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6〕119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6〕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制度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6〕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立根固本、权责匹配的原则,突出公示、监督、处理三大重点,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一)财政资金设立审批1.严格专项资金设立。
建立专项资金设立准入制度,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申请设立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不属于本级事权或共同事权的专项资金,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目标接近、资金投向相近的资金。
2.规范项目资金审批。
确需设立的专项资金,必须向同级政府或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并列入专项资金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新设的专项资金应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政策目标、资金需求、资金用途、项目期限、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
3.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专项资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执行期满后自动撤销,确需延期的重新申请。
每项资金都要建立年度评估制度,对政策到期或调整、巡视巡查发现重大问题、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专项资金应予以取消。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含五篇)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含五篇)第一篇: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新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农村财务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也是农村干群之间的焦点问题,新钢街道自2004年9月起实施农村财务双代管,由经管站全面代管各村财务工作。
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农村财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初步实现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公开化,基本杜绝了农村村干部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坐收坐支、或巧立名目乱收乱支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稳定、稳步、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加速进步,各村村级集体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出现了集体资产入账滞后、账面资产清理不及时、个别村现金收入不代管等现象的出现。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村务申请备案制度需事前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交书面请示,待批复后方可实施并交经管站备案的事项有:1、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有权的出让及转让金、出让金的使用。
2、村办企业经营权、所有权的变动。
3、以集体名义价值超过万元的经济担保、质押担保、入股事项等。
4、各村(居)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各村(居)预算外开支、超定额开支以及大型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6、村(居)干部享受固定补贴、误工补贴及各类奖金补助的人员和标准。
7、面向村民的筹资、酬劳。
8、村(居)主管会计、现金出纳人员变动。
9、土地补偿费的使用计划。
10、村(居)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
二、规范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程序(一)明确代管资金的使用范围凡属村集体组织实现的一切收入,包括各项经营收入、承包费、土地出让费、借贷款以及内外部归还的各种应收款项、上级拨款、以资代劳款、变卖资产等款项全部由街办经管站存入专户,各项收入一旦实现,必须在3日内送存经管站,严禁隐瞒收入,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类经费的支出。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乡镇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财务管理细则一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纪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违规处罚,坚决执行“开户一个行,管理一本帐”的原则。
二、经费审批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发票由镇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1000至5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党委书记商量同意后,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否则,不予报销。
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否则借款由出纳负责。
四、办公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费、县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其包干额度在月补助工资表中发放,计生站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实需外出抓生育对象,其补助标准长途车按车票报销,住宿每人每天补助5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5元,市内交通每人每天补助6元。
五、购物管理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添置办公用品,必须先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由财政所统一负责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六、电话管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实行包干负责制,原则上只接不打,镇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一律使用个人手机,行政办公室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
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

为适应“乡财县管乡用”和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促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全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预算编制收入预算由于我县乡镇财政未设立金库,收入全额上解,支出由县局进行“零基预算”,故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可不考虑“一般预算收入”和“上解支出”,只计算可用财力。
乡镇收入=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代管财政专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指县财政核定的乡镇人员及公用经费计划指标、各项转移支付拨款及年末税收体制分成收入。
代管财政专户收入:指乡镇各种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收入、县级以上各部门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县级以上各部门补助收入指上述“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部门拨入的比较稳定的补助收入,非稳定收入如“向上级争取资金”不能列入年初预算计划;不与收支结余挂钩的专项资金,不能列入代管财政专户收入。
支出预算各乡镇要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采取“零基预算”办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全面、完整、准确地编制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按用途分部门编制。
其明细项目为财务软件中相关经济科目内容。
其中人员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公用支出的明细项目,要分别计算出占其总额的比重。
各明细项目的比重一般为:办公费10%—15%,交通费5%—10%,招待费5%—10%,会议费5%—10%,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占总额的50%;其他支出不得超过公用支出总额的5%。
2、项目支出暂定为3万元以上专项支出、转移支付及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3、对村级转移支付必须按文件规定的标准足额预算。
4、预备费:一般为年度基本支出总额的1%—3%。
二、预算审批每年2月底3月初,各乡镇财政所编制完成财政收支预算,报乡镇主要领导,由乡镇领导召开本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预算计划通报会,对收支计划的测算程序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征求各站所意见,对确需调整的相关收支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区财政局夷财办发XXX号精神,按照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乡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按照“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在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的职能,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财政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从开始,用3年的时间实施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服务零距离、工作零缺陷、群众零投诉、单位零抱怨、上级零问责”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按照干部队伍专业化的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确定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财政管理的范围,按照全区统一设置的所长、副所长、办公室、预算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专管员等岗位,定岗定责不定人。
根据我所人员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人员岗位,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具体量化,做到上岗人员工作职责清楚、工作目标明确。
并做好与区局相关股室或二级单位及时沟通,确保区局安排的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2、大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1)在干部职工的学习上,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
实行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做到学习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全年有效果,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方式进行。
财政所每月安排专人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和集中辅导;学习教育与检验工作实效联系起来学习;对照本职工作任务针对性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基[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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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基〔2010〕1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现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财政厅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发挥就地、就近资金监管优势,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1.监管范围。
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和农村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对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范围的各项政府性资金。
2.监管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成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国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财政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财政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2.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
2.完善财政管理制度(1)制定乡镇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职责和权限。
(2)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工作。
(3)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定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4)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提升财政管理能力(1)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2)开展财政管理培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求。
(2)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支出。
(3)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财政监管(1)建立健全财政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内容和方式。
