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格式规范要点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和排版技巧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和排版技巧行政公文是公务员工作中常见的文书形式,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和排版技巧。
本文将从行文格式、排版规范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介绍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和排版技巧。
读者在撰写或处理行政公文时,可参考以下内容,以确保文书准确、规范和美观。
一、行文格式要求1. 信头:信头是行政公文的开头部分,包括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签发日期等信息。
信头一般居中,字体以粗体或加大字号显示。
格式如下:【发文单位名称】文号:(根据规定填写)日期:(根据规定填写)2. 标题:标题是行政公文的核心内容,应简明扼要地表达文书主题。
标题居中书写,使用粗体或加大字号。
一般情况下,标题不宜超过两行。
3. 正文:正文是行政公文的主体部分,要准确、简明、清晰地表达核心信息。
正文一般采用正楷字体,字号适中,行间距适当。
4. 签署:行政公文需要在末尾签署相关人员的姓名、职务、单位等信息。
签署一般居左书写,下方加上日期。
二、排版规范1. 页边距:行政公文的页边距应保持一致,一般设置为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
2. 字体和字号:行政公文一般采用宋体或楷体字,字号一般为小四(宋体)或五号(楷体)。
3. 行间距:行政公文的行间距一般设置为1.5倍或2倍行距,以提高行文的可读性。
4. 标点符号:行政公文中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出现错误或过多的标点符号。
5. 段落缩进:行政公文的段落缩进一般设置为两个汉字的宽度,以突出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
三、注意事项1. 注意事项的相关格式要求,如标题要简洁明了,正文要准确清晰,签署要规范。
2. 注意行文的文字表达,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或句子结构。
行文通顺易懂,简洁明了。
3. 注意文书的整体结构,内容要有层次感,段落要分明,结构合理。
4. 注意文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以上是关于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和排版技巧,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来完成行政公文的撰写和处理,以确保文档的规范和可读性。
行政公文排版

行政公文排版一、文件标题文件标题应位于页面中央,使用加粗或较大的字体以突出显示,字号一般不超过18号。
二、文号文号位于文件标题下方,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发文年号和序号。
文号应右对齐,与标题保持适当间距。
三、发文单位和日期发文单位名称和发文日期并排位于文件标题下方,文号的左侧。
单位名称使用全称,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四、正文格式1. 正文字体:使用标准宋体或仿宋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12号)。
2. 段落格式: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为1.5倍行距。
3. 标题层级:使用不同大小的字号和加粗来区分正文的不同层级,如一级标题使用16号字体加粗,二级标题使用14号字体加粗。
五、页眉和页脚1. 页眉:可包含文件标题的简称和文号,位于页面上方,居中或左对齐。
2. 页脚:页码位于页面下方,居中或右对齐。
首页不显示页码。
六、附件如有附件,应在正文结束后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号,使用“附件”二字加粗,并在下方列出附件清单。
七、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和签名位于文件最后,一般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审核人,使用适当的格式和字体突出显示。
八、印刷和装订要求1. 纸张:使用A4标准纸张,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 装订:左侧装订,保证文件平整,不易脱落。
九、其他注意事项1. 公文应保持整洁、规范,避免涂改。
2. 公文中的数据和事实应准确无误。
3. 公文中的专业术语和法律法规引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为行政公文排版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时应参照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
行政公文的格式化要求与规范

行政公文的格式化要求与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公文在政府及各个部门之间的传达与交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行政公文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格式化要求与规范成为必要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从行文格式、字体规范、段落结构、标题层次以及附件处理等方面进行论述,以便更好地满足行政公文的要求。
一、行文格式行政公文的行文格式十分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公文的正式性和专业性。
在行文格式方面,通常应包含以下要素:公文标题、发文机关、收件单位、文号、日期、正文、署名、公章等。
其中,公文标题应居中显示,字体大小应与正文一致;发文机关应位于标题下方,并注明全称,一般使用宋体字体;收件单位应位于发文机关下方,字体大小与发文机关一致;文号应位于排版右上角,字体大小较小;日期应紧接在文号下方,使用全数字表示;正文应居左对齐,字号适中;署名一般位于正文下方右对齐,使用宋体字体。
二、字体规范在行政公文的书写过程中,字体的规范性也是必须要注意的。
一般来说,公文中的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号应选用小四号或五号字。
