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封申请书-房屋

续封申请书-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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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街XXX号,统一信用代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继续查封如下房屋:

1、王XX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号楼XX层X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X,面积XXX平方米。

2、孙XX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号楼XX层X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X,面积XXX平方米。

3、李XX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号楼XX层X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X,面积XXX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甲有限公司、XXX乙有限公司、王XX、孙XX、李XX执行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在执行过程中,上述房屋查封即将到期,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封。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填写说明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登记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2.【(名称)】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单方申请登记的,只填写第一栏;双方申请转移登记的,受让方填写在先,转让方填写在后;双方申请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权利人填写在先,变更前的权利人填写在后;双方申请抵押权(地役权)首次或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地役权)人填写在先,另一方填写在后;双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权利人填写在先,另一方填写在后。 3.【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4.【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6.【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7.【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8.【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9.【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房屋坐││图││地││ │落││号││号││ ├──────┼──────┼──────┼────────────┴──┴───────┤│原房屋所有权││原国有土地使││ │证号││用证号││ ├──────┴──────┴──────┴───────────────────────┤│房屋状况│├──────┬───┬──┬──┬───────┬───┬────┬──┬────┬──┤│楼(幢)号│部位及│建筑│总层│所在楼层│建筑面│套内建筑│平房│房屋规划│房屋│

││房号│结构│数││积│面积│间数│用途│使用│ ││││││││││用途│ ├──────┼───┼──┼──┼───────┼───┼────┼──┼────┼──┤│││││││││││ ├──────┼───┼──┼──┼───────┼───┼────┼──┼────┼──┤│││││││││││ ├─┬────┼───┼──┴──┴───────┼───┼────┼──┼─┬──┼──┤│成│人民币│单价│人民币元/建筑平│契税额││契税││购房│││交│元││米│││单据││时间││ │总├────┤├─────┬───────┤││号│││││价│外币币││外币币│汇率:│││││││

│││││││ ├─┼────┼───┼──┬──┼───────┼───┴────┼──┴─┼──┴──┤│││名称或│性质│份额│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地址│ │申││姓名│││││││ │请├────┼───┼──┼──┼───────┼────────┼────┼─────┤│人│││││││││ │情│买房人(├───┼──┼──┼───────┼────────┼────┼─────┤│况│受让人)││││││││ │├────┼───┼──┼──┼───────┼────────┼────┼─────┤││代理人││││││││ │├────┼───┼──┼──┼───────┼────────┼────┼─────┤

财产保全流程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财产保全的相关常识与技巧 一、进行民事诉讼为何需要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保全了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后,债务人便可能被迫应诉,或者主动与债权人就归还债务进行谈判。因此,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保障措施。如果具备条件,债权人在诉讼案件发生后,应尽量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 二、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保全标的置换申请书

变更财产保全标的物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将保全标的物变更为申请人名下位于深圳市号,产权证号为的房产,并解除除对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账号及账户内现金存款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关于纠纷重审一案[案号:(2019)粤民初号],贵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月日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账户(账号:)及账户内存款人民币元。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变更财产保全标的。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对公司不负有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公司的财产保全错误。 XX公司向贵院起诉请求判令申请人与公司向XX公司支付工程款,并据此申请贵院对我司银行账户采取保全冻结措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案件审理过程及申请人已向贵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已经可以证明,申请人已与公司进行了合理结算且已向公司超额支付了案涉工程的价款,不存在任何欠付工程

价款的情况,申请人不应对XX公司承担付款责任。XX公司在此情况下仍故意申请保全的行为,实属保全错误。 二、申请人具有偿还能力,贵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可见,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因当事人不具有偿债能力而导致判决难以执行而采取的预防性强制措施。申请人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自持多出物业,完全具备偿付能力,并不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因此XX公司申请对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冻结是不合理且无必要的保全措施,已涉嫌滥用司法资源。 三、公司对账户的冻结期限早已逾期,重新冻结存在程序瑕疵。 贵院于201 年月日作出(2016))粤民初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冻结申请人账户,期限为1年,自201 年月日至年月日。冻结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进行续封。而贵院于2018年月日方另向申请人出具查封扣押清单,重新对我司账户存款进行冻结,但并未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程序要求出具裁定书,保全程序存在瑕疵,也应予以撤销。 四、置换保全标的物,可防止对申请人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防止XX公司承担更大的的损失赔偿责任。

