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非典后遗症治疗医院变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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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定点医院的情况说明

变更定点医院的情况说明

1.医院变更说明医疗机构变更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变更名称:①名称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本机构股东会议记录决议等);②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原件)。

(2)变更地址:①仍在原址执业仅变更门牌地址的,出具公安机关证明材料;②迁新址执业的应按照新设置医疗机构审批流程办理。

(3)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①医院变更申明;②新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表2);③新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④新法定代表人履历表;⑤新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医师的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变更诊疗科目:①新增科室建筑布局平面图;②新增科室工作制度目录(须出示原件审核);③新增科室设备清单;④新增科室执业医师、护士花名册;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⑥行政审批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5)增加床位①床位布局平面示意图(反映医疗机构能够设置的总床位数);②医、护、技人员花名册;③重要仪器、设备清单;④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目录;⑤污水、污物处置情况说明;⑥供应室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⑦行政审批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

(6)变更注册资金医疗机构近期的资信证明,即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财务证明材料。

(7)变更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需提交设置人同意变更材料,《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原登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8)变更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所有制形式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会议记录等)。

2.如何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改,现在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

还有一种办法是自己去当地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申请更改。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模板】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模板】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
1 职责部门(和分工)
社保待遇支付部门负责常驻异地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转移就业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或备案信息变更、注销业务办理。

2 工作流程和要求
2.1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变更、注销
2.1.1受理
2.1.1.1申报对象:单位或个人
2.1.1.2申报材料:
(1)居住地社区证明或参保单位证明;
(2)单位外派工作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3)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2.1.2审核
2.1.2.1审核岗对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信息或参保人员提供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在社保业务系统内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三份,并经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签字,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分别留存。

2.1.2.2异地就医已备案人员申请信息变更或注销的,由审核岗对参保人员备案情况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或注销条件的(备案之日起6个月以上),由参保人员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区异地就医注销申请表》,在社保业务系统内进行备案信息变更或注销。

2.1.2.3审核发现单位网上申报信息不准确的,退回单位重新申报。

不符
合变更和注销条件的,不予受理。

2.1.3办理期限:即时办结
3 工作流程图
3.1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变更、注销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所需条件及提交材料(讨论稿)

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所需条件及提交材料(讨论稿)

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所需条件及提交材料(讨论稿)第一篇: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所需条件及提交材料(讨论稿) 关于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所需条件及提交资料(意见征求)一、设置医疗机构(一)设置综合医院1、设置条件: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提交文件、资料(1)设置申请书:须经当地卫生协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次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附申设置单位或者设置申请人的资信证明)(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医院建筑应为独立用楼房,其选址是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

⑴选址报告:应有选址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等;占地和建筑面积;选址方位图。

⑵场所使用权证明资料:其中场所为自有的,提交房地产合法证明文件;场所为租赁的,提交场所房地产合法证明 1文件及租赁意向书及房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建筑设计平面图及科室设置平面图(4)填表:具备以上条件者可以领取《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进行逐项填写,并经当地卫生协会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卫生局进行评审,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评审结果。

(5)法人及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⑴法人资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②取得医师资质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非在编在职及退休、或停薪留职人员证明;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⑤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备注:
不得担任法人、负责人的情形:
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设置的诊所不得变更法人负责人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医疗机构名称核定通知函存根)
批准文号:字()第号核准机关:。

天津城乡就医登记变更流程

天津城乡就医登记变更流程

天津城乡就医登记变更流程1.前往医院大厅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Go to the hospital hall to handle the registration change procedures.2.取号等候,确保排队顺序。

Take a number and wait to ensure the order of the line.3.递交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Submit valid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4.填写城乡医疗登记变更申请表格。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registration change of urban and rural medical care.5.准备相关的医疗保险证明文件。

Prepare relevant medical insurance certification documents.6.交纳登记变更所需的费用。

Pay the fee required for registration change.7.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Provide basic personal information such as name, gender, date of birth, etc.8.核实地址变更情况,提供最新的居住地址。

Verify the change of address and provide the latest residential address.9.确认家庭成员变更情况,如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

Confirm changes in family members, such as marital status, children, etc.10.签署城乡医疗登记变更申请表格。

