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四种形态转化运用的探索与实践
2024年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心得体会例文(2篇)

2024年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心得体会例文(一)通过开展学习____届中央____的工作要求,传递重要声音,阐述精神实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领会到作为党员干部所承担重要使命。
这决定了我们这支队伍更要以党的____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____倡廉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自身能力,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一项重要任务。
如何真正做到能力的提升,起到表率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思考的问题。
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坚定信念,认真学习,在理论素养上"硬"起来(一)树立信念要牢固确立党风廉政建设无小事的思想信念。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____事业的改革发展,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关系到建设事业的整体推进,也关系到每个干部的成长进步。
为此,党风廉政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我们应该从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建设事业的高度,从爱护干部个人前途命运的角度来看待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从而理解和珍惜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坚定做好一名党员干部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养。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
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____体系、____,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形势、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做到在大是大非和重大考验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提高正确应对复杂局势的能力、科学判断____倡廉形势的能力和按照____倡廉规律开展工作的能力。
____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
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以至于免疫力低下,在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面前打了败仗,经受不住考验,理想动摇、信念滑坡、精神颓废、道德沦丧,最终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
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心得

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心得学思践悟“四种形态”是一种教育教学模式,它的核心理念是“知行合一”,强调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应注重理论学习、实践探究、团队合作和思维创新四个方面的相互融合。
在我学习这种模式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它给我带来的益处。
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理解和体会,分享一下我在学思践悟“四种形态”中的心得,主要包括对理论学习的思考、对实践探究的理解、对团队合作的体验以及对思维创新的认识。
首先,理论学习是学思践悟“四种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理论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是机械地记忆知识点,更注重对知识的深度理解和思考。
我认识到只有真正理解了知识的本质和应用,才能更好地将其运用到实际情境中去。
因此,我在学习过程中注重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和讨论,通过分享和碰撞思想,不断提高自己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其次,实践探究是学思践悟“四种形态”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通过实践探究,我能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在实践探究的过程中,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通过实地考察、实验操作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实际应用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实践探究不仅仅是一个单独的环节,更是理论学习和实际应用的有机结合,只有真正动手去做,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
团队合作是学思践悟“四种形态”中另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团队合作,我意识到集体力量的重要性。
在团队合作中,我们通过分工协作、互相帮助和资源共享等方式,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共同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会了合理分配任务和资源,也学会了敢于承担责任和及时反馈。
团队合作不仅仅是完成一项任务,更是在交流合作中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最后,思维创新是学思践悟“四种形态”的核心能力之一。
通过思维创新,我能够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开拓思维的边界,找到问题的新思路和解决办法。
在思维创新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创新不是一时的灵感,而是通过对问题的思考和分析,找到新的解决办法。
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思践悟“四种形态”是指学习的四种重要形态,即学、思、践、悟,对于追求卓越的学习者来说,这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态度。
在我个人的学习过程中,深入理解和运用“四种形态”给我带来了许多好处,以下是我对于学思践悟“四种形态”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首先,学是学习的基础。
学习的第一步是要学会知识,学会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意识到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积累和提高。
为了更好地学习知识,我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学习方法。
首先,我注重认真听课,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
在课堂上,我不仅要做到听得进去,还要主动思考问题,与教师和同学积极互动。
其次,我努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比如定时定量地复习知识,做好笔记,整理笔记等。
通过这些方法,我发现我的学习效果得到了显著提高。
其次,思是对知识的深入思考和理解。
单纯地掌握知识只是学习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理解知识,善于思考,将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在学习中注重思考是很关键的。
我会通过自己的思考,对知识进行归类总结,找出其中的规律和联系。
在学习过程中,我也会主动与同学或老师进行思想交流和讨论,通过交流的过程中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思考问题。
通过思考,我能够更好地把握知识的实质,丰富自己的学习内容。
第三,践是将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的重要环节。
知识的应用是学习的关键,也是学习者能力的重要体现。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注重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无论是在作业中还是在实际生活中,我都会尽力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通过实际操作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在应用的过程中,我也会不断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修正错误,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最后,悟是对学习经验和方法的总结和领悟。
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和提高的过程。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注重总结学习经验和方法,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
同时,我也鼓励自己要有进一步的思考和思考,要深入理解学到的知识和方法。
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调研报告: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度

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调研报告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度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
一、基层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
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工作中,还存在注重盯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没有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问题线索分析排查的重中之重。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加强。
少数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实践“四种形态”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用执纪审查代替批评教育,推卸主体责任,导致“算总账”的结局;还有的认为“第一种形态”难出成绩,重惩处轻教育情况仍然存在。
