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药品集中采购计划表

合集下载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为做好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工作,落实村卫生室质量管理体系,维护村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

一、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按规定进行询价采购,并采取集中采购。

2.严格把关药品供应品种、产地、质量及价格的蛰核。

3.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药品采取最优惠的采购方式,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为广大村民提供实惠的医疗服务。

4.药品定期清点,并按照规定做好药品保管。

二、药品保管1.药房由专人保管,完成用药登记、记录及库存统计工作,保证药品库存的安全、准确。

2.药品应按规定存放在药房内,张贴"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关闭电器设备,保持通风、干燥、洁净和温度适宜环境,杜绝过期药品存放。

3.药房门应设密码锁,仅工作人员持证可进入,在下班时关闭药房门及门窗并进行安全管理防火防盗,确保库房安全。

三、药品发放1.严格按照配药规定,只发放已验收、有效期内的药品,并进行用药告知,患者应保存好处方,按时按量服药。

2.处方药发放必须配备有效的处方笺,仅发放符合处方要求、药品质量有保障的医疗药品。

3.药品发放必须留有记录,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器械发放填写《一次性用品清单》,患者签字确认。

四、药品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1.对于疫情和药品生产质量受到影响的情况,及时排查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对发现的药品及时报告。

2.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及早发现问题药品的质量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切实保障村民的用药安全。

3.建立有效的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如发生药品质量问题,要及时调查并进行回溯整理。

五、药品报废1.药品过期的应及时报废且禁止销毁,要统一归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2.发现有临时或特殊行政情况不能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归还时,应提交书面报告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决定处理方式。

3.药品报废应按规定记载,并由村卫生室管理员签字确认,夹在报废药品内,并附报废记录表一并送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流程1. 需求确认:村卫生室需对已使用药品进行清点盘点,发现有药品短缺或快用完的情况,则需起草采购申请,注明所需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用途以及使用情况等。

2. 采购申请: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或相关医务人员拟定采购申请,提交给所在地区的卫生部门或医院,经审核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采购。

3. 供应商选择:村卫生室应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和评估,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药品采购: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向村卫生室交付药品。

村卫生室需验收所收到的药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规格和数量,如有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确保所购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5. 入库管理:村卫生室收到药品后,应立即进行入库管理,对各类药品进行分类存储,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6. 使用管理:村卫生室应根据医疗需求,合理安排药品使用,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7. 库存管理:村卫生室应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掌握库存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三、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政策:村卫生室应遵循国家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药品采购。

2. 药品采购方式: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方式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具体方式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情况确定。

3. 供应商资质审核:村卫生室应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品质可靠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4. 采购合同签订:村卫生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药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重要内容。

5. 采购验收:村卫生室应对所购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所收到的药品与合同相符,质量合格。

6. 采购档案管理:村卫生室应对采购的每一批药品建立档案,包括购进合同、发票、验收单据、供应商资质审核报告等相关资料。

村卫生室基本药品工作方案

村卫生室基本药品工作方案

村卫生室基本药品工作方案村卫生室是乡村地区疾病防控和基本医疗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的供应和管理对于村卫生室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一个基本药品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村卫生室基本药品工作方案,供参考:一、工作目标1.提供必需、有效和安全的基本药品给予村民。

2.确保基本药品的库存充足,及时补充。

3.管理基本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确保合理使用。

4.加强基本药品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村民对基本药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5.建立健全基本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工作内容1.基本药品清单确定根据农村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急需的药物,制定并确定基本药品清单。

基本药品清单应包括常用的非处方药、急救药品、常用的处方药等。

2.基本药品的采购a.定期组织基本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基本药品的供应充足。

b.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基本药品的储存a.建立药品储存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保存期限。

b.对药品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方便管理和使用。

c.定期检查药品的保存环境,如温度、湿度等。

4.基本药品的发放和使用a.严格按照处方和医嘱发放药品,确保合理使用。

b.对发放的药品进行记录,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的名称、数量等。

c.加强对患者用药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5.基本药品的监督和管理a.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b.对过期的药品进行淘汰处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c.建立药品报损和报警制度,及时处理损耗和缺失。

