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浦江镇中心河以南
上海市浦江镇基本情况

1.浦江镇基本情况1.1介绍关键词:外环以外动迁保障性住房基地一城九镇8号线&卢浦大桥浦江镇位于闵行区东南部,黄浦江东岸,外环线以外,属上海郊区范畴。
它东接“周康航”大型动迁居住社区,西临黄浦江,南面与奉贤区相依,北迄浦浦东三林镇经济适用房基地。
浦江镇在整个空间结构上分为中心镇区、东部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以及南部沿江带高级休闲居住区。
而上海六大动迁保障性住房基地中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块就位于浦江镇中心城镇,总建筑面积约218万平方米,规划总人口7.32万人。
浦江镇于2000年由原陈行、杜行、鲁汇三镇合并而成,它是“一城九镇”中离市中心最近的新城镇,8号线与卢浦大桥更进一步拉近了浦江镇与市区的距离。
区位优势为浦江镇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1.2 区位条件关键词:距人民广场直线距离为17.5公里,是“一城九镇”中离市中心最近的一个镇,2003年卢浦大桥的建成通车,使浦江镇与市中心人民广场几乎连成一条直线,仅2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
另外,浦江镇与浦东国际机场直线距离约38公里、与虹桥国际机场直线距离约21公里,距徐浦大桥约1.5公里,与昌里路商业街仅8公里。
区位上的优势,为浦江镇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发展空间。
原为闵行区最落后的浦江镇,现在飞速城市化和大开发,正在打造出一个位于浦东的新闵行区。
1.3经济发展情况GDP三大产业发展情况1.4 浦江镇发展规划浦江镇辖内包括了12.38平方公里中心镇区、8.3平方公里漕河泾浦江高新科技园区、19.58平方公里现代农业园区、4.2平方公里别墅居住区、10平方公里黄浦江滨江开发预留地、以及60平方公里浦江世博森林区域。
①浦江镇中心镇区浦江镇中心镇区位于浦江镇西北部,北至浦东新区接壤处、南临丰收河、西至滨江路、东抵浦星路,规划总用地约12.38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14万人。
其中紧贴浦星路西侧高7米景观绿坡、贯穿中心镇区南北5公里长的景观大道、灯塔高耸的桥梁、带有景观灯的石质河道等,都赋予了浦江镇全新的风貌。
关于调整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

关于调整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理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根据闵府办发【2013】72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闵浦府办【2014】4号《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调整意见,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适用范围、组织架构、审批流程、项目办理手续。
一、适用范围第一类:由区发改委、区经委等相关部门立项或批准,在区建管委受理中心办理报建、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区建管委移送镇监管的20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
第二类:浦江镇人民政府所属机关、企事业(公司制)单位、行政村等由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投资的200万以下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装修、维修养护等)。
第三类:浦江镇行政区域内其它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如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有房屋土地权证、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
私人住宅装修、农民自建低层住房和抢险救灾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架构为确保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成立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规建环保办、经发办、社事办、财政所、安监所、审计办、招投标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规建环保办主任兼任主任,规建环保办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窗口受理、工程质量监管和施工安全监督、工程备案、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审批流程(第二类和第三类)㈠项目申报、审批1、机关、企事业(公司制)单位、村建设项目审批(使用财政性和集体资金)⑴政府确定的列入财政预算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审批表一》(附件1),直接报镇规建环保办审批。
上海浦江镇规划

上海浦江镇规划上海浦江镇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地处奉贤区南部,紧邻浦江镇中心地带。
为了推动浦江镇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居住环境的品质,浦江镇制定了一份全面规划,包括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等,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浦江镇未来的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方面,浦江镇计划通过扩建城市规模,提高人口规模,建设新的商业中心和住宅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住房资源。
到2025年,浦江镇将规划建设多个新的商业区和高品质住宅区,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同时,镇政府还将加大对公共设施的建设,包括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其次是交通规划方面,浦江镇计划修建新的交通枢纽,包括公路、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等,提高交通效率和便捷性。
浦江镇将与周边地区相连,打通交通网络,方便居民的出行。
同时,浦江镇还将建设自行车道和步行街,推动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最后是生态规划方面,浦江镇计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生态园区,提供更多的休闲空间和生态植被。