(2)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6.加强宣传引导(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嘿,各位亲爱的同事,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乡财政所的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这可是我根据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结合我们乡的实际情况精心打造的哦!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总体目标咱们乡财政所的财政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是实现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简单来说,就是让我们的财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乡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具体措施1.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我们要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这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各个环节。
同时,还要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优化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是财政工作的核心,我们要优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
具体做法如下:(1)加强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保预算编制与实际相符。
(2)实行零基预算,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3)强化预算执行,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建立财政资金项目库,对项目进行筛选、评估,确保投入产出比。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
(3)定期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及时调整资金投向。
4.加强财政队伍建设财政队伍是财政工作的主力军,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干部廉洁自律。
5.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财政信息化建设是提高财政工作效率的关键。
我们要加大投入,完善财政信息系统,实现财政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
同时,还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财政数据安全。
三、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
2.组织动员召开全乡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规范化建设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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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联络员:请认真阅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乡镇财政改革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拟定于这周五召开座谈会,请认真做好准备。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各区财政局: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基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7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两基”建设,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履行乡镇财政职责,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工作目标是:争取通过5年左右时间,按照乡财县(区)管模式,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符合现代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现阶段乡镇财政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下,主要承担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服务发展职能等。
主要职责是: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协助监督各项政策资金管理;第二,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做好协税护税、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确保预算收入任务完成;第三,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定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统筹分配乡镇财政资金,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第四,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加强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参与上级在区域范围内各项资金监督管理;第五,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负责调查统计乡镇区域内公共产品供需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
三、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队伍。
乡镇按照财政管理的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灵活的人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和交流机制,通过不同渠道不同途径解决财政所人员配备问题。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管理应以双重领导、严格考核、交流换岗为原则。
各县区财政局与各乡镇加强配合,协调制订队伍建设规划,运用切实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
各区财政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定期轮训、持证上岗”的要求,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乡镇财政要以“求真务实,为民理财”为宗旨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服务型的乡镇财政机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适应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要求。
(四)增强乡镇财政机构经费投入。
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保障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关心乡镇财政干部,重视解决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对财政所聘用的人员,要妥善解决好养老保险和医保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推进信息化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建设。
每个乡镇财政机构都要设立财政服务大厅,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乡财县(区)管、会计集中核算、为农服务事项和财税法规政策咨询等有机整合到财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将农村服务大厅转型为财政业务延伸至会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村账乡管、支农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等,服务对象涵盖农民、五保户、村干部、乡镇事业单位等。
要不断改善服务大厅的办公条件,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将乡镇财政服务大厅打造成乡镇财政综合服务平台。
四、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
乡镇财政要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安排支出预算。
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
各县区财政局实行预算统编,指导各乡镇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各乡镇财政所具体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区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细化预算编制。
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明确预算编制和重点支出保障的要求,督促乡镇做细做实财政预算,将属于乡镇范围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各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预算编制要全部细化到款级以下。
(三)规范预算执行。
要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
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组织协调和分析检测,既要确保应收尽收,也要防止和杜绝吸税、引税、垫税、空转等现象。
乡镇财政年度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的追加(减),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资金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要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和授权支付制度,健全支付审批制度,加强支付的审核管理。
县(区)和乡镇要协调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申报、县(区)财政审核拨付、县(区)乡共同监管的机制。
各县(区)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人员配备,按乡镇为单位分别建账,设专人管理,核算各乡镇支出情况,加强对乡镇财政支出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政决算编制。
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年度财政决算。
规范年终清理、年终结算和年终结账工作,加强决算审核汇总工作,维护财政决算的严肃性。
(五)加强乡镇财政收入管理。
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
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
四、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一)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1、监管范围要覆盖本级财政所有资金。
乡镇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速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3、协助上级财政做好在区域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工作。
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在工程项目上协调各部门加强监管,协助市、县(区)财政做好资金管理工作,防止套取、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现象发生。
(二)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1、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
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2、认真核实补助信息。
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
3、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
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相结合等有效地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
4、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
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监管。
建立健全项目进度台账制度、按月监管制度、决算审核制度等,项目资金的支付实行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乡镇财政要做好巡查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定期统计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
五、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区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求,以乡镇财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乡镇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
要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三)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预算内外收入管理、支出审批、现金管理、资金划拨结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重点完善强化支出管理的有关措施。
乡镇领导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按照我省“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各区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逐步建立省、市、县(区)、乡四级联网的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乡镇用款通过网上申请,区财政局通过网络审核并办理拨款,乡镇通过网络进行报账,减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要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网络高效运行。
七、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征缴行为。
加大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和综合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乡镇财政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加强财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