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HGT20511-2014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
完整版HGT20511 2014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

《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是我国化工行业标准,本标准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2014》适用于规范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
1 总则1.0.1 为了统一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在化工行业的技术要求,推进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的规范化,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目的,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装置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
1.0.3 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缩略语2.1 术语2.1.1 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asic process control system对来自过程的、与该系统相关设备的以及操作员的输入信号进行响应,并产生输出信号使过程及与该系统相关设备按要求方式运行的系统。
.该系统不应执行安全完整性等级大于或等于1的仪表安全功能。
2.1.2 开关量digital variable开关量是只有两个数值的变量,用来表示事物或事件的状态。
也称为数字变量。
2.1.3 诊断覆盖率diagnostic coverage诊断测试检测的部件或子系统的失效率与总失效率之比。
诊断覆盖率不包括由检验测试检测到的任何故障。
2.1.4 故障裕度fault tolerance在出现故障或误差时,功能单元继续执行要求功能的能力。
2.1.5 逻辑控制器logic solver本规范逻辑控制器是指执行一个或多个逻辑功能的设备,它既可以是一个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安全仪表系统的一部分。
2.1.6 最终元件final element本规范最终元件是指执行预先设定的动作,使过程达到顶定状态的设备,如阀门、电机等,它是联锁系统的组成部分。
(完整版)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

《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是我国化工行业标准,本标准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适用于规范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
1 总则1.0.1 为了统一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在化工行业的技术要求,推进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的规范化,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目的,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装置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
1.0.3 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缩略语2.1 术语2.1.1 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asic process control system对来自过程的、与该系统相关设备的以及操作员的输入信号进行响应,并产生输出信号使过程及与该系统相关设备按要求方式运行的系统。
该系统不应执行安全完整性等级大于或等于1的仪表安全功能。
2.1.2 开关量digital variable开关量是只有两个数值的变量,用来表示事物或事件的状态。
也称为"数字变量"。
2.1.3 诊断覆盖率diagnostic coverage诊断测试检测的部件或子系统的失效率与总失效率之比。
诊断覆盖率不包括由检验测试检测到的任何故障。
2.1.4 故障裕度fault tolerance在出现故障或误差时,功能单元继续执行要求功能的能力。
2.1.5 逻辑控制器logic solver本规范逻辑控制器是指执行一个或多个逻辑功能的设备,它既可以是一个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安全仪表系统的一部分。
2.1.6 最终元件final element本规范最终元件是指执行预先设定的动作,使过程达到顶定状态的设备,如阀门、电机等,它是联锁系统的组成部分。
氨库仪表SIS系统技术要求

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罐区仪表及SIS系统工程安装招标技术规格书编制:审核:审批: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9日一、工程概况:本工程项目为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罐区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技改项目,内容包括仪表、阀门、SIS系统的检查检验、安装施工、线缆敷设、配管配线、单机及联动测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最低要求。
