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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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前言混凝土拌和站作为建筑领域重要的设施之一,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实施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内容。

一、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原则1.合规性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保证其合法、安全经营;2.规范性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规范、合理使用;3.安全性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切实保障员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4.质量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保证生产质量符合行业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要求1.设施要求:混凝土拌和站必须设置在平整、干燥、通风、无尘环境下,具备足够的空间,保证拌和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必须做好设施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同时还要做好对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

2.人员要求:混凝土拌和站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保证混凝土拌和站的日常生产活动的顺利实施。

同时,混凝土拌和站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3.运营要求:混凝土拌和站的经营应平稳、健康、规范、透明。

必须通过公开的渠道披露必要的生产信息和产品质量,同时提供相关服务。

三、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措施1.拌合质量管理:混凝土拌和站管拌合质量管理是提高混凝土成品质量的有效手段。

对于拌和现场涉及到的生产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改进,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

2.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混凝土拌和站的设施及设备是保证拌和质量的重要保障,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及设备的良好状态,保证混凝土成品的质量。

3.现场安全管理:混凝土拌和站作业环节中,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无事故发生。

需要加强现场巡查和安全技术管理,对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生产现场安全;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等,加强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责任感。

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制度

1。

1、收料人员应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砂、石材料进场时首先进行目测,目测不合格的严禁入场,现场设置筛分斗,抽样级配不合格、石粉超标及风化石超标一律不许使用并隔离存放,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

1.2、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场时应检验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是否齐全,没有合格证、材质报告的原材料一律不许进场。

没批次分仓存放进行取样送交试验室试验,如不合格,一律清仓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1.3、材料进场后应通知试验室按批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许使用,隔离存放,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

1.4、试验室每班测定砂石含水率,以便及时调整配合比,确保坍落度稳定性,质量员每班抽查砼坍落度不少于 2 次,当含水显著变化时,增加测定次数。

1.5、质量员根据当日原材料情况进行配合比调整,核对配合比输入是否正确,各种计量称调零校准后方可生产使用。

1。

6、拌和站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微机计算误差,超出标准气温的应及时调整误差,并做好记录。

1。

7、现场人员应及时与调度取得联系,控制发车间隔时间,将到现场砼坍落度情况及时反馈到技术部门或者质量员。

1。

8、砼的取样、试块制作、养护和试验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1。

9、现场人员目测每车砼的坍落度并现场做坍落度,与配合比要求相差过大一律退回,不得使用到工作面。

1.10、砼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注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 2 小时。

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标准,供应混凝土质量合格率 100%;配套的各类质量文件资料真实可靠、规范标准。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素质,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宗旨贯彻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强化质量意识,明确各级职责,确保产品优质。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制订、落实各环节的作业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各个工序的质量.加强试验检测工作,配齐、配强试验检测人员 ,努力做到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把产品出站质量关。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为规范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的管理,加强水泥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一般规定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场地建设、选址、硬件设施、标识牌等必须满足《铁路铁路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第一册)的有关要求。

2、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建立完备的水泥混凝土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

每座拌和站必须设1名站长、1名质量负责人和试验员,加强水泥混凝土生产管理与混凝土拌和质量的监控。

3、混凝土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地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还应进行水泥混凝土技术培训。

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要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认真做好原材料进场、检验及混凝土生产等环节的各项台帐记录。

5、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施工期间,每季度均应对拌和站设备进行自检自校,并建立自检自校台账,以确保动力系统正常运行,计量系统满足精度要求。

6、由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主、分试验室)负责对相应的拌和站混凝土及原材料进行检验。

7、各驻地办必须在施工单位各拌和站派驻1名专职监理人员,对拌和站原材料检测及混凝土复盘等工作进行旁站监督。

8、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开盘程序,未经专职监理人员认可不得开盘。

9、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生产(包括原材料的用量、原材料的生产厂家等),且遵守配合比调整的程序及原则。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在巡检过程中若发现擅自修改配合比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作返工处理,并进行全线通报,同时对相应驻地办与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二、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一) 站长1、负责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生产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混凝土生产任务,制定混凝土生产计划。

