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黄铁路海兴段“4·1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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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4·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30日8时20分,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1名卫生清洁工,在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储运部成品一期车间进行卫生清扫时,被正在运行的传送皮带(14Q109)带入料仓后被掩埋至出料口,导致受伤,经送秦皇岛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4年4月30日10时死亡。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事故发生后,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4·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最终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基本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4月30日上午7时,开拓公司卫生清理班班长徐海新按照惯例组织召开班前会,7时10分班前会结束后,工人田财按照班长徐海新安排,进行清扫包装车间地面卫生作业。

8时巡检工李如伟巡检设备时警告正在进行卫生清扫作业的田财说:我们要启动设备了,离远点,不要再继续清理了。

田财未听从巡检工李如伟劝告,在皮带传送设备启动后还继续进行卫生清扫作业。

8时20分,工艺车间班长万向东到现场检查V112料仓时,发现料仓出料口有衣物,怀疑有人掉进料仓。

于是立即向包装车间料仓相关人员通报了现场情况,随后,包装车间班长池立明等人到达事发现场进行救援。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电话、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了事故发生情况,开拓公司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上报后,立即宣布启动事故处置应急救援预案;8时30分,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了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拓公司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对伤者进行抢救;公司董事长、法人石印清要求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者,并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保护。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邯政复〔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邯应急呈〔2020〕1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性质认定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一)移送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7人)。

1.刘海江,群众,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烧结车间环冷工,负责环冷机操作。

在实施停产过程中,未发现过量烧结矿夹生料进入环冷机,未能采取降速等相应控制措施;在环冷机内烧结矿未排空的情况下,提前18分钟关闭环冷风机,未采取关闭环冷机等措施,致使烧结矿冷却不达标,产生大量烧结矿红料,引发火灾,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郭日杰,群众,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车间乙班班长,负责本班组全面工作。

组织本班组技术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本班组人员违章操作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在组织指挥灭火时,未安排本班组人员关注火灾发展势态,未要求本班组灭火人员佩戴防护用品和注意安全,未组织灭火人员及时撤离,造成灭火人员伤亡,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吕延军,群众,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看火组组长,负责实施烧结机系统操作。

在烧结机尾料没有推空的情况下提前4分钟关闭烧结机主抽风机,造成过量烧结矿夹生尾料在环冷机内继续燃烧,相对延长了烧结矿的冷却时间,增加了红料产生因素,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太行山高速邯郸五标段大洼村1#大桥“8·2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太行山高速邯郸五标段大洼村1#大桥“8·2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太行山高速邯郸五标段大洼村1#大桥“8·2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28•【字号】邯政复〔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太行山高速邯郸五标段大洼村1#大桥“8·2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太行山高速邯郸五标段大洼村1#大桥“8·2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邯应急呈〔2020〕1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太行山高速邯郸五标段大洼村1#大桥“8·27”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违规操作导致的特种设备一般责任事故的性质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1.丁傲雷,架桥机司机。

未按照起重指挥发出的信号操作,将向下移动的工字钢梁违规向右横向移动,撞击到架桥机右前侧支腿,导致架桥机失稳、左侧钢梁折断,折断后的架桥机左侧钢梁连同正在吊装的工字钢梁坠落地面,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2.姚安林,架桥机作业现场员工。

安全生产自保联保互保意识不强,对架桥机司机丁傲雷的违规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二)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张宁桥,河南新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太行山高速五标段施工现场负责人兼起重指挥。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吊装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在指挥工字钢梁吊装作业时,对架桥机司机丁傲雷的违规作业行为未及时制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由涉县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1.河南新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电动单梁起重机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电动单梁起重机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电动单梁起重机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背景
本次事故发生于X年X月X日,地点位于某工厂仓库。

事故中,一名工人在使用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作业时,发生了严重的起重伤害事故。

二、事故经过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事故发生时,工人正在吊装一个重物。

由于起重机的操作手柄失控,导致吊钩直接砸向工人,造成其手臂严重受伤。

据初步调查,此次事故可能是由于起重机的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或者是工人操作不当所致。

三、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起重机的控制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操作手柄失控,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此外,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调整手柄位置等,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 间接原因:设备维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控制系统故障;安全培训不足,工人对起重机的操作规程掌握不够充分;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人的不规范操作行为。

四、事故教训与建议
1.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起重机的安全性能得到充分保障。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规范地使用起重机等设备。

3. 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对本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责任人和相关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以警示和教育其他员工。

总之,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预防。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202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15篇

202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15篇

202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15篇工伤事故调查报告1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项目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处理进行详细部署,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尽一切努力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要求现场全面停工,由公司领导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改,尤其对临边防护、楼层水平洞口防护、架防护、卸料平台及大钢模、布料机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对消防、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

另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强调作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检讨。

随后召开了全体施工人员安全大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大会。

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项目部深刻反省,()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总结本次事故的教训,将进一步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罚制度、项目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现场门卫管理制度、项目动火申请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单位用电及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二、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除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严格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还将大力实施职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同时,做好各劳务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对工人进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等,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

项目部将定期召开安全措施交底会,深入开展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绝不放过。

第四、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标准项目部将加强楼梯临边、楼层水平洞口防护、电梯井立面防护、电梯井内水平兜网防护、架防护网防护盖板、卸料平台锚固及荷载、大模板存放角度及支腿、布料机存放固定、木工房消防器材配备、钢筋房机具用电等。

