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资料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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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号:署税发[2016]186号颁布⽇期:2016-09-26执⾏⽇期:2016-1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职责分⼯第三章异常数据核查第四章办理退税核查第五章附则⼴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打击利⽤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骗抵税款的不法⾏为,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开展了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

为规范海关操作,经研究,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特此通知。

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以下简称“进⼝增值税联⽹核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条本规程适⽤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先⽐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先⽐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的进⼝增值税联⽹核查⼯作。

第三条进⼝增值税联⽹核查⼯作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并利⽤“进⼝增值税联⽹核查系统”组织开展。

第⼆章职责分⼯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是关区进⼝增值税联⽹核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本关区进⼝增值税联⽹核查⼯作。

第五条直属海关财务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增值税及时核销,并对未核销⼊库的数据,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后进⾏补核销。

第六条直属海关技术部门负责对进⼝增值税联⽹核查系统的更新、技术故障处理⼯作。

第七条现场海关负责按照本规程要求,开展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 (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相关信息的核查,并向税务机关回复核查结果。

第⼋条本着⽅便税纳义务⼈操作的原则,各直属海关可以结合本关区实际,制定操作细则,采取集中到⼀个业务现场办理或由各业务现场分别办理的⽅式。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守则操作手册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守则操作手册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目录 (2).新增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报送 (5).新增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 (7)新增海关稽查结果通知书下载修改增值税申报表 (8)1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送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JH001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报表2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选择填写:JH001 1()点击“涉税事项”)填表规则(2 )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12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税款金额”为必填项。

、“填发日期”、(2)“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220120081018227577-L02(34位一致。

4)“进口口岸代码”格式为:四位数字。

且与专用缴款书前(填发日期)小于等于-YYYY-MM-DD日期格式,(缴款书报送日期(5)“填发日期”:合法天180 2位小数。

大于0,且保留)(6“税款金额”:个字符。

“备注”字段长度为10)(7 8)支持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入。

()允许多次发送。

(9、发送报表33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收取回执4 回执中包含以下数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1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未通过数据))(2 缴款书号码错误○填发日期错误○税款金额错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44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可以根据-2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日之间,对1日系统未自动确认稽核结果的纳税人,1?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比对情况,对上月产生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查询,不限次数? 1次?每月只能发送、选择报表1 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JH002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21(5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点击“确认”2(“确认”成功后,收取明细查询确认回执)(36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三、下载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通知书样式:单位名称:份,以前月份报送留待继续月报送的海关缴款书XX你单位于XXXX年XX 份。

八、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认证与结果下载操作流程

八、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认证与结果下载操作流程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认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认证,主要是提供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对海关发票进行认证稽核和稽核结果查询与下载。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海关发票认证稽核:
登陆CA证书后(如没有CA证书采用“普通登录”),点击“海关稽核”进入界面如图1,点击第一联数据上传中的“浏览”键,选择需上传的的文件后按“打开”。

返回界面后点击“上传”。

图1
二、稽核结果查询与下载:
登陆CA证书后点击“海关稽核”进入界面如图1,在“稽核结
果通知书下载确认”中的“稽核月份”里面输入数据所上传的月份(输入格式为:200901)。

然后点击确认,如出现如图2的提示的时,代表该笔海关稽核数据可以正常进行进项抵扣。

图2。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图5申报单位录入或修改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提示
7、申报单位进行确认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经确认成功。如图6。确认后,该抵扣单位将可以登录系统,进行税单数据的确认和抵扣清单的下载、打印等操作。注意:申报单位录入的“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与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单位一致!
图6申报单位税单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
图28抵扣单位录入相关信息
图29系统提示清单下载成功
图30清单文件存储路径
图31校验文件存储路径
若清单文件已被成功下载过,系统会提示是否覆盖原文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图32、33:
图32系统提示是否覆盖原清单文件
图33系统提示是否覆盖原校验文件
7、清单下载成功后,抵扣单位可以进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面单证的打印,在打印之前,系统自动弹出打印预览界面,如图34:
图9申报单位税单批量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
(二)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
1、申报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进口增值税”系统;
2、点击“税单查询”、“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单位进行税单查询的界面,如图10:
图10申报单位税单查询界面
3、申报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以及申报单位对该票税单的确认状态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后,点击“开始查找”键,调出需要进行确认的税单数据。查询属性包括:税单的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申报单位确认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全部(默认:全部,即查询范围为申报单位的所有税单)
6、抵扣单位在清单下载和打印前,需要补充录入一些数据:税款所属期(系统要求录入4位年份+2位月份,其中税款所属期的年月必须与企业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税单所属区间一致)、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此外,企业也可以对每票税单的“备注”进行填写。抵扣单位补充录入完毕后,可以点击“清单下载”键,对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下载成功,并提示清单文件与校验文件的存储路径。如图28、29、30、31: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
手册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数据接收(总局、区县局)
数据接收功能主要包括业务数据接收、校验和入库功能,以及对数据接收情况、数据接收结果、数据接收日志的查询,是稽核系统数据稽核的基础。