标题的字体大小可适当加大,以突出其重要性。
公文中的字体应保持一致,不要出现乱码或特殊符号。
同时,要注意字间距和行间距的合理调整,以确保整个公文的整洁美观。
三、段落结构行政公文的段落结构应清晰明了,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
一般来说,公文的正文应分成多个自然段,每段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
公文各个部分的内容要点应集中表达,不要出现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句式。
同时,应遵循逻辑性和条理性,将相关信息放在统一段落内,并采用合适的过渡词语,以确保行文连贯度。
四、标题层次行政公文的标题层次也是需要规范的。
根据标题的重要性和层次,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字母对标题进行编号。
比如,一级标题使用阿拉伯数字,二级标题使用大写字母,以此类推。
标题的编号应居中,与标题内容之间用破折号或冒号分隔,以增加标题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五、附件处理在行政公文中,附件的处理也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
办公室行政公文格式规范

办公室行政公文格式规范办公室行政公文是用于处理办公室内部事务和与外部机构交流的文字材料。
为了确保办公室公文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制定了一系列格式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公室行政公文的格式规范。
一、纸张大小和字体规定办公室行政公文一般采用A4纸张,编排内容必须统一居中,字体一般使用宋体,字号一般使用小四号字(12磅)。
标题使用黑体。
二、页边距规范办公室行政公文的页边距规定为上3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2厘米,确保内容布局整齐美观。
三、公文标题规范办公室行政公文的标题一般采用中文书写,使用黑体字。
标题内容应简明扼要地表达公文议题,置于纸张上方的居中位置。
四、发文机关信息规范发文机关信息应置于标题下方两行,使用小四号字(12磅),包括机关名称、机关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等。
发文机关信息之间使用空格分隔。
五、正文编排规范1. 间距和段落:正文行与行之间的间距一般为1.5倍行距,段落之间使用空行分隔。
2. 标题:正文内容中如有章节、条款等小标题,也应采用黑体字编写,并留出适当空行,使得内容结构清晰,层次分明。
3. 内容正确:正文内容应准确、简明扼要,句子通顺,用词得体。
应注意使用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复杂词汇和冗长的句子。
4. 签发人和日期:正文内容结束后,应空两行,然后写上签发人姓名,使用小四号字(12磅),然后空一行写上签发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六、附件规范办公室行政公文如需附带相关资料,应在正文结束后,在空两行的地方注明“附件:”,然后换行写上附件清单,并注明附件的份数。
附件清单内一般包括附件名称、份数和页数等相关信息。
七、成文日期和页码规范成文日期应置于附件信息之后,单独占一行。
页码一般从附件信息之后的第一页开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排。
八、盖发章和校对章规范为了确保办公室公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必须在公文末尾空一行的地方盖上发文机关的公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发文机关的代字。
校对完成后,在发文机关公章上方填写校对人姓名,并用红色印油盖上校对章。
行政公文行政公文的撰写要点和格式要求

行政公文行政公文的撰写要点和格式要求行政公文的撰写要点和格式要求一、行政公文的撰写要点1. 语言简练明确:行政公文应使用简练而明确的语言,避免使用晦涩、冗长的词语和句子。
同时,要注意使用规范的词汇和语法,避免歧义和误解。
2. 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行政公文应明确表达核心内容,将重点信息置于句首、段首或字眼处,以便读者快速获取关键信息。
此外,文章应按照逻辑顺序组织,各个段落之间要有明确的逻辑连接。
3. 内容真实准确:行政公文的内容应以真实准确为基础,尽量避免模糊不清或夸大其词。
若需要引用他人观点或数据,应明确引用的来源,并注明参考文献。
4. 重点突出、重要信息醒目:在行政公文中,必要的信息或要求应使用加粗、斜体、下划线等方式突出,以引起读者的注意,确保重要内容不被忽略。
5. 简明扼要、避免废话:行政公文应力求简洁明了,避免废话和多余的修饰词。
文中的内容应围绕主题展开,不要偏离主题或扩展无关的内容。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1. 文章标题:标题应简洁明了,并准确概括文章的主题。
一般置于正文之上,居中或靠左对齐。
2. 发文机关:在标题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发文机关的全称或简称,位置与标题居中或靠左对齐。
3. 文号:文号在发文机关下方另起一行,置于发文机关右侧,居中或靠右对齐。
文号一般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并标注年份。
4. 正文:正文应分段落书写,段落之间空一行。
段落开头应首行空两个字格,段落之间不需要空行。
5. 字体和字号:行政公文一般使用宋体、黑体或楷体字,字号一般为小四号或五号。
6. 排版格式:行政公文的页边距一般为上下左右各留2.5厘米,用单倍行距或1.5倍行距排版。
标题、文号、发文机关等可以使用加粗或斜体等方式突出。
7. 页眉和页脚:可以在页面的顶部设置页眉,注明发文机关的名称或简称;在页面的底部设置页脚,注明页码和文件名称。
8. 附件和签名:若有附件,应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页,并标明附件名称。
行政公文最后应注明发文人的姓名、职务以及签发日期。
行政公文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行政公文的格式与内容要求行政公文是指政府机关或其他行政组织为执行职能、传达信息、决策事项而制作的正式文件。
行政公文的格式与内容要求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性,下面将从格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详细介绍行政公文的要求。
