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地铁安全管理办法2
地铁安全管理办法

地铁安全管理方法地铁安全管理方法地铁作为一种高效、快捷、节能、环保的城市交通工具,已经成为城市人们出行的紧要选择。
然而,地铁作为一种特别的交通工具,其安全问题也成为一个紧要的社会问题。
随着我国地铁网络建设的不断扩大,地铁安全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地铁安全管理方法应运而生。
一、地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地铁安全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以安全为最高标准。
由于地铁是人们出行的紧要工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构成威逼,也将对交通运输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地铁安全管理必需以安全为最高原则,从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2.以防备为主地铁安全管理应以防备为主。
这意味着在地铁建设、运营中,必需实行各种措施防备事故的发生。
防备工作应当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日常维护全面覆盖,且各个环节需协同。
在此基础上,要重视风险评估、检查、监控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尽可能削减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3.依法整治地铁安全管理应依法整治。
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加强对管理规定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加强对乘客的教育和宣扬,让乘客了解和遵守地铁安全管理规定,让法律法规得以落实。
二、地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地铁安全管理委员会地铁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地铁安全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
负责审批和订立地铁安全管理的领导文件和规划、决议相关事项。
2.地铁安全管理部门地铁安全管理部门是地铁安全管理的执行机构。
依据地铁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指示,订立地铁安全管理的细则和规章,订立安全标准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地铁安全监察部门地铁安全监察部门是地铁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
负责对地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觉安全隐患并提出矫正建议,适时通报安全问题并引导整改。
4.地铁安全培训中心地铁安全培训中心是地铁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机构。
负责对地铁运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地铁运营人员了解并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地铁安全管理办法2(最新整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强化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地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做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工作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
第三条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预测预防事故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第四条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以人为本、预控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杜绝亡人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05%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创建广州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第六条项目部与分部、分部与施工队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分级管理,分级对安全生产负责,严格管理,一抓到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三章安全生产领导管理机构第七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安全教育,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等,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八条各分部也要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负责本部所承担工程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施工方案和临时用电、用水等方案和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批、备案,直接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2)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有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市域快速轨道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是指轨道交通的路基、轨道、隧道、高架(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段(场)、控制中心、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与轨道交通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
第三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有序、经济舒适、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轨道交通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轨道交通运营日常监督管理、安全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防空、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运营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运营。
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需要。
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资金通过经营收入、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市场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解决。
轨道交通运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第八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台州湾新区管理机构和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宣传和文明引导等活动。
鼓励、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宣传和文明引导等活动。
运营单位应当对志愿者开展培训。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爱护轨道交通设施设备,遵守轨道交通管理规定,并有权投诉、举报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1规范。
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地铁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安全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现有的管理方法以及具体的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以期提升地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的管理是确保地铁施工及运营环境安全的基础。
地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面临多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如塌方、地震、火灾等。
一旦这些安全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将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三、现有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法1. 风险识别通过对地铁工程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识别出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包括地质构造、气候环境、工程设计等。
2. 风险评估针对已识别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其潜在影响和可能发生的频率,确定其风险程度。
3. 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减少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4. 风险监测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定期对地铁工程的风险状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性。
四、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责,明确地铁施工及运营中的安全目标和要求。
2. 推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确保各环节的顺畅运转和有效协作。
3. 强化风险识别和评估开展全面的地质勘探和工程设计,及时发现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
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风险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程度。
4. 健全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加固地质层、设置防火通道、加强安全培训等。
同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强风险监测实施定期的安全风险监测,利用现代化的监测技术手段,对地铁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地铁管理办法

地铁管理办法一、安全管理(一)设施设备安全1、定期对地铁轨道、车辆、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建立设备故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3、对新投入使用的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
(二)人员安全1、对地铁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要求乘客遵守地铁安全规定,如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车厢内吸烟等。
3、在地铁站和车厢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紧急逃生指示。
(三)应急管理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3、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并确保其随时可用。
二、运营管理(一)行车组织1、合理安排地铁列车的运行班次和时间,根据客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
2、确保列车准点运行,严格控制列车的行驶速度和停靠时间。
3、优化列车的调度方案,提高地铁系统的运输效率。
(二)客运服务1、保持地铁站和车厢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2、为乘客提供清晰的线路指引和乘车信息,方便乘客出行。
3、设立乘客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乘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票务管理1、制定合理的票价政策,兼顾运营成本和社会效益。
2、加强票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防止票务欺诈行为。
3、推广电子票务,提高购票的便利性。
三、设施管理(一)车站设施1、对地铁站的出入口、楼梯、扶梯、电梯等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乘客通行安全。
2、完善车站的照明、通风、空调等设施,为乘客提供舒适的候车环境。
3、加强对车站公共卫生间的管理,保持其清洁和正常使用。
(二)轨道设施1、定期对轨道进行巡检,及时修复轨道的损坏和变形。
2、做好轨道的防腐和防锈处理,延长轨道的使用寿命。
3、清理轨道沿线的障碍物,确保列车行驶安全。