3、负责生产、运输的调度,并对搅拌站的设备完好和操作过程的正确性负责。

4、负责本站人员的调配、考核与管理。

5、负责计量标定、自检自校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拌和站管理制度

拌和站管理制度

拌和站管理制度拌和站是承担混凝土生产任务的重要场所,为确保拌和站的正常运行以及生产质量的稳定和可靠,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拌和站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拌和站的运营和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有效管理资源。

一、拌和站生产流程管理1.生产计划制定:拌和站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工程进度,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供应有序。

生产计划应由拌和站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客户进行沟通,以保证生产计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原材料采购管理:拌和站应建立健全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和质量可控。

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成本。

3.生产过程管理:拌和站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线的连续运行。

同时,拌和站应对生产员工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4.产品质量控制:拌和站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的混凝土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应加强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检验和监控,及时调整生产参数,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同时,拌和站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对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后期质量追溯。

二、安全管理1.安全教育培训:拌和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确保员工对潜在危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2.安全设施完善:拌和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灭火设备、紧急停机按钮等,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3.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拌和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以便后续的监督检查。

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规定

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规定

拌合站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铁道部现行的施工技术指南和验收标准,制定本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混凝土是指由水泥胶凝材料、粗集料、细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拌合站经计量、拌制后采用运输车输送、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第三条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且应建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此来保证拌合站有效动作,并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第四条生产操作人员、材料员、试验员、技术负责人等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节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第五条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施工技术指南、耐久性混凝土原材料有关规定、验收标准的规定要求;拌合站必须按验收标准的验收批次和验收频率对原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查对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严格按照原材料验收有关规定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拌合站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建立材料验收检验制度使用台帐;并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水泥、水泥掺合料、集料、外加剂检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质量标准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标准的规定;2、拌合用水检验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水质试验非饮用水应根据水质变化情况确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拌合用水;第六条拌合站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样品由拌合站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封存样品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粉煤灰、矿粉、外加剂不少于30天;第七条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1、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2、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产地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规格、产地;3、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4、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牌号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在保质期内存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第三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质量管理第八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1、合同有要求时;2、原材料的产地、品种、规格有显着变化时;3、生产大方量混凝土时一次性浇捣数量>3000m3;4、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5、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6、其它技术指标有变化时;第九条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拌合站应将设计完成的混凝土配合比统一编号,汇编成册,每年应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统计资料结果表明,对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统计,并建立统计曲线;第十条生产人员将混凝土配合比输入搅拌楼电脑时应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执行,并经试验室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生产,其生产记录应存盘备案;第四节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拌制混凝土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种变化需要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时,应经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确认,由试验室负责人重新签发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或配合比调整记录;按第十二条要求输入拌合站电脑;第十二条生产混凝土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混凝土搅拌机技术重要条件GB91420和混凝土拌合站楼技术条件GB10172—88的规定;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等工作应重新检定;第十三条混凝土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齐全;应包括日期、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第十四条计量器具在下列情况下,由企业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1次;2、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3、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一次性浇捣数量>3000m3;4、发生异常情况时;第十五条拌合站技术负责人和驻站试验员应加强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第十六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规定,原材料的计量允许误差符合下表规定,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计量误差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生产材料允许偏差范围注: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拌合站;2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第十七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重应逐盘记录;第五节出站砼的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出拌合站混凝土质量必须按相关的标准严格检验和控制,经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出混凝土发货单;第十九条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混凝土拌和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混凝土拌和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满足铁路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抗渗试验;第二十四条混凝土的运输应按有关混凝土运输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拌合站应明确产品的验收方法,包括取样方法和频率、试样制作和养护、产品技术指标等;拌合站应当设置专人,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对出厂的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和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坍落度、拌和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出厂;第二十六条不合格混凝土的处理;1、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不得使用;2、混凝土的坍落度不能满足规范及合同要求时不得使用;3、当对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也可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第六节拌合站试验质量管理第二十七条拌合站应专职驻站试验员,负责原材料、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成品质量的检验工作;第二十八条驻站试验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管理上岗证;拌合站计量仪器、检验设备应能满足所需试验需要;第二十九条应建立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采购、使用、保养、维修做到一机一档;计量仪器、检验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在国家有关标准的给定周期内由法定鉴定期并出具有关鉴定证书;第三十条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的要求;1、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做好质量技术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原始记录和台帐的表格或电子表格,各项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技术质量文件应由专人保管,分类定期保存;企业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企业质量管理数据库;2、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的填写,必须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误笔时,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杠,在其上方书写更正后的数据并签名,涉及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更正应有试验室主任签字;检测报告应按照标准编写,并保证内容完整;3、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有分析小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全年应有专题总结;4、应按管理部门要求,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各类规范和标准以及上级发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必须认真学习,除及时归档外,质量及相关部门应有相应的复印件,以便使用;。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混凝土拌和站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设施,它为各种建筑项目提供了优质的混凝土材料。