浦江镇将保留并完善现有的湿地和绿化带,建设公园和游憩场所,为居民提供更多的自然景观和休闲娱乐选择。
总的来说,浦江镇的规划意在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建设新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改善交通网络,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浦江镇希望成为一个宜居宜业的地方。
同时,通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绿色休闲空间,浦江镇也将成为一个生态友好的地方。
综上所述,浦江镇制定的规划将在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生态规划等方面进行全面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浦江镇将焕发出更加勃勃的活力,成为一个繁荣和宜居的地方。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南部区域水系调整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南部区域水系调整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8.10•【字号】沪水务〔2020〕532号•【施行日期】2020.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南部区域水系调整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0〕532号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二级排水系统水系调整方案的请示》(沪机场集规〔2020〕242号)以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南部区域水系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水系调整方案》)收悉。
经研究,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同意《水系调整方案》的规划范围为东至机场范围边界、南至北横河-路庄村河-马家路港、西至纵向联系河-泐马河、北至机场范围边界,规划面积约66.35平方公里。
二、同意《水系调整方案》提出的区域除涝标准按20~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不受涝,采用1963年雨型及相应潮型为规划设计标准。
其中:机场区域独立水系部分除涝标准为30年一遇,浦东片部分除涝标准为20年一遇。
规划标准下,机场区域独立水系最高除涝水位采用3.6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浦东片部分最高除涝水位采用3.75米。
三、原则同意《水系调整方案》提出的一环、六支、一湖组成的规划河网布局,规划范围内水面率约8.56%,河湖面积为568万平方米,与原规划河湖面积保持一致。
机场围场河东段规划河口线向东移至机场范围边界,机场围场河南段规划河口线向南移至机场南扩区域南边界,中心河(机场围场河~马家路港)向东平移,调整马家路港局部走向及规模,增加调蓄湖泊规划规模,取消孙金海(白龙港~人民塘随塘河)及部分人民塘随塘河、白龙港。
(河湖规划要素见附件1)四、同意《水系调整方案》中提出的除涝泵闸规模,除涝水闸规划总净宽为104米,除涝泵站规划总规模为129立方米/秒。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

2012年9月18日-2014年6月28日
施工单位
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验收结论
已按分户验收要求对该户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 :
合 格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2014年7月1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2014年7月1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验收结论Biblioteka 已按分户验收要求对该户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 :
合 格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2014年7月1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2014年7月1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公章)
2014年7月1日
附表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
综合验收结论
已按分户验收要求对该户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 :
合 格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2014年7月1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2014年7月1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公章)
2014年7月1日
附表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
工程名称
新建浦江镇中心河以南A—1、2号地块商品住宅10#楼
房(户)号
10#楼129号501室
建设单位
上海陆家嘴浦江置业有限公司
开竣工日期
2012年9月18日-2014年6月28日
100613上海市城市土地出让信息汇总1127401768

黄浦区 金山区
东至江西中路,南至南京东路,西至 商业、办公、金 河南中路,北至天津路 融保险等综合 朱泾镇亭枫公路以南,罗星南路以 商住混合 东,众安街以北,沈浦泾路以西 陈家湾港以东、枫兰路以南、泾波路 二类居住 以西、枫泾镇枫美路以北 东至百安公路、南至纬四中路、西至 吴塘、北至恒荣路 东至河浜,南至广富林路,西至沈泾 塘,北至广富林2-1 号地块 东至龙马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人 民北路、北至广富林路 东至龙源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 划道路、北至辰花路 东至龙马路、南至梅家浜路、西至人 民北路、北至规划道路 政立路南,淞沪路西 居住 商业 居住 住宅 居住 商业、办公、住 宅综合
200910201
外滩国际金融服 务中心(8-1) 地块 苏州河北岸东快 1街坊地块 徐泾镇徐盈路东 侧B4-01地块 金泽镇金商公路 东侧地块
黄浦区
东至中山东二路、南至东门路、西至 人民路、北至龙潭路。
商业金融、文 化、办公综合
201000201
闸北区
201000202 201000203
青浦区 青浦区
浦东新区
200910502
浦东新区
