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如果你的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侧,那么现在对于政府补贴在财税方面有了新的处理方法。
一、会计处理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政府补助的取得和使用。
“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管属应税收入或者不征税收入,下同),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或报废),资产处置分录与一般资产处置分录相同,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即按处置前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将取得后5年(60个月)内未用或未用完的政府补助的剩余部分,由原按不征税收入处理改按应税收入处理时,账务上不作变动。
以上规定说明:(1)所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2)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其起点是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时,但分配的递延收益金额未必与资产折旧、摊销相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使用年限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3)每月应分配政府补助金额=用于购置或补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应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12)。
(4)收到政府补助,有时也可能是收到非货币性资产,应借科目则应为固定资产等科目。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总原则: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a.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b.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例14—4】甲企业于2×17年3月15日与其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 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甲企业于2×17年4月10日收到1 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高管年度奖金。
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答案】假定甲企业选择净额法对此类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1)2×17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借:银行存款10 000 000贷:递延收益10 000 000(2)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甲企业将补助资金发放高管奖金,相应结转递延收益:①2×17年12月借:递延收益 4 000 000贷:管理费用 4 000 000②2×18年12月借:递延收益 3 000 000贷:管理费用 3 000 000③2×19年12月借:递延收益 3 000 000贷:管理费用 3 000 000注:如果本例中甲企业选择按总额法对此类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则应当在确认相关管理费用的期间: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2021.1B86制度解读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文/刁品香摘 要:新会计准则完善了旧会计准则的不足,且对会计税务处理以及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使企业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能更好地处理税务工作,分析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十分必要。
基于此,文章分析了政府补助的内涵,以此为依据分析与之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工作,并以当前的企业案例为依据,总结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税务处理对企业研发加计扣除产生的影响,进而为企业持续长远发展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税务处理;研发加计扣除0 引言为了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政府正在不断加大对企业的补助力度。
最新修订的政府补助文件完善了补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明确了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引入了净额法和财政贴息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新会计准则的完善使得企业的经营业务与会计核算工作结合得更为紧密,使得企业在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中能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由于新会计准则不仅保留了原本的总额法,还增加了净额法,从而使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有更多的方法可以选择。
此外,新会计准则也对企业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挑战,想要完善会计核算工作,就要全面了解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内容。
1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内涵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一般是指各地政府对当地企业进行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补助,为的是让企业能够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发展自身,同时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政府增加税务来源,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但是,政府补助不包含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进行的资产投入。
按照补助类型划分,政府补助一般分为资产类补助和收益类补助。
资产类补助指的是政府向当地企业进行资产形式的投入,从而帮助企业完善自身经营,并能从中获得归自身所有的长期资产。
而收益性补助是指政府给予企业资金之后,企业不一定会在后续经营过程中获得更多资产。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作者:戴琳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4年第12期摘要: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加强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和做好研发加计扣除工作对于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文章在分析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重要性及剖析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对研发加计扣除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中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会计税務处理;研发加计扣除政府补助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支持手段,可以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能力。
然而,在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应纳税额,但在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税务筹划体系不健全等。