然而,由于操作不规范、管理不严密等原因,一些混凝土拌和站存在着一些管理问题。

为了确保混凝土拌和站的正常运营和施工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对于各种风险和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明确责任。

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其次,规范操作。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每位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避免疏漏和差错。

再次,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

建立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的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最后,加强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混凝土拌和站的安全生产。

二、管理制度的实施实施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需要充分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首先,加强培训。

组织定期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使他们能够全面了解管理制度,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其次,建立考核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定,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责任心。

再次,建立监督机制。

设立监督部门,对混凝土拌和站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最后,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设置奖惩制度,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鼓励员工主动遵守管理制度,并提供一定的奖励和荣誉。

三、应对风险和问题在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首先,要注意环保问题。

混凝土拌和站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需要建立相应的污染物处理和处理机制,保护环境。

其次,要加强安全管理。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行为,提高拌和站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维护拌和站的稳定运行,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管理体制2.1 总责任制混凝土拌和站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具备合法经营许可证,负责拌和站的日常运营和安全管理,承担法律责任。

各拌和站应明确主管领导和生产班组负责人。

2.2 岗位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应明确工作职责,并进行相应培训,确保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工作。

三、生产安全管理3.1 安全管理制度拌和站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岗位责任和安全教育。

制定应急预案,对各种安全事故实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

3.2 安全设施拌和站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照明设施、防护设施等,确保人员安全。

3.3 安全操作拌和站人员应该按照规定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严格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械。

四、质量管理4.1 质量管理制度拌和站应制订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并对相关设备、材料和检测进行管理。

4.2 质量检测拌和站应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建立记录档案,做好产品质量跟踪追溯。

五、环境保护5.1 环境管理制度拌和站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定期检查设备和材料,做好环境风险控制以及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

5.2 废弃物处理拌和站应格外注重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将废弃物分类后送至环保处理中心,确保废弃物的处理符合国家环保指标,落实企业对生态环境的责任。

六、设备管理6.1 设备管理制度拌和站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防止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6.2 维修保养拌和站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关于混凝土拌和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自建的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

第二章拌合站基本概况2.1设置原则(1)混凝土采用集中加工、集中生产、集中供应,前期需要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达到铁路总公司相关规范规定的耐久性要求。

(2)充分考虑混凝土需求量与生产能力的配套。

(3)根据供应范围按实际需用量的1.5倍配备混凝土输送车。

桥梁施工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输送泵。

(4)拌合站的所有场地已完成混凝土硬化处理,粗细骨料存放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2.5m,场内设置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污水过滤池和洗车区,供电、供水的管线布置规范。

(5)混凝土拌合站按照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试验、事中监控、事后把关”动态监管,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及质量追溯的目标。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报警提示等功能。

信息系统功能、系统配置、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等应满足工管办函【2013】283号有关要求和规定。

