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人事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人事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对于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二、招聘与录用1. 学校依据教师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公示招聘信息和条件。
2. 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 根据招聘面试与考核结果,学校制定录用名单,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 录用后,学校进行入职手续办理,包括合同签订、档案建立等。
三、职务晋升与评聘1. 学校对职务晋升与评聘实行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标准。
2. 晋升职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3. 学校设立评聘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定职称评聘工作,确保公正、客观。
4. 职务晋升和评聘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四、福利待遇与奖励1. 学校建立公平的薪酬制度,根据教职工学历、职称、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
2. 学校设立奖励机制,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
3.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1. 学校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2. 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工资、职务晋升、评聘等相关联,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学校对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六、职工教育培训1. 学校注重教职工的专业能力提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
2.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学习进修等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学术水平。
3. 学校设立专门的教师培训中心,提供培训课程和资源支持。
七、学术道德与职业操守1. 教职工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术规范和职业操守。
2. 学校要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宣传,引导教职工遵守学术规则,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促进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涉及招聘、录用、培训、激励、考核、薪酬、晋升、调动、退休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委员会是学校人事管理的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相关事项。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学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确保岗位竞争公平公正。
招聘岗位应明确岗位要求、职责和待遇标准,吸引优秀人才。
第六条学校采用综合评价方式进行面试,评估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最佳人选的录用。
第七条学校在录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等。
第八条录用后的教职员工应提供必要的资格证明和相关材料,确保资格真实有效。
第九条学校会对新员工进行合适的培训,使其熟悉学校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学校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制定个人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职员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班等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会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涵盖工作技能、团队协作、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通过内部竞聘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鼓励有能力的员工在岗位上有所作为。
第四章激励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激励和奖励,促进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学校公开、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估,采用多种评价指标和方法,综合考虑工作业绩、专业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等。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多种激励机制,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渠道、荣誉称号等,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实现个人和学校共同发展。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七条学校按照市场竞争情况和员工贡献程度,合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
技工学校薪资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的薪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技工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等。
第三条学校薪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教职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性质、职责和工作量,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确定绩效工资标准。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工龄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九条奖金: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第三章薪资发放第十条薪资发放实行月结月清,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十一条教职工薪资发放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银行卡等。
第十二条教职工薪资发放后,学校财务部门出具工资发放明细表,教职工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教职工如有疑问,可在发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反映,财务部门负责解答。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行业薪酬状况等因素,定期对薪资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教职工岗位变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薪资标准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教职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薪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1.28•【文号】人社部发〔2017〕90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工作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符合技工院校教师特点的职称制度,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11月28日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技工院校(包括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专门学校。
技工院校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技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技工教育发展规律,健全完善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更好地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遵循规律,突出特点。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1. 人事管理目标和原则目标: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学校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教职工的发展和学校整体的发展。
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激励原则、激励原则。
2. 学校人事管理流程2.1. 录用和聘任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招聘流程。
聘用拟录用人员需要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最终由学校领导审批。
录用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岗位分配学校根据教职工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进行合理岗位分配。
分配结果需经过教职工本人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2.3. 在职管理学校建立员工档案,记录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履职情况。
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对绩效优秀者给予奖励和晋升,对绩效不达标者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2.4. 培训和发展学校组织教职工培训,提供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培训课程。
鼓励教职工参加学术研讨、教学改革等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5. 绩效奖励和薪酬管理学校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薪酬待遇。
薪酬管理需公开透明,确保合理、公正。
3. 人事纠纷处理学校建立健全的人事纠纷处理机制,为教职工提供申诉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根据相关规定,设置专门的人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调解教职工的人事纠纷。
4. 责任和监督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人事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一份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适用于具体学校的人事管理需求。
技工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工学校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技工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技术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绩效优先、奖惩分明。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
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三)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四)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五)负责学校人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学校教职工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应聘者报名、资格审查;(三)组织面试、笔试、考核;(四)公示拟录用名单;(五)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招聘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学校实行年度考核和岗位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一)德、能、勤、绩等方面;(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情况。
第十条岗位考核内容:(一)岗位职责;(二)工作绩效;(三)工作态度;(四)团队合作。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二条教职工晋升依据考核结果、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因素,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五条奖励和处罚程序:(一)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二)经学校领导批准;(三)公示;(四)执行。
学校人事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出勤行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三、考勤方式1. 教职工每天上班前需刷卡打卡或登记入校,下班后需刷卡打卡或登记离校。
2. 考勤设备需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需提前请假并获得部门主管批准。
四、考勤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为每天早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小时。
2. 周末和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上班或放假,需要上班的教职工须提前做好调整。
五、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为教职工工作的重要依据,每月统计考勤情况并进行汇总。
2. 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请假制度1. 教职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提交请假单。
2. 请假期间需及时与学校保持联系,如有延期需经主管同意。
七、迟到早退1. 教职工若因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需事先向部门主管请假并进行登记。
2. 迟到或早退情况将影响教职工的考勤记录,严重者将受到处罚处理。
八、加班制度1. 教职工必须经过部门主管批准才能加班,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 加班期间需保证工作效率,避免浪费时间。
九、考勤奖惩1. 考勤良好的教职工将受到表扬和奖励。
2. 考勤不达标的教职工将受到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将被辞退。
十、其他规定1. 教职工需服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效率。
2. 教职工在工作期间需保护学校的财产和利益,不得私自外借或损坏。
3. 教职工如有其他问题需及时向部门主管或人事部门反映,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十一、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调整将提前通知。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理,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管理秩序。
以上为学校人事考勤管理制度,敬请教职工们认真遵守并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共同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技工学校各项职责和管理制度

学校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第一章党支部和校长室第一节党支部和校长室工作职责一、党支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2、领导全校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精神文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学校工作任务完成。
3、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工作问题,检查、监督行政人员执行上级决定情况。
4、做好学校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建设,教育党员努力工作,团结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校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发挥他们协助行政完成学校工作任务,促进党群的密切联系。
6、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校长室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规定,认真执行技工学校工作条例,领导各职能科室开展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学校各项行政工作任务完成。
2、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工作问题,检查、监督行政人员执行上级决定情况。
3、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
4、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工会的监督。
第二节学校工作网络图及校领导岗位职责一、学校工作网络图(见下页)二、党支部人员岗位职责(一)书记岗位职责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l、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和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党员和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