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Procedure for Oil /Gas Burners Type Testing(2008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8年7月31颁布附件1:燃烧器型号定义以及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燃烧器型号是指燃烧器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不同类型(含燃料范围、燃烧方式、调节方式、控制方式等)、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的燃烧器进行的编号。
在《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以及《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中,凡是以下任何一项发生改变,均认为燃烧器型号也发生改变:1、燃烧器设计燃料范围发生改变的;2、燃烧器结构尺寸发生改变的;3、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见附件1.a)中任何一种及其型号、参数、制造单位发生改变的。
附件1.a: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1、燃烧器程序控制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2、燃烧器点火变压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3、燃烧器火焰监测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4、燃烧器安全切断阀(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5、燃油燃烧器油泵(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6、燃烧器电机(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及叶轮;7、燃油燃烧器燃油预热装置(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8、燃烧器伺服马达(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
附件2:《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书》申请书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返回申请单位,一份送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2、☑表示选择的项目;对所申请燃烧器不适用的栏目,用“/”表示。
附件3:《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清单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填写)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附件4:《燃烧器型式试验样机交接清单》送检说明:本清单一式三份经核对后加盖收发章,第一联作为委托方提取样品凭证。
如丢失委托单需开具单位证明(含提取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和提取人身份证正本方可办理。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ZB002008

附件2《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第1号修改单(对2008年3月第1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内容1.新增“附件C 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
2.原附件C 、附件D 依次修改为附件D 、附件E ,页次相应进行更改。
二、正文修改内容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GB/T 2888—2008《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四、附件A 修改内容1.A5中表A-1序号7中的流量测量仪器的精度“±0.5%满量程”后面加“注A-1”,修改为;“±0.5%满量程(注A-1)”。
在该表框外下面增加:“注A-1:在配套供热装置上对燃烧器进行的型式试验,流量测量仪器精度,要求为±1.5%满量程。
”2.A6中的表A-2框外的“注”,修改为“注A-2”。
五、附件B 修改内容1.B2.1修改为:“B2.1 泄漏试验“燃气燃烧器在运行前,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燃烧器及其燃气阀组进行工作压力下的泄漏检测,结果应当无泄漏。
”2.B2.5(3)修改为:“电压改变时(0.85倍额定电压)运行状态(方法参见B2.6)(注B)。
”在本条第三款后增加:“注B :在配套供热装置上对燃烧器进行的型式试验,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3.B2.6下的内容修改为:“在燃烧器最大输出热功率测试即将结束时即可进行电压改变时的试验(注B)。
”,保留B2.6.1和B6.2.1。
4.B3.4 标题改为:“工作曲线的测试(注B)”。
六、附件Ba 修改内容 公式(Ba-4)修改为: rg at o d dt p p p VV ⋅+⋅+⋅+=15.27315.273325.101101.325101.325七、附件C 修改内容1.增加”附件C 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
2.原附件C、附件D依次改为附件D、附件E。
附件C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C1 系列的基本定义燃油(气)燃烧器系列是指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不同型号燃烧器的统称。
燃烧器型式试验文件

关于开展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的通
知
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和TSG ZB002-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两部规则已由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4月30日颁布实施。
根据规则要求,燃烧器在设计定型后,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燃烧器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并且每4年进行一次抽查。
根据燃烧器型式试验开展的实际情况,2008年7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特函[2008]50号文件。
按照该文件精神,燃烧器制造单位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所制造的锅炉用燃油(气)燃烧器的型式试验。
同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如发现发现燃油(气)锅炉新使用的燃烧器未进行型式试验、
没有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未加贴型式试验合格标志等情况时,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保证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能够及时、顺利开展,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中心已于2008年3月5日成功点火运行。
该中心不仅通过了 ISO/IEC17025认可,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燃油燃气燃烧器检测能力的认可实验室,也是国家质检总局唯一核准的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机构。
敬请广大的燃烧器制造商能够及时与该中心联系,按照“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要求申请开展型式试验。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7年第2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1月12日上午,湖北省枝江市某企业一台卧式内燃锅炉在调试点火时发生炉膛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该事故是由于使用单位在燃烧器程序控制器正常运行过程中,违规将燃气安全切断阀强行短接通电开启,造成点火前燃气进入炉膛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当程序控制器运行至点火位时炉膛发生燃爆。
近年来由于环保需求,我国燃气锅炉的数量快速增加,相应的燃气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
为了保证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现将有关风险警示通告如下:一、燃烧器的选配锅炉制造企业应当在锅炉出厂技术资料中注明燃烧器配置技— 1 —术要求,提供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燃烧器配置方案,在锅炉明显位置加装警示标签,明确锅炉调试及点火等安全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锅炉燃烧器应当由锅炉制造企业负责选配;特殊情况需由锅炉使用单位选配时,使用单位应当确认所选配的燃烧器符合锅炉制造企业规定的配置技术要求。
锅炉安装监检单位应当对选配的燃烧器是否符合锅炉制造企业的技术要求进行核查。
二、燃烧器的型式试验燃烧器应当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燃油燃气燃烧器应当通过型式试验。
在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未修订前,推荐相关单位选用型式试验合格的燃烧器,以提高锅炉的安全性能和节能环保水平。