保全注意事项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zhangyan1985:日期:2012-06-27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进行民事诉讼为何需要进行财产保全? 答: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由于某些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诉讼与执行的行为非常普遍,特别是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发生后,如不立即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债务人可能会迅速转移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可能会遭受严重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如果保全了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后,债务人便可能被迫应诉,或者主动与债权人就归还债务进行谈判。因此,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保障措施。 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答: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审理完毕之前,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在财产保全的数量中占大多数。另一类是诉前保全,是指在向法院起诉前,申请人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最主要的差别是提出保全申请的时间是在起诉之前。但法院内部对诉前保全掌握较严,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核,是否不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将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诉前保全必须报经法院相关领导批准。另外,债权人必须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如果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通常在起诉时就直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适当的担保,如果是房产担保,保全金额高于房屋登记价格的,需要进行评估。而且有些法院对于评估报告有特别规定。申请保全前,最好先打电话到法院进行咨询,以便有效解决问题。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进行民事诉讼为何需要进行财产保全? 答: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由于某些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诉讼与执行的行为非常普遍,特别是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发生后,如不立即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债务人可能会迅速转移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可能会遭受严重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如果保全了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后,债务人便可能被迫应诉,或者主动与债权人就归还债务进行谈判。因此,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保障措施。 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答: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审理完毕之前,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在财产保全的数量中占大多数。另一类是诉前保全,是指在向法院起诉前,申请人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最主要的差别是提出保全申请的时间是在起诉之前。但法院内部对诉前保全掌握较严,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核,是否不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将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诉前保全必须报经法院相关领导批准。另外,债权人必须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如果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通常在起诉时就直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适当的担保,如果是房产担保,保全金额高于房屋登记价格的,需要进行评估。而且有些法院对于评估报告有特别规定。申请保全前,最好先打电话到法院进行咨询,以便有效解决问题。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续冻申请书

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在中国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xxxxxx存款 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xxxxxxx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深南法xxxx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 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4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 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篇二:续行冻结申请书 续行冻结申请书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年月日经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12)民一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 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万元。现查封冻结 期限已到,因该案还在审理当中,为确保判决顺利执行,现申请贵院继续冻结 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万元。 此致 申请人:公司 年月日篇三:续查封申请模板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高xx坐落于xxx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78号神州嘉园x-x-xxxx号的

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单位申请执行与被申请人高xx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在本案诉讼、执行过 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于2011年6月22日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x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 2011年6月1日 续冻(封)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续冻(封)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08)深宝法民二初字第号案的原告。贵院于2006年10月依 法对本案被告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现在银行存款续冻期限等保全措施期限 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冻(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 2008年月日篇四:清收文书样式9-续封、冻申请书 清收文书样式9: 申请执行人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浦东南路379号25p,联系地址上海市 长宁区古北路678号同诠大厦22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北塔10层。 法定代表人周智杰,董事长。 被执行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申请事项 依法对本案被执行人××××名下的××××××××××××(写明财产名称)进行 续封/冻。 续封/冻申请书 1 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1清收文书样式9的 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第29条的规定: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 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依照此条文对不同类型财产所规定的限制期限,案件承办人员通常应当在限制期限届满 前一个月向法院递交续封/冻的申请。 为××××××××,贵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 ××××××××××(写明财产名称),查封/冻结期限为××××年××月××日至××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佛山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一、几点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二、如何填写各栏目 (一)如何填写“申请人信息栏”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申请因买卖、赠与(受遗赠)、继承、分割(合并)、互换、以房屋出资入股、其他法定情形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转让方,填“转让人”,受让方填“受让人”。非本人的,请填写“XX的代理人”,XX按上述规定填写。如“转让人的代理人”、“受让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二)如何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填写申请人确定的联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3、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4、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三)如何填写“申请内容栏” 1、房屋坐落:填写转让方房产证上的“房屋坐落”。 2、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填写转让方房产证上的证号,如“粤房地证字第XX号”。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买卖”、“赠与(受遗赠)”、“继承”、“分割(合并)”、“互换”、“以房屋出资入股”或“其他法定情形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选择“其他法定情形原因”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4、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 5、转让人(代理人)签章:由转让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6、受让人(代理人)签章:由受让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7、申请日期:填写填表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如“2006年5月6日”。

