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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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3篇)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3篇)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传染病的发病情况,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传染病的上报和信息交流程序,提高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条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全面、保密。

第二章传染病网络直报流程第五条传染病网络直报由医疗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完成,包括两个环节:实时上报和数据交流。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信息采集与上报的工作机制,及时采集病例的信息并上报至卫生监督机构。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填写疫情调查表,并将其上报至卫生监督机构。

第八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传染病信息接收和处理机制,及时接收并处理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信息。

第九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传染病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布传染病的动态信息。

第十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接收的传染病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及时通报相关医疗机构。

第三章数据保密和共享第十一条传染病网络直报涉及的数据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泄露或公开。

第十二条传染病网络直报涉及的数据信息可以在卫生健康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共享,但需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相关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数据的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四章宣传和培训第十四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搜集和整理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定期进行总结和分享。

第五章责任和处罚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传染病信息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网络直报专机专用,配备2名专职疫情人员。

二、传染病网络直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8小时之外,医师发现传染病报医院总值班室,由医院总值班室通知直报人员进行网络直报。

三、每天对报告的卡片及时录入微机。

(一)核对:疫情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及时向填卡医师查询。

(二)订正:疫情人员收到订正报告卡时,须当日通过网络对已报告卡进行修改或删除。

(三)查重:对报告的传染病须进行重卡检查,确认重卡后进行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

(四)录入:录入时须对填写项目进行检查,无误后进行保存上报。

(五)保存:卡片留存本单位3年。

四、每天须对传染病总登记与录入微机的传染病进行核对,对录入微机的传染病按月进行U盘备份。

五、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上网报告时电话通知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疫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工作,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方式和内容第二条传染病网络直报分为定点医疗机构直报和非定点医疗机构直报两种方式。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直报的内容包括:传染病病例报告、聚集性疾病报告、传染病流行趋势报告等。

第四条非定点医疗机构直报的内容包括:传染病病例报告、聚集性疾病报告等。

第三章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要求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配备统一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并进行培训和操作指导。

第六条非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入统一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并进行培训和操作指导。

第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病例或聚集性疾病时,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信息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就诊医院和医生信息等。

第九条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传染病网络直报的管理第十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平台,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传染病网络直报的相关数据。

第十二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对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保障数据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三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数据,及时调整传染病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第十四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参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传染病疫情的单位或个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要求报送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单位或个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导言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在当前社会具有较高风险性,为了及时掌握疫情情况、有效防控传染病的扩散,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通过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传染病发生、传播情况的快速收集和及时汇报。

本文将分析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流程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重要性1.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效率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收集、整理和汇报传染病疫情数据。

与传统的人工汇报相比,网络直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以实现全天候、全地域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大大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效率。

2.加强传染病疫情预警和防控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可以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提高疫情预警和防控能力。

通过网络直报,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迅速获知疫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有效减少传染病的危害。

二、流程1.疫情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信息采集平台,包括传染病监测中心和各级卫生机构。

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各个卫生机构上报的传染病疫情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疫情数据的传输各级卫生机构将收集到的传染病疫情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监测中心。

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采取加密和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保护。

监测中心根据上报的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汇报给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3.疫情数据的汇报和发布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接收到监测中心的汇报后,根据传染病的疫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发布公告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公众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手机移动应用程序获取最新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数据传输安全性问题在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中,数据传输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可以采取加密技术和访问控制措施。

同时,建立专门的网络防御系统,阻止非法入侵和攻击。

2.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问题为了确保传染病疫情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可以培训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数据处理技能。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时收集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按时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按规定的时限通过网络传输到上一级卫生防疫站。

2、卡片录入及传输时间:市直及乡镇医疗直报单位每天分上午8时及下午1 6时,按时将收集到的传染病报告卡核对后上级输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县(市区)疾控中心上午8时、下午16时上网收到直报单位输入的卡片后,及时审核并上传到地(市)疾控中心。

医院各科室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请务必做好及时送卡及登记工作.
3、旬月年报时间: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在“国家疫情管理系统”中按收卡日期生成当月本县(市、区)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据表,旬报为每月逢“0”,月报时间为每月月底,年报时间为年底。

并向市疾控中心上报;市级卫生防疫站汇总各县(市、区)报表数据,并生成当月报表向省卫生防疫站传报。

4、平时主要以网络方式报告传染病卡片。

与网络不通的情况,系统管理员要及时调试网络或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

5、各级医疗直报单位每天上、下班时间要求上网收取网上通知,以便及时收到各种文件和数据.
6、在紧急疫情期间,要逐级及时向省卫生厅上传疫情数据。

7、原有的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旬、月、年报)按原要求照常进行。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是我国传染病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

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二、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三、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四、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五、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六、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八、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对直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直报工作落到实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直报逐渐成为传染病监测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传染病网络直报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实时收集、传输和分析传染病监测和管理相关数据信息,以便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本文旨在探讨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目标、原则、实施程序及效果评估,以提高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必要性1. 抗击传染病的需求:传染病是人类健康安全的重要威胁之一,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信息对于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至关重要。

2. 提高监测效率:传统的传染病监测方式主要依靠医疗机构的主动报告,存在时间滞后、信息不全等问题,而网络直报可以实现实时收集和传输疫情数据,能够更好地监测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 实现信息共享:网络直报能够将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交流和协作效率。

4. 便于数据分析:通过网络直报可以获取海量的传染病数据,便于对传染病进行流行病学和统计学分析,指导防控工作。

三、目标根据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以下目标:1. 实现传染病数据的实时收集和传输,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实现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共享效率;3. 提高传染病监测和管理的效率,及时采取防控措施;4. 便于数据分析,指导防控工作。

四、原则1. 统一规范: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确保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公众的行为统一,数据标准化。

2. 便捷高效:管理制度应设计简便易行、操作灵活,方便各级机构和公众实施。

3. 隐私保护:管理制度应健全个人隐私保护机制,确保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网络直报的认识和参与度,实现公众与疾控机构的互动。

五、实施程序1. 数据收集:各级疾控机构通过建立网络直报平台,收集和整理传染病相关数据,包括病例报告、监测数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法规定了传染病的报告、监测与控制措施。

以往的传染病报告主要以线下方式为主,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报已经成为现代化传染病防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加强网络直报管理,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

以下是一份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范文:一、总则为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传染病网上直报管理的工作。

三、网络直报的范围网络直报的范围包括: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的所有乙类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传染病的病例摸排、疫情监测与处置等工作。

四、网络直报程序1. 疑似病例直接登记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法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过程中疑似传染病病例进行诊断,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疗机构应实时将疑似病例信息录入电子病例系统,系统在录入后检索疾病名称,如符合国家疾控部门规定的传染病上报疫情条件,将信息直接推送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应急事件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实行传染病等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单位应迅速进行网络直报。

五、信息保障网络直报系统应采用安全、稳定、高效的电子管理技术,确保数据传输必须经过数字加密和数字签名簽章等安全技术保障,以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并且规定严格的信息保密措施,防止疫情信息被泄露。

六、数据分析按照国家疾控部门的要求,当地疾控中心要及时收集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提供的病例信息、疫情信息等,及时分析、处理疾病监测信息并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七、职责分工1.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疾控部门的规定,并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疾病预防意识。

在医疗过程中积极推行信息化系统,实现疑似病例直接登记。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接受的疑似病例进行确认和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把疫情控制在医疗机构内部,以保证不出院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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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定期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者电子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

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季度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分析,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

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定期更改,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定期更改。

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辖区或市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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