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伪造证据从重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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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释

关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释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释义【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妨害作证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一)妨害作证罪的客体要件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

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证人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作用。

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

对此,我国有关法律也作了规定,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为了维沪法律的尊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司法机关工常的诉讼活动和秩序,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在本法中增设妨害作证罪已实属必要。

关于妨害作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机关也有所认识,也认为对于妨害作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我同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第(二)项所列的行为之一便是“以暴力、戚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

可见,根据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只要达到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就构成犯罪,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为了便于司法实践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本法增设妨害作证罪。

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

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在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时,很多人为了避免法律追究,消灭自己的责任,都会去做一些伪造证据、将证据销毁或是藏匿起来的行为。

这也是属于犯罪行为的,那么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刑法条文】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

作法律伪证法律后果(3篇)

作法律伪证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法律体系中,证据是维护正义、确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然而,在一些案件中,个别当事人或证人可能会出于个人目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这种行为被称为“作法律伪证”。

作法律伪证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也对社会诚信体系造成了破坏。

本文将探讨作法律伪证的法律后果,以警示人们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作法律伪证的定义及表现作法律伪证,是指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从而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行为。

作法律伪证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1. 故意隐瞒事实:当事人或证人故意不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者提供与事实相反的虚假信息。

2. 提供伪造证据:当事人或证人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案件事实。

3. 暗示、诱导他人作伪证:当事人或证人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暗示、诱导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4. 串供、通风报信:当事人或证人之间相互串供,共同作伪证,或者向他人通风报信,使其逃避法律责任。

二、作法律伪证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作伪证的行为可能构成伪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处罚如下:(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作法律伪证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当停止继续实施作伪证的行为;(2)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作伪证所遭受的损失;(3)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3. 行政处罚对于在行政案件中的作伪证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当事人或证人给予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4. 名誉损害作法律伪证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名誉,使其在社会上遭受不良影响。

三、案例分析以下是一起因作法律伪证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某公司经理甲因涉嫌贪污罪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甲的证人乙故意作伪证,声称甲并未贪污。

伪证罪量刑标准

伪证罪量刑标准

伪证罪量刑标准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达到误导、隐瞒真相的目的,
而故意制造、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毁灭证据的行为。

伪证罪的
危害性极大,不仅会对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影响,还会给无辜的被告
人造成冤屈,因此对于伪证罪的量刑标准也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伪证罪的量刑标准应当考虑到其对
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伪证罪的犯罪对象是司法公正和案件的真相,其破坏力远远超出一般犯罪行为。

因此,对于伪证罪的量刑标准,
应当根据其犯罪的危害程度,予以严厉的惩处。

其次,对于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和后果,进行量刑的具体考虑。

如果犯罪主体是出于私利、故意伪造证据,
其犯罪动机和手段极其恶劣,对其应当予以重罚。

而如果犯罪主体
是受他人胁迫或者误导,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对于伪证罪的量刑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其犯罪的后果。

如果伪证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司法错误,给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造成了
严重影响,其后果应当予以充分的考虑,对犯罪主体予以严厉的惩处。

最后,对于伪证罪的量刑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犯罪主体的悔罪态度。

如果犯罪主体能够自愿认罪、积极赔偿损失、并表示悔过之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对于伪证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其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主体的情节和后果、以及其悔罪态度进行综合考虑。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法依规予以量刑,确保对伪证罪犯予以应有的惩处,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伪造证据法律后果条例(3篇)

伪造证据法律后果条例(3篇)

第1篇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伪造证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伪造证据的定义伪造证据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故意制作、篡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以误导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作出错误裁判、裁决或者决定的行为。

第三条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一、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一)当事人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伪造证据的后果(一)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以下后果: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原裁判、裁决或者决定。

2.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人身自由、财产保全等措施。

(二)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 依法赔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经济损失。

2. 依法承担因伪造证据行为给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伪造证据罪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伪造证据罪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伪造证据罪都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伪造证据罪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刑法》条文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伪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

对于帮助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重要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多项证据的,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帮助多个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于情节轻微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

三、伪造证据罪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

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

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

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

民事案件伪证的法律责任(3篇)

民事案件伪证的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民事案件中,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可能会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甚至伪造证据,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公正。

因此,对民事案件伪证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明确其法律责任,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事案件伪证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民事案件伪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案件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伪造证据或者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伪造证据,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行为。

2. 表现形式(1)故意提供虚假证据。

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据,误导法官审理案件。

(2)伪造证据。

当事人自行制作虚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3)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当事人通过金钱、物质利益等方式,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4)指使他人伪造证据。

当事人通过金钱、物质利益等方式,指使他人伪造证据,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民事案件伪证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民事诉讼中,对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民事责任(1)撤销虚假证据。

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证据,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并可以判决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赔偿损失。

对于因虚假证据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虚假证据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罚款、拘留。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伪造证据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拘留。

3. 行政责任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伪造证据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防范民事案件伪证的措施1. 完善证据规则。

明确证据的认定标准,加强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提高虚假证据的识别能力。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的司法界分与立法完善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的司法界分与立法完善
司法界 分 与 立 法 完善
贺 洪 波
(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 院, 重庆 4 0 1 1 2 0 ) 摘要: 我 国在 行 为 主 体 、 法 益评价 、 刑 罚 配置 等 方 面对 帮 助 毁 灭、 伪 造 证 据 刑 事 责 任 作 了 立 法 切
分 。 司法工 作人 员犯 帮助毁 灭 、 伪造证 据 罪从 重 处 罚 , 不 应 以 利 用 职 务 便 利 为 必 要 条 件 。 司 法 工 作 人 员 实施 帮 助 毁 灭 、 伪 造证 据行 为 构成 徇 私 枉 法 罪 , 不 应 以 利 用 具 体 职 务 便 利 为 限 。 司 法 工作人 员、 辩 护人 、 诉讼 代理 人 、 一 般 人 员 共 同 实施 帮 助 毁 灭 、 伪造 证据 行 为的 , 可 以 根 据 罪 刑 相
员 实施 帮 助 毁 灭 、 伪造 证据行 为 的责任 差 异 。
关 键词 : 帮助 毁 灭 ; 伪 造证据 ; 刑 事责任 ; 司法界 分
中图分 类号 : D 9 1 4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6 7 4—8 4 2 5( 2 0 1 3) 1 2—0 0 7 2—0 5
( 一 ) 行 为 主 体 切 分


前提叙事: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 刑事责任之立法切分
《 刑法 》 第 3 0 6条 将 辩 护 人 、 诉 讼 代 理 人 在 刑
事诉讼 中帮 助 当 事 人 毁 灭 、 伪 造 证 据 的 行 为 明 确
规定 为犯 罪 。《 刑法》 第 3 0 7条 将 “ 帮 助 当 事 人 毁
适 应 原 则 和 共 同犯 罪 原 理 , 分 为 5种 情 形 区别 处 理 。 未 来 立 法 在 凸 显 对 辩 护 人 、 诉讼 代 理 人 、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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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司法人员伪造证据从重处罚吗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但是有些人会因为一些原因去伪造证据,有人问,司法人员伪造证据会从重处罚吗?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你讲解相关知识。

一、伪造证据的概念定义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

二、伪造证据的分类伪造证据既包括伪造刑事证据,也包括伪造民事证据;既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三、伪造证据的认定(一)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二)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

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

本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

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三、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凡是伪造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第36条规定,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第68条和第115条均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第4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法30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司法人员伪造证据从重处罚吗”的相关知识。

依据刑法规定,伪造证据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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