四、人员管理(一)员工招聘与培训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招聘地铁工作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地铁二号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地铁二号线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铁二号线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二号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地铁二号线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2.地铁二号线领导班子对本线路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地铁二号线各岗位员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自身及乘客的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1.地铁二号线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四、安全管理措施1.线路安全(1)对线路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线路设施完好。
(2)对线路周边环境进行监控,确保无安全隐患。
(3)严格执行线路抢修、封闭、限速等安全措施。
2.车辆安全(1)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设施完好。
(2)严格执行车辆检修、清洁、消毒等安全规定。
(3)确保车辆运行平稳,无安全隐患。
3.乘客安全(1)加强乘客安全教育,提高乘客安全意识。
(2)在高峰时段加强客流疏导,防止拥挤踩踏事故。
(3)设置安全设施,如扶手、扶梯、安全门等,确保乘客安全。
4.消防安全(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3)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检查1.地铁二号线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岗位进行整改。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4年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导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地铁成为了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地铁工程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规范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一章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管理、风险控制”。
第二条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地铁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运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事故,保障乘客、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以科学规划、防范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监测预警为手段,以应急响应为保障,全面提升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由地铁建设和运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协助。
第五条安全风险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六条地铁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和培训。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应与地铁工程的各个环节相结合,从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上进行全面管理。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第八条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档案,记录相关的安全风险情况、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等信息。
(二)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地铁工程施工、设备、运营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三)建立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地铁工程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九条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评估全面、科学、客观,包括对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的评估,对材料、设备等技术条件的评估,对施工和运营过程的评估。
(二)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准确、全面,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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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强化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地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做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工作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
第三条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预测预防事故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第四条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以人为本、预控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杜绝亡人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05%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创建广州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第六条项目部与分部、分部与施工队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分级管理,分级对安全生产负责,严格管理,一抓到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三章安全生产领导管理机构第七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安全教育,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等,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八条各分部也要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负责本部所承担工程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施工方案和临时用电、用水等方案和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批、备案,直接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第九条项目部设立安全监察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分部也要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员、每个班组一名兼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孙福军副组长:徐亮孙国良袁兰荣林超辉王作组员:张智杜恩利康洪信刘学雷于风祥高祖龙李建学庞慧明王海黄旭东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孙国良副组长康洪信张智杜恩利方伟太林超辉王作组员:李建学刘学雷金少华何佰成黄旭东于风祥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各级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专业人员及职能部门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建立严密的保证体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负责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办法》和《规定》,结合本项目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达标。
2.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确保资金100%用在安全措施上,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审核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考核和奖罚工作,总结交流经验,依靠科技发展,推动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6.负责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伤员的救护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积极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组织检查竞赛情况。
9.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工作。
10.负责项目部对下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明确目标和奖罚。
第十三条总工程师对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每月不少于一次主持召开现场安全技术会议,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审核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问题。
5.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4.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5.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监督安全生产经费的正确使用,确保资金100%用在安全措施上。
8.积极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组织检查竞赛活动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监察部长对施工安全负基本责任。
其职责如下:1.监督检查本单位各成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和检查(毎半月一次)。
3.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4.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核,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组织具体实施。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并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领导;8.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员职责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负责各工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分部和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1.负责施工现场的每天安全巡查工作,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每天坚持安全施工日志的记录,收集、整理安全生产资料,并及时上报归档。
第十七条各分部人员的安全责任与项目总部对应人员的安全责任相同,负责本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队长是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负全责。
1.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
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 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4.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
5.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置。
6.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其活动情况。
第十九条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活动。
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8.坚持开展每日的班前安全活动。
第二十条操作工人工作在生产第一线,是安全事故的第一受害人,掌握安全知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非常关键,必须做到如下几点: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第二十一条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一.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3.指导分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素质。
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组织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