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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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的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2、药柜内口服药应使用统一药瓶,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颜色的药片,瓶
签清洁、规范,有中英药名、剂量。
3、及时清退病人未使用完的针剂等余药,贵重药物专人专用。
4、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理规定》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①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储
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做到帐数相符。
②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
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废贴数量。
③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
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④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瓶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
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
6、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存一定基数,
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保证随时应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篇1: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1.普通药品根据科室用药种类,固定基数,放于固定位置,用后当日或次日及时领取补上,长期医嘱所有药品由药疗护士当日到摆药室摆药。
2.一般药品和剧毒药品要分开放置,贵重药、特种药固定放置,每日登记、交班。
用后按规定领取、补充。
3.腐蚀性外用药应放于规定位置,严禁与一般外用药混放。
4.所有药品的存放应做到"四无":无变质、无过期、无积压、无混放。
并保持清洁、标识清楚。
每周由药疗班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过期失效、变质、沉淀、无标签、标签不轻或放置不当的药品及时处理或纠正,多于药品退回药房。
5.急救药品固定基数,定位放置,专人管理,定时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6.病房药品仅供病人使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临时工、护工一律不许取药。
7.所有药品的使用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篇2:病区护士长工作标准病区护士长工作标准1、工作有月计划、周安排。
2、有护理质控小组,组织护理质控成员进行护理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认真分析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每日参加交班,进行晨会提问,向护士阐明当日危重患者的护理要点及要求,重患者床头交接班。
4、病区环境安静、整洁,布局合理,便民设施放置于醒目位置,各种安全温馨标识粘贴符合规范。
5、每日检查常规护理工作,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7、及时上报本病区的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并有改进工作的办法及防范措施。
8、定期检查抢救药品物品、及各种抢救监护仪器,各类物品齐全,设备完好。
9、被服、仪器、药品有专人负责,定时清点,有记录。
10、每月及时完成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
11、每周至少查对医嘱1次,确保护理人员及时、准确执行医嘱。
12、科室护理人员有培训计划及考核安排,实施率100%,考核合格率100%,有记录。
13、每季度组织1次护理查房。
14、及时、准确书写护士长手册及各种记录本。
15、各项护理质控指标达标率符合二级医院标准。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药品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病区药品管理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利益,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准。
病区药品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患者利益至上,护理人员服务至上。
病区药品管理一切从患者和护理人员的利益出发,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2. 病区药品管理要科学规范、严格执行。
病区药品管理工作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3. 病区药品管理要心怀责任,人人有责。
病区药品管理工作是每个护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操守,是每个人的责任,要树立责任感,做到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4. 病区药品管理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护理人员在药品管理方面要不断提高从业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病区药品管理的组织管理1. 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是病区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病区药品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具体职责包括:确定病区药品管理工作的总体任务和目标;研究和制定药品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检查药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病区药品的供应、存储、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合理有效、安全可靠;组织开展药品管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用药知识和技能。
2. 病区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病区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是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具体的药品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病区负责人、护理人员、药剂科、医疗设备科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具体的药品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药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收集和分析药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向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三、病区药品管理的基本流程和措施1.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是病区药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药品质量、供应和价格是合理合法的基本保证。
病区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理合法程序,做到合理采购、合理使用、合理管理。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区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区药品指的是病区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包括西药、中药、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
第四条病区药品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规范有序、便捷快速的原则。
第五条病区药品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病区护士长,具体的执行为由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负责。
第六条病区药品管理应与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相衔接,遵循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药品入库管理第七条病区药品的入库工作应由病区护士长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
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第九条药品入库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登记,并将药品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柜子中。
第十条药品入库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病区药品入库后,应及时进行账目核对,确保药品数量和账目一致。
第三章药品发放管理第十二条病区药品发放由病区护士长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病区药品发放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药品发放应按照患者医嘱进行,严禁随意更改或调换药品。
第十五条药品发放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病区药品发放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保证药品的质量合格。
第四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病区药品使用应遵守医疗规范,按医嘱合理用药。
第十八条病区药品使用时,应按照药品的规格和使用剂量进行配药。
第十九条病区药品使用前,应检查药品的外观、颜色、气味等,确保药品无异常。
第二十条病区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时间、剂量、疗效等。
第二十一条病区药品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药品余量,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二条病区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或效果不佳,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药品存储管理第二十三条病区药品存储应按照不同药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条件。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例(2篇)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例(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1)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____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