一、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1. 页眉:行政公文的页眉中通常包括发文机关全称、文号、文件标题和页码等信息。
发文机关全称一般居中,文号和标题分别位于发文机关全称的左右两侧,页码位于右上角。
2. 标题:行政公文的标题一般位于页眉之下,使用中文黑体二号字,居中书写。
标题要准确概括文件的主题内容,一般使用简明扼要的词语。
3. 发文日期:行政公文的发文日期一般位于标题之下,使用宋体小四号字。
日期的书写格式一般为年月日的顺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4. 正文:行政公文的正文要求使用宋体小四号字,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正文中的内容要简练明确,表达思想要准确清晰。
5. 签署人、签署日期和机关印章:行政公文的最后一部分通常包括签署人、签署日期和机关印章等信息。
签署人一般写在正文之后,使用宋体小四号字。
签署日期的格式与发文日期相同。
机关印章放在文末,位于签署人和签署日期之下。
二、行政公文的内容要求1. 文件标题:行政公文的标题要准确概括文件的主题内容,简明扼要,能够清晰传达文件的目的和重点。
2. 开头:行政公文的开头部分通常包括称谓、正文需要的相关背景介绍和目的等。
称谓表明发文机关的身份和职能,背景介绍可以对公文内容有一个简要的交代,目的表明发文的意图和目标。
3. 正文:行政公文的正文要求内容简练明确,层次清晰,逻辑严密。
可以采用段落的方式组织文章,每段围绕一个主题进行表达。
4. 结尾:行政公文的结尾部分一般包括落款、联系方式和附件等内容。
落款是指发文机关对公文的最后确认,一般由签署人和签署日期组成。
联系方式可以提供文中相关事项的咨询渠道,附件是指需要在公文中附有其他补充材料。
5. 编号:行政公文通常都有编号,用来唯一标识该文档,在存档和查询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公文行政公文的写作要点和格式规范

行政公文行政公文的写作要点和格式规范行政公文的写作要点和格式规范一、行政公文的写作要点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内部和机关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和决策的重要工具,因此在写作过程中需遵循一些要点,以保证文档的准确性、简洁性和规范性。
1. 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公文的写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背相关规定。
2. 确定文档类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行政公文类型,如公告、通知、批复等。
3. 明确写作目的:在行政公文中,明确写作目的可以帮助读者快速了解文档的重点和所需行动。
4. 简洁明了:行政公文应以简练、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冗长和含糊不清的表述,确保读者准确理解。
5. 用户导向:考虑文档的读者对象,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尽可能避免使用行政术语和专业名词。
6. 逻辑清晰:行政公文的内容应该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确保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7. 表达方式恰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如陈述、建议、要求等,以达到期望的效果。
8. 注意格式规范:除了内容准确外,行政公文的格式规范也是非常重要的,后文将详细介绍。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规范行政公文的格式规范通常包括页眉、正文、落款以及附件等部分。
1. 页眉:页眉应标明发文单位的名称、文号以及日期,位于纸张的顶端,并分左右两侧排列。
2. 正文:正文是行政公文的主体部分,根据文档类型和具体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多个段落。
正文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清晰。
3. 落款:落款是行政公文的结束部分,包括文件的署名人和联系方式。
落款应位于正文的下方,居中排列。
4. 附件:附件是在行政公文中附带的补充资料,如报告、调查数据等。
附件通常在落款之后另起一页,并按照顺序编号。
除了上述基本格式规范外,还应注意以下要点:- 字体和字号:正文中的字体应为宋体,字号一般为小四(12号)。
若有特殊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字体和字号。
- 段落格式:行文应段落分明,采用首行缩进的方式,每段之间用空行分隔。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行政公文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正式文件,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为了确保行政公文的规范和有效性,需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一、纸张大小和字体要求行政公文一般采用A4大小的纸张进行打印,字体主要使用宋体、仿宋等正式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或小五号。
标题一般加粗居中,正文尽量采用统一的字体和字号。
二、页眉页脚设置行政公文的页眉一般包括单位名称、文件标题等信息;页脚一般包括页码、密级等信息。
页眉和页脚的格式设置需统一,并且在每页都要有。
三、标题设置行政公文标题要求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文件内容。
标题一般应该加粗、居中,与正文留有一定的间距,突出重点。
四、文字段落要求行政公文的正文内容要求分段落书写,每一段的开头应空两个字符。
段落之间要有明显的分隔,行文要有层次,避免过长的段落,便于阅读和理解。
五、标点符号使用在行政公文中,标点符号的使用要准确规范。
句末一般使用句号或者问号、感叹号,逗号的使用不宜过多。
引号、括号等标点的使用要符合语法规范。
六、编号和签发行政公文一般需要进行编号,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编号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签发人一般应在文末进行签字,并注明单位和职务,以显示文件的公文性质。
