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汇编(DOC 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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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word版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word版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word版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构造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矫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川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宝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2017年1月(修订)目录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0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12)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度 (13)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1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22)职业病诊断和报告制度 (25)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2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9)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31)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6)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8)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一、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本公司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川源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二、名词解释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职业危害: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doc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doc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2)(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6)(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18)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23)(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6)(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28)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30) (九)、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6)(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39)(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42)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45)(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50)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山西忻州神达大桥沟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企业法人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____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____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危害,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条件或有害的生产因素,容易造成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人因因素等等。

包括但不限于:噪声、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高温、有害微生物、有害工业材料等。

第四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对企业内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职责与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领导机构负有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制定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七条生产经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协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并健全与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预算编制和经费保障。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做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安全卫生委员会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载体,负责组织和协调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规定,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关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粉尘、噪声、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本单位要通过技术改造、换代、局部改进、管理创新等手段,减少职业危害的产生。

第十四条本单位要建立有奖惩制度,对认真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和工作中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不配合防治工作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6、组织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与宣传教育。

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7、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危害警示与告知。

9、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及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指定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为每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建立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并逐年将体检表等其他个人资料存入到本人档案之中。

11、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12、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单位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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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本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努力改善劳动环境。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管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
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区安监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指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安监局审批。

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负责每年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厂长)提出奖惩意见。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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