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制度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模版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模版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成为推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工作制度及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一套完善的模版,以期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背景与必要性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着过剩产能问题,这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加剧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影响了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因此,淘汰落后产能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的必然选择。
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的设计3.1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的制定为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制定明确的目标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指标,如年度淘汰量、淘汰率等,为各相关企业提供具体的目标和指导。
3.2 淘汰落后产能的审核与认定为了确保淘汰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政府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审核认定机构,对淘汰落后产能进行审核和认定。
同时,相关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审核机构能够正确认定淘汰对象。
3.3 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为了向相关企业传递出淘汰落后产能的明确信号,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停产整顿、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顺利退出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能优化升级。
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措施的实施4.1 完善研究和评估机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产业发展的研究和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产能状况,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
4.2 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协作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政策引导,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如减免税收、贷款优惠等。
同时,各部门之间也应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加大宣传力度和督导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公众的认识和支持。
化解钢铁产能实施方案

化解钢铁产能实施方案钢铁产能过剩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为了化解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淘汰落后产能。
针对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钢铁生产设备,我们将采取淘汰措施,逐步削减这部分产能。
同时,对于企业自行淘汰的设备,将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支持,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二、技术改造升级。
对于现有的钢铁生产设备,我们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品质,降低能耗和排放。
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三、推动产业升级。
除了钢铁产能的化解,我们还将积极推动钢铁产业的升级,加大对高端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力度,提高钢铁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加强监管和考核。
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我们将加强对钢铁产能的监管和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产能化解任务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促进企业转型。
钢铁产能化解不仅仅是简单的产能削减,更重要的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帮助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六、加强国际合作。
钢铁产能过剩不仅是我国的问题,也是全球范围内的问题。
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应对钢铁产能过剩问题,推动全球钢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七、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推动钢铁产能化解工作,我们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产能化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钢铁产能化解制定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力推动产能化解工作的落实,努力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推动钢铁产业健康发展。
中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中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落实《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和《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粤经信材料〔2011〕186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节能减排为核心任务,以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为切入点,坚持淘汰落后和调整发展紧密结合,通过依法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加大对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力度,促进我市减轻环境和能源压力,推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营造能耗低、污染小、生态好、效益高的产业环境,实现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淘汰范围和淘汰标准,以平板玻璃、印染、造纸、制革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并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技术、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市场准入标准,确保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中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国土局、外经贸局、安监局、财政局、工商局、金融局、人社局组成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建立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落实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确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按照省每年下达我市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根据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行业的分布状况,结合我市产业实际,筛选出重点镇区,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淘汰落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

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产能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或企业存在着一些落后的产能工作制度和措施,导致了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将在2023年淘汰这些落后的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对于落后的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政府将加强监管和改革。
政府部门将对各地区和企业的产能工作制度进行评估,发现落后制度和措施后,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改革和淘汰。
具体来说,政府将推动完善产能工作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建立科学的计划和指标体系,合理安排和调配生产要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产能工作制度的监督和考评,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将予以淘汰,并鼓励企业对落后工作制度进行自我改革和创新。
其次,要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能水平。
技术创新是提高产能水平的关键,也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技术培训和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提高整体产能水平。
第三,要加强产能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的过程中,政府将引导企业进行产能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产能,推动优势产能向高附加值、环保型、技术含量高的领域转移。
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其产能水平。
最后,要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发展。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和措施需要在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上进行。
政府将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通过稳健的货币政策和适度的财政政策,保持经济增长速度稳定,保障企业的发展。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产能工作制度改革与结构调整的衔接,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促进产能升级和经济转型。
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二篇)

