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现将《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可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9月2日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转诊和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保基金效率及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并推行各类经办业务全市通办。
第三条转诊是指参保人患病住院或门诊就医后,因病情需要转往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继续诊治,分为市内转诊和市外转诊。
转往本市不同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为市内转诊;转往本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为市外转诊。
转诊制度实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按病情优先选择基层卫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引导基层卫生定点医疗机构与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相互转诊。
市内转诊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规范直接相互转诊,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除市外转诊外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包括异地备案就医、异地自主选择就医等情形。
第四条转诊条件。
参保人办理市内转诊或市外转诊备案的,至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急危重症患者急需转诊才能抢救者。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20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2021)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太白湖新区社发局、济宁经开区软环境发展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驻济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75号)有关要求,有效解决看病就医中“重复挂号、看病等候时间长、检查检验结果慢、医生问诊时间短”等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周全、更贴心、有温度的医疗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等有关工作通知:一、简化就诊流程,提升诊疗效率1.建立门诊“全程诊疗便民服务”制度。
患者就诊当天无法取得检查检验结果的,由接诊医师为其进行复诊预约,保证复诊就医需求。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完善多学科联合门诊(MDT)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全科医疗作用,由多学科专家共同制定诊疗方案,提供用药指导,缩短诊疗时间,减少患者重复挂号。
到2021年底,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多学科门诊开设分别不少于20个和10个。
鼓励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门诊会诊转诊机制,对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同一院区、同一科室的,通过会诊转诊由医疗机构内部协助诊治,避免患者重复挂号。
2.提供网上预约精准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整合打通网站、移动终端(APP、微信等)、自助设备等各类服务终端,加快实现号源共享,精准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
其中三级医院预约时段要精确到20分钟,二级医院精确到30分钟。
同时大力推动各类检验,检查项目预约服务,避免因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缩短患者预约后在医院等候时间。
3.优先保障分级诊疗预约转诊。
优先向医联体、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推动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集中解决“挂号难”问题。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五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及危重病人交接班制度 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 。原则上应由
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 ,主治医师任二线 ,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 线值班。
2 、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的交班,交班时 ,应巡视病房 。危 重病员 ,应于床前交接。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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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师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 所接诊患者, 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 治疗、会诊、转诊、转科、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 底的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为提高急诊质量,确保病人生命安全, 防止推委病人的一项措施。 2.凡到我院挂急诊号的病人, 医务人员必须做到“谁首 诊、谁负责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 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并做处置或抢救, 写好病历。 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 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相关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 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 疗。诊断仍不明确者, 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一)一 、二类手术由分管的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 不在时 , 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决定安排手术 人员。
(二)三 、四类手术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审 批并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三)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需所在科室主任审 批签字。
(四)毁损性手术 、重大特类以及新开展的手术 应由科主任签署意见 ,报医务处登记 、审查 ,业务 院长批准。
学习文档 10/26/2021
3 、二级护理要求 (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
身心护理。 (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做好健康教育, 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 预防护
医院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医院各科室间的有效协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订立本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科室间的职责划分,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3.职责划分和合作机制3.1 重要职责划分为了确保医院各科室能够协调合作,供应高质量医疗服务,各科室的重要职责划分如下:1.住院部:–负责住院患者的收治、转诊和出院工作;–组织住院患者的病床管理和护理工作;–帮助其他科室进行患者的体检和治疗。
2.门诊部:–负责门诊患者的挂号、接待和排队等工作;–组织门诊患者的初步诊断和辨别诊断;–供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
3.医技科室:–供应医疗诊断和治疗所需的医技服务;–负责各类医学检验、放射检查、手术室等的协调管理;–开展医疗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
4.护理部:–负责病区的护理工作,包含住院患者的日常护理和生活照料;–协调手术室、病房和门诊的护理工作;–供应病区护理管理的培训和引导。
3.2 合作机制为了保障各科室间的协同合作,医院建立以下合作机制:1.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相关科室的例会,讨论患者情况、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方案;–确认各科室的工作重点和完成目标,协调资源调配和排班布置。
2.信息共享:–科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信息;–供应科室间的实时沟通渠道,方便沟通和协作。
3.联合会诊:–针对多而杂疑难的病例,各科室医生构成联合会诊团队进行协作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订立;–通过联合会诊,供应更专业、准确的医疗服务。
4.协作小组:–针对跨科室的重点工作或项目,成立临时协作小组,由各科室派员参加;–协作小组负责项目的推动、协调和评估,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工作流程管理为确保各科室的工作流程合理、高效,医院订立以下工作流程管理措施:1.规范操作流程:–各科室负责人订立并优化科室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步骤;–订立相关操作手册,并严格执行,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3•【文号】国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
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
坚持因地制宜,在整体设计基础上,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措施(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2021年基本医疗服务制度

