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药品陈列检查的管理规定

药房门店药品陈列检查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为确保在店陈列的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质量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药品陈列检查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门店质量负责人、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门店应配备用于监测和调控温度、湿度的设备,如空调、电风扇、温湿度计、阴凉柜、冷藏柜等。
阴凉柜(阴凉区)、冷藏柜监测并储存温湿度的设备,能自动对阴凉区(阴凉柜)、冷藏柜陈列储存药品过程中的温湿度环境进行不间断监测和记录,至少每隔1分钟更新一次测点温湿度数据,储存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2、营业员每天两次观察店内的湿度、温度,观察时间:上午9:00-10:00时:下午14:30-15:30时,并进行记录。
每天两次上午9:00-10:00,下午14:30-15:30观察阴凉柜(阴凉区)、冷藏柜温湿度监测储存设备温湿度数据,每周日将阴凉柜(阴凉区)、冷藏柜温湿度监测数据导出备份至安全的环境保存。
3、根据药品质量特性,门店内温度控制10-30℃之间:阴凉柜(阴凉区)温度控制在0-20℃:冷藏柜温度控制在2-10℃之间:正常相对湿度控制在35%一75%之间。
4、门店内温度过高:开启空调或电风扇降温;湿度过高:开启空调或电风扇除湿;湿度过干:洒水拖地。
以上采取的调控措施,时间以能保持到正常范围为止,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阴凉柜(阴凉区)、冷藏柜温湿度异常,及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调控措施,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5、根据“三三四”原则对门店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即一般养护检查),每季度最后一月30日前将在柜品种按类别完成养护:对易变质的品种、近效期品种、专门管理的品种、贵重及易变质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进行重点检查(即重点养护检查),每月30日前按品种完成养护。
6、检查时,重点检查其外观质量如包装是否污染,药品是否变形、需变、吸潮等;中药是否风化、泛油、霉变、虫蛙、变色等:陈列货柜、货架是否清洁,陈列是否规范;中药材或饮片采取了如晾晒、冷藏等处理措施的,应在“中药材、中药饮片陈列检查记录”中如实记录。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是医院药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药品质量、维护患者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药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医院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二、药品陈列管理1. 门诊药品陈列门诊药品陈列应合理有序,按照药物分类、剂型等进行陈列。
重点药物应放在显眼位置,方便患者选择和取用。
药品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得使用过期药品,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 住院药品陈列住院药房应按照药物分类进行科学陈列,确保药品易于取用。
重点药物应放置在专门的区域,特殊药物应单独陈列,方便医生及时找到并发放。
三、药品储存管理1. 储存环境要求药物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清洁、无异味。
温度、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 包装标志要求药品应按照其特性、剂型、批号等信息进行标记,确保追溯能力。
保质期应明确标注,禁止使用过期药品。
3. 药品分类储存药品应按照其特性、化学性质等进行分类储存,不同药物分类应分开存放。
避免不同性质的药品相互污染,确保药物质量稳定。
四、药品养护管理1. 定期检查对存储的药品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变质、破损或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或处理。
检查结果要做好记录,及时跟进。
2. 定期灭菌对液体药品及高危药品应进行定期灭菌,确保其无菌状态。
灭菌程序要严格执行,确保药品养护的效果。
3. 废弃药品处理废弃药品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理。
有毒药品、易制毒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五、绩效评估与监督1. 绩效评估定期对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调查患者满意度、药品损耗率等指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改进。
2. 监督与考核设立药物管理监督机构,对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六、总结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是医院药房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药物质量和患者安全。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7篇)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距离适当(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或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运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____%一____%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易串味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昧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
9.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为:9.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9.2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9.3第二类精神药品专区存放;9.4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9.5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连锁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连锁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连锁药房作为一种特殊的零售业态,主要以销售药品为主要业务,药品陈列管理对于连锁药房的运营至关重要。
合理的药品陈列能够提高顾客购买体验,增加销售额,同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销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连锁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的正常陈列和安全销售。
2. 陈列原则1.常备药品陈列原则1.1 根据销售数据和顾客需求,合理选择并陈列常备药品。
1.2 常备药品陈列要与非处方药品分开,采用明确的分区标识。
1.3 按照药品分类、功能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区陈列。
2.非处方药品陈列原则2.1 根据销售数据和顾客需求,合理选择并陈列非处方药品。
2.2 非处方药品陈列要遵循按字母顺序或药品分类顺序陈列的原则。
2.3 陈列时要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3.中药、保健品陈列原则3.1 中药和保健品陈列时要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等信息。
3.2 根据产品性质和销售情况,采用合适的陈列方式,如示意图、展示架等。
3.3 中药和保健品要放置在清洁、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并保持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3. 陈列管理措施1.陈列区域清洁1.1 每日开店前,对药品陈列区进行清洁,包括擦拭陈列台、货架、展示桌等。
1.2 定期对陈列区域进行消毒处理,以确保药品的卫生安全。
1.3 陈列区域要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杂乱堆放。
2.陈列产品监测2.1 定期对陈列的产品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2.2 发现过期、破损等问题的产品要及时下架并进行处理。
2.3 定期对陈列的产品进行梳理,确保陈列效果与销售需求相匹配。
3.标识和说明3.1 对药品陈列区域进行标识和说明,包括常备药区、非处方药区等。
3.2 在药品陈列上注明产品名称、价格、使用方法等相关信息,以方便顾客选择和了解。
4. 培训和人员要求1.陈列管理培训1.1 对新员工进行陈列管理相关培训,包括陈列原则、陈列技巧、产品陈列标准等。
药房储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药房储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储存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药房是医院的药物保管和管理单位,承担药物存储、配送、监测等工作。
药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法规遵纪。
第三条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房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规范药品储存、配送、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药房应当保证合理的药物库存,避免过度储存和缺货现象,确保患者用药需求能够得到及时满足。
第六条药物库存应当符合患者需要,不得囤积过量药品,同时应当做好药物有效期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物库存清理与盘点工作,查找失效或滞销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条药房药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换、增减药品。
第二章药物储存管理第九条药房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储存管理制度。
