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机构保密政策

心理咨询机构保密政策1. 目的本保密政策旨在确保心理咨询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对客户和咨询师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维护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保密范围2.1 客户个人信息机构将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等。
机构将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修改或披露。
2.2 咨询记录机构将妥善保管客户的咨询记录。
咨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内容、咨询师的观察和评估、咨询师的建议等。
机构将确保咨询记录的保密性,并且仅在获得客户的书面同意或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才能披露。
2.3 内部员工机构的内部员工将按照保密协议严格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和咨询记录。
3. 保密义务3.1 咨询师的义务咨询师有责任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咨询记录。
咨询师应遵循机构的保密政策并签署保密协议。
咨询师在离职后,应归还或销毁与客户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记录。
3.2 客户的义务客户应妥善保管提供给机构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文件。
客户有权选择是否向他人披露自己的咨询经历和咨询结果。
4. 保密措施4.1 技术措施机构将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等,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咨询记录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露。
4.2 培训和教育机构将为内部员工提供保密培训和教育,加强对保密政策的理解和遵守。
4.3 内部安全审计机构将定期对保密措施进行内部安全审计,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5. 披露例外在以下情况下,机构可能会依法披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咨询记录:- 获得客户明确的书面同意;-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披露;-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命令或政府机关要求披露;- 为保护机构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披露。
6. 违约责任如发生保密协议违约事件,机构将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受到侵害的客户和咨询师的权益,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7. 保密政策的修订与更新本保密政策的修订和更新主要基于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机构运营需求的变化。
心理咨询室制度

心理辅导室保密制度一、心理辅导人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的保密原则并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不得公开来访者的资料。
二、有关资料若是用于教学案例或作为研究成果发表, 必须做到隐匿来访者真实姓名、单位, 应避免使用能辨认出来访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保证做到不侵犯来访者的任何隐私。
三、在心理辅导工作中, 心理辅导人员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拒绝任何关于来访者情况的调查, 如出于心理辅导或教育工作的需要,有关来访者的材料需要相关人员(包括来访者的班主任、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等)知晓的,知晓内容应限制与解决问题有关的范围之内, 有关知情者应做好集体保密。
五、心理辅导人员应切实做好有关来访者材料的管理与保密工作, 不得遗失有关辅导对象的材料, 不得以任何形式随便向他人通报有关来访者前来辅导的信息资料。
六、心理辅导工作的有关信息, 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像、录音和其他资料, 均属保密资料, 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 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七、除了心理辅导人员,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 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保密性档案材料。
心理健康的十大标准1、充分的安全感2、充分了解自己, 有自知之明3、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能保持接触。
5、保持个性的完整与活泼。
6、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中, 有正向积极的人际关系, 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 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能适度的表达与控制自己的情绪。
9、不盲从, 有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
10、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 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学校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3、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4、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5、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6、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心理咨询室安全规定

心理咨询室安全规定为了确保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咨询活动,以下规定必须被遵守:1. 保证隐私安全: 心理咨询室内的所有咨询活动和讨论都应保持严格的隐私和保密。
咨询师和咨询对象之间的讨论不得被泄露给外部人员或第三方。
保证隐私安全: 心理咨询室内的所有咨询活动和讨论都应保持严格的隐私和保密。
咨询师和咨询对象之间的讨论不得被泄露给外部人员或第三方。
2. 保护个人信息: 心理咨询室必须妥善保护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
咨询对象的个人资料、咨询记录和其他相关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并且只能在相关法律要求下披露给授权人员。
保护个人信息: 心理咨询室必须妥善保护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
咨询对象的个人资料、咨询记录和其他相关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并且只能在相关法律要求下披露给授权人员。
3. 设备和设施维护: 心理咨询室的设备和设施应得到适当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它们的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确保咨询活动不受到干扰或危险。
设备和设施维护: 心理咨询室的设备和设施应得到适当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它们的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确保咨询活动不受到干扰或危险。
4. 紧急情况应对: 心理咨询室必须制定应对紧急情况的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然灾害、医疗紧急情况等。
咨询师和咨询对象应了解紧急疏散路线和急救设施的位置,并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应对: 心理咨询室必须制定应对紧急情况的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然灾害、医疗紧急情况等。
咨询师和咨询对象应了解紧急疏散路线和急救设施的位置,并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情况。
5. 合法合规要求: 心理咨询室必须遵守所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隐私权保护、医疗保密、数据保护等。
咨询师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并确保咨询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合法合规要求: 心理咨询室必须遵守所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隐私权保护、医疗保密、数据保护等。
咨询师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并确保咨询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咨询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为咨询者保密,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一、咨询人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征得来访者本人书面同意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
二、咨询人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
三、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分析、教研、写作或通过媒体报道等工作时,纪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除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外,不得泄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
五、除有关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查阅和借用心理健康档案。
六、咨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大全五篇)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大全五篇)第一篇:心理咨询保密制度心理咨询保密制度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假的陈述或报告。
第二篇:心理咨询保密制度心理咨询保密制度一、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在心理咨询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保密信息的暴露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心理咨询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等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四、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来访者的有关个人信息。
第三篇:心理咨询保密制度江达县小学心理咨询保密制度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心理咨询保密原则及限定