三、使用要求锅炉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改动和解列燃烧器运行控制程序。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锅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燃烧器、锅炉安全附件和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日常检查。
需要修理燃烧器时,应当由锅炉使用单位商请燃烧器的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四、调试新装锅炉安装完成后进行的系统调试应当由锅炉使用单位与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制造企业共同完成,调试时应由持相应资质的锅炉作业人员进行锅炉操作。
需对燃烧器进行调试时,应当由燃烧器制造单位或其授权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B1.1 结构与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查
检查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是否符合 TSG GB2001 第二章的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项目见表 B-1。
表 B-1 燃油燃气燃烧器结构与设计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1
火焰观测孔
2
防护装置
3
空气流量调节装置
4
材料
5 燃油 燃烧器固定 燃烧
6 器 螺纹与法兰连接
7
电气设备及电缆固定
8
部件封装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了制订工作计划。2005 年 03 月,中国特种设备
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组织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了起草组首次会议,
确定了起草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2005 年 7 月,形成
初稿,并且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及有关专家参加的第二次起草工作会议,对初稿进行了
讨论和评审。2006 年 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
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6 年 7 月,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
审议。2007 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针对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
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A4 试验测试点布置要求 试验测试点按照图 A-1 布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烟气分析测量点:布置在烟道中,与烟气流动方向垂直,插入深度为烟道直径 的 1/3 处,试验时不能有空气漏入; (2)烟道压力测量点,布置在距离烟气分析测点 0.15D,距离测试炉后墙的距离为 2D 处; (3)烟气温度测量点,布置在距离烟道压力测点 0.15D 处。
燃烧器测试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B001-2006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征求意见稿)Testing Regulation for Oil and Gaseous fuel burne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月日目录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 (1)附件 A 燃烧器测试条件和要求…………………………………………………………(3)附件 B 燃烧器安全性能测试内容和要求………………………………………………(9)附件 C 燃烧器运行测试内容和要求……………………………………………………(11)附件 D 燃烧器测试记录…………………………………………………………………(26)附件 E 燃烧器测试报告…………………………………………………………………(32)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是测试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性能是否能够满足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和TSG GB003-2006《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以及燃油燃气燃烧器的技术性能是否能够达到燃烧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要求,为燃烧器的型式试验、技术鉴定提供性能测试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测试项目和方法。
本规则适用于以油和气体为燃料的燃烧器,包括一体式和分体式全自动燃烧器,同时适用于双燃料燃烧器;其它形式和其它燃料的燃烧器可以参照本测试规程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和参考以下规范、标准: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TSG GB003-2006《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第四条测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测试仪器设备应当符合要求,其测试点的布置、过量空气系数、燃烧产物要求、噪声要求、测试结果的数据处理等应当符合要求。
燃气燃烧器具合格评定程序及检验规则

燃气燃烧器具合格评定程序及检验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城镇燃气的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及其相关部件的第一方合格评定、第二方合格评定、第三方合格评定的检验程序、抽样方案、检验项目和质量等级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燃具及其相关部件的合格评定和单个产品及产品批的质量分级程序及检验。
本标准所指城镇燃气应符合GB/T13611的规定,燃具应符合GB16914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3部分:跳批抽样程序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693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TIOlll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T13264不合格品百分数的小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GB16410家用燃气灶具GB179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2066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5034燃气采暖热水炉GB/T27067合格评定产品认证基础GB30531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0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等效等级CJ/T28中餐燃气炒菜灶CJ/T13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自吸阀CJ/T187燃气蒸箱CJ/T336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CJ/T346家用燃具自动截止阀CJ/T392炊用燃气大锅灶CJ/T393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CJ/T42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CJ/T451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CJ/T469燃气热水器及采暖炉用热交换器3术语和定义3.1第一方合格评定first-partyconformityassessment由生产燃具的人员或组织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技术内容介绍_叶勉

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及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程技术内容介绍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叶勉2005.10.30一、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愈来愈重视,燃油和燃气工业锅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由于燃油和燃气工业锅炉大多配用燃油和燃气燃烧器,为了促进燃油和燃气燃烧器产品的发展,同时,为了防止部分质量低劣的燃油和燃气燃烧器流入市场,根据中国特种设备监察局“中特文函便字83号文”,制定“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及“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程”。
二、工作计划2005年3月,中国特检中心发文召开起草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工作,分配任务。