2.2混凝土拌合站设置为保证砼运输时间和质量,经过现场实际考察,结合工期情况,本工区共设混凝土集中拌合站4处,其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2.2-1 混凝土拌合站分布表第三章拌合站采用标准、规范3.1拌合站采用标准、规范3.2拌合站质量保证体系框图第四章拌合站工作程序、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4.1工作程序4.2混凝土生产供应质量管理制度4.2.1拌和站应具备的条件4.2.1.1本工区混凝土工程采取集中拌和、统一供应的方式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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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的通知各参建单位:现将《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 一三年一月十八日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建设要求第三条拌合站选址要求㈠拌合站场应选择地势稍高且较平坦处建设,在场地建设时应重视排水系统建设,且应避开易积水和严重不良地质的地点,考虑防洪排涝,并远离生态敏感区。

㈡拌合站地基基础地质状况要好,所选场地地质要求坚硬,能有效防止地面沉降,建站时搅拌机组和料仓底座下基础应特别加强处理。

㈢考虑环保因素,混凝土拌合站应远离住宅和人口稠密区,减少产生的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尽量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口。

第四条拌合站布局及设置要求㈠拌合站设计应体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环保节能、永临结合、合理实用的原则,应重视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工作。

㈡拌合站生产区采用圭寸闭式管理,四周砖砌围墙与外界隔开。

㈢拌合站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运输和工程条件、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拌合物使用时间要求(供应半径不宜大于15km),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㈣拌合站设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根据地形条件提出规划设计方案。

用地应根据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堆放能力等因素确定。

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并考虑备用。

㈤拌合站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机和清洗槽,防止进场车辆将泥土带入料仓。

进口应设材料员室和电子汽车衡,能及时对进场的原材料过磅和检查。

第五条拌合站建设和管理㈠施工单位应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工程特点、地形条件等合理规划拌合站,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绘制拌合站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合站的拌合能力、供应范围、运输时间及路线、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人员配备等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㈡拌合站场地设施建设1.拌合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并设置工地试验站、拌合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等,办公、生活区应分区设置并设置明显的区位标志牌。

2.拌合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后地面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3.砂石料仓应按待检区和已检区设置,料仓的大小、数量应根据砂石料级配、拌合站生产能力合理设置,其存储能力需满足最大生产需要,且应满足连续3〜5天生产的需求。

砂石料仓应设置雨棚防雨遮阳,料仓之间应砌墙体隔开,仓内地面应设排水坡,不得积水,仓外应设置排水沟,满足现场排水要求。

4.搅拌机组及计量设备需搭设防雨棚,雨棚高度以满足装载机作业为宜,需要冬季施工的拌合站要单独上报方案,按规定安装相关设备。

5.拌合站内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拌合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严禁将站内废水直接排放。

6.拌合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具体要求见“郑徐客专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郑西客专工〔2013〕4号)。

其它生产及生活标牌则按标准化工地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有关规定统一设置标识和标志。

7.拌合站站区内需要设置消防设施及安全用电设施。

㈢人员配置要求1.拌合站人员配备需满足拌合站生产和管理需求,主要管理人员(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安全员)应是施工单位本企业职工。

其中,站长应具有二年及以上拌合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试验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

2.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数量按需要合理配置,以满足现场需要为主,3.拌合站试验员、安全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搅拌车司机、搅拌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上岗作业。

㈣设备配置要求1.拌合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其生产能力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计量装置应达到自动计量标准,拌合站应配备满足混凝土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2.储料罐应根据同时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粉料种类来确定,每种粉料待检料与已检料必须存放于不同料罐内。

各储料罐必须设置缆风及避雷设施。

3.各储料罐内部应设破拱装置、自动收尘装置、料位指示器、温度传感器等。

为方便取样,应设置专用取样口。

如使用液体料,则储料罐应设防深沉装置,并注意遮光、保暖4.水池容量应满足混凝土连续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时要考虑冬季施工时的加热装置。

5.砂石料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的,输送皮带应全程圭寸闭,避免在输送过程中受雨水影响;粉料均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应注意使用过程中精度的校正和提高;水和外加剂采用水泵抽取时,为保证计量精度,宜采用电磁分流阀装置。

6.拌合站根据需要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

7.拌合站应安装功能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和铁道部相关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平台。

㈤原材料管理1.散装水泥、粉煤灰应使用储存罐储存,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应分罐保存,严禁混装罐。