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四种形态”中,内部机构之间沟通交流不够,在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制度中,存在对制度内在要求理解执行不到位,数据统计出现问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谈话函询力度仍需加强。
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上,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识上存在偏差,很多时候都是轻教育重办案,不能体现“第一种形态”治病救人的宗旨。
在对问题线索的处置上,习惯于直接核实,较少进行谈话函询,目前虽然在转变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但还有待改进和加强。
基层执纪方式有待改进。
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手段有待改进,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运用大数据沟通共享、反腐败协作配合、收集研判问题线索、审查违纪行为等方面,现有的执纪手段比较单一。
乡镇执纪审查工作薄弱。
部分乡镇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且存在人手不足的现状,制约了落实“四种形态”的成效。
同时,有的干部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对“四种形态”运用一知半解,遇到复杂疑难案情时,显现出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的情况。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根据XXXXXXXXXX要求,XXXXX纪委结合相关要求及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调研。
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理解“四种形态”重要意义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XXXXX党委、纪委通过召开党委会、纪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后认为,实践“四种形态”是完成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任务重要一环,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关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长期执政地位,关系XXXXX和谐、稳定、廉洁、持续发展的政治保障。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对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运用“四种形态”,正如XXX们医生治病救人,要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既不能对小病下猛药,过度医疗,也不能有病不治、真病假治。
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体现区别对待,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XXXXX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功夫下在平时。
1、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0xx年在XXXXX会议室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
会上,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整改;严格要求,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方面对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题出了三点要求。
并通报了XXXXX 年度民主生活会征集、确定的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建议。
从政治理论学习,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廉洁自律情况,服务职工、服务群众等几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提出了整改措施。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意见建议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意见建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意见建议引言:在社会发展不断加快的今天,如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意见建议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概念的阐述、实践的案例分析以及个人观点的探讨等方面,探讨此主题的重要性,并给出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一、概念的阐述1.1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含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即指在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议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相应的形态进行操作。
根据中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四种形态”的要求,可以分为纪律约束形态、政策引导形态、组织动员形态和规范引导形态。
每一种形态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通过灵活运用这四种形态,可以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1.2 “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性三个区分开来即指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要明确界定问题的性质、范围和处理方式。
这三个区分分别是:区分问题性质的轻重缓急、区分问题处理的层级和区分问题的不同层面。
通过准确区分问题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可以针对问题的不同特点提供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意见建议。
二、实践案例分析2.1 纪律约束形态的运用在某企业内部存在一些员工消极怠工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采取了纪律约束形态。
通过建立制度规定、加强监管和实施惩罚措施,企业成功地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2.2 政策引导形态的运用某地方政府面临环境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来解决。
通过引导和激励企业和居民采取环保措施,政府成功地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
2.3 组织动员形态的运用在推进某项重大工程时,需要协调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等手段,顺利完成了工程的建设。
2.4 规范引导形态的运用某行业存在部分企业存在不规范经营问题,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通过宣传解释、组织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方式,成功地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意识和规范经营水平。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政治关爱”措施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政治关爱”措施“‘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的有效办法。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探索出台《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用好“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策略提供了具体遵循。
“共8章46条的《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现了党员和公职人员‘四种形态’运用全覆盖。
坚持贯通运用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规范处置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到《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时介绍,在准确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的基础上,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推进“四种形态”运用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方面,对每一种形态可以适用的情形、不得适用的情形、相应的处置方式和具体操作程序、转化条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运用“四种形态”程序化、规范化,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有关责任主体和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理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形成有机整体,每一种形态都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彰显了“全面”“从严”的坚决态度,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办法》以详实举措把“政治关爱”落到实处。
为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转化,在处理时防止从宽处罚无边、从轻处理无度,《办法》规定:“四种形态”的转化,应当以查清的全部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为依据,对具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形的监督对象,根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作出适当处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过,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转化必须在党纪和国法的框架内,不能在事实证据和性质认定等方面放松要求,搞随意变通,既要防止该转的不转,又要防止不该转的从轻发落。