2005年3月-5月,起草组成员按分工分别编写相应的内容,并于6月5日前完成后汇总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2005年6月20日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统稿并形成初稿;2005年6月底至7月初,召开起草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05年8月初,由特设局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2005年8月中旬,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组织研讨会,形成审查稿。
2005年11月,召开起草组第三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2005年底,将报批稿报中国特种设备监察局,进入报批程序。
三、编制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国外标准有:EN676强制鼓风式燃气燃烧器、EN276强制鼓风式燃油燃烧器标准等。
四、內容介绍1.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介绍⑴结构本技术规定共七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第三章安全与控制装置要求、第四章安装与系统要求、第五章运行与维护要求、第六章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第七章附则。
⑵范围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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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 对于分体式燃烧器以及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4500kW 的燃烧器,可以 在与之匹配的锅炉或者其他需要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 但必须在试验报告中说明锅炉或者热能设备的型号、参数以及制造单位。
第七条 试验应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 测机构根据本规则对燃烧器进行试验,应当做好记录,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做出结论意 见。结论意见包括试验合格、试验不合格。试验不合格的燃烧器,应当在试验报告中说 明原因。试验合格的燃烧器还应当出具试验证书。
讨论和评审。2006 年 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
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6 年 7 月,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
审议。2007 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针对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
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试验报告、试验证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C、D。 第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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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 A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条件和要求
TSG GB002-2007
A1 试验燃料要求 A1.1 燃料粘度和氮含量 (1)燃油燃烧器进行试验时,应该使用在燃烧器入口处粘度为 1.6mm2/s~6.0 mm2/s (20℃时)以及氮含量不大于 200mg/kg的燃料油; (2)使用其它燃油时,应该测定其粘度和氮含量。 A1.2 燃料成分及其性能分析 燃烧器试验前应该将燃料取样,由具备化验资格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检测: (1)气体燃料,分析项目为气体成分、相对密度、低位热值、华白数; (2)液体燃料,分析项目为元素分析、粘度(20℃)、密度、低位热值。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郭元亮 窦文宇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张科傅军 Nhomakorabea福建集美大学
俞建洪
上海凌云瑞升燃烧设备有限公司 陈尚彬
冀东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王爱洁
上海炬炼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张文达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6
目录
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1)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 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规定 的燃烧器,其他用途的燃烧器的试验可以参照本规则进行。
第三条 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以下规范、标准: TSG GB001-2007《燃油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程》; 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第四条 试验(以下简称试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的试验条件,以及试验 燃料、试验环境与系统、测试炉、试验点的布置、试验仪器设备、过量空气系数等,应 当符合本规则附件 A 要求。 第五条 燃烧器的试验,包括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性能 试验,其主要项目如下: (一)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包括结构与设计检查、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和技术 文件与铭牌检查,主要通过目测、技术文件审查等方法来实现; (二)安全性能试验,包括气密性(对燃气燃烧器)、安全时间(点火安全时间和熄 火安全时间)、前吹扫时间与风量、点火热功率、火焰稳定性、电压改变、耐热性能、 部件表面温度等项目的试验、测试和测量; (三)运行性能试验,包括燃烧器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以及运行状态下的燃烧产物排 放、噪声测试,并且应当根据锅炉或者其他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的 不同要求,进行工作曲线的测试。 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试验的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B。 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曲线与试验的实测工作曲线的误差应当为±5%。
A2 试验环境与系统要求 (1)燃烧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空间,适宜的室内环境温度为 5~35℃,在不影响 试验结果的情况下,其它环境温度也允许; (2)试验过程中,实验室内空气中的CO含量应该小于 0.002%,CO2含量应该小于 0.2 %,同时,试验现场不得有影响燃烧的气流; (3)燃烧器系统连接,要求安全、牢固、密封性能好,严格按照燃烧器制造单位提 供的阀组、管路、电气元件的布线图和连接图等警示文件施工,法兰及相关部件的连接 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试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试验实验室应当提供燃烧器所需的稳定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的电源。
附件 A 燃烧器型式试验条件和要求……………………………………………………(3) 附件 B 燃烧器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7) 附件 C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22) 附件 D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40)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了制订工作计划。2005 年 03 月,中国特种设备
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组织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了起草组首次会议,
确定了起草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2005 年 7 月,形成
初稿,并且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及有关专家参加的第二次起草工作会议,对初稿进行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6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规定了燃油(气)燃烧器(以下统称燃烧器)型式试验的内容和项 目,以验证燃烧器的安全与技术性能是否能够满足 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 器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同时为燃烧器的技术鉴定提供性能依据。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Type Test Rule for Oil and Gas Burn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
前言
2004 年 11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