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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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校长岗位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列入学校工作计划;3、建立健全本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聘任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4、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并组织实施本学校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

5、负责解决食品安全硬件设施经费和管理经费。

二、主管领导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3、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食品安全防范、应急、报告制度;5、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安全管理会议;6、执行分层签约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并有奖惩措施;7、对相关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与考核。

三、总务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食堂硬件设施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检查食堂应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 .5、规范进货渠道并监督相关记录的落实;6、食堂有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保卫制度。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不断充实知识,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举力的务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常见的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方法,食品加工场所、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采购储存运输过程的卫生要求,个人卫生要求,其他相关内容的知识。

3、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使其清楚地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知道采用何种正确的操作方法可减轻这些因素的危害,懂得食品安全安全的基本知识及他们自身的法律责任。

4、制(修)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瞥促检查.对执行制度的督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改正意见或向上级领导和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三篇)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三篇)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是指在食堂发生事故时,依法追究食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堂作为提供人们饮食服务的场所,应当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客的人身安全。

如果食堂发生责任事故,应当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堂经营者责任:食堂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主体,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责任漏洞、管理不善等情况导致事故发生,食堂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食堂员工责任:食堂员工是食堂管理的执行者,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客的人身安全。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过失、疏忽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应当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 食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责任:食堂所使用的食品应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应当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和安全。

如果使用了不合格的食品或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事故发生,食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监管部门责任:相关的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如果监管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存在失职、不作为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监管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客人身安全而设立的,通过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以促使食堂等相关方加强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二)是指对食堂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追究和处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食堂员工和食堂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食堂的安全和卫生。

以下是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将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或因素,间接责任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疏忽、漏洞等的人员或因素。

2.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划分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对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食堂安全事故追责制度范本

食堂安全事故追责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防止和减少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食堂经营者: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 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4. 相关部门:负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追责范围1. 食堂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2. 食堂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3. 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违反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4.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追责方式1. 行政责任: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经济责任: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追责程序1. 事故发生后,食堂经营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3. 调查处理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情况。

4. 调查处理结束后,根据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和损失情况,依法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明确食堂安全事故追责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食堂的安全稳定。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1. 食堂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2. 食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师生食源性疾病或者食物中毒的;3. 食堂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师生人身伤害的;4. 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造成师生不满的;5. 食堂工作人员泄露师生个人信息,侵犯师生隐私的;6. 食堂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影响食堂正常运营的;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食堂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报告;2. 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初步认定;3. 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改正;4. 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可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5. 学校领导审批后,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四、责任追究处理措施1. 警告: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2. 记过: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3. 降级、撤职: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4. 开除: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校食堂的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食堂的良好秩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食堂从业人员等。

2. 学校食堂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3. 食品供应商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责任内容1.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学校食堂应当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安全卫生。

3.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保存,以备查验。

4. 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堂环境、设施设备、餐饮具等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堂卫生。

5.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6. 食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

7.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不得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供应商和食堂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者,依法给予赔偿。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供应及食品安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责任第五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对象包括食堂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校领导。

第六条食堂负责人对本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条学校领导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第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堂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食堂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有关情况。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五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对象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和责任人的态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对象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的对象:学校食堂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清楚,室内保持通风干燥。

生、熟食材均不得露天摆放。

第六条学校食堂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讲究个人卫生。

第七条学校食堂必须对饭菜进行48小时留样,不食用甘蓝菜、豆角,不售凉菜凉皮凉面,蔬菜清洗漂净,防止农药残留于菜叶上。

第八条学校食堂采购食材必须索证,建好台账。

垃圾必须及时处理,剩饭剩菜的处理要有登记台账。

第九条学校食堂的餐具、加工用具、容器必须进行消毒。

学生餐具的消毒由学校提供消毒柜。

第十条闲人不得入内食堂、储藏间内,高度警惕高危人员。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必须与家长商定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饭菜类型,并不得无故随意更改。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必须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学校、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从业人员承担。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检查、诫勉、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的质量和师生的健康。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前言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事业单位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是对食堂管理中涉及到的责任进行细则化和规范化,以保证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的顺利运行。

本文将主要介绍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制订目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等方面。

制订目的食堂是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日常就餐场所,是保障员工健康和生产力的基础设施之一。

为了保证食堂在运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和职工健康,制定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必须的。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所有食堂,涵盖了食堂管理中的各项责任。

具体内容一、责任明确1.1 食堂责任人每个食堂均应有一名食堂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承担食堂安全管理的全部责任。

1.2 食品供应商责任供应食材、餐具、饮料等各项餐饮食品的供应商,在食品质量、过期问题,以及食品供应合理与否的问题上承担赔偿责任。

二、生产经营管理2.1人员管理所有参与食堂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健康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合格证才能从事相关工作,否则将取消有关员工参与食堂管理的资格。

2.2原料采购管理原料采购必须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采购员必须与供应商进行正规合法的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文件证明该供应商合法、合规,并对采购的原料进行质量检测。

2.3食品制作管理食品制作过程中,需留有相关记录,对于重要制作工艺应有工艺流程图、标准操作程序。

食品应当按照标准顺序制作,做到从奉命到完毕任何人不得随意中断或调动,确保制作工艺的质量与安全性,同时做好质量管理、各道菜品的检测,确保食品安全规范合理。

三、卫生安全3.1 菜品质量安全每道菜品在制作过程中,须保证原料对食品没有任何不良影响,应该有严格的规定,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放弃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3.2 食品储存管理食品应被妥善保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分类保存,并在室内储存时有统一卫生消毒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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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井小学食堂安全责检查任追究制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遵义市海风井小学食堂安全检查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

三、后勤校长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四、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设立人员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

(1)设立专职食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卫生、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建立学校食堂家长委员会安全监督机制,每天对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饭菜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分管领导。

五、办公室负责拟定相关规章制度,详细分化人员职责,教导处协调安全检查人员的值日,每周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值周老师、食堂监管员对食堂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六、值周领导、值日老师、食堂安全监管员职责
(1)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2)严查从业人员是否佩证上岗、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3)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4)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食堂责任人对食堂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防范,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八、大队部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食堂安全监管员全面负责食堂购物的监管,负责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饭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进行购物索证等进行监管。

十、对各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校长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堂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管校长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及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学校主管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安全监管员责任:
1.食堂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食堂使用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食堂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4.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5.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6.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7、食堂不按流程及规定进行加工食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十二、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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