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院麻醉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的管理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以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储存地点,如专用药房,指定专人管理,科主任定期检查并负责相关领导责任。
3.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及药品性质专柜存放,按药品批号和有效期分类,对于名称、外观相似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近效期药品有明显标志。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4. 急救药品应存放于显著、固定的位置,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丢失、被盗。
5. 药品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房和冰箱内温、湿度并作相应记录。
6. 确保病人所使用的药品为有效期内的药品;拆零后盛药容器原则上使用原包装,包装内只能盛放一个批号的药品,标签上除标注药品名称和规格信息外,还应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
科室药柜内拆零的药品必须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急救车或抢救箱内的药品,无外包装的安剖上没有有效期的,应加贴标签,标注药品有效期。
7. 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标有醒目标示的存储箱内,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并有醒目标识提醒临床人员注意。
三、麻醉药品的使用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2. 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3.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采购计划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麻醉药品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2、采购渠道必须从具备麻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麻醉药品。
采购时应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3、验收与入库麻醉药品到货后,由药剂科专人负责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质量状况等。
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将麻醉药品存入专用库房或专柜。
4、储存条件麻醉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规定的专用库房或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库房或专柜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并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装置。
麻醉药品的储存温度、湿度等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
二、麻醉药品的领取与发放1、领取申请临床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时,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填写专用的麻醉药品领用申请单,注明患者姓名、病历号、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2、领取手续领用人员凭领用申请单到药剂科办理领取手续。
药剂科发放人员应认真核对申请单的内容,无误后双人签字发放。
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
3、发放记录药剂科应建立麻醉药品发放记录,详细记录发放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领用科室、领用人员、发放时间等信息。
三、麻醉药品的使用1、处方权管理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医师应按照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麻醉药品。
2、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处方应使用专用处方笺,书写规范、清晰、完整。
麻精药品管理最新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最新制度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一、麻醉药品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3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应当留存至少3年备查。
5、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凭市卫生局核发的“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中心供应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发药部门凭处方与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6、各病区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病房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持区卫生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在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7、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三、精神药品1、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2、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3、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保险柜)管理,建立精神药品收支帐目,按季节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4、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5、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滥用。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发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采取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方案,合理调配库存。
除发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举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采取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记下,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该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严防走失。
专库和专柜应该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天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该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认真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否决发药。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否决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别管理药品。
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药品安全,防止滥用和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职责分工1. 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并严格按照医嘱进行。
3. 医疗机构医务科负责麻醉药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药剂科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麻醉药品,并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麻醉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检验报告等。
2. 验收管理(1)药剂科在收到麻醉药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2)验收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或信息不符,应及时退回供货单位。
3. 储存管理(1)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储存柜内,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3)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4. 发放管理(1)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需向药剂科提出申请,并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2)药剂科在发放麻醉药品时,应核对处方信息,并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
(3)发放麻醉药品时,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领用人等信息。
5. 销毁管理(1)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由药剂科负责销毁。
(2)销毁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
6. 监督检查(1)医疗机构医务科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购买麻醉药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在供应时必须详细核对各项印章及数量。
供应数量按卫生部规定的麻醉药品品种范围及每季购用限量的规定办理。
三、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处方医师签名后加盖病区章并注明疾病诊断。
配方应严格核对,审核人、配方人、核对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专册。
住院病人所开每日用的麻醉药品,由护理部专人加锁保管。
手术室给予少量麻醉药品作为基数,由专人加锁保管。
手术中用麻醉药品凭空安瓿按规定处方实际用量向药房领取。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经医院临床科室诊断为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卡按规定开方配药。
六、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由药房加盖麻醉药品专用章发给病区,按上述规定使用。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对麻醉药品滥用者,药房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回报,妥善处理。
七、定期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需报损处理的麻醉药品,经当事人写明真实、详细情况,报主管院长批准,完备各种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药房每天对麻醉药品领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帐、交接,药库保管人员发登记专用卡,每天盘存,盘存数两人签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肖店乡卫生院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毒麻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麻醉药品是一类具有麻醉作用的药品,其管理对于医疗单位和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麻醉药品的购进和使用1. 麻醉药品的购进a. 所有购进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过医疗药品采购部门审核同意。
b. 购进麻醉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c. 麻醉药品的购进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违规购买、走私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麻醉药品的使用a.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的麻醉师或医生,严禁非授权人员进行麻醉操作。
b. 在使用麻醉药品前,必须仔细核对患者的基本身份信息、过敏史、用药史等信息,并确保用药安全。
c. 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式进行,严禁超量使用或滥用。
d.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包括药品种类、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保管和核算1. 麻醉药品的保管a. 麻醉药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保管室或专用柜内,严禁与普通药品混放。
b. 药品保管室必须设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和验收。
c. 药品保管室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以确保药品质量和稳定性。
2. 麻醉药品的核算a. 麻醉药品的核算必须由医疗单位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b.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都必须进行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与库存进行核对,确保药品的流向清晰可查。
c. 对于过期、损坏或错误购买的麻醉药品,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1. 麻醉药品的安全储存a. 麻醉药品必须储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使用。
b. 对于易制毒化学品且具有麻醉作用的药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专门安全防护。
2. 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a. 麻醉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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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 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
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
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
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V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V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V麻醉药品管
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V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六)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七)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十八)麻醉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
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