2.砂石料应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

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使用部位等。

3.液态外加剂需入库储存。

受潮、过期的水泥及掺和料,过期、变质的外加剂不得随意丢弃,应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4.材料标识应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规定设置。

(六)生产管理1.混凝土生产前,需对计量装置自校标定并记录,清除地坑中积水。

2.拌合站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规格统一,标识牌应包括混凝土设计和施工配合比、时间、集料的计算和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坍落度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3.进入生产区的人员需戴安全帽,搅拌作业时料斗下严禁站人,拌合楼出料口需设安全标志。

4.拌合站车辆运输应做到不洒、不漏。

临近市区作业,出入车辆应清洗车轮。

运输车辆在拌合站内统一指挥,定点停放。

5.拌合站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范要求。

拌合站使用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

6•严格按照施工用电规定布置和管理电力线。

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7.机械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㈦试验站要求1.试验站是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派驻拌合站的试验检测机构,负责粗细骨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的常规检测,出具混凝土施工配料单,控制混凝土出机、施工现场的拌合物性能,按验标要求的频率制作混凝土试件,并填写相应的试验资料,不能检测的项目应送上级试验室检测,由驻拌合站监理按频率进行见证。

2.制定原材料进场使用、试验检测流程及混凝土配合比控制管理制度。

第三章拌合站验收第六条验收程序㈠施工单位将拌合站建设方案上报监理站审核,监理站按设计文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经监理站站长批准后开工建设,方案报公司工程部核备。

㈡根据拌合站建设情况,达到监理规范和相关文件标准要求的拌合站,经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站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监理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收。

㈢拌合站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终验,合格后发文启用。

正式验收过程:由拌合站负责人简短汇报拌合站建设情况后,验收组对拌合站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对设备及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给出结论。

可以使用问题限期整改;若不可以使用,待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验收标准㈠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

施工单位按照场地设施建设、人员设备配置、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及环境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自评验收。

采用附件2: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

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标准要求,一般项目采用百分制,经验收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方可评定合格。

㈡正式验收。

采用附件3: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检查表。

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拌合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

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

80 %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项目应注明存在问题,出现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并按照要求组织复检。

第八条验收项目㈠自控体系1.拌合站必须制定质保、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

2•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落实到人,对相关责任人要有明确的惩罚条例。

3.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混凝土的供应不因突发事件而供应中断。

4.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检验台帐。

5.拌合站必须设立明显标识标牌及材料标识,标识牌内容要详细、填写规范。

6.建立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处理记录齐全。

7.根据冬、夏季热工计算制定相应的温控措施,保证混凝土出机、入模温度在规范规定范围之内。

8.要有生产搅拌记录,包括浇筑梁片编号、混凝土标号、生产时间、生产是否正常,在出现问题后可以追溯。

9.混凝土出站要有运输单,单内注明车号、出站时间、混凝土标号、使用部位、坍落度等。

㈡人员要求1.明确行政、设备管理、试验等主要责任人的岗位职责,人员分工,实行站长负责制。

2.拌合站必须配备设备管理人员一名,要求精通设备的维修保养,具备相应的机械知识。

3.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确保计量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搅拌工艺参数要有详细的技术交底。

4.拌合站必须配备电工一名,要求持证上岗,精通电务知识,保证施工用电线路布设符合有关规定,对施工中突发的电力问题能够及时处理,保证电力供应。

5.混凝土搅拌车、装载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㈢拌合站场地及文明生产1.拌合站的场地应根据拌合站的产量确定规模,确保原材料的储备量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2.为保证夏季混凝土入模温度,砂子、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

3.为保证混凝土冬季生产质量,骨料仓和外加剂存储地必须设置采暖设施。

保证粗细骨料棚内温度大于 5 C,外加剂棚内温度大于10 C。

4.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

整洁、无扬尘,配备消防、安全用电设施,悬挂各种安全警示标牌。

5.料仓分区合理,规范,料仓储备应满足连续两个生产高峰的需要。

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6.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拌合站应合理布局,将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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