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事故奖惩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产品质量管理细则一、总则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过程要严格执行“三按”: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并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发生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人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 目的: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明确质量责任,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用户要求。
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奖励。
三、执行原则: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班组长是班组的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或本班组的员工进行质量宣传教育,并配合质检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2.质量问题处理信息由质检部门送达责任人或责任部门,由部门领导或责任人签字。
责任者对责任判定提出异议的,自收到质量问题反馈单2日内,书面反馈分管领导仲裁,逾期不反馈的,按本细则进行考核。
3.下道工序接收上道工序零部件或半成品后,没有进行验收的,出现质量问题,由下道工序承担主要责任,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转来的零部件或半成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的,由上道工序承担全部责任。
没有交检的半成品、零部件使用的,由使用者承担主要责任。
4.对于因责任心不强,粗心马虎,重复发生不执行“三按”造成错误的操作者,采取根据重复次数加倍处罚的原则。
产品质量奖惩额度标准:一、制定原则:1.为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产品质量意识,对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标准。
2.实行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不知者不罪,轻罚首犯,重罚重犯;加强考核,适量索赔。
二、额度标准:(一)废品处理:1.废品定义:因操作员操作不当造成直接、严重影响产品性能的零部件。
2.废品处理: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报废的零部件损失按其成本价格的30%-60%由操作者自行承担,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次。
产品质量奖罚规章制度大全

产品质量奖罚规章制度大全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特制定本产品质量奖罚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生产、检验、采购、仓储等。
3、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质量奖罚应依据明确的标准和客观的事实,对所有相关人员一视同仁,公开透明。
(2)奖惩结合原则: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鼓励员工积极提高产品质量。
(3)及时性原则:质量奖励和处罚应及时进行,以达到激励和警示的效果。
二、质量奖励制度1、个人质量奖励(1)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次性生产出高质量产品,且连续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的员工,给予_____元的质量奖励。
(2)在质量改进项目中,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_____元至_____元的奖励。
(3)及时发现并报告质量隐患,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_____元的奖励。
2、团队质量奖励(1)对于整个生产班组在一定时期内(如半年或一年)产品合格率达到预定目标,且质量稳定性良好的,给予该班组_____元的团队奖励。
(2)跨部门质量改进小组在解决质量难题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为公司节省成本或提高声誉的,给予小组_____元至_____元的奖励。
3、质量荣誉奖励(1)设立“质量之星”、“质量标兵”等荣誉称号,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质量荣誉称号的个人或团队,在晋升、评优等方面享有优先考虑的权利。
三、质量处罚制度1、生产过程质量违规处罚(1)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员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并处以_____元至_____元的罚款。
(2)私自更改工艺参数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_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2、检验环节质量违规处罚(1)检验人员未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下一道工序的,给予警告并处以_____元的罚款。
产品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奖惩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公司内部质量检验2.1 专检品质管理人员将对产品进行任意抽检或全检,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将按照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充入考核基金中。
2.2 互检即下工序人员检查上工序人员生产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品管,品管将按照相关条例开据处罚单和奖励单。
2.3 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责任心与质量意识,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百分百合格,决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质量事故的类别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3.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3.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4、质量事故的处罚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b、罚款;c、停职参加学习班进行教育;4.1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产品质量奖惩制度(2篇)

产品质量奖惩制度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____%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____%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____%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____%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____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
车间主任____%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____小时/月,每±____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____元。
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____元。
产品质量奖惩制度(2)是指企业根据产品质量表现,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以激励和约束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具体来说,产品质量奖惩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奖励制度,通过奖金、荣誉、晋升等方式,激励企业员工在产品质量控制上做出优秀表现。
比如,设立质量卓越奖、质量改进奖等。
2. 惩罚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惩罚制度,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罚款、暂停资质、召回产品等处罚措施,以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和管理。
