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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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一、粉尘污染
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石尘等粉尘污染非常严重。

这些粉尘进入人体会导
致职业性肺病、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等疾病。

因此,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的管理,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对于容易飞扬的物质,如煤尘、矸石等,需采用湿法降尘技术。

3、应按照规定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噪声污染
煤矿作业现场噪声污染严重,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会导致职业性听力损伤和神经病变。

因此,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1、合理设计煤矿作业场所和机器设备,降低引起噪声污染的源头。

2、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引导职工佩戴防护耳塞或耳罩。

3、避免在休息区或生活区设置与工作有关的区域,避免工作噪声对生活造成干扰。

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煤矿开采过程中常见的危害之一,例如煤与矸石垮塌、地质构造裂缝等。

这些灾害给井下工作带来巨大的潜在危险,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开采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和灾害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加强对潜在灾害区域的巡查和监测。

3、采取正确的工作方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

四、化学品危害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化学物质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氢气、氮氧化物等。

这些有害气体如直接吸入人体会出现各种疾病或生命危险,因此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开采工作区域定期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进行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
的设置。

2、尽可能采用无毒无害的化学品和工艺流程。

3、指导职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罩等。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

振动控制技术
振动控制技术的原理:通过控制振动源、传递路径和接收点来减少振动对煤矿工人的危害。
振动控制技术的应用:在煤矿机械设备、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等环节应用振动控制技术,降低振动对工人的影响。
2
振动控制技术的效果:降低振动强度,减轻工人疲劳,提高工作效率。
振动控制技术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振动控制技术将更加智能化、高效化,为煤矿工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
演讲人
01.
02.
03.
04.
目录
煤矿职业危害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技术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粉尘危害
粉尘来源: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尘等
1
危害:粉尘吸入人体,可能导致尘肺病、呼吸道疾病等
2
预防措施:加强通风、除尘,佩戴防尘口罩等
3
治理方法:采用湿式作业、喷雾降尘等方法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03
振动防护措施:使用减振设备、加强个人防护、定期体检等
04
振动危害的预防:加强设备维护、优化作业环境、提高工人安全意识等
粉尘防治措施
加强通风: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浓度
01
佩戴防尘口罩: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防止粉尘吸入
02
湿式作业:采用湿式作业方式,降低粉尘产生
03
定期体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粉尘危害
04
噪声防治措施
控制噪声源: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产生
隔声降噪:使用隔声材料,降低噪声传播
吸声降噪:使用吸声材料,吸收噪声
消声降噪:使用消声器,消除噪声
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噪声对个体的影响
加强管理:制定噪声管理制度,加强噪声监测和治理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源兴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

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本企业是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人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安监科、技术科、通防科、机运科负责人。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由安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1、组长职责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每年报告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2、副组长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安监科人员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煤矿是煤炭资源的开采和生产基地,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

随着煤矿深度开采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煤矿职业危害问题也日益突出。

煤矿工作环境恶劣,作业条件艰苦,工作强度大,煤矿事故频发。

据统计,煤矿事故是造成劳动者伤亡和身体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防治对策,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类型1. 煤尘危害:煤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煤尘,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煤尘环境中容易引发煤尘肺病,严重影响工人的健康。

2. 有毒气体危害:煤矿内部存在着一定量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一旦浓度过高,会危及生命安全。

3. 噪音危害:煤矿机械设备的运行、氢气爆炸产生的气浪声以及工人作业时的喧闹声等,都会对工人的听力造成严重损害。

4. 机械伤害:煤矿内大型机械设备多,工人在操作和维护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5. 人为因素危害:由于煤矿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工人在长期的高强度工作中,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吸毒等心理问题,从而引发意外伤害。

以上种种危害,都严重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1.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工人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掌握逃生自救的技能。

2.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设备。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煤矿生产工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 加强环境治理,控制职业危害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煤矿间歇性喷射和久饥耐饱试验的次数,减少煤尘释放浓度,减少有毒气体的生成。

在矿井中采用更加科学的通风系统,降低有毒气体浓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

04
煤矿企业必须 定期对从业人 员进行职业危 害防治培训
企业责任与义务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 计划,并组织实施
定期进行职业危害 检测,确保工作环
境安全
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设施和用品,确保
员工安全
建立职业危害事故 应急预案,及时处
理事故
对员工进行职业危 害防治培训,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
依法承担职业危害 防治责任,接受政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04
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提
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03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跟
踪员工健康状况
02
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因素,
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预防措施
01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法律法规要求
01
煤矿企业必须 遵守《安全生 产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
02
煤矿企业必须 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制
03
煤矿企业必须 制定并实施职 业危害防治措 施
核辐射:如核事 故、核武器等, 可能导致急性放 射病、慢性放射 病等
放射性尘埃:如 核事故产生的放 射性尘埃,可能 导致呼吸道疾病、 皮肤病等
加强通风管理
定期检查通风设 施,确保其正常
运行
定期监测矿井内 空气质量,确保
符合国家标准
01
02
03
04
建立完善的通风 系统,确保矿井
内空气流通
加强通风管理, 降低粉尘浓度
府监管和监督
监管与执法
01
政府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职 02
执法机构:负责对煤矿企业进行监
业危害防治政策法规
督检查,确保政策法规的落实
03
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政策法规的 04

