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201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07•【字号】•【施行日期】201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成研〔2011〕87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了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对于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在各地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委员会评审,评出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一等奖42节,二等奖61节,三等奖97节,并评出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组织奖10名。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获奖名单见附件)。
附件:1.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获奖名单2.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组织奖获奖名单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附件1: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获奖名单附件2:2011年河南省成人中初等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组织奖获奖名单郑州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洛阳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安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新乡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开封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信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平顶山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南阳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濮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济源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1〕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国家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稳步推进,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进一步畅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聘通道,更好地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精神,现就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职业资格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内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及聘任职务见附件。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和职称外语应符合我省有关要求。
三、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计算。
今后,国家如有新的职业资格及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照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1.评选范围:评选当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每年3—5月份。
3.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本、专科生及中专生为3%。
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
“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1.预选。
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
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

附件:河南省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实践交流调查表
二○一○年六月一日
谢谢观看
工作队伍
各高校要加快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不 断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 建设的几点意见》(教学〔2002〕18号)中“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证不低 于1:500”的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要积极吸引社会上研究机构、就业中介、政府 领导、优秀校友等各个领域的有关专家担任学校就业指导兼职教师,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指导服务; 要进一步优化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和能力结构,继续加大对就业指导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 度,不断提高就业指导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与信息化。
锻炼活动