产品质量事故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充分体现质量从严的原则,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由于产品实物质量、员工工作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认定及对有关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部门的处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品管部是公司产品实物质量、设计与工艺质量、员工加工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事故的认定、处罚的判定部门。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为公司各类质量事故处罚的执行部门。
第五条公司技术中心为品管部在各类质量事故的认定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处罚范围第六条在各类零件、部件和整机的加工、装配、调试、运转及物流过程中,因人为疏忽、失误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次品、废品;第七条因设计、工艺粗心大意,导致产品质量问题、零部件和产品报废或性能缺陷;第八条不按操作规程,或私自更改工艺流程,造成次、废品或给后续加工带来困难,影响加工质量、给产品带来质量隐患;第九条不规范装配,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损失。
第四章处罚原则第十条质量处罚秉承“帮助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坚持“过失从轻、故意从重;初次从轻、重复从重;自报从轻、隐瞒从重;积极处理从轻、推委扯皮从重;对后续工作影响小从轻,对后续工作影响大从重”的处罚原则。
第十一条品管部在质量检验过程中坚持对技术文件负责的原则,以图纸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和评判。
第十二条坚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一视同仁的原则。
对指挥不当、管理不善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工艺纪律和由于工作质量、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事故,追究指挥者、管理者和操作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责任连带负责的原则。
质量处罚除对直接责任者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和/或行政处罚外,还要根据事故情况与所在部门及领导、相关部门及领导责任挂钩,按责任的性质和损失大小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重大质量事故奖惩试行办法

重大质量事故奖惩试行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减少因质量意识和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使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全体员工收入有所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本试行办法不包括工时的扣发多少。
一、木模1、木模的检测、修理:不按图纸检测、修理,出现如少搭子,少活块,尺寸误差超过合格品要求,导致铸件报废。
按已出现报废铸件的毛坯价格的1-2%罚款;2、新型产品木模制作:出现如少搭子,少活块,尺寸误差超过合格品要求,导致铸件报废,按已出现报废铸件的毛坯价格的0.5-2%罚款(老产品,相似产品则按第1条);3、木模工的罚款不因造型工、木模保管、大炉工等也有责任而抵扣。
二、木模保管1、木模保管必须实行木模、图纸签名交接制;木模、图纸在交给造型工后,应当由造型工验收后签字认可,方无责任;从造型工处回收木模、图纸时应验收后当着造型工的面签字认可,不执行者扣60元;少的东西写明后由造型工签字认可。
若无此手续,遇到少搭子,少活块导致铸件报废,将负连带罚款之责0.1-0.2%罚款。
三、造型1、造型工应对照图纸验收木模,然后给木模保管签名收到,不执行者扣60元;2、不对照图纸、不按工艺生产,不上紧箱夹、不仔细糊箱等,导致铸件报废,按已出现报废铸件的毛坯价格的1-2%罚款;3、造型工的罚款不因木模工、木模保管、大炉工等也有责任而抵扣;4、造型工造型前发现木模、木模保管的责任后提出问题,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应从前者的收入里得到250元奖励。
四、大炉1、凡出现有夹渣、缺火、冷隔、牌号不对、球化不合格这类缺陷,按已出现报废铸件的毛坯价格的1-2%罚款;2、其他经分析属于大炉工操作导致缺陷的同上;3、过桥跑火、炉壁烧红、水套芯等复杂芯骨浇坏等工作质量不好,罚款各50元;4、大炉工的罚款不因木模工、木模保管、造型工等也有责任而抵扣。
五、落砂、清砂1、凡出现打坏缺陷,按已出现报废铸件的毛坯价格的5-10%罚款;2、落砂、清砂工的罚款不因前面工序也有责任而抵扣。
产品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一、目的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
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
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1)作业指导书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2) 首检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1(3)自检、巡检操作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处罚操作者20元/次,巡检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检,(如出现离岗10分钟或打瞌睡、玩手机等)处罚巡检30元/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报废损失(4)产品流转、标识、状态生产产品未按一件流处罚工序操作者10元/件(有几道序处罚几道序),检验5元/次;现场不合格品没有标识(未放进红色箱子,也没有不合格标识)处罚责任人(在工序处处罚操作者、在检验处处罚检验10元/项(此项与6S重复考核有效)已发现不合格品的去向不明处罚责任人(库管员、操作者、检验)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产品混装处罚责任人30元/次(无废品损失、无客户投诉前提下)返工产品未按流程流转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产品质量奖惩办法

产品质量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质量政策,增强员工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基金第二条公司设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和表彰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质量奖励专项基金来源:一是每年公司行政拨款3~5万元,二是每年因质量事故收缴的处罚资金。
质量奖励专项基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实现专款专用,滚动使用,并按技术质量管理处出具考核通知到人文处,再由人文处通知到财务处进账和支付流程执行。
第三章奖励第三条公司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对公司主管领导及部门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单位和部门,公司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公司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公司分别给予8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
第四条对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小组和个人实施奖励。