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方案,优化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应用效果。
一、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概述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是指在新会计准则框架下,企业接受政府补助时,如何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和合规的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方面,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时,遵循“获取成本”模型,即将政府补助的价值视为取得相关资产或减少相关负债的成本。
企业应根据补助的性质将其归类为资本性补助还是收入性补助,并按照相应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资本性补助,企业应将其分摊到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上,以反映补助对于资产或负债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影响。
而收入性补助则应在其获得时确认为收入,或者在相应的收入和费用发生时期进行相关确认。
此外,企业还需要披露政府补助的性质、数额、基本条件和相关的会计政策,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政府补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税务处理方面,接受政府补助的企业需要遵循当地税法的规定,正确处理政府补助的税务事项。
根据当地税法的要求,政府补助可能被视为纳税收入、非纳税收入、延期收益或者资本转移。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安710075自然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75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75摘要: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纳税情况有一定的影响,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导致企业在纳税时产生不同的结果。
根据总额法处理,政府补助不纳入应税收入范围,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
而根据净额法处理,政府补助需要扣除相关的税费,会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处理方法,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政府补助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支持和鼓励,也是一种负担和责任。
企业需要在享受政府补助的同时,合规纳税,履行相应的义务,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府也应当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纳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研发;加计扣除;影响引言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对研发加计扣除产生一定的影响。
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记录和报告政府补助,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和处理。
只有做好政府补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工作,企业才能更好地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
一、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一)政府补助概述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为了促进企业或个人发展,提供给其一定的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援助。
政府补助可以分为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两种形式。
直接补助是指政府直接向受助对象提供资金或其他资源,间接补助则是指政府通过减免税费、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来支持受助对象。
(二)会计税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政府补助分为两类:与特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入或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与特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与该资产的购置、建造或改造直接相关,应当在确认该资产的成本时予以抵扣。
小议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计量与会计处理

2 0X7年 1月 1日, 管部 门 批准 了某 公 司 的 申 报 , 主 签订 补贴 协 批 共补 贴 款 项 1 O万 元 , 两 次 拨付 。 2 分 合 应根 据 政 府 向企 业 提 供 补 助 的性 质 、 补助 的公 允价 值 进 行 计量 。 议 规定 : 准 某 公 司补 贴 申请 , 0万 元 , 结项 验 收时 支 付 6 0万 元 。 政 府 补助 为货 币性 资 产 的 , 政 府 拨 款 等 , 按 照 收 到 的和 应 收 的金 同 签订 日拨 付 6 如 应 某 公司 的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额计量 , 即按 照确 认 资产 的金 额 借 记 “ 行 存 款 ” “ 他 应 收 款 ” 银 或 其 等 ④2 0×7年 1月 1日 , 际 收 到拨 款 6 实 0万 元 : 科 目, 记“ 延收益” 目。 贷 递 科 借 : 行存款 6 0 0 银 0 00 政府补助 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当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 : 应 公允价值 贷 : 延收益 60 0 递 000 不能可靠取得 的, 照名义金额计量。即按照固定资产、 按 无形资产和 ② 2 0X7年 1月 1目至 2 0×9年 1月 1目: 长 期投 资等 的公 允 价 值 , 记 “ 借 固定 资产 ” , 记 “ 延 收 益 ” “ 业 等 贷 递 、营 每个资产 负债表 日, 分配递延收益( 假设按年分配) 外 收 入 ” 科 目。 等 12 后 续计 量 I
借 : 延收益 递 3 00 00 0
3 0 0 0 00 1 。 企 业 收到 与 资产 相 关 的后 续 政 府 补 助 。根 据 ; 的 规 定 .1 2 隹则 2 0X9年 项 目完 工 并 通 过 验 收 ,于 5月 1 日实 际 收 到 拨 付 6 0 应当确认 为“ 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分配 , , 计入 当 万元 : 期 损 益。 借 : 行 存 款 6 0 0 银 00 0 122企业收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 , 区别 -. 应 贷 : 业外收入 6 0 0 营 000 情 况 分 别 处理 : 用于 补 偿 企 业 以后 期 间 的相 关费 用 和 损 失 的 , 确 认 应 22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府 补 助 _ 为递延收益 , 并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期 间 , 入 当期 损 益 ; 于 补 偿 企 业 计 用 企 业 取 得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府 补 助 , 能 全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收益 , 不 应 已发 生 的相 关 费用 和 损 失 的 ,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直 当 随着 相 关 资产 的使 用 逐 渐 计 入 以后 各 期 的收 益 。 就 是 说 , 类 补 也 这 123 需要返还 的政府补助 。根据准则 规定 已确 认的政府木 助 _. 