2021年基本医疗服务制度各科室:为保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由质控科负责制度落实。
一、新技术新业务管理依法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开展未经批准或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二、核心制度制定并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核心制度。
三、医疗质量考评有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考核方案及奖惩措施;管理职能部门至少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医疗质量考核,并有考核评价记录;考核结果应与分配挂钩。
四、转诊制度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对疑难、复杂病例应按规定和程序及时转诊。
五、巡回医疗、各项帮扶按要求完成巡回医疗与各项帮扶工作。
六、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工作实行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质量管理负责制及病区护士长管理体系;有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有改进措施。
七、护理质量考核制定并落实基础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八、护理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核心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九、护理程序掌握度护理人员熟悉护理常规和抢救程序,并掌握常用护理技术实施护理工作。
十、基础护理措施①病人床铺清洁干燥、平整、无渣屑、无异味、无污染;床头柜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便器、脸盆、鞋子等物品规范放置。
②按规范落实生活护理。
③病人卧位舒适、安全,保持肢体功能位置,保持各种引流管、导管位置正确,引流通畅,定时更换。
十一、根据患者病情实施护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护理措施,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护理安全,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十二、药品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麻醉(范本)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施行)》等有关规定,加强药品管理。
-1范》的知识培训,有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制度

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工作,提高患者的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医疗过程的连贯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患者的转诊与协作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应遵从医学伦理原则,重视患者的利益和隐私保护,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门诊医生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若认为需要其他科室专家的帮助或进一步诊治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1.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有效沟通,解释需要转诊的原因、目的和可能的治疗方案,并征得其同意。
2.书面填写转诊申请单,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诊断及治疗经过、所需转诊科室和专家看法等内容。
3.将转诊申请单及相关医学资料及时送达目标科室,并电话确认收到。
4.目标科室专家依据转诊申请单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及时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收转诊患者。
5.若目标科室接收患者,则将患者转诊至目标科室,并责任医生与接收科室医生进行交接,认真说明患者情况和治疗方案。
第五条门诊医生应与接收科室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共同订立转诊患者的治疗方案,并做好转诊患者的病情跟踪和照料工作,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若转诊患者在接收科室需要进一步转诊,则应依照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病情的及时处理和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第七条门诊病区及门诊医生应做好转诊患者数量和流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医务部门和管理负责人,为科室资源的合理调配供应依据。
第三章协作管理第八条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各科室应加强协作管理,共同研究和解决临床问题,并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协作管理:1.各科室应定期组织科室会议,讨论协作的疑难病例和治疗方案,共同订立诊疗方案和操作规范。
2.将协作诊疗方案和操作规范上报给医务部门备案,并在科室内进行宣贯。
3.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享医疗资源和研究成绩,提高诊断和治疗本领。
第九条门诊医生在协作管理过程中,应乐观与其他科室进行沟通和合作,自动了解其他科室的发展和变动,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021年妇产科制度

妇科门诊工作制度欧阳光明(2021.03.07)1、门诊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科主任定期坐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2、接诊病人时,做到态度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序地安排病员就诊。
对高热、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3、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做好疫情报告。
4、对病员认真进行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妇检时一些简单的小肿瘤按规定可以摘除时,要及时摘除且送病检,以便及早诊断,减少病人的往返次数。
5、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6、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7、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8、对社区服务站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9、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时的宣传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妇产科人员岗位责任制一、首科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分诊明确的病人,由就诊科室负责诊治。
2、对分诊不明确的病人,首科接诊的医生必须认真检查并作必要的处理,必要时可请他科会诊,如仍难以确诊,就由首诊的科室继续负责诊治,他科予以协助。
3、患有多科多种疾病的病人,应在主要疾病科室就医。
4、需转科的病人,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签字同意,按联系约定的时间转科,在转科前由首诊的科室负责检查治疗。
5、需要转院的病人,根据病情确定转院时间及是否需要派人护送,转院前的治疗由首诊科室负责。
6、要有全局观念,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科室间应互相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病人,以免延误病人的抢救治疗。
二、妇产科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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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一、凡就诊三次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主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会诊,病情复杂者可作为疑难病历提请讨论,并予以记录,上级医师签名。
如不提出会诊和讨论,延误病情或发生其他意外,追究个人和科室责任。
二、病情复杂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应详细填写会诊单,注明会诊科室及目的'。
危重急诊病人,应护送并口头交班。
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
急会诊治15分钟内到位。
普通会诊亦应尽快会诊安排,原则上2小时内到位。
三、病情复杂需请二科以上共同会诊时,科主任(门诊组长)向门诊办提出,由门诊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若在夜间或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病人,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并签名,如需转科、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持有其他医疗单位会诊介绍信的患者,接诊医师要认真检查,并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门诊办盖章后转回原单位。
六、严格掌握转诊制度,转外院检查治疗的病人,主诊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本科负责人或最高级职称医师签署意见后才能转诊,本院可进行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转外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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