6.基本药品的宣传和普及a.制作基本药品的宣传资料,宣传基本药品的功能和正确使用方法。

b.在村庄内设立基本药品宣传展示区,向村民展示基本药品的种类和用途。

c.组织药师和医生进行基本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村民对基本药品的认知。

三、工作措施1.成员责任明确药师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每个成员的工作到位。

2.定期会议定期召开药品工作例会,讨论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0XX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XX〕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以及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总体目标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分结合,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坚持分类采购方式,实行招生产企业、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在保障药品质量和临床供应的基础上,发挥批量采购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坚持全过程综合监管,规范采购平台建设,严格采购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 / 1三、适用对象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品采购监管服务机构等。

四、采购模式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进行网上采购。

五、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六、实施范围(一)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组织管理体系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负1 / 1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

村卫生室药品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制度村卫生室药品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配发、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

村卫生室是农村居民生活中重要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负责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常用药品,所以药品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满足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

一、药品采购管理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需要经过招标、比价或委托代理等方式进行。

在采购过程中,应当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需求量以及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供应商,并且制定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限等要求。

采购过程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二、药品储存管理村卫生室需要建立适当的药品储存设备和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可靠地储存。

首先,要求设置专门的药品储藏室,要求室温适宜、湿度适中,并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储藏有腐蚀性、易爆炸、剧毒等特殊药品;其次,需要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药品应分门别类地存放,避免混淆和过期;再次,要求建立健全的药品存货账册制度,每次进出都应有清晰的记录,避免药品过期、损坏或丢失。

三、药品配发管理村卫生室应当根据居民需求、疾病谱以及临床用药指南等,合理制定药品配发标准和数量。

配发药品时要注意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避免过剩或缺乏。

同时,药品发放要注意隐私保护,保护居民个人信息,确保药品的使用和处方的准确性。

四、药品使用管理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合法的范围内使用药品。

医务人员需要具备药品知识和使用技能,对于药品的剂量、副作用等有足够的了解,避免因误用或滥用药品造成损害。

同时,医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坚守医疗伦理廉洁自律,不得违规开药或索要回扣。

五、药品报废管理村卫生室需要建立严格的药品报废制度。

过期药品、变质药品、损坏药品等必须及时进行销毁,绝不能流入市场或继续使用。

报废药品的销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持环境卫生和安全。

医院集采药品工作计划表

医院集采药品工作计划表

医院集采药品工作计划表
1.明确目标和任务,确定药品采购范围和数量。

2.与供应商和厂家进行联系,了解药品的性能、价格和供货情况。

3.进行药品比价和评估,确定最终采购的药品。

4.与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和资金准备,确保采购资金充足。

5.准备采购文件和相关手续,以便后续采购程序顺利进行。

6.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建立好采购工作的合作和配合关系。

7.监督和检查药品的采购过程,确保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8.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药品采购完成后,对药品进行验收和入库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0.做好采购工作的总结和反馈,为下一轮药品采购工作做好准备。

卫生院药品采购计划

卫生院药品采购计划

卫生院药品采购计划(1190字)新华乡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于二〇一一年七月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深入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已经逐步的走入正规化轨道。

二〇一三年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六枝特区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以及《六枝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

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

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

二、全面落实六枝特区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

我乡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XX年1月中旬开始执行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结合我乡实际,根据会议培训内容,要组织卫生院负责药品采购,分管院长进行网上采购平台以及基本药物管理有关知识1-2次的培训。

以便于采购药品时按流程按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

对于卫生院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

三、做好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

因此,我们今年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组织好基层单位进行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深入群众中,让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都了解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好政策。

对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让村卫生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

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卫生室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卫生室要严格处理。

并按时查看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配备使用管理及代购制度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配备使用管理及代购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非处方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及代购制度为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物,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范围及内容本乡镇卫生院、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

实施内容为:(一)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

国家基本药物和县补充规定的非基药及处方药品种为本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

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由卫生院通过网上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严禁网外采购、加价销售。

(二)坚持不与相关政策相抵触的原则。

本院及所辖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物,不能与现有药品价格、报销、采购使用和监管等法规相抵触。

本院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必须从医保(新农合)目录中选择。

采购品规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品规总数的25%,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30%。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1-非处方药金额不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5%,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非处方药不得超过25种。

(三)卫生院负责本辖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的采购、配送工作。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每月分两次向卫生院报药品采购计划,然后由卫生院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后定期配送。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做好药品验收、销售、盘存工作,详细登记台账。

(三)卫生院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非基本药物或超过非基本药物采购品规、金额控制要求的村卫生室,将提出批评,责令改正,与绩效目标考核挂钩。

(四)建立和完善监测督查体系。

建立健全实施基本药物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的采购、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及时开展评价和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督导检查,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