区县级税务机关经过数据接收功能将纳税人报送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待稽核数据,接收并保存在稽核系统中。

总局经过数据接收功能将海关总署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接收、校验并保存在总局稽核系统中,同时自动生成接收回执并反馈。

总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数据接收情况查询、数据接收结果查询。

区县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第一联数据接收、数据接收结果查询、数据接收日志查询。

区县局接收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信息,并可对接收结果通知书进行查询、打印。

其中接收结果通知书包含: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校验经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校验未经过数据、逾期报送数据。


2020年4月19日
下面就以上各项功能的实现及操作分别加以详细说明。


2020年4月19日
第一节接收数据的来源及内容
一、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的接收
(一)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来源:
1.企业经过采集软件导出xml格式数据文件并报送至国税征收机关。

2.企业经过电子申报系统采集,上门申报或者网上报送。

(二)采集的缴款书第一联数据项内容:

2020年4月19日
(三)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接收业务流程:
(四)海关缴款书第一联采集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
例如:2201 -L02
(五)数据检查原则
10
2020年4月19日。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手册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流程:(1)纳税人数据采集报送进口货物,自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纳税人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第一联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2)数据接收校验通过办税大厅稽核系统客户端或网上申报接口,接收《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提供接收《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接收校验功能可发现部分数据采集错误和重复报送问题,并规范数据接收工作。

(3)稽核数据比对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送(2013-7-20正式启用)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1)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2)“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为必填项。

(3)“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220120081018227577-L02(5)“填发日期”:合法YYYY-MM-DD日期格式,(缴款书报送日期-填发日期)小于等于180天。

(6)“税款金额”:大于0,且保留2位小数。

(7)“备注”字段长度为10个字符。

(8)支持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入。

(9)允许多次发送。

3、发送报表回执中包含以下数据:(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未通过数据)○缴款书号码错误○填发日期错误○税款金额错误(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对1日系统未自动确认稽核结果的纳税人,1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2日之间,可以根据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比对情况,对上月产生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查询,不限次数每月只能发送1次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2 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2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2)点击“确认”强调:每月只能发送确认1次,一旦确认无法更改。

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

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

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一、海关缴款书录入、上传、查询、打印通知书等操作纳税人登录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点击工具栏中的“海关缴款书”按钮,选择“缴款书管理”,如图1.1(图1.1)缴款书管理功能包括对海关缴款书的采集、数据上传、查询结果、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打印结果等。

1、海关缴款书的采集缴款书的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手工录入,二是批量导入。

1.1:手工录入:点击左下角的“增加”按钮,上方输入框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录入完成以后,点击“确定”按钮,此海关缴款书即添加到软件中,然后再进行下一张海关缴款书的录入。

(如图1.2)1.2:批量导入:批量导入要借助税局开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先进行海关缴款书的数据采集,然后通过税务采集软件生成一个XML文件,然后通过软件上方的“导入完税证”按钮,进行数据导入。

(如图1.3)(图1.3)2、海关缴款书的上传用户采集好海关缴款书以后,可以进行上传数据进行比对(可以边采集边上传,或者全部采集好再统一上传),具体操作如下:在要上传的海关缴款书前面的方框内打钩,然后点击软件上方的“稽核管理——上传比对数据”,将数据上传到服务器。

(如图1.4)由于海关缴款书的稽核与专用发票认证不同,所以当天上传的海关缴款书要到第二天才能查询比对结果。

3、海关缴款书结果查询缴款书比对结果查询包括了对当月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以及以往月份海关缴款书结果进行查询。

3.1、当月比对结果查询纳税人当天上传了海关缴款书数据以后,第二天才能查询比对结果,操作为点击软件上方“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如图1.5)(图1.5)查询比对结果信息中可以详细的显示出用户海关缴款书的结果信息,包括有多少相符的、多少留待继续比对的、多少稽核异常的。

3.2:往月比对结果查询此功能是针对用户海关缴款书在上传的当月没有结果回来,跨月以后进行对以往月份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查询。

软件上方有一个报送月份的显示框,默认是当前月份,如果要查询2010年1月份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可以点击后面的下拉框,选择2010年1月,然后再点击后边的“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操作。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
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
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署税发[2016]186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09.26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2016年9月26日署税发[2016]18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打击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的不法行为,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开展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

为规范海关操作,经研究,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以下简称“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的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