然 在 需要返还 的, 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 存在相关递延 收益的 , ① 应 助 应 当 先确 认 为递 延 收 益 , 后 自相 关 资 产 可供 使 用 时 起 , 该 项 资 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分配 , 计入 当期 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冲减相关收益 的账面余额 , 出部分计入 当期损益 ; 不存在相 关递 超 ② 助通常为货币性 资产形式 , 企业应 当在实际收到款项 时, 按照到账的 延 收 益 的 , 直 接 计入 当期 损 益 。 应 实 际 金额 , 记 “ 行 存 款 ” 科 目 , 记 “ 延 收 益 ” 目。将 政 府补 借 银 等 贷 递 科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 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收益法与资本法。 所谓收益法是 助 用 于 购 建 长期 资产 时 ,相 关 长 期 资 产 的购 建 与 企 业 正 常 的 资产 购 通 在 、研 等 完 将政府补助计入 当期 收益或递延 收益:所谓 资本 法是将政府补助计 建 或 研 发 处 理 ~ 致 , 过 “ 建 工 程 ” “ 发 支 出 ” 科 目 归集 , 成 自相 关长 期 资 产 可供 使 用时 起 , 相 关 在 入 所 有 者权 益 。收益 法 又 有 两 种具 体 方法 : 总额 法与 净 额 法 。总额 法 后 转 为 固定 资产 或无 形 资 产 。 按 将递 延 收 益 是 在 确 认 政 府 补助 时 , 其 全额 确 认 为收 益 , 不是 作 为相 关 资 产账 资 产 计 提 折 旧或摊 销 时 , 照 长期 资产 的预 计 使 用 期 限 , 将 而 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 益, 借记“ 递延收益” 目, 科 贷记 “ 营业外收入” 科 面 余 额 或 者 费 用 的 扣减 。净 额 法 是 将 政 府 补助 确 认 为对 相 关 资 产账 目。相 关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或 结 束 前 被 处 置 ( 出售 、 让 、 废 转 报 面 余 额 或 者 所 补偿 费用 的扣 减 。 政 府 补 助 ; 隹则要 求采 用 的 是 收 益 法 ,尚 未 分摊 的递 延 收 益余 额 应 当一 次转 入 资 产 处置 当期 的 收 益 , 中 的 总额 法 , 以便 更 真 实 、 整 地 反 映 政 府 补 助 的相 关 信 息 。 并在 会 等 ) 完 计 准 则 应 用指 南 中要 求 通 过 “ 他 应 收 款 ”“ 其 、 营业 外 收 入 ” “ 延 收 不 再 予 以递 延 。 和 递 在 很 少 的情 况下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府 补 助 也 - 8 表 现 为政 府 向 =  ̄ j - - 益 ” 目核 算 。 递 延 收 益 ” 目就 是 专 为核 算 不能 一 次 而 应 分 期计 入 科 “ 科 企 业 无 偿 划 拨长 期 非 货 币性 资 产 ,应 当在 实际 取 得 资 产 并办 妥 相 关 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 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八 “ 业 外 收 入 ” 目 ; 资 产 相 关 或 与 以后 期 间 收 益 相 关 的 , 计 入 受 让 手 续 时 按 照 其公 允价 值 确 认 和 计 量 ,如该 资产 相 关 凭证 上注 明 营 科 与 先 “ 递延收益 ” 目, 科 然后分期计入 “ 营业外收入 ” 目。 科 企业取得的政府 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 异不大 的,应 当以有关凭证 中注明的价值作 为 如 但 补助只所以确认 为营业外收入 , 因为企业在 日常活动 中政府补助 , 公 允价 值 ; 没 有 注 明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差 异较 大 、 有 活跃 市 场 的 , 是 应 当根据有确 凿证据表 明的同类或 类似资产市 场价格作 为公允价 形 成 经 济 利 益 流入 的组 成 部 分 , 由于 是 无 偿 的 , 不 符 合 销 售 收入 但 又 按 1元) 计量 。 或提 供 服 务 收 入 的确 认 条件 , 因此 计 入 “ 业 外 收入 ” 目或者 通 过 值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取 得 的 , 照名 义金 额 ( 营 科 企 业 取 得 的 政府 补 助 为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应 当首 先 同时确 认 一 “ 延 收 益 ” 目分 期计 入 “ 递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各种产业的不断壮大,政府补助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过去的会计准则下,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问题也引起了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的重视。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在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政府补助的性质。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为了支持特定的行业、企业或项目而提供的资金、资产或其他形式的利益。
政府补助分为与经济利益交换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不与经济利益交换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情况。
在会计准则中,要求对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用户了解企业获得政府补助的背后原因和目的。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按其性质进行合适的分类,同时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合适的位置进行披露。
这一规定对企业在会计核算政府补助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企业更加规范和准确地处理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企业在确定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以及如何进行合适的会计处理等方面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一方面,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可能比较复杂,企业需要对政府补助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解读,以确定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
由于政府补助的形式多种多样,企业需要根据政府补助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进行合适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按其性质进行合适的分类。
这也对企业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需要企业对政府补助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核实,并对收入进行合适的分类。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确保对政府补助的收入进行全面的核实和记录,并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合适的分类和披露。
新政府补助准则下会计处理探析

新政府补助准则下会计处理探析我国于2017年颁布了新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后的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对于政府补助范围界定、确认方式、计量方式都有了新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相趋同的原则,也体现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但是新政府补助准则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新政府补助准则加以研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标签:新政府补助准则;会计处理;财务信息质量一、准则的主要变化(一)细化政府补助特征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首先是要求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在此过程中充当的是资源的供给方,就算没有直接提供补助由其他方代收代付的也算政府来源,确认为政府补助。