二、工程范围本项目工程量及工作范围如下:1、信号电缆敷设:ZR-DJYVRP 2×1.5mm2共计18500m,ZR-KYVRP 3×1.5mm2共2、仪表安装:阀门(DN200 300LB)4台,阀门(DN100 300LB)2台,阀门(DN150 300LB)1台,合成新增加阀门5台,双法兰变送器(DN80 300L;B)1台,变送器气源管:30m(含管卡、固定支架)3、工作范围:3.1现场仪表设备安装:3.1.1仪表设备、附件、支架及保护管安装,仪表取压、排污、放空管路连接、敷设;仪表截止阀、阀组安装连接。
3.1.2阀门安装:安装前试验,管道施工切割焊接配对法兰、阀门安装紧固、管道支撑、跨接线安装、仪表空气配管。
3.2线缆及管路敷设安装:3.2.1仪表设备信号线缆及电源线缆敷设、测试,现场仪表及SIS控制柜接线、标记,桥架线缆进控制室入墙处密封防火处理。
3.2.2 仪表线缆保护管敷设,现场桥架至对应仪表设备本体,包括管接、支撑、固定。
3.2.3 线缆敷设,现场仪表本体至控制室机柜端子排,包括线缆标识、校线、接线。
3.2.4 线缆及光缆敷设时,按图纸标注桥架走向,桥架盖板在敷设完成后应恢复、紧固。
3.3 控制柜安装3.3.1 机柜及其基础施工、安装、接地系统敷设3.3.2 光缆通讯敷设(硫回收SIS机柜至中控机柜)、转换器、路由器安装。
3.3.3 操作站电脑安装,通讯线缆敷设接入3.4 调试3.4.1 单机调试:仪表设备单体调试,阀门行程动作调试3.4.2 回路调试:信号回路、供配电回路绝缘测试,线间电阻、对地电阻,接地系统接地回路电阻,通讯线路测试。
2014信号报警 安全联锁设计规范说明

HG/T 20511-2014 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本标准规定了信号报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装置过程参数信号报警与安全联锁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0]74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石化联质发[2010]222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全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
本规范在原行业标准《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的基础上,由全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我国自动化仪表行业专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讨、审查,并根据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政策方针,吸取近年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以及试行十多年来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第一部分为信号报警系统,包括一般要求、发讯器、逻辑控制器、人机接口和报警顺序;第二部分为联锁系统,包括一般要求、传感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安全联锁系统硬件故障裕度要求、独立性要求、人机接口等。
本规范与HG/T 2051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增加了“术语和缩略语”章节;2.将原规定的信号报警系统中的“灯光显示单元”、“音响单元”、“按钮”、“用DCS/PLC实现的报警”章节归并为“人机接口”;3.删除“辅助输出”;4.将联锁系统的设计分为安全联锁系统和非安全联锁系统两种类型进行要求;5.增加联锁系统的“人机接口”、“安全联锁系统的故障裕度要求”等章节内容;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的技术内容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HGT20511-2000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

2 . 3 . 2 在化工装置中,红色灯光应表示越限报警或危急状态 ; 黄色灯光应表示预报 警, 或非首出报警; 绿色灯光应表 示运转设备或工艺参数处于正常 运行状态。 2 . 3 . 3 应 采用闪光、 平光或熄灭表示报 警顺序的不同 状态。
2 . 3 . 4 灯光显示单 元上应标注报警点名称和 / 或报警点位 号。
2 21
3 . 3 . 5
马达启动器的 配合准 则如 下:
1 马达启动器可共用于过 程控制系 统和安全联锁系 统; 2 马 达启动器可不采用冗 余配置。 必要时可采用冗余的接点接人电 气控制回 路
中。 3 . 4 逻 辑单元
3 . 4 . 1 安全联锁系 统的逻辑单 元可由继电器系统、 可编程序电子系统构成, 也可根据
21 7
专用按键 。
2 . 7 . 4 对 于重要 报警点除采用 C R T 显示外, 应另外设置独立的灯光显示单元。 灯光显
示单元 可安装 在辅助操作 台上。 2 . 8 发讯 装置
2 . 8 . 1 一般的信号报警可选用单独的报警开关 , 也可选用带输 出 接点的仪表 , 或 D C S / P L C系 统的内 部接点作为发讯装置。 2 . 8 . 2 对 生产过程影响重大的操作监视点, 应采用开关量传感器作为发讯装置。
器;
4 当采用冗余的传感器时, 可同 时用于安全联锁系统和过程控制系统。 3 . 2 . 2
传感器的 冗余准则如下:
1 对于 1 级安全联锁系统, 可采用单一的传感器; 2 对于 2 级安全联锁系统, 宜采用冗余的传感器 ; 3 对于 3 级安全联锁系统, 宜采用冗 余的传感器; 传感器宜采用相异形式 ; 4 对于冗余的 传感器, 当重 点考虑系 统的安全性时, 应采 用二取 一逻辑结构 ; 当