选派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赴省内外就业工作先进高校挂职锻炼,加强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措施、先 进经验的互相交流,切实提高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是推进全省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 职业化的有效途径。2010年,我省将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就业工作需要选定挂职 锻炼人员,自行或通过厅学生处(就业中心)挂职高校。
工作水平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学 〔2006〕17号)提出的“在2009年以前将全省就业指导人员全部培训一遍,以后每5年轮训一遍”的要求,经过 全省各有关部门、各大中专院校的共同努力,2006年至2009年,省里先后举办分类别、分层次培训20余期,圆满 完成了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第一轮培训任务,使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普遍掌握了就业指导的基本 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推动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豫工院学〔2011〕52号

豫工院学…2011‟52号关于表彰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决定院属各单位:我院201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综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培养和提高,涌现出一批优秀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学校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暂行办法》、《河南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系(院)、学院层层评选、推荐,经研究决定对冯淑慧等485名优秀应届毕业生给予表彰。
学院号召广大学生以受到表彰的优秀毕业生为榜样,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毕业生能够再接再厉,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主题词:毕业生表彰决定河南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 年4月18日印发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共485人)1、纺织工程系(28人)方艳杰白秀丽李春艳杨海贞王芳师聪慧谷嘉张好项淑颖杨晓丽孟丹东何艳军李云桂李果汪盼盼夏猛猛张金龙郭俊州冯冉阳翟东旭王垒垒闫灿锴郭雷爽孟凡非朱明张冠峰谭洋刘晓盼2、安全工程系(16人)关金锋宋怀涛张文涛周游武雷雷陈记伟王丽郭梦闪李坤雷黄威史晨昊王化春张腾飞师青华杨树保南北豪3、材料化学与工程学(20人)陈萍仇跃文马海维龚东志盛家阳段静静赵佳佳郭龙至苗莉可彭俊常霁昀袁大勇李婷婷崔丹丹张业涛牛超群王儒海位恒李新平汪静静4、资源环境与工程系(20人)吴堃牛贤徐琼琼张庆俊丁欢欢夏惠娟蒋文静任晴邓志怀郭鹏飞张姣王志令韩九龙焦丽佳张超周阳宋晓锋宋玉宁何金壕孙魁5、服装设计与工程系(28人)冯淑慧丁保青武亮亮冯艳飞蔡世超杨鸽许莹莹李幸李飞艳王磊胡晓蕊张丽君孙惠丽丁驰徐慢慢马骕张亚楠张帅王潇堂张金巍祁凡倍张明媚白宽韩晶晶程国军贾莉莉杨晓丹韩迎亚6、机械系(53人)王晓祥高泽华刘雪亭杨超孙铜祥付强池逢超雷小宽李莲花韩笑屿张伟袁伟杰张鹏辉胡紹辉叶召卫马现伟延辉景庆海高俊杰董清亮张永乐王勇胡金元王超侯营娜张文魏家沙赵亮李重阳陈浩王改娣张磊蔺浩王艳丽王冲江翰翔高置昂庞含曹海丽武雷雷王琦石玉停李展平张飞兰文超杨柳杨健汲建坤周士华张博文何兴旺许松博李颖7、电气信息工程系(46人)王益逯霞朱海朱小伟原紫育石晓晓李淑珍崔大伟古静杰牛茜楠胡亮徐世凡杨平王天娇陶二蒙李国旗肖文武李文状王振兴王晨陈敬昭李小龙赵铮丁彩崇史松波陈耀磊孙庆川张超秦鑫杨汭琴王斌常彬郭亚南杨爽刘迎伟李钦锋吕骋孟杏坛潘瑞波孟宇李萍潘琰鑫毕永龄袁宁巩银苗李鹏飞8、土木工程系(28人)牛晶晶张林松蒋会霞赵桂芳刘传锋刘远义胡晓雅潘浩李洋刘蕾蕾邹霞霞张继龙朱盼盼程昊张宇袁帅胡延翔刘志强王春燕李静杨鹏成黄宇杰卢敬歌暴佳璐孙彦霞刘伟鹏罗统万秀秀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32人)段延路陆盼吕良温洁司倩楠邓杰杨得坤汪欢欢王克宁张喜鹏赵双园王静静毕攀冉利科邹云峰彭长宝高引王艳梅王志玲刘瑞霞张莹李晓楠郝帅李俊旭付建海王淑君白金辉王现阳韩家强夏玉松赵雪静宋小丽10、管理科学与工程系(13人)王天鹏张嫚嫚杨柳顺程然王磊杨志霞彭坤宋美荣余亚红牛军斌王锦晋李庆庆王志飞11、工商管理系(38人)杜瑞平李贵山陈忠星曹志伟马小利刘琼韩希明侯夏菁张振宋锐牛超任芳芳任茜冯衡轩刘杰王永昌马要菲张晓明高献献赵影刘倩王晓情王琳琳杨高杰蔡晓青赵克隆李冉李婧洁赵作霖王辉莹秦亚雷刘洋舒鹏鹏王国辉赵星刘功令张婷婷李婷婷12、会计学系(33人)韩杰魏台龙葛晓柯师玉国赵赛汪常顺陈菲申菲孙琪蔡磊蔡玉婷李明媚牛梦琳魏明亮曹文华耿飞菲常占锋李燕芬刘玉红许俊磊童留杰魏洁张宜生张胜男孙煊卿李月连宇峰左依霖张渠黄家劲杜金瑛栗淑萍蒋志芬13、经济贸易系(18人)李东方李灵君李位刘旭辉齐玉飞刘哲史征征宋亭亭王康孙晨阳徐胜杨敏杜兴鹏杨钰峰袁明水张艳涛钟幸华姚红14、艺术系(38人)王艳艳李珊珊韩咏霖陈榕升高雅周亚磊杜浩周国阳黄亚萍张超柳婷婷陈培武赵思娇杨林李彬彬彭叶凤邱瑾辛振瑞付晓东俞震宋小露马嘉琪邢贤洲郑竣方行帆缈许梅芳卫晓静庞菁华展瑞营王静胡乐孙宜阎姝羽许亚鹏陈亚钟务瑞霞李龙霞房君哲15、人文社会科学系(23人)刘怡辰堵仁展袁恒刘晓鑫王俊山陈真贾毅鹏闫强路倩杨文广李纪龙胡晶晶刘时广黄慧娟丁盼王娜李盼张晓宇张浩梁高翔段加保孙强强黄龙杰16、外语系(13人)赵秋菊张肖阳马纳纳李灿胡倩雯吕丹詹晓娟陈亚芳杨丹石华玲任荣飞卫梦乔刘俊花17、继续教育学院(18人)王梦园冯倩刘雪普武俊红罗慧耿卫敏周肖瑞童颜梅李臻叶洋洋郝寅李世云姚鹏肖克龙孔培吉李倩楚玥李蕗洁18、软件学院(20人)吴冲白新娣陈群海周晓晓梁俊章金平王锡祯闫营娜李东鹏翁倩闫丽平汪源杨鑫源瞿安生陈龙勋成权儒刘槟源李原野王青龙李明东方。
2010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2010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2010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河南工程学院)
2010-05-18 【浏览字号:大中小】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2010/11/02/1288688677296.html 河南工程学院