第三条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并利用“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组织开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是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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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数据接收(总局、区县局)数据接收功能主要包括业务数据接收、校验和入库功能,以及对数据接收情况、数据接收结果、数据接收日志的查询,是稽核系统数据稽核的基础。

区县级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接收功能将纳税人报送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待稽核数据,接收并保存在稽核系统中。

总局通过数据接收功能将海关总署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接收、校验并保存在总局稽核系统中,同时自动生成接收回执并反馈。

总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数据接收情况查询、数据接收结果查询。

区县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第一联数据接收、数据接收结果查询、数据接收日志查询。

区县局接收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信息,并可对接收结果通知书进行查询、打印。

其中接收结果通知书包含: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校验通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校验未通过数据、逾期报送数据。

下面就以上各项功能的实现及操作分别加以详细说明。

第一节接收数据的来源及内容一、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的接收(一)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来源:1.企业通过采集软件导出xml格式数据文件并报送至国税征收机关。

2.企业通过电子申报系统采集,上门申报或者网上报送。

(二)采集的缴款书第一联数据项内容:(三)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接收业务流程:(四)海关缴款书第一联采集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例如:220120081018227577-L02(五)数据检查原则抵扣单位识别号、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均相同的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为重复报送,此类数据不参与稽核比对,该类数据在《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中提示为重复报送。

第一联数据逾期报送的时间限定原则:报送日期-填发日期<=180天。

数据合法性检查:对缴款书号码、抵扣单位识别号、抵扣单位名称、税款金额、填发日期等字段进行合法性校验,以上字段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属于校验未通过。

若第一联报送数据的纳税人和所属税务机关不一致,则不予接收。

二、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的接收(一)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来源:海关总署通过专用MQ通道将txt格式数据文件传输至税务总局。

(二)接收的缴款书第四联数据项内容:(三)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接收业务流程:海关稽核系统自动监控接收海关总署发送的接口数据txt文件,检测到有新增接口数据文件后,将相应文件移动到稽核系统应用服务器指定的数据载入工作目录下,并进行校验和接收。

(四)海关缴款书第四联采集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五)数据检查原则缴款书号码相同的海关缴款书第四联为重复报送,此类数据不参与稽核比对,反馈海关总署。

第二节数据接收情况查询(总局)总局系统自动对海关总署传递的缴款书第四联信息进行校验和接收处理,“数据接收情况查询”功能可以对某类数据或某个数据文件的数据校验接收状况的汇总信息进行查询。

【第一步】首先登录总局系统,点击“数据接收”功能模块中的“数据接收情况查询”功能项,系统进入“数据接收情况查询”界面,如下所示:【第二步】首先输入查询条件。

查询条件包括:报送文件标识、接收月份、接收日期、处理状态(已登记、正在接收、接收成功、接收不成功、数据文件重复、已接收未回执)。

输入以上一项或多项信息,确定查询条件。

【第三步】确定显示字段。

显示字段选取如下所示:如需增加新的显示项,可在上方的“选取显示字段”中指定需增加的显示项,点击“加入”按钮,则该显示字段增加到“显示字段”列表中;在字段列表中,选择指定字段,点击“移除”按钮,可将指定项在显示项中删除;点击“移除全部”按钮,可将全部显示项删除;点击“选择全部”按钮,则在查询结果中系统显示全部选项;点击“恢复初值”按钮,系统恢复为初始状态,可重新进行选项确定。

同时可对字段属性进行修改:可根据需要对字段宽度及字段对齐方式进行修改并点击“更改”按钮,进行确认。

【第四步】确定排序方式。

点击“排序”页卡,显示如下页面:在排序选项卡中,选好排序原则,逐次选择“待选字段”后按“加入”键,加入各个已选字段。

如对已选字段进行删除,可指定该字段,点击“移除”按钮,删除该选项,或点击“移除全部”按钮,删除全部已选项。

点击“恢复初值”按钮,可将排序选项清空,重新进行排序选项的确定。

双击原来按“升序”排列的字段,查询结果按该字段的降序排列。

【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操作;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txt文件;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excel文件;点击图标,关闭当前显示窗口,并可重新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操作同第五节)如未查询到相关数据信息,系统提示如下:【第六步】系统提供txt文件导出功能:点击界面左上角的图标,系统提示:点击“打开”按钮,界面显示待导出文件的详细信息: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如下:输入保存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点击“保存”按钮对文件进行保存,相关文件导出到指定路径。

【第七步】系统提供文件打印功能:点击界面左上角的打印机图标,系统提示:选定打印范围,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如下:选定打印区域,对文件进行打印。

第一页:第二页:第三节数据接收结果查询(总局)“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功能以缴款书为单位提供了对某个数据文件中所有缴款书的数据校验、接收结果的明细信息查询。