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
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
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账目相符,记录并签名。
每周检查一次时,可以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
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
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
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4)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5)定期检食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并记录。
近有效期药先用。
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6)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7)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8)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医院应对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____部卫医发[____]38____文件)及《处方管理办法》【____部令(第____号)____年】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账、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药品应根据需要确定品种及基数,适量领取,防止积压。
2、根据药品的种类和性质将口服、注射、外用消毒药品及特殊管理药品分开放置,分类保管。
所有针剂和口服药应存放在原包装盒内。
药品标签规范、完整、清晰且不得有涂改。
3、急救药品必须按基数及医院统一规定的顺序分区保存保存于抢救车内,做到“四定”(定人、定位、定数量、定种类),用后及时补充,每周定期清理并登记贴封条。
不同批号药品的补充,整合更换,遵循“近期先用”原则。
4、高危药品应专柜(专区)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高危药物使用前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
5、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放置专用柜,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固定基数,做到“五专”(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人管理和专柜枷锁)管理。
设麻醉药品及第
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交接本,班班交接,帐物相符,如有误差及时核查。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保留安瓶或废贴,核对批品和数量,并作记录,与处方一同交接。
(3)麻醉药柜钥匙双人双锁管理:由当班护士管外抽屉钥匙和护士长管内抽屉钥匙,分别保管,并随身携带。
晚夜班,放基数于外抽屉,班班交接。
6、每月定期清查和整理药品,按要求登记在药品的清查登记本上,如发现沉淀、变色、性状改变时,登记在药品清查本后退还到药房集中销毁。
7、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保存,专人管理。
8、药品类易制毒药品,毒性药品应设专柜(屉、箱)存放并加双层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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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病房药品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下属各医院护理单元、静配中心、药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国药典》(2015版)
3 内容与要求
3.1 各病区、急诊科、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等备用药品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
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3.2 各病区、各科室根据本病区病种和需要制订备用药品目录,并配备相应的药品品种
与数量,同时将目录报医务部和药剂科存档。
3.3 备用药品申请流程:普通药品由病区提出申请,药房审核同意到药房领取备存;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提出申请需经药剂科主任审批,主管院长同意后到药房领取备存,
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
同时各病区应根据科室的用药情况定期调整备
用药品品种,以适应临床需求,同时将新的备用药品目录报医务部和药剂科存档。
3.4 病区备用药,应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3.4.1 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肌肉松弛剂与
细胞毒等高危药品,禁止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必须单独存放,且有醒目标志并有使用剂量
的限制;
3.4.2 易致过敏需进行皮试的药品集中管理,设有特殊、统一标识;
3.4.3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标识明确;
3.4.4 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
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4.5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3.5 药物应在适合药品稳定性的环境下,按照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贮藏。
3.5.1 遮光:指用不透明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3.5.2 避光:指避免日光直射;
3.5.3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尘土及异物进入;
3.5.4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3.5.5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材料严封,以防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3.5.6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3.5.7 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
3.5.8 冷处:指2~8℃;
3.5.9 常温或室温:指10~30℃;
3.5.10 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45%~75%,需有温湿度仪监测。
3.6 抢救药品管理做到“四定”: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量储存、定期维修检查,做
到统一清单格式,用后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对使用频率每月少于1次的病区抢
救车进行封存管理,每月对抢救物资进行数量、质量、效期的全面检查。
检查无误后可用一
次性带编码锁扣封存并签名。
每班检查记录锁扣编码,以保证应急使用。
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
每班巡查,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每月及启用后双人核对签名。
3.7 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过期。
负责病区每月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
备用药品基数是否账物相符等现象,发现不合格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8 各病区每月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
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3.9 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
凡发现抢救
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
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并有相应的近效期标识;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作报
损处理并记录。
3.10 各病区应建立专科特殊用药目录,制订明确的用药管理规范,并按要求执行。
使
用特殊药物时,应同时在病历上做好相应的记录。
3.11 整瓶药液或整盒药必须按医嘱剂量分餐发放,确保发药到口,患者处无药物存放(除自给药),剩余药品需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出院时交还患者。
口服药液启用时应有启用
时间及失效时间,效期一个月。
3.12 患者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3.13 护士在接收患者自备药品时,与患者进行当面点交,并在“自备药品点交登记本”上登记,每次使用均需登记。
3.14 药剂科每月进行一次特殊药品的专项检查,规范各科室的管理与使用。
根据质改
部/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管理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的问题。
4 单剂量分包机包装口服药发放规范
4.1 护理人员在发放分包机包装药品前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药品的总包数、药
物品种、药物数量与包装袋外的信息是否一致,检查是否连号、包装袋完好。
(包装袋首包
显示总包数,每包装袋之间显示连号:“3/8”,3是包装袋连号,8是包药机内部代码)
4.2 包装袋药品后显示“△”标记为不能用分包机包装的药品,目前有口服液、颗粒剂、易碎药品(如达喜)、高危药品(地高辛、华法林)、大片药品(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钙片),该类药物由药房提供明细小单,药房按总量配发到病区,由病区核对、摆放、发放。
4.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处方药另外配发,不进入分包机包装。
4.4 包装袋药品后显示“×”标记为分包机判断错误的药物,需检查医嘱并通知医生更改。
4.5 分包机分包药品顺序按时间药、早餐、中餐、晚餐、睡前,各餐内按餐前—餐中—
餐后—餐后(餐后2小时)。
4.6 特殊用法需要医生在备注栏内注明。
4.7 分包机按医嘱中药品的数量分包,当药品剂量为半片时,医嘱输入数量须改成0.5片。
4.8 分包机包装的药品一般情况不允许退药,如有特殊情况(如涉及医保、物价等)必
须退药,由主班护士填写申请单,病区护士长、药房负责人审核签名确认。
4.9 临时药物每天分包时间为上午9:30,下午15:30和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