第十条药房应当合理设置储存间,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间应当保持整洁干净,通风良好,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间内应当设立便于查找和管理的药品分类标识,各类药品要分开存放,并按规定位置摆放,避免混存。
第十三条药房应当根据药品特性、有效期限等原则,有效组织药品储存,采取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药品的综合管理应当做到分类存储、整齐摆放、密封包装、严密标识,避免出现错放、混放、串味等现象。
第十五条药物库存数量应当根据患者需求确定,防止过度储存和缺货现象,避免药品过期失效。
第十六条药品有效期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查找失效药品,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药物库存清理与盘点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盘点准确无误,及时处理盘点差异。
第十八条药品入库和出库应当有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入库药品的质量和出库药品的准确性。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掌握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是提高我国医药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药店形象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必要条件。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国药店药品陈列管理行为,保障药店药品陈列的安全、有序和科学,维护药店的社会形象和良好信誉。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药品零售的药店和医疗机构。
第三条药店应当制定药品陈列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药品陈列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整齐清洁、便于操作、满足需求、易于识别。
第二章药品陈列管理第五条药店应根据药品陈列的种类和数量合理安排药品展示区域,确保药品陈列充分展示和方便顾客选购。
第六条药店应按照药品的分类、使用特点和销售量大小,合理划分陈列区域,例如OTC药品区、处方药区、医疗器械区等。
第七条药店应根据药品陈列的种类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展示方式,例如用货架、柜台、展示柜等,确保陈列牌面整洁、装修美观。
第八条药店应按照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将药品按时摆放,并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药品。
第九条药店应对药品陈列区域进行日常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保证药品陈列区域的整洁和无菌。
第十条药店应当制定药品陈列位置示意图,并及时更新,确保顾客能够快速找到需要的药品。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加强药品陈列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药品被盗窃、损坏或变质。
第三章药品监管第十二条药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进货、存储和销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药店应与正规渠道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质量和来源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药店应定期检查药品进货凭证和货品检验报告,确保进货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五条药店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按照药品的类别、批号和有效期进行管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第十六条药店应按照药品的分类和特点,正确安排药品的存放位置,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易识别性。
第十七条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台账和药品退换货登记制度,记录销售过程中的药品信息,并及时更新。
医院药品储存制度3篇

医院药品储存制度3篇【第1篇】医院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1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1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7.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8.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9.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10.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陈列管理,确保药品陈列的安全、有效、合理,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门店的药品陈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管理的目标是规范、安全、有效地展示和销售药品,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药品陈列的组织、标准、要求和责任。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本公司设立药品陈列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陈列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药品陈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药剂师、药店经理等组成,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
第七条药品陈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制定药品陈列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药品陈列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药品陈列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并能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药品陈列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标准第九条药品陈列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
第十条药品陈列要按照分类标准进行,药品分类可根据药品性质、用途和形态等因素进行划分。
第十一条药品陈列要合理布局,保证患者便捷浏览和购买药品。
第十二条药品陈列要注重患者用药需求和用药习惯,提供合适的产品选择。
第十三条药品陈列要有良好的展示效果,包括整齐、清晰、干净等要求。
第四章要求第十四条药品陈列要根据不同药品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陈列要定期检查,确保陈列药品的有效期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六条药品陈列要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清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
第十七条药品陈列要按照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保证药品种类的充足和更新。
第五章责任第十八条药剂师是药品陈列的责任人,负责药品陈列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九条药剂师要定期检查药品陈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药店经理要培训药店员工,提高员工对药品陈列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十一条药店员工要参与药品陈列工作,做好陈列的维护和整理。
第六章处理第二十二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的药品陈列,药剂师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对于药品陈列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药剂师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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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陈列货架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2、陈列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每日巡回检查药品陈列条件与保存环境,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在规定时间对陈列场所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
3、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4、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5、药品与非药品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6、需冷藏的药品应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冷藏设施中。
7、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8、毒性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管理。
9、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10、如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如要陈列,陈列空包装。
11、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
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报质量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