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篇)

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篇)

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煤矿作为传统的能源产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高危职业,存在着许多职业危害。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煤矿职业危害的特点1. 物理危害:煤矿中存在高温、低温、高湿、高压等物理因素,容易导致工人中暑、冻伤、高压电击等事故。

2. 化学危害:煤矿作业中会产生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等,这些有害气体对工人的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3. 职业病危害:煤尘、温度、湿度等因素容易引起工人患上煤工尘肺、高血压、心脏病等职业病。

4. 机械危害:煤矿中的大型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

5. 精神危害:煤矿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工作强度大,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容易导致工人出现疲劳、压力等精神危害。

二、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的建立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系统的方法,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健康。

制度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章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种岗位的职责、操作方法、安全要求等,确保作业的安全可靠。

2. 岗位风险评估:对煤矿各岗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安全培训:开展煤矿职业危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4. 防护设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存在的危害,为工人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服、呼吸器等。

5. 定期体检:对煤矿工人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6. 事故报告和调查:对煤矿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调查,总结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8. 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煤矿作业场所是一种具有较高职业病风险的工作环境,工人在这里长期接触煤尘、噪音、高温等因素,容易患上煤炭工人职业病,如煤工尘肺、噪音性聋等。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本文就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1.控制煤尘污染煤尘是煤矿作业过程中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为了控制煤尘的污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采用湿法喷洒降尘剂,降低煤尘浓度;(2)提高采煤机、输送机等设备的密闭性能,避免煤尘外扬;(3)加强通风系统的改建,确保煤矿作业场所的通风良好;(4)使用矿工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工人的呼吸道不被煤尘侵害。

2.防止噪音污染(1)在源头上减少噪音的产生,选择低噪音设备;(2)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加装隔音罩、适当间隔设备等;(3)工作人员佩戴耳塞或耳罩等个人防护设备,降低噪音对耳朵的伤害。

3.控制高温、高湿环境(1)改善通风设备,提高空气流通;(2)设置通风降温设备,如风冷机、冷却塔等;(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4)提高工人的防暑水平,加强防暑设备配备,如饮用矿泉水、佩戴隔热服等。

4.健康监测和保健定期进行工人的职业病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此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教育和宣传,提高工人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水平。

对于已经患病的工人,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关注其康复情况。

5.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煤矿作业场所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机制,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培训,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地实施。

总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从源头控制煤尘、噪音等污染物的产生,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

此外,还需要进行健康监测和保健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13项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13项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13项1. 煤尘防治制度煤尘是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来源之一,对煤矿工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减少煤矿工人受到煤尘危害的风险,煤矿需要制定煤尘防治制度。

具体要求包括:•加强通风,降低煤尘浓度;•搭设防煤尘网,防止煤尘飞扬;•为工人配备安全口罩;•禁止在煤矿中吸烟等有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推行干法工艺,减少湿法工艺带来的煤尘污染。

2. 通风防护制度煤矿井下空气质量是重要的工作现场环境指标之一。

通风防护制度主要包括:•制定通风计划,保证煤矿井下空气清新;•使用高效、安全的通风设备,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在井下建立紧急通风系统,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3. 温度防护制度煤矿井下温度波动大,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需要制定相关温度防护制度:•设置无影响通风的降温措施;•为工人配备适当的防寒、防暑用品;•对体温高、低的工人进行有效管理和防范。

4. 灭火与安全制度煤矿火灾是极其危险的事故,为此,灭火与安全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对煤矿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演习;•在煤矿建立有效的报警系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加强对工人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有害气体防护制度煤矿井下有害气体泄漏一旦超标,容易引发爆炸、中毒等严重事故,因此需要有害气体防护制度:•加强检测、监控工作,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的积聚;•安装有效的有害气体报警装置;•为工人提供健康检查,及时处理职业暴露史。

6. 爆破防护制度煤矿爆破是常规作业之一,但爆破安全必须得到重视。

爆破防护制度包括:•制定严格的爆破安全规范;•改善爆破设备,提高爆破安全;•对爆破场进行周边安全控制,确保没有工人在场。

7. 碎煤防护制度机械碎煤是现代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但也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碎煤防护制度包括:•安装有效碎煤防护装置;•加强碎煤机械设备检修、维护;•常规性对碎煤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8. 矿井安全制度煤矿井下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需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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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为了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年#月#日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
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

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

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的各级领导干部、劳动者。

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事项、实施日期、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
三、验收与考核
负责人(签名):公司(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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