安全联锁管理制度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二、国家标准依据1. GB/T 20511-2000《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了安全联锁系统(SIS)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
2. GB/T 50058-2014《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电气工程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
3. GB/T 50160-2008《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安全设计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
4. GB/T 50493-2009《工业自动化仪表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了工业自动化仪表系统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
三、行业标准依据1. SY/T 6275-2014《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联锁系统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
2. JB/T 4700.1-2005《压力容器安全规程》:规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维护、报废等安全要求。
四、企业实际情况依据1. 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生产规模等因素,制定安全联锁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2.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安全联锁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联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HGT 20511-2014信号报警连锁系统设计规范

《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2014》《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是我国化工行业标准,本标准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2014》适用于规范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
1 总则1.0.1 为了统一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在化工行业的技术要求,推进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的规范化,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目的,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装置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
1.0.3 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缩略语2.1 术语2.1.1 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asic process control system对来自过程的、与该系统相关设备的以及操作员的输入信号进行响应,并产生输出信号使过程及与该系统相关设备按要求方式运行的系统。
该系统不应执行安全完整性等级大于或等于1的仪表安全功能。
2.1.2 开关量digital variable开关量是只有两个数值的变量,用来表示事物或事件的状态。
也称为"数字变量"。
2.1.3 诊断覆盖率diagnostic coverage诊断测试检测的部件或子系统的失效率与总失效率之比。
诊断覆盖率不包括由检验测试检测到的任何故障。
2.1.4 故障裕度fault tolerance在出现故障或误差时,功能单元继续执行要求功能的能力。
2.1.5 逻辑控制器logic solver本规范逻辑控制器是指执行一个或多个逻辑功能的设备,它既可以是一个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安全仪表系统的一部分。
2.1.6 最终元件final element本规范最终元件是指执行预先设定的动作,使过程达到顶定状态的设备,如阀门、电机等,它是联锁系统的组成部分。
HGT 20508-2014 控制室设计规范

本规m: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妥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同尧严春明施建设汉建德林洪俊胡玉臣张少鹏
主要审查人:张悦崖赵柱徐继荣孙建文陈鹏于锋孟海亮贾艺军童秋阶
孙旭高欣王发兵张同科何蓉张建一周一鸣马恒平张晋红
重萍主秋红吴天一张济航高文革周江萍孙菊霞
控制室内房间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作室宜与机柜室、工程师室相邻布置,并有门相通;
2
机柜室、工程师室与辅助房间相邻时,不宜有门相通;
UPS 室宜与机柜室相邻布置;
3 4
空调机室不宜与操作室、工程师室相邻布置,如受条件限制相邻布置时,应采取减振和隔音
措施。空调机室应设通向建筑物室外的门,并应考虑进出设备的需要。
配电柜应布置在靠近电源电缆人口侧;
2
3 3.3.9
1
应避免机柜室连接电缆过多交叉。
操作室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对具有两个操作站的操作室,面积宜为 40m2~50m2 ;每增加一个操作站,面积可增加 5.0m z