七、附件处理如果行政公文需要附带附件,应在文末注明“附件”两字,并列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附件与正文之间要有明显的分隔,方便读者查阅。
综上所述,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包括纸张大小和字体要求、页眉页脚设置、标题设置、文字段落要求、标点符号使用、编号和签发、附件处理等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规范的书写,才能确保行政公文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文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希望各单位和个人在起草行政公文时,严格遵守这些格式要求,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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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格式规范要点行政公文格式规范要点有什么1. 公文份号标注要规范。
份号即公文印制的顺序号,涉密公文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按照《条例》规定,公文份号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涉密文件可标虚位,一般标四至六位,如果是两位数的文件共20号,则从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号;如果是四位数的文件共2012号,则从00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12号。
2. 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要规范。
高标密级或低标密级都会给文件的使用和管理带来不便,因此要本着实事求是、利于保密的原则,合理把握和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和保密期限都要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例如:秘密1年、机密3年、绝密长期。
3. 紧急程度标注要规范。
这是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公文的紧急程度要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注。
不能将正常运行的公文随意标注为“急件”。
现在有些部门上报的公文,不急的公文却标注了紧急程度,缓急程度标注过高,给上级领导机关增加了压力,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4. 发文机关标志要规范。
这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此类文件是机关或部门的大头文件,一般是指上报或下发的政策性文件;文件头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文号编在版头下方红线以下,一般用函类公文较多。
要取消一些部门“发文机关名称加括号并标注文种”的文件标题格式,例如:××××厅(通知)、××××局(批复)等,统一采用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发文机关规范化简称形式,再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使用的文种。
5. 发文字号标注要规范。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发文时,使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现在一些部门发文时常出现以下问题:有的是发文机关代字概括不准确,要么机关代字太长,要么提炼概括不够准确;有的是发文字号标注不规范,要么年份标注不正确,如,将2013年标注为〔13〕,要么应用六角括号标注的却使用方括号、圆括号、方头括号等,要么发文顺序号编虚位,如将“×××〔2013〕9号”误写成“×××〔2013〕009号”,要么年份前面加“字”、后面加“第”等,如将“×××〔2013〕9号”误写成“×××字〔2013〕第9号”;有的是发文字号的标注位置错误,上行文的发文字号要么排在居中位置,要么在左侧顶格书写,等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6. 签发人标注要规范。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不同层次的文件签发人不同。
如果是以市委文件形式上报省委的公文,签发人就是市委书记;如果是以市政府或省直部门文件上报省政府的公文,签发人就是市长或部门的一把手。
现在经常出现签发人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是上报公文不标注签发人;有的是联合上报公文时只标注主办部门的负责人而不标注其他协办部门负责人;有的是签发人标注不规范,排列不整齐,签发人姓名不用楷体而使用黑体或者仿宋体等。
7. 公文标题标注要规范。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不能缺项。
公文标题要能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使用正确文种,做到准确、精练,通过标题使受文者及时了解文件的主旨和要义。
标题中要尽量少用标点符号,除书名号、引号、括号之外,其他标点符号不能在标题中随意乱用。
在我们接触的公文中,标题不规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有的公文制发时不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如“关于××××××的通知”,省略了发文机关;有的重复使用介词结构“关于”,如“××市关于印发关于××××××规定的通知”等;有的重复使用公文文种,如“×××转发××部转发×××部印发关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有的文种使用不当,如“××厅关于××××××的请示报告”等,或在法定公文文种以外随意创造文种,如“××厅关于×××的建议”、“××厅关于×××的说明”、“××厅关于×××的对策”等;有的在标题中随便使用标点符号,如“××厅关于×××、及×××的通知”等;有的公文标题内容缺项不能准确概括反映公文内容,如“××市人民政府关于×××非法售油被焦点访谈曝光情况的报告”缺少“整改”二字,“××厅关于奶款拖欠问题的报告”缺少“及对策建议”。
8. 主送机关标注要规范。