心理咨询保密原则及限定
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资料,包括个案记录、心理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保密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3、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4、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知会或嘱托,应存放在适当场所及适当人员进行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5、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6、当心理咨询师在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心理咨询的保密例外: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
(1)心理咨询师发现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
(2)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且可能危及他人时
(3)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犯或虐待时
(4)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
在遇到上述中的(1)、(2)和(3)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向对方合法监护人预警的责任;在遇到(4)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但须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书面要求,并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确保此披露不会对临床专业关系带来直接损害或潜在危害。
心理咨询过程保密协议

一、协议目的为保护来访者个人隐私,确保心理咨询过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本协议旨在明确心理咨询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保密协议。
二、保密原则1. 心理咨询师承诺对来访者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心理测评结果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所获取的任何信息,仅用于心理咨询服务,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学术研究。
3. 心理咨询师对来访者的隐私保护义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来访者咨询结束且咨询记录销毁之日止。
三、保密例外1. 来访者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或咨询内容。
2. 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心理咨询师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可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
3. 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心理咨询师有义务依法披露相关信息。
4. 心理咨询师在专业范围内,经来访者同意,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笔录。
5. 心理咨询师因专业需要,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咨询案例进行讨论、研究或写作。
6. 心理咨询师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等部门询问时,应依法提供相关信息。
四、保密措施1. 心理咨询师应将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等资料保存在安全的地方,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查阅或泄露。
2. 心理咨询师不得将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等资料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3. 心理咨询师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等资料,不得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公开场合进行讨论或传播。
五、违约责任1. 心理咨询师违反保密协议,泄露来访者个人信息或咨询内容,造成来访者名誉、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心理咨询师违反保密协议,给来访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协议期限本保密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来访者咨询结束且咨询记录销毁之日止。
七、其他1. 本保密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保密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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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二、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三、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四、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五、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六、不得将学生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七、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八、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
心理咨询的原则
一、个体性原则
二、平等性原则
三、教育性原则
四、预防性原则
五、发展性原则
六、同感性原则
七、保密性原则
八、主体性原则
九、整体性原则
十、艺术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本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专业操行,要具备优良的个性修养和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应尊重来访者学生人格的完整,爱护和关心学生,不得摆老师架子。
三、热情接待来访学生,消除其咨询畏惧,增进其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在无法提供专业帮助时,应拒绝建立或终止咨询关系或转介。
五、耐心聆听来访者学生的倾吐,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神态。
六、认真做好咨询谈话记录,多次谈话要建立咨询个案档案。
七、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答疑,解感和辅导学生。
八、对特殊的来访学生,要进行家访和个案追踪。
九、保护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须保护当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当事人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相关部门。
青少年心理健康标准
1.有正确的自我观念,能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能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
2.乐于学习、工作和生活,保持乐观积极的心理状态
3.善于与同学、老师和亲友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交往,尊重友谊
4.情绪稳定、乐观,能适度的表达和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状态
5.保持健全的人格
6.面对挫折和失败具有较高的承受力,具有正常的自我防御机制
7.热爱生活、热爱集体,有现实的人生目标和社会责任感
8.心理特点、行为方式符合年龄特征
9.能与现实的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与适应
10.有一定的安全感、自信心和自主性,而不是过强的逆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