住宅及商业等配 套 A5-1地块为二类 居住 ;A5-2地 学府路以东、金航西路以南、红星路 块为商业金融 以西、红旗西街以北 ;A5-3地块为幼 托 ;公共绿地 杭州湾达到以西、战斗港以东、龙生 三类住宅 东路以南、临桂路以北 F-2-2地块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漕盈 F-2-2地块为商 路,南至淀山湖大道,北至规划道 业金融、商务办 路;F-1-2地块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 公 ;F-1-2地块 漕盈路,南至卢湾港,北至青赵公 为居住 ;F-1-6 路;F-1-6地块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 地块为居住 漕盈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卢湾港 东至界浜绿带,南至洲海路北侧20 米 商业办公 绿带,西至9-6 地块卫生服务中心, 北至界浜绿带 WSW-C2-04 地块为东至秋涟河,南至 橄榄路绿化带,西至沪城环路绿化 多高层居住 带,北至方竹路;WSW-C2-05 地块为 东至城市支路,南至橄榄路绿化带, 西至秋涟河,北至WSW-C2-03 地块边 东至茉莉路绿化带,南至橄榄路绿化 带,西至城市支路(宽20米),北至 WSW-C2-01和WSW-C2-02地块边界 东至石岛路,西至博园新村,南至博 园35KV 变电站,北至达山路 东至秋涟河,南至方竹路,西至护城 环路绿化带,北至申港大道绿化带 多高层居住
上海市浦江镇基本情况

1.浦江镇基本情况1.1介绍关键词:外环以外动迁保障性住房基地一城九镇8号线&卢浦大桥浦江镇位于闵行区东南部,黄浦江东岸,外环线以外,属上海郊区范畴。
它东接“周康航”大型动迁居住社区,西临黄浦江,南面与奉贤区相依,北迄浦浦东三林镇经济适用房基地。
浦江镇在整个空间结构上分为中心镇区、东部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以及南部沿江带高级休闲居住区。
而上海六大动迁保障性住房基地中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块就位于浦江镇中心城镇,总建筑面积约218万平方米,规划总人口7.32万人。
浦江镇于2000年由原陈行、杜行、鲁汇三镇合并而成,它是“一城九镇”中离市中心最近的新城镇,8号线与卢浦大桥更进一步拉近了浦江镇与市区的距离。
区位优势为浦江镇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1.2 区位条件关键词:距人民广场直线距离为17.5公里,是“一城九镇”中离市中心最近的一个镇,2003年卢浦大桥的建成通车,使浦江镇与市中心人民广场几乎连成一条直线,仅2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
另外,浦江镇与浦东国际机场直线距离约38公里、与虹桥国际机场直线距离约21公里,距徐浦大桥约1.5公里,与昌里路商业街仅8公里。
区位上的优势,为浦江镇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发展空间。
原为闵行区最落后的浦江镇,现在飞速城市化和大开发,正在打造出一个位于浦东的新闵行区。
1.3经济发展情况三大产业发展情况1.4 浦江镇发展规划浦江镇辖内包括了12.38平方公里中心镇区、8.3平方公里漕河泾浦江高新科技园区、19.58平方公里现代农业园区、4.2平方公里别墅居住区、10平方公里黄浦江滨江开发预留地、以及60平方公里浦江世博森林区域。
①浦江镇中心镇区浦江镇中心镇区位于浦江镇西北部,北至浦东新区接壤处、南临丰收河、西至滨江路、东抵浦星路,规划总用地约12.38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14万人。
其中紧贴浦星路西侧高7米景观绿坡、贯穿中心镇区南北5公里长的景观大道、灯塔高耸的桥梁、带有景观灯的石质河道等,都赋予了浦江镇全新的风貌。
恒凯路(恒南路-浦顺路)`浦顺路(联航路-友谊河)`万泰路

恒凯路(恒南路-浦顺路)、浦顺路(联航路-友谊河)、万泰路(联航路-沈庄塘)、联川路(三鲁路-召楼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说明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恒凯路(恒南路-浦顺路)、浦顺路(联航路-友谊河)、万泰路(联航路-沈庄塘)、联川路(三鲁路-召楼路)道路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
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恒凯路(恒南路-浦顺路)、浦顺路(联航路-友谊河)、万泰路(联航路-沈庄塘)、联川路(三鲁路-召楼路)道路新建工程(2)建设单位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 (4)建设性质 新建(5)建设内容浦江镇恒凯路与浦顺路道路工程位于闵行区浦江镇浦星路以东、联航路以北地块内,其中恒凯路呈东西走向,起点接浦顺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现状的恒南路,终点桩号K0+263.802;浦顺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道路联航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友谊河边,终点处设一停车场,终点桩号K0+597.324。
恒凯路与浦顺路道路等级均为城w ww .e nv i r.go v.c n市支路Ⅰ级,设计行车速度30km/h ,标准路幅宽度为20m ,采用双向二车道。
万泰路北起联航路,起点桩号K0+013.500,向南至沈庄塘,终点桩号K0+546.267,全长533m ;联川路西起三鲁路,起点桩号K0+0000,向东至召楼路,终点桩号K0+758.954,全长759m 。
万泰路和联川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Ⅰ级,设计行车速度30km/h ,标准路幅宽度为20m ,采用双向二车道。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①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调整后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评价范围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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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浦江镇中心河以南A-1、2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上海陆家嘴浦江置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9号1、说明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受上海陆家嘴浦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新建浦江镇中心河以南A-1、2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陆家嘴浦江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