刘道蒙张洋洋付艺博杨烽源吴聪张丽祝林辉张伟波窦家宝徐风光张明阳宋东阳柴帅何苗邢宇李玲栾明润郭莹博朱红果李小坤田敬梅谢毅杰胡连山黄帅范营营王丽吴卫彬秦少松杜建辉沈雅雅刘慧左丹丹汤龙阳郑亚楠乔雅欣周健王创张锐郭亚兵高露露于跃王玲付松肖冰郑燕孙广彬毛伟娟马玮琳汪洋王萌张丹陈方丁雁冰王延青王成徐永杰徐冬梅张猛尹旭昌夏楠马宇川黄敬各杜晓锋曹振亚王素苹肖佳冯明明陈亚鹏申娇娇康俊俊赵浙南马翔宙李炎戴震刘文华张楠刘静王伶俐陈赢卢俊宏王成功许书源陈鹏飞张笑吕广阔刘旭阳王宝义张献涛符硕实郑鹏李婧郭秀菊石教会郭江辉高俊灵田贝洪岩赵晓蕊范建军罗雨赵妞李强唐鹏飞李晓宁段洪波刘譞韩保安刘丽敏刘蓬燕邓坤鹏付玲孟庆茹史良任媛媛徐小龙周文娟常文辉袁瑞丹李昆王路路王德菊李园园翟晨先周延东陈青宁王姣姣
黄鹏飞谢超杰李林军易永超李甜甜张杨刘国清张文志马科汪海宁常爱中叶慧芳李昱毅赵莹莹宋昆王彦伦吴密李要乾李丽张萌浩王怡蔺扬胡国翠胡杨邹亚峰张崇伟郭卫彬付康康张豆豆卜艳余赵丹妹周艳红解庆华季盼盼张亚丽司超峰张腾霄王娇娇张江涛秦晋徐慧芳许丽均李艳春解道杰杨雷鸣张超然张新林黄芳胥涛孙会萍李旭昊张静静李森李岩吴勇飞余仲涛胡曦文李志熊亮尤姣姣郭会朋朱莉军龚永敢李怡锦赵振威吴岳丽陈斌孙晓霞李霖峰程哲铭谢茵博田江朋刘二红娄国建韩雁涛朱占勋胡现敏夏雪刚张华勇黄俊华郭倩王佩翊梁艳王海江李笑语秦利李永杰杨尚波孟鑫彭珊珊李娴婧金艳明黄龙耿鹏超李广勋朱少鹏赵丽君丁永强张坤王淑华姜永存孙岳磊冯龙。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教办学〔2022〕72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河南省202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评选比例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校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1]36号)、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三支一扶办[201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高校根据实际,在校内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广泛动员,安排职能部门负责“三支一扶”报名及资格确认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各高校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请组织有意愿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招募方案认真核查学生报名资格,确认后请按照毕业生填报服务地分别封装;按顺序填写《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同时排列好毕业生上交照片并用绷带固定妥当。
以上材料务于6月15日下午5时前交至我办(委托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届时将在郑州市河南饭店3号楼3125、3126房间集中受理。
三、所有报名考生均到报考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报考服务地所在省辖市参加笔试。
报名考生于6月17日—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领取准考证。
未尽事宜,请致电0371-(省“三支一扶”办公室)、0371-(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指导研究部)、0371-或(河南饭店)。
附件:1. 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豫人社〔2011〕36号 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要求从2011年起五年内,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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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评选当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每年3—5月份。
3.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本、专科生及中专生为3%。
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
“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
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预选。
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
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
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上报及审批。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
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校(单位)印发正式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5.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按照评选当年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河南省教育厅在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xx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字样。
4.参加河南省专升本入学考试、对口升学考试,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5.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6.省教育厅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载体,集中宣传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五、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
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由专人负责。
在评
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评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