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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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3篇)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3篇)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混凝土搅拌站是进行混凝土生产的重要设备之一,合理的管理规定对于确保生产质量、安全和环保至关重要。

以下是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的一些建议,供参考:一、安全管理1.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搅拌站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3.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范。

4.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掌握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

二、生产管理1.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能力。

2. 搅拌站必须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混凝土生产,包括原材料进料、搅拌、出料和清洁等环节。

3. 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4. 混凝土生产必须按照配方要求进行配料和搅拌,不得随意调整配方或搅拌时间。

5.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或潜在问题。

三、质量管理1.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原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才可以使用。

3.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包括生产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和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

4. 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混凝土的质量,并进行合格率统计和分析。

5. 如发现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搅拌站必须及时停产,并进行相关调查和整改措施。

四、环保管理1.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和执行环保管理制度。

2. 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监测,确保搅拌站的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 严格控制废水和废气的排放,必要时设立相应的净化设备。

4. 合理管理和处置生产废弃物,确保废物的安全存放和处理方式符合环保要求。

5. 对于违反环保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办法(暂行)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办法(暂行)
第七条:及时掌握搅拌站的现场使用情况,为施工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发挥搅拌站的使用效率。
第三章 搅拌站管理制度
第八条:混凝土生产机具计量管理制度
1、搅拌站在生产混凝土前必须对其机具进行计量校准,搅拌站试验员负责做好计量器具校准记录和台帐。
2、对混凝土生产的小型机具,必须配置相应的计量器具且有计量部门出具的合格标定证书。其标定证书原件报送试验室统一编号管理。
2、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到达施工现场后工区试验员必须先检测混凝土的和易性,混凝土坍落度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在混凝土灌注前必须对混凝土进行适时的搅拌,以保证混凝土良好的工作性。运至现场后的混凝土禁止加水。混凝土到达现场后须在一小时内用完。
第十一条:混凝土试件的管理
1、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搅拌站试验员必须根据相关验收标准请监理工程师见证,对混凝土试件进行制作留置。
10、在混凝土发料过程中,发料单的时间、方量必须与电脑打印小票、电脑记录保持一致。严禁混凝土还未搅拌而发料单已经开出。每次砼浇筑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统计,保证发料单、电脑小票、电脑记录保持一致,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11、如因机械故障等原因,致使自动投料无法进行,必须手动投料时,各种原材料必须在第一时间严格按照实际用量做好记录,由搅拌站站长、试验员、材料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条:工区经理部设物机部,配专(兼)职机械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搅拌站的管理工作。搅拌站设搅拌站站长,配备专职操作、维修人员,配套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定期组织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搅拌站站长,业务上受工区经理部物机部指导,行政上受工区经理部管理,具体负责搅拌站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搅拌站的人员(包括操作员、维修人员、试验员等)进行管理。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保证本站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五)定期检查本站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站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四)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应予以配合。

三、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立;(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六)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其数量应能满足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二)具有2年以上的混凝土行业工作经验;(三)熟悉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混凝土产品质量负责;(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三)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四)组织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五)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预防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六)负责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检验和检测工作;(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要求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办法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办法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活动,包括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和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混凝土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加强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满足工程需求。

第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追溯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工程使用。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目标、质量职责、质量流程、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制定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明确质量职责,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质量职责。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制定质量流程,包括采购、生产、检验、运输、浇筑、验收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

第十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等。

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质量改进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

第三章原材料质量控制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对原材料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建立供应商名录,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1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1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确保混凝土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施工现场管理等。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申请混凝土搅拌站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资金、设备、技术条件;(三)具备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的技术工人;(四)具备完善的质保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混凝土搅拌站资质证书的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确保混凝土质量。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配合比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调整。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搅拌均匀、强度合格。

第十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整改。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与运营,维护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必须遵守国家关于混凝土生产和环保的法律法规,坚持以安全、环保、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生产优质混凝土。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称混凝土搅拌站是指专业从事混凝土配制的生产企业,包括设备、人员等。