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建浦江镇中心河以南A-1、2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2.2、建设单位:上海陆家嘴浦江置业有限公司2.3、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东至浦秀路、南至江桐路、西至浦瑞路、北至江桦路。
2.4、建设性质:新建2.5、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18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7402.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045.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356.4平方米,项目地块分南北两块。
北侧A-1地块用地面积511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643.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515.92平方米,包括住宅41920.92平方米和配套用房5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127.5平方米。
A-1地块容积率0.814,建筑密度28.01%,绿地率35%,集中绿地率10%,包括32幢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低层住宅、2幢地上八层地下一层的高层住w ww .e nv i r.go v.c n宅,配套用房位于2幢高层住宅的一层,共有208户住户,约666人,地下车库共364个车位。
南侧A-2地块用地面积67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758.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529.95平方米,包括住宅50871.95平方米和配套用房6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228.9平方米。
A-2地块容积率0.750,建筑密度26.4%,绿地率35%,集中绿地率10%,包括43幢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低层住宅、2幢地上八层地下一层的高层住宅、一幢地上一层的中心站和一幢地上一层的垃圾收集站,物业等配套用房位于63#高层住宅的一层,共有住户250户,约800人,地下车库共443个车位。
2.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项目 A1地块 A2地块总指标居住用地总面积 51145m 2 67343m 2 118488m 2总建筑面积 75643.42m 2 91758.85m 2 167402.27m 2地上建筑面积42515.92m 2 51529.95m 2 94045.87m 2住宅建筑面积41920.92m 2 50871.95m 2 92792.87m 2 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95m 2 658m 2 1253m 2计容建筑面积41646.78m 2 50486.82m 2 92133.6m 2 不计容建筑面积 869.14m 2 1043.13m 2 1912.27m 2 地下建筑面积33127.5m 2 40228.9m 2 73356.4m 2地下车库面积20933.28m 2 23391.94m 2 44325.22m 2 自行车车库面积 454.36m 2 454.36m 2 908.72m 2 人防面积 0 m 2 1843m 2 1843m 2 其中 配套用房面积240 m 2 300m 2 540m 2w ww .e nv i r.go v.c n低层住宅地下室面积 11045.5 m 2 13785.24m 2 24830.74 m 2高层住宅地下室面积454.36 m 2 454.36m 2 908.72m 2 建筑容积率 0.814 0.75 / 建筑密度 28.01% 26.4%/绿地率 35% 35% / 集中绿地率 10% 10% / 住宅建筑高度 3层/8层3层/8层3层/8层居住总户数 208 250 458 居住总人口666 800 1466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数364 443 807 住宅车位358 440 798 其中配套用房车位6 3 9地下自行车停车数144 162 306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功能区划3.1.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3.1.2 水域功能区划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其水质指标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w ww .e nv i r.go v.c n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1.3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区标准适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3.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 3.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现状实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 2和NO 2小时浓度达标,PM 10日均浓度达标,总体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在1~2级之间。
3.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南侧黎明河和西侧环西河水质指标中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均不能符合Ⅲ类水质量标准,其中总氮标准已经劣于Ⅴ类水质要求,其它水质指标都能够符合Ⅲ类水质量标准。
3.2.3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项目地块东界、北界昼间声环境略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其余边界昼间声环境能符合2类区标准;地块四界夜间声环境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夜间≤50dB(A))。
4、评价范围4.1 大气环境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放量最大的NO x 落地浓度没有达到标准限值的10%,根据导则分级判据进行划分,“Pmax <10%或D 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故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2 水环境w ww .e nv i r.go v.c n项目废水是达标纳管排放,水环境评价等级低于三级,只进行纳管可行性分析。