~8. Om 2 ,并可根据所布置的设备数量及布置方式等进行调整;
2
操作站正面距墙(柱)的净距离宜为 3. 5m~5. Om; 操作站背面距墙(柱)的净距离宜为1. 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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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HGT20511-2014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14》是我国化工行业的标准,由___主编,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规范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
总则:为了推进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的规范化,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目的,制订了《信号报警及连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14》。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装置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的工程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和缩略语: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和缩略语包括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开关量、诊断覆盖率、故障裕度、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人机接口和联锁系统等。
其中,基本过程控制系统是指对来自过程的、与该系统相关设备的以及操作员的输入信号进行响应,并产生输出信号使过程及与该系统相关设备按要求方式运行的系统。
开关量是只有两个数值的变量,用来表示事物或事件的状态。
诊断覆盖率是指诊断测试检测的部件或子系统的失效率与总失效率之比,不包括由检验测试检测到的任何故障。
故障裕度是指在出现故障或误差时,功能单元继续执行要求功能的能力。
逻辑控制器是指执行一个或多个逻辑功能的设备,既可以是一个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安全仪表系统的一部分。
最终元件是指执行预先设定的动作,使过程达到顶定状态的设备,如阀门、电机等,它是联锁系统的组成部分。
人机接口是指操作人员与信号报警联锁系统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手段,如操作员站、灯屏、音响、按钮、报警器、打印机等。
联锁系统是指一种保证化工装置安全运行的系统,它通过对过程参数、设备状态、人员操作等进行监控和控制,实现对装置的保护和控制。
该标准的术语和缩略语的定义,为化工行业在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工程设计中的规范化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执行预先设定的要求的系统,当过程参数越限、设备状态异常或操作员输入信号时,称为联锁系统。
联锁系统分为安全联锁系统和非安全联锁系统。
联锁系统由传感器和/或发讯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及相关软件组成。
发讯器是一种输出开关量信号的设备。
按钮是一种只有一种稳定位置状态的器件,包括软件按钮和硬件按钮。
冗余是指采用二个或多个部件或系统分别独立执行同一个功能,并且互为备用及切换的方法。
信号报警系统以声、光等形式表示过程参数越限、设备等状态异常的系统。
失效是指功能单元执行某种功能能力的终止。
安全失效是指不可能导致安全仪表系统处于潜在危险状态或丧失功能的失效。
安全失效分数是导致安全失效或者可检测出的危险失效的装置总硬件随机失效率分数。
安全联锁系统是安全完整性等级为1、2、3的安全仪表系统。
仪表安全功能是指用一个或多个传感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等实现的仪表安全保护功能,防止或减少危险事件发生或保持过程安全状态。
安全完整性等级用于规定分配给安全仪表系统的仪表安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要求的离散量等级(SIL 1~SIL 4)。
安全仪表系统用于实现一个或几个仪表安全功能的仪表系统,可由传感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及相关软件组成。
开关是具有两种稳定位置的状态器件,包括软件开关和硬件开关。
缩略语包括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PCS)和安全失效分数(SFF)。
本文介绍了船舶信号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
该系统由发讯器、逻辑控制器和人机接口组成。
参与联锁的过程参数应设报警,宜设预报警。
同时,安全联锁系统的硬件和软件故障应设报警,BPCS的硬件和软件故障宜设报警。
一般信号报警应在操作员站显示,重要信号报警除在操作员站显示外,宜在辅助操作台上设灯光显示单元和音响单元。
发讯器输出的开关量信号宜为无源接点,属于电气系统时,在信号引人逻辑控制器前宜采用信号隔离器、中间继电器等隔离设备进行信号隔离。
当BPCS采用常规仪表时,逻辑控制器宜采用单路闪光报警器和/或拼装集成式闪光报警仪。
当BPCS 采用可编程电子装置时,逻辑控制器宜与BPCS的控制单元共用。
