请立项,由立项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对项目的可行性与投资必要性进行审核,经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立项申请与审批管理关系和程序详见《中集集团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2)创新技改与信息技改类项目立项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如有创新技改项目或信息技改项目,须按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立项手续。
2、年度技改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备案对于年度技改固定资产投资,在符合集团战略规划和发展计划的前提下,集团授权各投资主办单位在适当额度内进行自管。
在授权额度内的投资计划,由投资主办单位将投资计划上报集团企管部或车辆战略发展部进行备案后即可实施,无须履行审批程序。
对于超出授权额度的投资计划,则投资计划须整体上报,通过审批后方可实施。
具体授权额度及备案程序详见《中集集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3、计划审批所有的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超出授权额度的全额技改投资计划须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