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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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督查工作方案

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督查工作方案

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督导和督查工作,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了如下的方案。

一、背景分析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督查,保障食品安全。

然而,在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不够到位,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为了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目标:加强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督导和督查,提高责任意识和行动力,确保食品安全。

任务:1.明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要求。

2.制定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目标和指标,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

5.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1.明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属地企事业单位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

加强对食品产地和销售地的监管,防止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测机制。

2.制定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目标和指标,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明确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目标和具体指标,对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进行量化评估。

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3.加强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地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及时整改。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原则(一)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四)责任明确,追究有力。

第三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对象和范围(一)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食品销售者;(二)食品原料供应商、食品添加剂生产者;(三)食品加工设备、食品包装材料供应商;(四)食品检验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第四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内容(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三)食品安全事故的隐瞒、谎报、迟报行为;(四)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程序(一)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二)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实施(一)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制度落实;(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三)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监督(一)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二)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揭露;(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四)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7篇)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1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一、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能确保食品安全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二、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

经营场所所在位置适合从事食品经营,与有毒、有害场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三、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我单位从事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个环节。

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 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模板五篇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模板五篇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模板五篇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模板1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镇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将食品安全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订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镇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摸清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落实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合智能部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划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加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配合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继续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六)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_______年__月__日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模板2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桑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全我乡实际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书。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2. 食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 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责任追究1. 食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3)生产、经营伪劣食品;(4)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5)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2. 食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 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四、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防止事故蔓延。

3. 食品企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五、宣传教育1. 食品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六、协作配合1. 食品企业应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质检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品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要点

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要点

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要点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担忧。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权益,各级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本文将从责任追究的主体、追究方式和处罚要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责任追究的主体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主体主要包括企业主体责任、行政主体责任和司法主体责任。

1. 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具有直接的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和经营责任。

对于生产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有赔偿和修复损害的义务。

2. 行政主体责任行政主体责任主要由相关政府部门承担,包括食品监管部门、质检部门等。

这些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3. 司法主体责任司法机关在食品安全事件的追究中起到重要的角色。

对于危害公众健康、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民事赔偿等。

二、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行政追究、刑事追究和民事追究。

1. 行政追究行政追究是指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扣/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追究刑事追究是指根据刑法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掺假或者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3. 民事追究民事追究是指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导致受害人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承担修复损害的义务。

三、处罚要点在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1. 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事件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责任人应依法严肃查处,不能姑息迁就。

乡镇食品安全报告(通用5篇)

乡镇食品安全报告(通用5篇)

乡镇食品安全报告(通用5篇)乡镇食品安全报告(通用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食品安全报告(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食品安全报告1根据汉府办[20xx]9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每月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药品食品安全,后域乡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明确职责,细化分工。

全乡8月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我乡8月份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缜密安排为确我乡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管理,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活动,做到任务到村,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1、加强宣传。

针对我乡辖区群众饮食特点,结合我乡人员少,辖区内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采取乡村组三级联动、上下配合、全员参与的方式对春季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宣传。

8月野生菌生长,各村对加强对野生菌危害的宣传。

2、严格落实农村聚餐申报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度,各村严格对农村聚餐进行申报登记,并做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管职责,确保了农村聚餐饮食安全。

3、深入开展餐饮及食品流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通过各村对辖区范围内食品商店、农村聚餐场所、庙会等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进行排查,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不流入群众口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场乡内的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食品整治,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和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

9月14日到全村1组指导农村聚餐安全,9月22日到大坪村2组指导农村聚餐安全。

本月共检查食品安全2户,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整改2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全面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成效,深挖工作效能,提升工作实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巩固提高活动成果。

XX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我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厨师的管理,基本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全覆盖。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一)落实申报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制度,引导聚餐活动举办者事前主动申报,做好备案登记、风险告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明确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

分级管理,制定工作考核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全面落实村(社区)、市监所现场指导工作。

(二)加强农村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及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

通过对协管员、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和现场观摩,使其具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检查的基本能力。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上门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事前进行指导,事中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事后进行跟踪掌握情况。

督促举办者和承办者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的选配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

(三)规范农村厨师的管理。

要把对厨师的管理作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对农村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农村厨师的基本情况,建立农村厨师的管理档案。

对辖区内农村厨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并发放培训证明,每年要组织农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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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就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向
镇政府全面负责,同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各村、食品生产、药品零售、经营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分析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制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条镇宣传办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镇工商分局、卫生院、公安分局负责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开展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工作。

镇农业办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组织对植物、动物产品中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负责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并负责粮油收购、储存和运输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镇中心医院负责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
按月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组织食品卫生、食品污染物以及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实施食品药品卫生质量监督抽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第四条各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药品零售单位必须将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必须对本企业生产或经营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首要
责任,要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确保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药品的安全。

第七条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企业要严格依法组织生产或经营活动,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技术改造和硬件建设,改善生产经营场所的条件,规范操作程序;
(三)加快通过认证认可步伐,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加强企业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的透明度;
(五)加强企业内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推进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为了明确和落实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实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也适应于在迁安镇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镇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部署和决定,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致使本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镇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部门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违法违规、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的;
(二)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对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故意推托、不予办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报送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四)拒绝、拖延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九条从事食品药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市食品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组成调查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门依据政纪法规做出处分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迁安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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