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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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分管领导责任制学校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校长负责。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学校食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五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七条食品安全采购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的标准和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食品加工制作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的标准和要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标准和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第十条食品配送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配送制度,明确食品配送的标准和要求,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监管与考核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与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与考核。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指学校食堂在提供食品和餐饮服务时,建立一套明确的责任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以下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1. 领导责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

2. 食堂管理责任:食堂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

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3. 供应商责任:食堂与供应商建立食品安全合作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材料,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

4. 食品监测责任:食堂要建立食品检测机制,对食品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测,并建立食品检测档案,确保食品安全的溯源和可追溯性。

5. 员工责任:食堂员工要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6. 消费者责任: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和投诉举报工作。

7. 监督责任: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可以确保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三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三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针对学校食堂厨房及食品卫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堂管理人员的职责:食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并执行食堂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规定,保证食堂的正常运作。

2. 食品采购销售的责任:学校食堂应选择具备食品卫生安全证书的供应商,并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食堂销售的食品应具备合法的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明。

3. 食品储存的责任:食堂应具备适当的食品储存设施,保证食品的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储存的食品应分类储存、标示清晰,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和变质。

4. 食品加工与制作的责任:食堂厨房的加工和制作环节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操作,厨师应具备合格的健康证明,并采取防止食品污染的措施,如清洗食材、熟食与生食分开加工等。

5. 食品检查与监督的责任:学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查部门,并定期进行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 食品安全宣教的责任:学校食堂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以上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的一些基本要点,通过有效执行该制度,可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二)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学校食堂作为学生的主要就餐场所,其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因此,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成为了学校食堂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效举措三个方面展开阐述,以期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一. 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效果。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而培养健康、全面发展的学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

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出现,将直接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严重的甚至会引发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1. 背景
食堂食品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2.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的职责和义务,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能够落实到位。

3. 职责和义务
3.1 监督食品采购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负责监督食品采购环节,包括检查供应商的资质和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核实食品采购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合法性。

3.2 确保食品储存和处理安全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负责定期检查食品储存仓库,确保食品存
放环境符合卫生标准;监督食品的加工和处理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3 进行食品检测和抽检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负责进行食品检测和抽检,确保食品符合
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

3.4 做好记录和报告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包
括食品采购记录、食品检测结果、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记录等,及时
汇报食品安全情况。

4. 考核和奖惩
根据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和
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5. 培训和宣传
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者应接受相关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
意识。

6. 补充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制度,进一步细化食堂食品安全
监管者的职责和义务。

7. 生效与修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指学校食堂对食品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的责任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确保食品的安全。

具体来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包括以下方面:
1. 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食堂负责人应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从采购到加工、贮存、配送等各个环节都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供应商的责任。

学校食堂应与食品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供应商的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建立供应商的绩效评估制度,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3. 食品加工人员的责任。

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加工的过程安全卫生,避免交叉污染和食品中毒等风险。

4. 食品质量检验人员的责任。

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对食材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5. 学生和食堂用户的责任。

学生和食堂用户应正确使用食堂设施和器具,遵守食堂的就餐秩序和规定,不随意挑选食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食堂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是确保学生和师生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7篇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7篇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7篇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 (1)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

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字:食堂承包人签字:××中学××××年××月××日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 (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心校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金能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9篇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9篇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9篇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责任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由甲方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乙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1、各部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开单、报帐、保管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责任到人,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济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料加入食品。

保证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2、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腌腊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半成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每天必须定时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严格遵守公司对食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

严格验收保证食品原料新鲜,蔬菜类菜品原材料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实,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管理,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4、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报账复核等工作。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善后6个月。

5、店经理、厨师长、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报账、保管的流程科学、合理,完善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辅材料建档建册工作,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购进非食用性原辅材料。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一、总则为保障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二、食堂安全管理1. 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复验。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3. 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4. 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留样等环节的卫生操作规范。

5. 食堂应定期对厨房、仓库、食堂设施等进行清洁消毒。

6. 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责任制1. 食堂经理(1)负责食堂全面管理工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

(2)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负责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和复验。

2.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1)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2)负责食堂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销售环节的卫生检查。

(3)负责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食堂厨师(1)负责食品加工、烹饪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口感。

(2)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3)负责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 食堂采购员(1)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确保原料新鲜、安全。

(2)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入库。

(3)定期检查库存,防止食品原料过期、变质。

5. 食堂服务员(1)负责食堂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食堂环境整洁。

(2)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3)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由食堂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2. 本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由食堂经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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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头富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九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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