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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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以下简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存量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区域。

实施范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包括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的情况。

不包括住宅类土地上建筑物的分套交易情况。

实施区域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井陉矿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和正定县的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承办机构负责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二级市场中,办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交易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市住建部门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诚实、信用、自愿;(三)规范、便捷、安全。

第五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承办机构应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有形市场,设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的归集、发布、数据管理、数据交互、资金监管等服务,按有关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事项。

第六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按照交易、登记一体化模式,设置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税款缴纳、不动产登记联合服务窗口,实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第二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第七条各类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

藁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藁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藁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着力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暴露出的违法用地、环保、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省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文旅业发展协调组《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文协调〔2020〕8号)精神及市领导批示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严格依据《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者,重点整治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引导提升一批具备资格但管理不够规范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建立完善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所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全面排查情况,重点对违法违规用地、无证无照经营、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紧作出安排部署,快速启动全面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底数和突出问题,列出清单、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4日-11月20日)。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全面集中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专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和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于11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及《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长城网石家庄3月11日讯(记者冯素琴通讯员李亚楠)记者从石家庄市规划局了解到,省会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总体规划将优化都市区布局,落实城市北跨战略,强化正定组团功能,建设滨河新区、承担部分省会功能,统筹产业发展,完善产业聚集区布局。

同时依据“规模不变、调整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据了解,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底上报国务院,在待批期间,正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区域发展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时期。

在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编制了新一轮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明确了城市新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策略,并经省会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

2009年12月,市政府提请省政府呈报国务院申请总体规划调整,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函省政府同意我市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规划调整以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省会职能、拓展城市空间、强化生态建设、突出城市特色为重点,并充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省会后十年城市规划:三区定乾坤按照国务院要求,本期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包括市区及17县市,面积15848平方公里,市域总人口达到106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65%。

都市区:包括市内五区及正定、鹿泉、藁城、栾城四县市,面积2657平方公里,区域总人口538万。

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居住人口300万,面积287平方公里。

省会后十年城市定位: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随着国家发展战略调整,京津冀区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

亟需以石家庄为核心,推动冀中南一体化建设,构建与京津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使石家庄成为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6日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扎实推进我区国土绿化,助力经济强区品质藁城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干线廊道绿化和村庄绿化建设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省、石家庄市和区委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三沿三旁”重点绿化工作与其他绿化工程建设相结合,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大规模推进造林绿化,逐步构筑起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生态绿化格局,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2020年,全区计划新增绿化面积0.6万亩,抚育面积1.5万亩。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大规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以“3.12”植树节活动为契机,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等都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区植树绿化高潮。

组织实施好“3.12”四大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9
9.1发布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8.2拍卖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8.3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竞买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4
4.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
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7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7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正文:---------------------------------------------------------------------------------------------------------------------------------------------------- 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情况,我厅编制了《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28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序号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省级业务指导部门备注1 130115089000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级、县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文号: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条款号:第四十条。

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依据文号: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条款号:第三十九条。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依据文号: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正,条款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文号:国发〔2016〕29号。

5.《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转指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职责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机编办〔2019〕68号。

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行政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行政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行政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规划【审理法院】河北省保定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保定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9【案件字号】(2020)冀06行终2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晏燕赵明别道齐【审理法官】杨晏燕赵明别道齐【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当事人】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当事人-个人】王艳惠【当事人-公司】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卢云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云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云【代理律所】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艳惠【被告】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本院观点】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是否在此次批复批准征地范围内,直接关系到被上诉人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作出诉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为的合法性。

【权责关键词】行政规划合法违法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是否在此次批复批准征地范围内,直接关系到被上诉人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作出诉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为的合法性。

被上诉人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主张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在此次征地范围内,且已向其支付土地补偿款。

但根据上诉人王艳惠提供的此次征地报批材料中的“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土地使用权人却无王艳惠,上诉人王艳惠亦主张其非被征收户。

故关于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是否在此次批复批准征地范围内,需进一步查实。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王艳惠的诉争承包地在此次征地范围内,属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602行初31号行政判决;二、发回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重审。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我局于 2020年1月21日拍卖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2019-32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449917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265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382353
零售商业用地0.067564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2019-34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883468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419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777778
零售商业用地0.105690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2019-35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001645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612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8875
零售商业用地0.114145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2020年1月21日至 2020年1月2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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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0)
经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高度(m)
土地用途明细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亩均税收
投资强度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备注
(2020)001号
13639.44
东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2-2号地块、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1-2号地块,西临、南临、北临大同村地
50年
0.8-2.5
30-60
le;15
le;40
工业用地
858
858
ge;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电话***
(2020)002号
14931.31
东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西临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南临大同村地,北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
50年
0.8-2.5
30-60
le;15
le;40
工业用地
865
865
ge;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2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电话***
(2020)003号
33335.83
东临河北瑞德森纤维素有限公司,西临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临郭庄村地,北临市府路
50年
ge;0.8并且le;2.5
30-60
le;25
le;40
工业用地
1146
1146
ge;20万元/年
ge;35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146万元和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107.17615万元。

2、电话***
(2020)004号
25041.89
东临大同村地、石家庄威纳邦日化有限公司,西临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南临大同村地,北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
50年
0.8-2.5
30-60
le;15
le;40
工业用地
1469
1469
ge;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电话***
(2020)005号
6200.26
四邻均为南孟村地
50年
le;0.8
le;25
ge;40
le;24
教育用地
205
205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05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209.09万元和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费用241.8万元(已缴纳指标费用的以票据为准进行核减)。

2、电话***
(2020)006号
10856.2
东临北汪村地,西临北汪村地,南临北汪村地,北临北汪村地
50年
ge;0.8并且le;2.5
40-60
le;20
le;24
工业用地
359
359
ge;20万元/年
35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359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9.93万元和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费用423.384万元(已缴纳指标费用的以票据为准进行核减)。

2、电话***
(2020)007号
8393.14
四邻均为马庄村地
50年
ge;1.0并且le;2.5
30-60
le;15
工业用地
287
287
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87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63.34万元和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费用306.935万元(已缴纳指标费用的以票据为准进行核减)。

2、电话***
(2020)008号
8792.37
东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西临小丰村地,南临小丰村地和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北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
40年
ge;1.0并且le;1.5
le;50
ge;25
详见指标说明
商务金融用地
838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该地块设限地价终止出让活动机制,该地块最高限价为1174万元。

2、电话***
(2020)009号
33325.37
东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和小丰村地,西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南临小丰村地,北临小丰村地
40年
ge;1.0并且le;1.5
le;50
ge;25
详见指标说明
商务金融用地
3204
3204
5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该地块设限地价终止出让活动机制,该地块最高限价为4486万元。

2、电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
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2020)008号、(2020)009号地块按照出价最高且低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他地块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7日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7日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2月18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0年02月08日09时00分至2020年2月19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2020)008号、(2020)009号地块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宅和商业用地竞买保证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五)(2020)001号地块委托河北维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2号地块委托河北万源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3号地块委托河北慕杉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4号地块委托河北省泽融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5号地块委托河北骏丰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6号地块委托河北海天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7号地块委托河北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8号地块委托石家庄盛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9号地块委托河北泽润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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