续封申请书

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杨xx,男,1953年6月12日生,汉族,北京市嘉年华制衣厂职工,住北京市通州区中仓小区31号楼652号。 委托代理人:马永顺,男,汉族,北京中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申请人:李xx,男,1947年1月10日生,汉族,北京市先明日用化工厂退休职工,住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街16号。 被申请人:刘xx,女,1947年6月4日生,汉族,北京第二毛线厂退休职工,住址同李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通州区中山大街211号7单元2层2号三居室; 事实和理由: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0)通民初字第5982号民事判决书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02254号判决书,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人民币九十一万一千八百六十七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1年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一年多的时间通州法院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致使原涉案房屋在2012年置换为三套房。为了逃避债务,被执行人故意把另外二套房分别登记在其子女李越和李至名下,申请人知情后,反映给通州法院,之后通州法院称被执行人的住房是唯一住房不能执行。 通州区中山大街211号7单元2层2号三居室符合拍卖的条件,2015年5月,申请人依法申请拍卖,但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高法的最新规定缺少可操作性,拒绝拍卖。 我方多次与通州法院联系,执行法官的电话不接,屏蔽短信,我方发现被执行人信息至今未上网。 通州区人民法院自受理至今,未采取执行措施,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现向贵院提出申请,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通州区中山大街211号7单元2层2号三居室房产予以查封,请予准许。

房产解除查封需要时间

一、房产解除查封需要时间 法院对房产的解封大概是需要七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但是房产的解封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并且是建立在所欠债务已经全部都偿还完毕了的情况下。因为法院肯定不会无缘无故的查封房产,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房产不会自动解封,除非超出查封期限。,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 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二、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三、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不动产登记业务基础知识06446

1.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2.不动产首次登记(也就是之前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同时注意初始登记说法的改变。 3.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容易和住建部混淆} 5.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涉及多选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7.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必考 9.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判断题目} 10.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必考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13.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可查询的三个主体} 14.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以前的房产证等继续有效} 1.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需要公告的情形}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必考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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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变更财产保全标的物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将保全标的物变更为申请人名下位于深圳市号,产权证号为的房产,并解除除对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市分行账号及账户内现金存款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关于纠纷重审一案 [ 案号:(2019)粤民初号],贵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于2018 年月日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账户(账号:)及账户内存款人民币元。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变更财产保全标的。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对公司不负有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公司的财产保全错误。 XX公司向贵院起诉请求判令申请人与公司向XX公司支付工程款,并据此申请贵院对我司银行账户采取保全冻结措施。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 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案件审理过程及申请人已向贵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已经可以证明,申请人已与公司进行了合理结算且已向公司超额支付了案涉工程的价款,不存在任何欠付工

程价款的情况,申请人不应对 XX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XX公司在此情况下仍故意申请保全的行为,实属保全错误。 二、申请人具有偿还能力,贵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可见,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因当事人不具有偿债能力而导致判决难以执行而采取的预防性强制措施。申请人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自持多出物业,完全具备偿付能力,并不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第 15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因此 XX公司申请对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冻结是不合理 且无必要的保全措施,已涉嫌滥用司法资源。 三、公司对账户的冻结期限早已逾期,重新冻结存在程序瑕疵。 贵院于 201年月日作出(2016))粤民初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冻结申请人账户,期限为 1 年,自 201年月日至年月日。冻结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进行续封。而贵院于 2018 年月日方另向申请人出具查封扣押清单,重新对我司账户存款进行冻结,但并未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程序要求出具裁定书,保全程序存在瑕疵,也应予以撤销。 四、置换保全标的物,可防止对申请人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防止XX公司承担更大的的损失赔偿责任。

房地产合同更名申请表(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9119 房地产合同更名申请表(合同

房地产合同更名申请表(合同范本) 房产合同更名申请表如下: 房产证更名方式有哪些房产更名费用怎么算 房产证更名之夫妻之间直接添加 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更夫妻姓名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约定的。 夫妻办理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的证件因房屋的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提交如下资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夫妻离婚房产证更名办理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夫妻离婚房产变更流程步骤如下: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如何办理房产转移