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第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混凝土搅拌设备,掌握混凝土的生产工艺和相关知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紧急处理机制,确保设备完好,生产正常。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建立健全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环保达标,产品质量优良。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机制,做好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记录和管理。

第二章混凝土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制定健全的生产工艺规程,确保混凝土的配制、搅拌和运输过程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做好产品质量记录和管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和维护生产记录,包括设备运行记录、原材料使用记录、产品质量记录等。

混凝土搅拌站精细化管理方案

混凝土搅拌站精细化管理方案

混凝土搅拌站精细化管理方案一、前言。

咱这混凝土搅拌站啊,就像一个大厨房,各种材料就是食材,搅拌机就是大厨的锅铲,得精细化管理,才能做出美味又合格的“混凝土大餐”,让客户满意,让咱自己也能多赚钱,还能避免各种麻烦事儿。

二、原材料管理。

1. 采购环节。

找供应商就像找对象,得精挑细选。

咱不能只看价格便宜,质量得过硬。

要去供应商的厂里实地考察,看看他们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是不是干净、规范。

比如水泥,要是看到他们那水泥生产的地方灰头土脸,到处都是杂质,那可不能要。

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就像给供应商打分。

要是哪个供应商经常供应质量不稳定的原材料,就给他扣分,分扣多了就把他踢出局。

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要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

2. 进场验收。

原材料进场的时候,就像迎接贵宾一样,但得严格检查。

水泥得看看有没有受潮结块,要是像面团一样结成一块一块的,那肯定不能用。

砂和石子就得看看颗粒级配,拿个筛子筛一筛,要是大的大、小的小,乱七八糟的,那也不符合要求。

每车原材料都要有验收记录,谁验收的、什么时候验收的、验收结果怎么样,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就像写日记一样,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查得到。

3. 储存管理。

水泥仓库得密封好,不然就像一个漏风的口袋,水泥受潮了就报废了。

要定期检查仓库有没有裂缝,像照顾小宝贝一样,得细心。

砂和石子的堆放场地也要划分好区域,不同规格的要分开,不能混在一起。

就像把不同颜色的衣服分开洗一样,不然会乱套的。

三、生产过程管理。

1. 设备维护。

搅拌机就像搅拌站的心脏,得定期保养。

就像人要定期体检一样,每个月或者每生产一定量的混凝土后,就要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检查。

看看搅拌叶片有没有磨损,要是磨损严重了,搅拌出来的混凝土就不均匀,就像炒菜没炒熟一样。

输送带、计量设备等其他设备也不能忽视。

输送带要是松了或者跑偏了,就像鞋带松了一样,容易出事故。

计量设备要定期校准,要是计量不准,那混凝土的配合比就乱了,可能会导致混凝土强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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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集中搅拌站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审批:年月目录1总则 (5)2 管理模式 (5)2.1基本管理程序 (6)3搅拌站的质量管理 (11)3.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1)3.2质量保证体系 (12)3.3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14)3.4配合比的管理 (16)3.5搅拌、运输、泵送过程的质量管理 (18)3.6设备的质量管理 (23)3.7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 (24)4搅拌站人员的管理 (24)4.1搅拌站人员组成 (24)5.1设备的验收 (45)5.2搅拌站设备的检定和保管 (46)5.3搅拌站设备台帐及档案 (46)5.4搅拌站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47)5.5搅拌站设备检修制度 (50)5.6搅拌站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52)5.7搅拌站设备操作规程 (52)6.1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 (62)6.2混凝土搅拌站安全检测制度 (63)6.4搅拌站防火安全措施 (75)6.5搅拌站治安防盗管理措施 (78)6.6 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79)7搅拌站环境管理 (81)7.1搅拌站环境管理制度 (81)7.2搅拌站卫生管理制度 (82)7.3搅拌站环境检测制度 (82)8搅拌站文明施工管理 (83)混凝土集中搅拌站管理办法1总则搅拌站的设备状况、维护的好坏、人员的组成、分工与合作,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生产效率和混凝土质量的可靠性。

因此制定有效的搅拌站管理措施,是保证混凝土质量,提高工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关键。

