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
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师生在校园内、校外活动和校车运输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是全校安全管理的领导核心。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协调机构。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年度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计划。
第七条学校领导对本规定的宣传和实施负有责任。
第八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的基本法规。
第十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修改和颁布。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学校安全计划相配套。
第十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以全面提高师生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
第三章校园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园保卫工作体系。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制定校园消防安全预案。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配备校园安全员。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校车运输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校车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车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安全监控系统。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安全检查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清单。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及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和救助。
培训学校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培训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校区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校区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八条新生入学时,学校应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骗、防侵害等。
第九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校园安全1. 校园内严禁吸烟、饮酒,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 校园内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
3. 校园内施工、维修等作业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一条教学安全1. 教师应规范教学行为,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 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3.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教学器材,确保教学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食品卫生安全1. 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
2. 学生食堂应提供营养均衡、卫生安全的饮食。
3. 学生不得在校内购买、食用无证、过期、变质食品。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1. 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2. 校园内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损坏、挪用。
3. 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等场所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交通安全1. 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篇)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是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加强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管理,可以保护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为此,职业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关于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保护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职业培训学校的所有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职业培训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由校长任命负责安全工作的专职人员组成,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确保学校安全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 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4. 监督学校各部门、特别是食堂、实验室、宿舍等重点场所的安全工作。
5. 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 搜集和分析安全信息,及时预警和处理各类风险。
7. 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数和岗位设置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九条职业培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1. 正确认识和预防各类事故和灾害。
2. 掌握基本的急救常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3. 学习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4. 掌握应急逃生和疏散的方法。
5. 学习自我保护技巧。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包括讲座、演练、实地考察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第十二条职业培训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1. 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篇)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让员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共同推进招生、教学工作,和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制定员工手册,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办公室人员职责1、办公室人员应按上、下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负责办公室、教室的整理、清洁卫生。
办公室应整洁卫生,地面、桌椅等清洁无尘、无纸屑、一次性水杯等垃圾,办公桌上文具、资料夹等摆放整齐、有条理,做到用时立即知道方位,用完后完整放好;3、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接待、招生咨询、解释工作。
4、办公室人员接待形象,应干练、精神、可信赖、富有亲和力。
注意上班时,不要与学员长时间闲聊,不得让学员懒散的坐在沙发上,以免影响办公形象;5、对来客热情、礼貌文明;6、面对面的咨询解释,是最有效的招生项目推介方式,因此,应抓住机会对学员作详细、清楚及富有说服力的解释,突出招生项目和办学优势,对学员的提问要有耐心;7、提供相关的资料夹、教材等给学员看;8、带学员参观教室、机房时,注意一般让学员在门口看,不要进入,以防影响教学工作;9、负责接听电话、电话通知学员及其它通知工作;10、招生广告期,由于电话较多,以防无法打进,接听电话应简明、概要,并建议学员过来详细了解一下;11、非招生广告期,电话解释就详细、清楚,以便给潜在学员留下深刻印象,促使他们自动来了解、咨询;12、电话通知学员,应简洁、明了、及时;13、电话声音应用中气,富有亲和力,接听电话应在电话铃响一到两声时,拿起话筒,接听完后放下话筒一定要轻;14、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如传真纸、复印纸、粉笔等,实报实销;15、负责办公室、教室、财产安全,注意关好窗户、锁好门;16、负责办公室招生、收费、建档工作,应按工作流程,严格有序的做好;17、负责专兼职员工的考勤工作、应按照上、下班时间严格考勤;18、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由教务处因工作安排的事务;19、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二、教师职责1、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应具有良好的修养、高尚的品德,乐于施教,对学生的提问要热情、耐心地解答;负责按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各自的教学内容;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及时备课,并将教学计划方案填好,并一同交回备案;3、维护课堂秩序,保持良好的上课教学环境。
培训学校校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法律事务的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法律顾问的职责第四条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审查、修改、起草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4. 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5. 对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福利待遇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6. 对公司外部合作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7. 协助公司进行知识产权保护;8. 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第五条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如下:1. 法律顾问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工作;2. 法律顾问应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3. 法律顾问应加强对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4. 法律顾问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5. 法律顾问应加强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律顾问的选拔与培训第六条法律顾问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2. 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4. 熟悉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法律顾问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法律顾问的考核与激励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法律顾问,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确保法律顾问在职责范围内发挥积极作用,为公司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第一篇: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
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培训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运行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内的全部师生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室、教学楼、试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紧要的,安全工作必需放在首位。
2.防备为主原则:防范于未然,防备事故发生是安全工作的核心。
3.综合整治原则:安全管理工作必需全员参加,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依法管理原则:安全工作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安全管理责任1.培训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和实施。
3.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是安全工作的参加者和执行者,应乐观参加安全工作,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安全制度第五条通行制度1.全部进入培训学校的人员必需凭有效证件,经过门卫登记后才略进入校内。
2.学生必需遵守校规校纪,不得私自进入教职员工办公区域。
3.各类车辆必需按规定停放,不得阻拦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入口。
第六条防火安全制度1.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场合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蒂。
2.发现疑似火灾隐患应立刻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扑灭。
3.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师生的火灾应急本领。
第七条应急救援制度1.每个教学楼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疏散标识,确保师生员工熟识疏散逃命路线。
2.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疏散效率和自救本领。
3.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培训相关人员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安全设施设备必需定时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每位教职员工都要熟识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
3.对于有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应立刻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不安全品管理制度1.存放、使用不安全品的场合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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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
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XX教育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