主送机关就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在我们接触的公文中,主送机关标注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违反《条例》行文规则的有关规定上:一是多头请示,如有的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同时报送“请示”,有的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时,其同一个文件又向多个上级机关报送却不注明分送情况,造成上级机关交叉批示,给公文办理带来极大不便。
二是不按隶属关系行文,把不相隶属的两个上级机关并列随意主送,如省直某部门给省政府报送报告主送“省政府并国家×××部”。
对待这样的上报公文,报告事项为主的上级机关用主送,报告事项为辅的上级机关则用抄送,不能把两个不相隶属的上级机关并列主送。
三是违反党政分开的原则,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省政府写请示,有的未经上级机关同意就给上级机关领导同志个人行文,还有的市政府或省直部门给省政府报送公文写“省政府并×××省长”。
9. 正文表述要规范。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公文首页应当显示公文的正文。
特别是有的联合行文公文标题很长,占据了公文首页的大部分篇幅,这样就要调整标题内容,必要时可以缩减标题字数,把公文首页留出一些空间来写正文内容,避免出现公文首页只有标题没有正文的情况。
公文正文表述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上报的请示、报告类公文,“请示”要严格遵守一文一事的原则,一次请求上级机关给予解决一个主要问题即可,不能在一个请示中向上级机关提出多个不相关联的事项;“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以报告情况、答复问题为主,严格与“请示”的内容分开。
二是下发的公文,要严格按照隶属关系行文,同级机关不能用通知、批复的文种向对方行文,除了上级机关授权外,不能向同级机关下发人事任免、编制批复、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通知或批复类公文。
各级党政部门除其办公室外的内设处室不允许对外下达指令性公文,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都应自觉遵守。
三是部门会签未经协调一致不得各自单独行文,一个部门下发的公文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不经会签不能单独向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下发;上报公文,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则必须与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方可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或“报告”,没有达成一致的内容不能写入“请示”或“报告”中。
10. 附件说明表述要规范。
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在正文之下空一行左空两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面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果有多个附件,则依次单独成行向下排列。
无论是上报公文还是下发公文,经常出现的问题有:一是公文中带有附件,却漏标附件说明;二是附件说明标注不规范,如有的附件顺序号用汉字标注(应用阿拉伯数字),有的虽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但后面用顿号分隔,有的附件名称后加句号(附件名称后面不加标点符号),有的附件名称较长转行后顶格排列(应与上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11. 发文机关署名标注要规范。
发文机关署名要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现在有些上报公文或下发公文没有按照《条例》要求标注发文机关署名,有的发文机关署名与发文机关标志、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不一致、不规范,有的只盖部门公章不署名,有的成文日期用汉字标注(应为阿拉伯数字)。
如某厅上报公文的标题用全称,而发文机关署名却用简称;某局下发的文件标题是“关于××××××工作的通知”,署名却是某局办公室;还有的部门给下级单位下发通知,以部门名义发文,署名却是部门的某个业务处。
上述这些机关署名不规范的问题,均应予以纠正。
12. 成文日期标注要规范。
公文的成文日期要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发文要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这里要把握好两点:一是没有主送机关和发文机关署名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在标题下方;二是有主送机关和发文机关署名的公文,标注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
成文日期无论用哪一种方式标注,都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标注的年、月、日均用全称,年、月、日不编虚位,不简称。
如“2012年8月6日”,不能写成“12年08月06日”。
13. 印章加盖要规范。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各级机关在印章使用方面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用印位置比较随意,不居中、不端正、不清楚、不规范;有的联合行文用印时,印章相交或相切;有的联合行文只盖主办部门的印章而不盖协办部门的印章;有的印章与发文机关标志不符。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于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
对于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两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两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使成文日期右空两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