执行财产查封到期未及时续封问题

执行财产查封到期未及时续封问题浅析 民事执行是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性兑现,执行程序贵在迅速、及时。查封(广义,含预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控制性措施)是执行工作中广泛使 用的执行措施,现行法律对财产查封亦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到期后即自动解封,而法院在查封到期时,由于诸多原因不能及时续封,致使被执行人在财产自动 解封的间隙趁机转移或处置财产,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权益和司法公信。基于此,本文就执行财产查封到期未及时续封问题作一浅显分析,以期完善执行查封制度。 一、续封措施的涵义和制度现状 (一)执行程序中查封、续封的法律概念 查封,是指法院为限制债务人处分其财产而采用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其目的在于固定债务人的财产现状,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尽可能的得 到清偿。续行查封简称续封,是指法院考虑到具体案情,如执行案件的复杂性 和执行标的物变价过程漫长等客观因素,在原查封期限届满前,重新做出限制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处分其财产的强制措施。 续封制度有三个明显法律特征:1、续封前必须已存在一个合法的查封措施,续封是在前查封行为的基础上进行;2、续封是同一个法院针对同一个案件连续实施的行为,针对同一标的,不同法院、不同案件之间不存在续封问题;3、续封是在原查封期限届满前实施的,原查封期限届满后实施只能是再查封。 (二)续封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现状 针对实践中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后怠于执行,以致不利于债权人 实现债权和充分发挥财产效用,造成了社会财富浪费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

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 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 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 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 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 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 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上述司法解释的出台宣告了不动产 查封无期限已成历史,对于规范执行秩序,促进执行效率的提高,增强市场经 济活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司法解释对于续封的启动、方式、期限等均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 中因续封引发的微观问题却层出不穷,尤其是续封不及时现象使得原查封财产 极易流失,原本有保障的裁判极有可能变成一纸空文,生效裁判文书无法有效 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实现,一些当事人因此最终走上涉执信访之路。 二、续封制度运行的实务困境 (一)续封措施启动主体的争议 司法实践中,续封措施操作阻滞的症结集中聚焦在启动主体的理解分歧上,目前存在“依申请”和“依职权”两种理念。“依申请”是指执行程序中的续 封以申请人的申请为启动要件,法院可告知申请人及时申请续封,而不能主动 运用强制执行权续封。“依职权”是指执行程序中的续封不以申请人的申请为 启动要件,法院可主动、独立行使续封权,根据案件需要自行采取续封措施。 两种续封启动模式体现了不同的立法精神,“依申请”体现了私权利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相关权利,“依职权” 体现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干预和救济,有利于法律在最大限度内保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适用条件与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 者其她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 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请求范围及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她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保全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九十七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 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房屋交易与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交易与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名称: 申请人情况 受让人 姓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证件号 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所占份额:)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证件类别证件号码 转让人 姓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户籍地 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所占份额:)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证件类别证件号码 申请登记内容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 权证号 □转移 因□买卖(商品房)、□买卖(存量房)、□拍卖、□房改、□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 或组织分立(合并)、□其他法定情形,现申请以上房屋转 移登记。 告知书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1、22、92条的规定,您在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当对申请登记 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登记机构经审核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将不诚信信息提交武汉市个人诚信系统。

询问笔录 受让人转让人(商品房转移登记无需填写) 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 2、申请人对转让房屋情况是否清楚?□清楚□不清楚 3、申请登记房屋登记为共有还是单独所有? (提示: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他询问事项:(如:询问非本市育龄妇女购房是否办理婚育证明?□是□否)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 2、申请登记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 3、现婚姻状况为:□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4、取得房屋时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其他询问事项: 被询问人被询问人 询问人询问时间 承诺书 1、本人(转让人)现婚姻状况为:,取得房屋时的婚姻状况为:(请按上述询问中第3、4项的内容填写),现承诺本次办理房屋登记提交的相关婚姻状况资料属实。(商品房转移登记无需填写) 2、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受让人(代理人):转让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日期:年月日 领证方式 □本人亲自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收件单原件领取) □委托他人领取□现场委托(受托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及收件单领取) 本人现委托(身份证号)代为领取本次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证书。 委托人: □另行委托 □书面委托(受托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 书、收件单原件领取) □公证委托(受托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公证委托书、收件单原件 领取)

继续查封申请书

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住所 地: _______ 省 _______ 市________ 区 _______ 路 _______ 号_______ 座 _______ 层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民 族 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 日出生,住 址: _______ 省 _______ 市________ 区 _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 小区________ 号楼 _______ 单元 _______ 室。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处的财产 _________________ ,查封期限为 _______ 年。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________________ 一案,贵院已受理,案号为 (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民初字第________ 号。在案件进行过程中,贵院依法 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_ )。 现被执行人的房产查圭寸期限将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 日到期,但被申请人仍未履 行全部付款义务,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487条等相关规定,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继续查封。 时间紧急,望贵院批准! (请贵院将续保情况告知申请人,以便下一次查封到期前及时提出续保申请,更好的配合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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