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按照国发〔____〕号和发〔____〕____文件要求,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1.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各相关部门领导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落实。
2.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按国发〔____〕号和发〔____〕____文件要求,区域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和机构建设、机制建立、措施落实等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重点内容。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没有建立____机构、工作机制和实施有效措施的县区和企业,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区域及分管领导年内不得评优评先,瞒报慌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行业准入制度。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和“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
新上“两高一剩”项目,发改委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工商部门不得登记、注册、发营业执照,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土地部门不得批准新增土地,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已办的依法撤回。
5.实行定期监测制度。
环保、安监和电力等部门对“两高”行业和落后产能企业,定期开展运行监测、监控,严格把关,及时公告,对达不到产业政策规定和安全生产等要求的,责令其停产整改,未经复审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擅自生产。
6.推行“差别电价”政策。
对“两高”行业(包括镁砂、水泥)和落后产能实行“差别电价”和峰谷平用电管理,提高资源性产品使用价格,提高“两高”行业和落后产能使用成本,使其无法生存。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和价格杠杆的制动作用,推进淘汰落后工作。
实施依法联动机制。
各级政府对区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范本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及措施范本第一章绪论随着经济的发展,落后产能已经成为阻碍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问题之一。
落后产能不仅占据资源,还拖累了整个产业的进步,对于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淘汰落后产能已成为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章将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意义和目标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第二章淘汰落后产能的意义和目标淘汰落后产能表示对经济发展的重新调整和优化。
淘汰落后产能的意义和目标如下:1. 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能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可以释放资源,为前沿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条件。
2. 提升产业竞争力淘汰落后产能能够推动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
落后的产能不仅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且技术陈旧、环保水平低,淘汰后,将有利于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和管理升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落后产能存在能源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高的问题,淘汰后将有效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
4. 释放市场活力淘汰落后产能可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削减过剩产能,减少行业的竞争压力,促进市场上的有效供给,提升市场的运作效率。
第三章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制度为了有效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一些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制度范本:1. 淘汰计划制度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具体包括淘汰目标、时间表、责任主体、实施步骤等,以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
2. 程序管理制度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程序管理制度,包括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程序、咨询流程、信息公开等,确保淘汰工作的合法、公平、透明。
3. 资金支持制度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资金支持制度,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资金分配等,为企业的淘汰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4. 技术创新制度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落后产能向新兴产业的转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231660c0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fe.png)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强,部分地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责任不够落实,当前我国一些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已经成为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京政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0〕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本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节能减排为目标,按照“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定位,全面推进本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建设进程。
二、工作原则(一)全面统筹,积极稳妥。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复杂、利益主体多元、主体诉求多样,要全面统筹其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在积极完成工作目标的同时,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二)分类分期推进,因地因企制宜。
按照淘汰时限、行业特点、目标任务和影响程度,分类指导、分期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因地因企制宜,突出方式和手段的针对性、有效性。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关停、转产、兼并、重组、收购、技改等多种方式淘汰落后产能。
(三)淘汰落后产能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得到坚决执行,相关任务如期完成。
同时要抓住机遇,积极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替代产业,推动首都经济发展。
三、目标任务按照《通知》精神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2010年北京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近期本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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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务
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年,全省重点要淘汰电力、钢铁、水泥、化工、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根据我省钢铁、石化、纺织、轻工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范围及标准,确定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
同时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继续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化工、印染、造纸、电镀、食品等行业的重污染企业,坚决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二、分解落实目标责任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订三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计划,按年度分解下达任务指标。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电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除电力、煤炭以外其他各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总责。
各市要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制订本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分解到县、市,落实到具体企业。
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制订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明确淘汰时间进度表,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三、强化政策激励约束
完善激励机制。
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在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担保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年,省财政初步安排3000万元,对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市、县给予奖励,同时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也将重点支持相关企业调整转产。
各地也要安排财政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予以补助和奖励。
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
完善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职工,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接续工作。
职工再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扶持政策。
强化约束机制。
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严格环评、能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强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税收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排放标准的硬约束作用,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衔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政策联动,合力推进,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
门、单位,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的跟踪统计,定期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共享信息。
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协调指导,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定期向省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暂停项目环评、核准和审批,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对瞒报落后产能、谎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地区,实施行政问责。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成员单位有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商务厅、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人行南京分行、银监局、南京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统筹协调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部门分工,负责目标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地也要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快推进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增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