其次政府补助的相关资源具有无偿性,在获得政府补助时,不需要支付资金或者货物等对价。
新准则规定了政府补助的范围,减少政府补助确认难题,通过无偿性的确定能够清晰使政府补助得到确认。
(二)核算方法有所调整旧准则下限制企业仅能通过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国企准则允许使用净额法核算,新政府补助准则也允许采用净额法核算,使企业能够根据实际状况使用最为合适的核算方式。
第一,在政府补助中对于与资产相关的,可确认为递延收益,还可以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若在使用寿命结束前提前报废的资产,递延收益中未摊销完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若用于弥补费用或亏损,可确认当期损益的也可冲减收益相关的成本。
随着我国新准则的制定,在政府补助核算方法方面我国也与世界趋同。
首先,企业对政府补助的选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为恰当的方式,为报表使用者反映更为真实的信息。
其次,与国际会计的趋同有助于减少国际对于我国企业在国外开展不正当竞争的争议,缓解贸易争端。
(三)新增“其他收益”科目新准则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改变了旧准则将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状况,若相关的补助与日常活动有关,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成本,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新准则将补助将是否和企业日常活动相关进行了划分,更加关注经济业务的实质,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仅供工作参考)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
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
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
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
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
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
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
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
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
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
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
假设不考虑
相关税费。
解析:
①取得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2 5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400 000
递延收益 2 100 000
②各月计提折旧的同时分期平均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17 500
贷:营业外收入 17 500
③清理该项生产设备时结转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2 100 000-累计已结转420 000)1 6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680 000 固定资产增加、折旧及清理的会计分录与非政府补助取得的固定资产有关会计处理相同,略。
对干与收益相关的专项拨款,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若该项拨款用以补偿已发生的费用、损失,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若该项拨款用以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损失,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损失的期间再将“递延收益”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无论专项拨款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若以后需要返还,则在返还时先以返还金额将“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冲减,不足冲减部分或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收到未指定用途的财政扶持性补助。
由于此类财政拨款一般都与收益相关,所以其会计处理与“与收益相关的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相同。
2、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
财政贴息是政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调控目标对承贷企业在特定领域或区域的发展所给予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
按照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无论贷款是否与资产相关,无论贷款对应的在建项目是否交付使用,对于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的财政贴息,企业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对于财政拨付给贷款银行的贴息资金,受益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按借款费用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先征后返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在实际收到返还税款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由干税款返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存在不确定因素,所以企业一般不能预计应收金额提前确认该项利得。
但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
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
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4、政府拨付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搬迁补偿款属于收益性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当企业取得对已发生搬迁费用、损失的补偿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如果补偿款还涉及以后年度,则企业应将相应部分的补偿贷记“递延收益”,并在相关年度内分配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没有对分期结转的金额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结转金额应与搬迁费用的发生比例相对应。
5、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的会计处理
关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各地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中未曾明确,按照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该返还款属于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财政补助,而且与长期资产——土地使用权相关,所以其取得及后续会计处理应与前述“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的处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