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五规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苏政办发[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7日《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一、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一)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1.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项目环评、规划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实施5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回顾性评价)。
推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会同有关部门。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进一步提高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防控行业和涉及大气污染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区域限批制度。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3.实施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电煤消耗总量控制。
到2015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比例不低于10%,新增电煤消费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下。
(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苏省电监办)4.开展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火电、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两高一资”企业专项整治,淘汰20万千瓦以下常规火电小机组,对苏南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综合整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苏政办发[2013]152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5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5日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篇发展背景与规划目标第一章发展背景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发展趋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篇发展重点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就业与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社会救助与福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人口与家庭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节保障政策第九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三篇实施保障第十三章机制创新第一节财政保障机制第二节服务供给机制第三节管理运行机制第四节监督检查机制第五节城乡统筹机制第六节区域协调机制第十四章组织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与绩效评价第二节推动法制化第三节注重规划宣传与检查评估序言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与家庭、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看江苏省“十二五”规划“六大战略”

关于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六大战略”之我见“十二五”,即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0年下半年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获得通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更是全体江苏人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地实施“六大战略”,共同绘制今后五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的关键时期。
强调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
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键要靠人才优先发展;人才优先,关键在于科教投入的优先;科教投入,才是最有效的投入。
加快建设人才强省,是决定江苏未来的必然战略抉择。
抓住“十二五”规划有利契机,我省率先将人力资本投资占GDP 比重、人才贡献率等人才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体系,让“人才优先”得以量化并且制度化,人才强省规划体系会迅速建立并日趋完善。
确立创新驱动战略,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这是我省“十二五”发展新增的一个重大战略,是《建议》的一个重大突破。
放眼新中国成立60多年砥砺奋发的历史,打量“1949~2049”这一中国现代化的时间表,作为现代化的后来者,前30年我们借鉴苏联经验,自力更生实现初步工业化,从强敌环伺中突围,奠定了捍卫独立和尊严的国力基石;后30年我们扩大开放,借鉴“四小龙”、日韩以及欧美经验,经济实力和国际经济地位大幅上升。
无不证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
”的至理。
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
当然,我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但不能不看到,一些制约江苏农村农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主要是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打破,农村经济体制不尽完善,农业生产发展层次不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城乡公共服务还有较大差距。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苏政办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重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政府履行信息化发展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的成绩和问题“十一五”期间,是江苏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5年。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顺利完成了“十一五”信息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信息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推动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了0.73,提前2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末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7的目--国民经济信息化全面推进,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苏政办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力构建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本《规划》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与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
《规划》立足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发展要求,阐明“十二五”时期我省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5年我省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确定交通网络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
一、现状评价“十一五”是我省交通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在基础设施总量规模、运输能力供给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交通运输业进入各种方式协调发展、能力扩大与效率提高并重、全面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新阶段。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推广价值: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和实际应用意义
预期成果:课题研究将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创新点:研究视角新颖,注重跨学科整合,突破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 研究方法:采用多种研究方法相结合,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实践应用:研究成果将为江苏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课题研究计划:明确研究目标、内容和方法,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时间表 研究时间安排:按照课题研究计划,合理安排研究时间,确保研究进度和质量 阶段性成果:在研究过程中,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形成阶段性成果报告 最终成果:在研究结束后,形成最终研究成果报告,并进行成果展示和交流
Part Five
预期成果:通过课题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成 果 研究方法:采用多种研究方法,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Part Seven
汇报人:XX
Part Four
课题名称: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研究背景:江苏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研究目的:探索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途径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政策、课程与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评价等方面
研究方法:文献研 究、实证研究和案 例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
技术路线:基于文 献研究和实证研究 的结果,结合案例 分析,提出相应的 对策建议和实施方 案
实验员:负责实 验操作与数据采 集
协调人员:负责 课题内外协调与 沟通
实验室建设:提供专业实验室,配备先进设备 实验器材:保证实验器材充足,满足实验需求 实验条件:确保实验条件符合标准,保证实验质量 实验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实验人员
经费来源:包括国家拨款、地方财政投入、学校自筹等 使用计划:用于课题研究、实验器材、调研费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开支 管理措施: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浪费和违规使用 监督与评估: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经费的有效利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2•【字号】苏政办发[2011]148号•【施行日期】201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编制的《江苏省“十二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江苏省“十二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目录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回顾第一节网络建设第二节建设管理第三节存在问题第二章“十二五”发展环境和趋势第一节发展环境第二节发展趋势第三章“十二五”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发展目标第四章主要任务第一节网络能力提升第二节融合集约建设第三节服务平台完善第四节网络信息安全第五节应急通信保障第六节区域协调发展第五章重点工程第一节“宽带江苏”提升工程第二节“无线江苏”加速工程第三节“高清江苏”普及工程第四节“三网融合”推进工程第五节服务平台完善工程第六节网络安全升级工程第七节应急保障强化工程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保障第二节完善政策扶持第三节健全标准体系第四节优化项目管理第五节营造良好环境附录1 “十二五”重点项目一览表附录2 名词解释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取得长足发展,信息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和承载能力稳步提升,信息通信服务和应用水平普遍提高,有力促进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推动了社会信息化以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了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了社会效率提升和成本节约,支撑了我省率先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4.10•【字号】苏人社发[2012]144号•【施行日期】201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现将《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精神,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江苏博士后工作发展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成绩和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期间,江苏博士后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站(基地)单位和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博士后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全省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8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144个,创建了省级博士后工作载体--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3100名。