公司QC成果按评比的等级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获得上级奖励的QC成果,原则上按公司员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第五条在公司产品品质提升、创名创优及企业质量取证换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惩罚第六条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管理责任事故,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发生一般产品质量管理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3万元及以下的:责任单位处罚损失金额的10%,处罚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400~800元;处罚生产、质量部门第一负责人各400~600元;处罚分管生产、质量的公司领导各300~500元;处罚总经理个人绩效200~300元;对直接责任人,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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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充分体现质量从严的原则,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由于产品实物质量、员工工作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认定及对有关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部门的处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品管部是公司产品实物质量、设计与工艺质量、员工加工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事故的认定、处罚的判定部门。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为公司各类质量事故处罚的执行部门。
第五条公司技术中心为品管部在各类质量事故的认定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六条在各类零件、部件和整机的加工、装配、调试、运转及物流过程中,因人为疏忽、失误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次品、废品;
第七条因设计、工艺粗心大意,导致产品质量问题、零部件和产品报废或性能缺陷;
第八条不按操作规程,或私自更改工艺流程,造成次、废品或给后续加工带来困难,影响加工质量、给产品带来质量隐患;
第九条不规范装配,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损失。
第四章处罚原则
第十条质量处罚秉承“帮助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坚持“过失从轻、故意从重;初次从轻、重复从重;自报从轻、隐瞒从重;积极处理从轻、推委扯皮从重;对后续工作影响小从轻,对后续工作影响大从重”的处罚原则。
第十一条品管部在质量检验过程中坚持对技术文件负责的原则,以图纸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和评判。
第十二条坚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一视同仁的原则。
对指挥不当、管理不善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工艺纪律和由于工作质量、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事故,追究指挥者、管理者和操作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责任连带负责的原则。
质量处罚除对直接责任者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和/或行政处罚外,还要根据事故情况与所在部门及领导、相关部门及领导责任挂钩,按责任的性质和损失大小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维护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权威与秉公执法相统一的原则。
对漫骂、推打、阻挠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工作人员执行本职工作的人员和部门予以严肃从重处理;对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正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予以严肃从重处理。
第五章处罚细则
第十五条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给予事故责任人以口头警告、质量罚款、行政扣款、通报批评、降低工资薪点(职务)、离岗反省直至辞退等处罚或多项并处。
①轻微质量事故未造成后果,经过简单补救即可达到要求的,给予口头警告;
②在制品加工过程中出现次品,扣罚责任人加工该产品的工时。
③在制品加工过程中出现废品,按产品损失金额的30%—50% 扣罚责任人(其中,不影响产品出厂期的罚30%—40%,影响产品出厂期的罚40%—50%)。
④不按操作规程或私自更改工艺流程造成废品的,不按规程装配,影响产品质
量而造成损失的,扣罚责任人产品损失金额的40%—50%。
⑤给后续工序带来加工或装配困难的,按解决该问题所增加的工时全额扣罚责任人。
⑥通过让步接收的产品按废品处罚标准的50%处理。
⑦在制品、零部件、产品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或批量产品首检时检验员未检出的质量问题,或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后出现确认为我公司责任的质量问题,或检验员漏检导致的质量问题,经判定属宏观可视、可度量或在公司现有条件下可检验出的质量缺陷,对直接责任人和检验员一并进行处理,以经济损失为依据,按损失的30%—50%进行罚款。
其中,检验员承担罚款的75%,直接责任人承担罚款的25%。
⑧每月车间或部门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累计达5000元及以上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罚直接责任人外,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处罚当月累计损失的5%—10%;累计损失在10000元及以上的,除上述外,中心负责人处罚当月累计损失的5%—10%;累计损失在20000元及以上的,除上述外,分管副总经理处罚损失的5%—10%。
⑨单次处罚金额超过2000元的,有关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承担罚款的5%—10%;单次处罚金额超过5000元的,除上述外,中心负责人承担罚款的5%—10%;单次处罚金额超过10000元的,除上述外,分管副总经理承担罚款的5%—10%。
⑩个人连续两个月出现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废品,除罚款外,由品管部发出质量事故通报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出现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废品,除质量罚款和通报批评外,将处以一个月离岗反省处分。
离岗反省后重新上岗的,仍连续出现质量事故,将调离原有岗位。
⑪出现特重大质量事故,公司有权依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⑫责任人拒不承认错误、恶意隐瞒或严重干涉检验员正常工作,以及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可重罚至产品损失金额的50%—100%或多项并处。
⑬对于不便计算损失的质量事故或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公司质量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将给予50~1000的行政扣款处罚。
第六章处罚程序与权限
第十六条一般质量事故,由检验员填写报废单,交财务部计算损失金额,由品管部负责人确定处罚比例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十七条损失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或罚款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除按上条填写报废单外,还需品管部查清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损失金额低于10000元的各类质量事故,公司分管质量的副总经理有权根据其具体情况调整处罚结果。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处罚结果需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
第十九条公司分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让步接收的审批,高压水方面的让步接收还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果与公司其它考核、处罚办法不一致,或发生重复处罚时,以处罚最高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质量事故责任人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本部门或中心负责人与公司品管部进行协商,若仍存在异议,可提请公司分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进行仲裁。
第二十二条对在增强公司信誉、改进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预防质量事故发生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视情况给予100~1000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