Sign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registration change of urban and rural medical care.11.等待受理人员审核申请表格。

医疗机构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变更申请书(涉及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 2 份,说明变更后账户、账号、开户行信 息) 上级主管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名称变更的批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变更前后的新旧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前后的新旧证) 《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变更前后的新旧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变更前后的新旧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10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法人变更的提供变更前后的新旧证) 11 开户许可证(涉及账号变更提交2份) 12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医疗机构就医管理制度和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4 医疗机构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及服务量统计表(交材料起前12个月数据) 15 医疗机构人员花名册(表格向我科工作人员要电子版) 16 变更后医疗机构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7 医疗机构地址平面图(标明清楚变更后注册地址所在区域周边路段名称、标志性建 筑物名称),在医疗机构经营场所内部布局摆设示意图 (用A4纸制作)
18 报位公章; 2、上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证照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 3.联系电话:0771-5873081 社保定点管理科

天津医保定点医院查询,怎么选怎么改

天津医保定点医院查询,怎么选怎么改

天津医保定点医院查询,怎么选?怎么改?天津市医保定点医院目前有261家,在参保人员选择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不仅兼顾了综合与专科、中医与西医、基层与高级的需要;而且,还从数量上扩大了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并允许参保人员根据病情提出定点医疗机构更换意向,在选择医保定点医院时需遵循三原则。

一、就近就医最好选择单位或者居住地附近的医院。

而且随着年龄越来越大,生病是最经不起耽搁的,建议选择居住地附近的医院。

二、根据报销比例就医大多数人都认为看病一定要去大医院,其实大医院人多、费用高,报销比例也相对少,小编觉得不是所有的病都适合去那里。

社区医院报销比例较高,一般的常见病所需要的药物都有,比大医院还便宜,而且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平、医疗设施逐年在提高和完善,建议每人都选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医院。

大病急病还是应该去大医院确诊,然后到社区医院拿药,或者进行后期康复治疗。

三、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就医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需要去的医院也不尽相同。

糖尿病、高血压、皮肤病比较普遍,建议选择擅长治疗这类病的医院。

医保定点医院如何改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改,现在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

还有一种办法是自己去当地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申请更改,具体更改程序如下:1、参保人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天津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天津医保定点医院报销说明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1、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2、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工作的管理规定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工作的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凡已签署天津市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级别等信息的,适用本通知。

二、变更流程
(一)变更申请
已签署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级别等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大港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手续:
1、《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申请承诺书》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章(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审批机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法人申请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因地址变动需要做医疗保险专线迁址的定点医药机构需向辖区社保机构提交《医疗保险专线迁址申请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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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非典后遗症治疗医院变更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设定依据】
1.《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经办业务指导。

2.《关于非典后遗症患者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号)第一条院内感染的非典后遗症患者,定点医疗在《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遗症治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5〕29号)文件所确定的医科大学总医院等十所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级医院,二级综合医院,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三级专科医院四所医疗机构作为非典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并由患者自行选择,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调整所选择的专科医院。

第二条社会感染的非典后遗症患者,在《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遗症治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5〕29号)文件所确定的医科大学总医院等十所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一所一级医院,由患者自行选择,并享受津劳办〔2004〕396号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服务对象】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
2003年春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治愈后遗症患者选择治疗医院后需要变更的,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医保分中心进行变更。

参保人也可以使用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参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分中心办理。

【受理单位】
1、联网登记:由非典后遗症定点医院办理;
2、分中心登记:可在全市各医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
可在非典后遗症定点医院或全市各分中心查询。

【评价渠道】社会监督员综合评价、设置问卷调查、窗口评价器、电话咨询举报投诉等方式和渠道进行。

【注意事项】
1、“院内感染”的参保人可在10家非典后遗症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同时还可在全市联网的一、二、三级综合和三级专科定点医院中选择1-4家医院作为治疗医院。

2、“社会感染”的参保人可在10家非典后遗症定点医院治疗非典后遗症疾病,同时还可在定点医院中选择1家社区医院作为治疗非典后遗症疾病的医院。

【备注】
以上办事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非典后遗症治疗医院变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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