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心得体会

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心得体会哈尔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12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黑龙江省委日前出台的《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其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我们作为全省实践‘四种形态’的试点城市之一,在《办法》出台前参与了前期调研,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接下来,我们将召开全市推进会议,对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检组)书记进行培训,将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明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畴,推动‘四种形态’在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
”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兴东表示。
那么,作为黑龙江省实践“四种形态”试点城市的哈尔滨,究竟积累了什么经验?效果如何?数据见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共谈话函询924人次。
受理信访举报线索11995件,立案35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71人,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63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405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
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履职担当“今年年初,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江街道办事处在装修社区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区纪委调查此事。
经查,该办事处确实存在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擅自委托施工等问题。
该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某某因为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不力,我及时对他进行了诫勉谈话。
”哈尔滨市道里区委书记王沿民告诉记者。
对在落实“四种形态”中疏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在该市已成为常态。
为强化责任担当、逐级传导压力,哈尔滨市建立了“一单、一书、一记实”(责任清单、责任书、履责记实)制度,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内容和主业特征,形成个性化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此外,该市还研发应用了落实“两个责任”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录入系统,科学设置打分规则,由系统对各单位落实“规定动作”情况自动打分,进一步加强履责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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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四种形态转化运用的探索与实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问责的党纪执行情况的概括和理论归纳,是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清醒认识,使纪律的执行得到了新的提升,为执纪的常态化作了新的铺陈。
如何正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辩证关系,特别是在工作实践中准确做好“四种形态”的转化运用,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
今年以来,宿迁市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从严把握“四种形态”转化适用标准,规范形态转化程序,明确形态转化工作责任,积极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一、划定转化运用“三线”,明确形态转化标尺。
出台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化运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三类转化运用情形,规范形态转化工作标准。
一是划定底线,明确适用情形。
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分类施策等基本原则,明确对具备“不配合组织审查,认错悔过态度较差”等6种从重、加重情形,以及具备“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认错悔过态度较好”等6种从轻、减轻情形,在适用“四种形态”处理时,可在相邻形态之间逐级转化。
二是划定黄线,明确慎用情形。
明确对具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8种情形应予慎用转化。
对既具有可以从轻、减轻情形,又具有应当从重、加重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情节优先的原则,从讲政治顾大局角度出发,坚持依纪依规,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同时结合被审查对象所在地区、单位、部门整体政治生态情况,被审查对象一贯表现,综合考虑提出审核意见。
三是划定红线,明确禁用情形。
对党员干部有严重违纪行为,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只有开除党籍一个处分档次的,不得适用形态转化。
明确提出一般情况下,“四种形态”转化运用应在相邻形态之间逐级转化,不得跨形态“跳跃式”转化;不得对违纪党员在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二、抓好转化运用“三审”,规范形态转化程序。
坚持全面审查,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到定性准确、量纪恰当,实现精准执纪。
一是初核预审,规范立案程序。
案件承办部门对初核后建议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案件,经与案管、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会商后形成书面结论。
对建议转立案审查即转为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案件,需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并报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报同级党委负责人批准。
全市实施从第一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案件56件。
二是专题会审,规范转化程序。
对已立案审查的案件,案件承办部门在审查报告中提出适用形态转化的建议;或案件承办部门虽未提出转化建议,但经审理认为应当适用形态转化的,先由室务会集体审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一致意见,再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最后提请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按程序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全市实施从第二种形态向第一种形态转化1件,第三种形态向第二种形态转化9件。
三是“涉刑”助审,规范衔接程序。
案件承办部门建议从“第四种形态”向“第三种形态”转化的案件,需先向案管部门报备,并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审查报告中提出形态转化建议;或案件承办部门虽未提出转化建议,但经审理认为可以适用形态转化的,经室务会审议后向案管部门报备,并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后形成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书面征求上一级纪委审理部门意见后,按程序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如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后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一般不得适用“形态”转化。
三、严把转化运用“三关”,压实形态转化责任。
健全制度保障体系,规范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权力运行机制,有效压缩“自由裁量权”,推动形态转化运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把记实关,做到全程留痕。
实行全流程痕迹化管理,建立自办案件立案前会商制度、执纪审查专题会议制度、双重备案等制度,将“四种形态”运用贯穿到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各个环节。
对适用形态转化的案件,承办部门所有人员、审理部门所有人员均需在室务会通案记录上签字,将本人对形态转化运用的意见及原因,以书面的形式如实记录在案,共同对案件质效负责。
二是严把监督关,加强上下联动。
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适用“四种形态”转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委请示,待案件处结后将案件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报上级纪委备案(不含从第一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的案件)。
建立备案情况定期审核机制,市纪委审理室对全市纪检机关适用形态转化的案件进行复核,防止滥用形态转化。
三是严把问责关,强化责任追究。
对下级纪委违反适用形态转化规定的,上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对违反适用形态转化规定,被上级纪委提出并改变原处理结论,或者因形态转化运用不当导致受处分
人向上级纪委申诉,经复议复查后改变处理结论的,由案件审理室通报至干部监督室,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先后召开专题业务研讨会2期,抽查形态转化案件20余件,提出完善意见4条,有力保障了“四种形态”转化运用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