针对S26新建工程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搅拌站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满足业主工程质量标准;同时为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砼生产效率,有效降低成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2 管理模式结合本公司特点,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运输及泵送入模由搅拌站负责,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减水剂等)由项目部指定供应商,搅拌站负责收方管理,物资室监控材料数量,试验室监控质量,混凝土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提供,项目部对以上各单位进行考核。

2.1基本管理程序2.1.1 质量管理程序(1)水泥、外加剂由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搅拌站材料室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砂、石料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不大于400m3取样送检一次,对于有疑问的砂石料,应随时进行抽样送检并通知搅拌站试验室。

所有原材料均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清理出场。

(2)对于混凝土的配合比,各工区施工前按第2.1.3计划调度管理程序通知搅拌站,并提供需用混凝土的数量、强度等级、使用地点、使用部位、施工工艺等。

搅拌站在生产混凝土前,必须再一次电话联系使用单位,确认混凝土参数的正确性。

(3)搅拌站严格按配合比拌料,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动操作阀。

搅拌楼配合比的输入及更改,只有搅拌站试验人员才能操作,其他任何人不能调整。

搅拌站维修人员应加强对搅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计量计时装置。

(4)搅拌站应对混凝土的强度负责。

试验人员调整施工配合比,必须依据当班的砂石料的含水率进行计算,当遇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必须加大含水率的检测频率,以保证混凝土的水灰比符合要求。

对于搅拌站生产的不同规格的混凝土,试验人员应在出站前对每一车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水灰比等指标,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出站,对拌和物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及时处理。

对到达现场的混凝土,工区试验员要同样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入模,并及时向搅拌站试验室进行信息反馈。

所有试验检测均要有详细的书面资料,完善试验台帐。

(5)混凝土出站到管段内任何现场位置,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运输到位,对于发生的意外情况,若为车辆故障,运输班应采取措施在半小时内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混凝土报废,由运输班负责。

混凝土出站到入模过程中,若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严禁在混凝土中加水,可以按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掺加外加剂。

(6)混凝土运送到现场后,汽车司机与现场施工员必须确认到达时间,现场施工员必须安排及时卸料,汽车司机应记录卸料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经现场施工员签认。

当施工现场出现意外情况,需要推迟使用混凝土时(或混凝土施工快结束时),施工员应及时与搅拌站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混凝土浪费,由工区负责。

2.1.2 进料管理程序(1)进料管理程序由材料管理员、收料员和试验室负责执行。

(2)严格计量制度,任何进出搅拌站的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均需经电子磅称过磅,并打印电脑过磅单。

地磅室分材料、分类别、分规格做好数量台帐。

材料收方单在现场计量时必须由材料管理员、过磅员和司机共同签字,不得补签,月底交项目部计财部门作为开具购料计价单的依据,搅拌站试验室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磅称进行调试检查。

(3)对于由物资室供应的材料,进场时由地磅室过磅收方,并核对随车发料单,当随车发料单数量大于过磅数量时,以过磅数量为准,当随车发料单数量小于过磅数量时,以随车发料单数量为准。

若双方有争议,以第三方磅秤所称重量为准。

(4)大堆料收方时,对大堆料的含水量要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来车含水量过重,过磅人员要令车辆暂在一旁停放,待正常后再过磅,多次出现此类情况,给予警告,或不给其过磅验收,必要时可结合方量和过磅双重计量收方的办法。

搅拌站试验人员,结合不同情况,要做好多种实际大堆料的堆积密度,按重量/堆密度计算大堆料方量。

(5)搅拌站内所有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等出库过磅,必须经站长、看守人员及过磅人员才能放行。

2.1.3 计划调度管理程序(1)各工区根据月度生产计划,测算出当月各类砼生产批量(砼标号、计划使用时间、工程地点及名称、使用部位、施工工艺等)及总量,在25日前将砼需求计划报送搅拌站。

(2)每日下午4:00前,由各工区领工员或工区长、技术主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送次日砼使用计划,搅拌站调度做好详细的记录。