灯光显示单元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当采用非视屏显示器时,灯光显示单元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当信号报警系统中既有第一报警点又有一般报警点时,其灯光显示单元宜分开排列;应用红色灯光表示越限报警或异常状态,黄色灯光表示预报警或非第一报警;应用闪光、平光或熄灭表示报警顺序的不同状态;应在灯光显示单元上标注报警点名称、报警程度和报警点位号。
当采用视屏显示器时,灯光显示单元的设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包括报警参数当前值、报警设定值、文字描述及其他信息。
对于重要报警点,宜在辅助操作台上设置灯光显示单元。
音响单元的音量应高于背景噪声,在其附近区域应能清晰地听见。
音响单元可采用不同声音或音调的音响报警器或通过改变声音振荡频率或振荡幅度来区分不同的报警区域、报警功能以及报警程度。
按钮的设置应满足报警系统的功能需要,如试验按钮、消音按钮、确认按钮等。
4.1.7 安全联锁系统应设计成失电联锁。
如果SIS的安全要求规定必须设计为带电联锁,则应配置电路完整性检测装置,并在系统内设置电路完整性丧失的报警和记录。
4.1.8 当安全联锁系统为本安系统防爆,并采用隔离型安全栅时,不宜采用底板供电方式。
底板是指带有电子电路的多路供电底板。
4.1.9 在进行联锁解除、强制、测试、维护等操作时,安全联锁系统应采用系统存储器或打印输出设备进行自动记录,并在人机接口应有报警提示。
4.1.10 安全联锁系统中的动紧急停车硬件按钮信号,除引人逻辑控制器外,应直接启动最终元件。
4.1.11 安全联锁系统中的冗余设备不应采用同段母线供电。
4.1.12 当安全联锁系统和BPCS存在与SIF有关的共用设备时,该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由安全联锁系统提供。
4.1.13 安全联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型对绞屏蔽电缆,并独立设置。
4.1.14 安全联锁系统的电缆接线箱应独立设置。
4.2 传感器4.2.1 安全联锁系统的传感器应采用4mA-20mA叠加HART信号传输的智能变送器,输出信号应带故障模式输出。
4.2.2 当传感器选择开关量仪表时,应选择防抖动型开关。
4.2.3 当安全联锁系统采用冗余的传感器时,传感器可采用不同技术的产品。
4.2.4 当同一过程参数既需要BPCS的控制,又参与安全联锁系统的联锁时,BPCS和安全联锁系统用于测量该参数的传感器可采用不同技术的产品。
4.2.5 安全联锁系统与BPCS的传感器不应共用同一过程接口。
4.3 逻辑控制器4.3.1 非安全联锁系统的逻辑设计可采用正逻辑,对于安全联锁的逻辑设计应采用负逻辑。
正逻辑是指联锁输入信号触发时为高电平或布尔量为“1”;负逻辑是指联锁输入信号触发时为低电平或布尔量为“0”。
4.3.2 当用于安全联锁的逻辑控制器采用可编程电子装置时,其设计、制造、认证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的有关要求。
4.3.3 用于安全联锁的安全栅、信号隔离器等应使用获得功能安全认证的产品。
4.3.4 安全联锁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与BPCS的时钟保持一致。
4.3.5 逻辑控制器的中央处理单元、输入单元、输出单元、电源单元、通信单元等应为独立的单元。
4.10.3 联锁复佳按钮的动作记录应在操作员站进行。
4.10.4 联锁复位按钮应采用灰色按钮。
4.11 紧急停车按钮的设置4.11.1 对于非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按钮可以通过在BPCS操作员站上设置软件按钮来实现。
对于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按钮应该在辅助操作台上设置硬件按钮来实现。
4.11.2 在辅助操作台上设置的硬件按钮应该引入联锁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并在系统内设置状态报警和记录。
4.11.3 紧急停车按钮不应该设置维护开关。
4.11.4 紧急停车按钮应该采用红色蘑菇头按钮,并带有防护罩。
4.12 工程师站和事件顺序记录站4.12.1 安全联锁系统应该设置工程师站。
4.12.2 工程师站应该设有不同级别的权限密码保护,并显示安全联锁系统的动作和诊断状态。
4.12.3 安全联锁系统应该设置事件顺序记录站。
如果安全联锁系统设置了独立的操作员站,则事件顺序记录站可以与操作员站共用。
如果安全联锁系统没有设置独立的操作员站,则可以单独设置事件顺序记录站或与安全联锁系统的工程师站共用。
4.12.4 事件顺序记录站应该记录每个事件的时间、日期、标识和状态等,并设置密码保护。
4.12.5 工程师站和事件顺序记录站应该采取防病毒等保护措施。
4.12.6 工程师站和事件顺序记录站应该采用台式计算机。
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了区别对待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采用以下说明:1)表示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按照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使用“必须”,反面词使用“严禁”。
2)表示要求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使用“应”,反面词使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首选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使用“宜”,反面词使用“不”。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照其他相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照……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