废水纳管达标排放分析确定为项目基地污水排放口。
4.3 噪声环境本项目处于2类区,但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大都位于地下或楼顶,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不明显,预测项目设备噪声影响声级在现状基础上增量小于3dB(A),且受影响的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评价。
5、评价重点由于本项目自身为大气、声环境敏感点,故本次评价重点为项目建成后,周围大气及声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周围居住小区。
运营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自身。
7、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识别7.1、建设期环境影响 7.1.1 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扬尘和施工设备排放尾气带来的影响,其影响程度同时跟季节风向有关。
7.1.2 噪声主要是施工阶段各种机械的综合噪声。
7.1.3 水污染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7.1.4 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混凝土碎块、废w ww .e nv i r.go v.c n弃钢筋、废油漆、废涂料、废建筑包装材料等。
7.2 运营期环境影响 7.2.1 水污染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居民和配套公建生活用水以及地下车库冲洗水排污水。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 Cr 、BOD 5、SS 和NH 3-N ;地下车库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 和石油类。
7.2.2 大气污染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进出地上地下车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废气。
其中,地下车库尾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 和NO X ;厨房排放废气的污染影子为油烟。
7.2.3 噪声本项目在运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水泵、排风机、空调压缩机等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7.2.4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配套公建的生活垃圾。
7.2.5 电磁辐射本项目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
7.2.6 外环境的影响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项目周边规划道路的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的影响。
8、环境保护措施8.1 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8.1.1 扬尘现场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w ww .e nv i r.go v.c n故建材的堆放及混凝土拌和应定点、定位,并采用防尘措施,设置挡风板。
为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选用烟气较少的内燃机械和车辆,减少尾气污染,在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洗刷设备,对区内的运输道路和施工工地定期洒水,保持区内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扬尘污染,同时车辆应限速行驶。
另外,屑粒、物料与多尘料堆的四周和上方应封盖,以减少扬尘。
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文明施工。
8.1.2 噪声在施工过程中,以土方工程、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以及装修施工阶段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本项目建设地点可能会对周围的住宅区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夜间施工。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GB12523-90)的规定,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采用隔声装置,对一些产生噪声大的工艺如钢筋切割、闪光对焊等采取围护措施,以降低噪声对日常工作的影响。
8.1.3 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需经隔油处理后排放。
另外,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洗也将产生少量的废水,其成分主要是油类污染物,应分别经沉淀等专业处理后排放。
8.1.4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混凝土碎块、废弃钢筋、废油漆、废涂料、废弃瓷砖、废弃石块、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
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以有机类废物为主,其成分为易拉罐、矿泉水瓶、塑料袋、一次性饭盒、剩余食品等。
以上垃圾应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分类集中后运送指定地点处理。
8.1.5 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地面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w ww .e nv i r.go v.c n排放的尾气。
由于项目用地有限,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8.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8.2.1 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冲洗水建议经简易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提升至室外污水管排放,与生活污水汇流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浦江污水系统,经白龙港污水厂处理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