搅拌站调度汇总各工区使用计划后,由搅拌站站长根据实际安排次日混凝土生产,并电话通知各工区。

次日生产混凝土前再次由工区施工员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报搅拌站运送混凝土时间,原则上按通知时间进行,对于确实需要变更的,由站长协调。

(3)大方量砼(连续生产超过100m3以上)使用计划提前三天电话报送搅拌站,搅拌站及时备料。

(4)月度计划报送时必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经工区长、技术主管审核签字认可)和电子版材料(Excel表格);电话报送的生产计划在混凝土生产时,必须由工区补办“次日混凝土使用申请单”,由第一车砼罐车司机带回交搅拌站。

(5)搅拌站生产混凝土前,需再次与混凝土使用单位联系,确认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部位及施工工艺。

2.1.4 生产管理程序(1)搅拌站应根据各工区混凝土使用计划和施工现场的急缓性做好混凝土生产的合理安排,保证施工现场正常生产。

(2)搅拌站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考核约束机制,搅拌站站长有权对所有员工(包括各类司机)进行考核,有权要求经理部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

(3)搅拌站站长应随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库存量,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材料供应,避免停工待料现象;总工应协助站长随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库存量,同时应全面了解各种机械的保养维修情况,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机械抢修,保证混凝土生产、运输正常。

2.1.5 运输管理程序(1)运输过程由调度负责。

(2)搅拌站设备配置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并配备足够的汽车司机及维修养人员,保证车辆运专正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考核约束机制,激发职工积极性。

2.1.6 混凝土数量签认管理程序2.1.6.1 站内确认混凝土运输罐车出站前,搅拌站应与汽车司机办理数量签手续(签认单附后),包括本车混凝土数量、使用地点等,汽车司机按2.1.1质量管理程序和2.1.3计划调度管理程序交回相关资料后收回签认单,否则,由此造成的数量损失由搅拌站施工队负责。

2.1.6.2 现场核实到达现场的混凝土数量,由工区长指定人员进行签认(原则上为施工队现场管理人员),签认时,应核对混凝土送货单(搅拌楼电脑打印,或人工填写一式三份)进行核对,包括混凝土出厂时间、数量、标号、使用地点、使用部位等,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认,并预留一份月底作核算依据。

其余二份由汽车司机带回交搅拌站,一份搅拌站施工队存底,另外一份当日交材料室,月底交项目部计财室或财务。

经营宗旨3搅拌站的质量管理3.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本搅拌站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S26-4-2项目经理部下设的专业混凝土生产架子队,接受项目部的直接管理,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对生产工艺提供技术指导及监控,项目部试验室负责对搅拌站原材料取样试验监控。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如图1所示。

图1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3.2质量保证体系页脚内容12图2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页脚内容133.3原材料的质量管理3.3.1原材料的选用(1)搅拌站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定点选购。

在订货和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不能使用。

(2)水泥的选用,要根据合同的技术要求和工程特点选用,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水泥进场,要验明出厂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取样,对强度、安定性复试,必要时做凝结时间等试验。

水泥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得受潮。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后,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3)砂子的选用,以粗砂或中砂为宜,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有害物质含量均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其通过0.315mm筛孔的量不少于15%。

(4)碎石和卵石的粒径根据合同技术要求选用,其颗粒级配范围、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有害物质含量要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粒径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

泵送混凝土碎石粒径不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则不大于2/5。

(5)进站的砂石集料,要逐车目测验收,并按规定随机取样试验,连续生产时,每周抽试不少于一次。

试验结果记入台帐,及时归档。

(6)粉煤灰的应用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规程》(JGJ28)和有关规定。

粉煤灰筒仓要设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混仓。

粉煤灰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得受潮。

(7)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的规定。

凡无出厂证明书者,严禁使用。

外加剂进场,使用前进行试验,试验的项目有混凝土减水率、凝结时间、强度及坍落度损失等。

外加剂进站须有专人验收、保管、发放、登记台帐。

分类堆放,设明显标志,粉状外加剂不得受潮。

(8)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3.3.2原材料储存与管理(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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