流动站、工作站及招收博士后人员数量,比“十五”末分别增长了64.1%、148.5%和71.4%。
目前,全省已设有流动站210个、工作站241个、创新基地181个,其中,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数均位列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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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来源: 江苏省老龄办作者: 时间: 2012-02-01 点击: 523 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我省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5年。
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
企业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466元,比“十五”期末增长了75%。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覆盖,760多万农村老年人领取了养老金。
城市老年人基本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基本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符合“低保”、“三无”、“五保”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的救助和供养制度。
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城市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普遍开展,农村敬老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28万多张,兴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700多个。
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稳步发展,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得到加强。
制定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尊老金、老年优待服务等制度,推进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化,老年保障和服务制度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老龄工作战略地位明显提升,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广大老年群众坚持老有所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老年群众,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不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
据测算,从2010年末到201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300万增加到1483万,平均每年增加36万;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将由17.4%增长到19%。
同时,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基础还不够扎实,养老保障水平尚不够高,公益性老年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年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相对薄弱,老龄事业发展在区域城乡之间仍不平衡,社会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和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建设,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工作,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党政主导、社会主体、全民参与,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之间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创新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与“两个率先”进程相同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发展目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稳定增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
——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档案建有率达到8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8岁。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苏南达到90%、苏中达到80%、苏北达到70%以上。
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
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覆盖。
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建立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制度。
——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
——社区(村)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
县及以上老年大学办学规模扩大20%以上,参加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学习的老年人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加强老年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健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95%以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对象,基层老龄协会覆盖面达到95%以上,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5%以上。
(三)基本原则1.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全省改革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从我省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将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紧密联系起来,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以政府建制度、保基本、扶贫弱为基础,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强加市场培育和监管,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4.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
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探索符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江苏特点的新型养老模式。
5.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充分考虑城乡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开展老龄工作,加大对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和区域老龄事业发展的差距。
6.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
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教育,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老年社会保障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巩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成果,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制度,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
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95%以上。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完善正常调整机制。
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2.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
在制定、调整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时,充分考虑老年人特殊的医疗需求,在政策措施上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老年人住院费用补偿率和门诊补偿率。
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办法,方便老年人就医。
3.加强对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苏南、苏中、苏北原则上分别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45%、50%确定供养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同时,根据本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
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70岁及以上老年人,本人每月可增发保障标准金额的10%-20%保障金。
把困难老年人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加大救助力度。
将城镇户籍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4.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
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制度,完善尊老金发放管理和操作办法。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扩大尊老金发放范围,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
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范围,并按照规定给予扶助。
落实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并建立长效发放机制。
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公益性文化设施、旅游景点、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1.积极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增强老年病医疗技术人员力量,增加相关技术设备和设施投入,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
加强老年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和科学研究。
各省辖市指定1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作为老年病的防治中心,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进一步加强老干部病房建设,扶持老年康复医院建设。
一定规模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立配套的医疗服务点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增加惠民医院和惠民医疗点,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
2.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
针对老年病共性致病因素,实施宣传、教育、咨询、普查、主动介入服务等综合干预措施,促进老年人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
在全省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
每2年为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
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40%。
3.积极发展老年保健事业。
大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活动,增强老年人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素质。
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