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4·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4·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4·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30日8时20分,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1名卫生清洁工,在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储运部成品一期车间进行卫生清扫时,被正在运行的传送皮带(14Q109)带入料仓后被掩埋至出料口,导致受伤,经送秦皇岛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4年4月30日10时死亡。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事故发生后,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4·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最终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基本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4月30日上午7时,开拓公司卫生清理班班长徐海新按照惯例组织召开班前会,7时10分班前会结束后,工人田财按照班长徐海新安排,进行清扫包装车间地面卫生作业。

8时巡检工李如伟巡检设备时警告正在进行卫生清扫作业的田财说:我们要启动设备了,离远点,不要再继续清理了。

田财未听从巡检工李如伟劝告,在皮带传送设备启动后还继续进行卫生清扫作业。

8时20分,工艺车间班长万向东到现场检查V112料仓时,发现料仓出料口有衣物,怀疑有人掉进料仓。

于是立即向包装车间料仓相关人员通报了现场情况,随后,包装车间班长池立明等人到达事发现场进行救援。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电话、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了事故发生情况,开拓公司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上报后,立即宣布启动事故处置应急救援预案;8时30分,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了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拓公司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对伤者进行抢救;公司董事长、法人石印清要求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者,并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保护。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18日16时40分左右,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5万元。

3月19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的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企业概况事故发生单位为邯钢连铸连轧厂。

连铸连轧厂设有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武装保卫科和综合办公室等4个科室和连铸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等5个车间,共有员工557人。

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为钢卷板。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钢卷打捆机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3月18日16时,连铸连轧厂精整工段甲班班长谭新衡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内容为:将从生产线下线的钢卷吊运到精整车间运输链后,经过开卷、平整、分卷和再次卷起后到打捆机处进行打捆入库;17时20分左右,谭新衡发现1号步进梁运送的钢卷到达打捆机处后打捆机不工作,于是就打电话告知负责维修打捆机的机械班维修工冯文军打捆机发生故障;17时30分左右,谭新衡看到冯文军来到现场,就从主控室走到打捆机旁的操作面板处,配合冯文军检修打捆机。

对邯济铁路ZHⅡ标铁路交通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

对邯济铁路ZHⅡ标铁路交通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

对邯济铁路ZHⅡ标铁路交通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对邯济铁路Z HⅡ标铁路交通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二十一局安质〔2013〕307号关于对邯济铁路ZH-Ⅱ标“”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各公司、区域指挥部、项目(指挥)部:现将2013年9月16日邯济铁路ZH-Ⅱ标聊城东站施工损伤电缆事故处理通报如下:一、事故概况9月16日14点23分,邯济铁路ZH-Ⅱ标四公司项目部按照路局下达的9月份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督计划在聊城东站K152+178至K153+754处进行路基工程施工,要点210分钟。

当日施工项目为新建7道路基面整修,15点55分施工至K152+720处因装载机司机操作失误,将信号电缆损伤,造成邯济线聊城东站D4、D6、D8、D12、XII、XIII信号机灯丝报警,同时聊城北方向接近区段红光带,影响22061次列车在聊城东站停车1小时9分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9类事故。

二、原因分析(一)四公司邯济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电缆进路开挖探沟,特别是电缆走向变化地点。

现场施工负责人在当日施工作业中认为在电缆标桩2m以外使用机械是安全的,盲目安排机械作业,将电缆进入变化地点处的电缆损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四公司邯济项目部施工管理薄弱,现场管理混乱,项目部施工安排不细致,班前安全及作业标准交底未认真开展。

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未引起高度重视,心存侥幸,对由施工造成设备影响的因素认识不到位,预想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邯济指挥部对安全控制重点检查盯控不到位,未及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

对各级组织检查的整改落实不彻底,对基层和现场存在的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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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黄铁路海兴段“4·1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4月17日13点30分左右,邯黄铁路海兴段DK331+566框架涵地段,拆除打桩机过程中,桩机架发生断裂,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事故处置及取证工作。

4月19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交通局等单位为成员的“4.17”事故调查组。

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
黄骅腾跃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单位),位于黄骅市旧城镇后仙庄,2009年5月成立,属股份制经营,注册资金1800万元,从业人员19人,经营范围为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和工程设备租赁。

法人代表王华刚,男,1977年2月出生,黄骅市旧城镇后仙庄人。

翟福坦(施工承揽者),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兴县赵毛陶镇翟褚村人,个人从事过涵洞修建等建筑工作。

边顺明(水泥搅拌打桩机机主,翟福坦合伙人),男,1964年8月出生,沧县杜林乡王祥庄村人,临时施工队组建者。

陈其刚(死者),男,1983年出生,沧州市青县金牛镇打虎村人,边顺明施工队机长,施工人员主要组织者。

2013年4月15日,黄骅腾跃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中铁二十二局邯黄铁路海兴段DK331+566框架涵地段打水泥桩。

(经调查,此处为河沟,设计院之前未出此处设计图纸,剩下此一处),因工程量较小,黄骅腾跃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施工安排给翟福坦,翟福坦又联合边顺明一起组织施工。

约定其施工人员及作业主要由陈其刚负责,费用共计30500元,施工完毕后一次性交陈其刚,再由陈其刚分发给其他工人。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上报情况
4月17日,邯黄铁路海兴段DK331+566框架涵地段打桩作业施工完毕,11时左右,陈其刚与边顺明核对帐目后,陈其刚向边顺明申请吊车拆卸水泥搅拌打桩机(打桩机是利用冲击力将桩贯入地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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