【第一步】首先登录总局系统,点击“数据接收”功能模块中的“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功能项,系统进入“数据接收结果查询”界面,如下所示:【第二步】首先输入查询条件。

查询条件包括:接收月份、接收日期、报送文件标识、海关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接收结果(校验失败、重复报送、接收成功)。

输入以上一项或多项信息,确定查询条件。

【第三步】确定显示字段,显示字段选取如下所示:(操作同第二节)【第四步】确定排序方式。

点击“排序”页卡,显示如下页面:(操作同第二节)【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操作;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txt文件;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excel文件;点击图标,关闭当前显示窗口,并可重新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操作同第五节)如未查询到相关数据信息,系统提示:第四节第一联数据接收(区县局)“第一联数据接收”功能用于接收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XML 数据,并根据实际的校验、接收结果生成相关“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

“第一联数据接收”功能支持同城办税的业务要求,如果稽核系统中的“同城办税”参数设为开启状态,则允许企业在同一地市范围内进行跨区县报送第一联数据(其对应的《接收结果通知书》为受理该业务的税务机关进行打印),相关区县业务操作人员的查询权限也上提1级以便同城办税业务的数据检索(即可以查询同地市内其它区县税务机关的业务数据);否则只允许企业在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第一联数据报送业务,相关区县业务操作人员只能对本区县的业务数据进行查询检索。

【第一步】点击“数据接收”功能模块中的“第一联数据接收”功能项,系统进入如下界面:【第二步】点击“浏览”,选定需要上传的文件及路径,点击“打开”按钮,则文件名及路径填写到浏览按钮左侧的空项内:【第三步】点击“上传”按钮,进行数据上传。

上传成功,系统显示如下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如果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与受理数据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一致(不允许同城办税时),则不予接收,同时系统提示:如果纳税人的主管地市税务机关与受理数据申报业务所属的地市税务机关不一致(允许同城办税时),则不予接收,同时系统提示:若报送数据的纳税人信息不在所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档案表中,则不予接收,同时系统提示:【第四步】点击界面左上角的打印机图标,系统提示如下,可查看及打印通知书。

点击“保存”按钮,将通知书保存到指定目录:点击“打开”按钮,查看通知书详细信息:通知书详细信息内容包括: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未通过校验数据);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

校验通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未通过校验数据:逾期报送数据:【第五步】如需对通知书Excel文件进行打印,则选择“文件”菜单项的“打印P”,可对通知书及相关文件信息(校验通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未通过校验数据、逾期报送数据)进行打印。

选择“整个工作簿”,并点击“确定”按钮,可打印出该接收结果通知书及接收结果详细信息。

第五节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区县局)“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功用于查看系统成功接收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XML数据文件对应的数据校验结果汇总信息,并可根据该汇总信息生成相关“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信息。

【第一步】点击“数据接收”功能模块中的“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功能项,系统进入“数据接收结果查询”界面,如下所示:【第二步】首先输入查询条件。

查询条件包括:报送月份、报送日期、抵扣单位识别号、报送文件标识、税务机关。

输入以上一项或多项信息,确定查询条件。

【第三步】确定显示字段。

显示字段选取如下所示:(操作同第二节)【第四步】确定排序方式。

点击“排序”页卡,显示如下页面:(操作同第二节)【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在查询结果界面,系统温馨提示: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操作;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txt文件;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excel文件;点击图标,可对指定的一条查询结果进行查看明细操作;点击图标,关闭当前显示窗口,并可重新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第六步】单击一个报送文件标识的链接,可查看该记录的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并可对显示信息进行打印:点击图标,弹出对话框:1)单击“保存”按钮,将该文件保存倒指定目录;2)单击“打开”按钮,打开excel格式的文件,查看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和数据接收结果清单。

3)点击excel的自带功能图标或“打印”功能项,打印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和数据接收结果清单。

【第七步】点击图标,可将查询结果导出并生成excel文件:选定导出范围,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点击“下载”字体,系统提示如下:1)点击“保存”按钮,将该文件保存到指定目录;2)单击“打开”按钮,打开excel格式的文件,查看数据接收结果详细信息。

【第八步】点击图标,可将查询结果导出并生成*.txt文件:1)单击“保存”按钮,将该文件保存倒指定目录;2)单击“打开”按钮,打开txt格式的文件,查看数据接收结果详细信息。

【第九步】指定一条记录,点击明细图标或双击该记录,可查看该记录的明细详细信息:如未查询到满足查询条件的记录,系统提示如下,可重新输入条件进行查询:第六节数据接收日志查询(区县局)“数据接收日志查询”功能用于查看稽核系统的第一联数据接收操作是否成功、接收时间、接收的缴款书记录数等日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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