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社会学初探
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问题

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问题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以及社会组织的学科,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看待犯罪问题。
通过社会学的分析框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背后的根源、原因以及对社会和个体的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问题,并呈现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首先,社会学视角认为社会结构是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结构包括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以及社会分层等方面。
在社会组织方面,犯罪率往往与社会的分工密切相关。
当社会分工不平衡或不公正时,经济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会导致社会不满和犯罪行为的增加。
此外,社会制度的完善程度也对犯罪率产生影响。
如果社会机制能够及时、透明地应对问题和冲突,就能减少犯罪的发生。
最后,社会分层是犯罪与社会的关系之一。
社会分层不均以及社会地位差异通常与犯罪行为有关,因为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更容易受到贫困、失业和社会边缘化的影响,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其次,社会学视角也关注个体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个体因素包括了个人的家庭背景、教育水平、价值观以及社会化过程等。
家庭对个体犯罪行为的影响十分重要。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与父母、兄弟姐妹的互动,获得社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当家庭关系紧张、教育资源不足或价值观不当时,孩子容易出现犯罪行为。
教育是影响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较高的教育水平能够提供个体更多的机会和社交网络,从而有效地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另外,社会化过程也对个体犯罪行为有较大的影响。
个体通常会通过与社会的互动来学习、进化和形成行为规范。
当社会对犯罪行为无视、纵容或鼓励时,这些行为就会在个体中得以传承并成为社会问题。
与此同时,在社会学视角下,犯罪问题的解决并不只是个体行为的问题,更需要社会的集体努力。
社会互动以及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我们理解和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
社会学家强调重视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设。
一个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包括各类福利机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等,旨在提供帮助和支持给那些处于风险和困境中的个体,疏导他们的负面情绪和冲动,并为他们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法律社会学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娱乐的重要场所。
然而,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网络隐私侵权案件为例,运用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9年,某知名网络平台用户甲在平台上发布了一篇关于自己与前女友乙的感情纠葛的文章,文中详细描述了乙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等敏感内容。
文章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关注,乙的隐私权受到严重侵犯。
乙通过法律途径,将甲和网络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法律社会学分析(一)法律规范分析1. 隐私权法律规范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宪法依据。
此外,《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 网络空间隐私权保护规范《网络安全法》第41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这为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社会规范分析1. 社会伦理规范在我国,尊重他人隐私是基本的社会伦理规范。
在传统观念中,隐私被视为个人尊严的象征,他人无权侵犯。
在网络空间,这一伦理规范同样适用。
2. 网络道德规范网络道德规范要求网络用户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尊重他人隐私,不得恶意泄露、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三)法律实施与效果分析1. 法律实施本案中,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隐私权,最终法院判决甲赔偿乙精神损失费。
这表明我国法律在保护隐私权方面具有实际效果。
2. 法律效果本案的判决结果有利于提高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意识,促使网络平台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
同时,也为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女性违法犯罪问题初探

首 次 报 告 , 中 国 共 有 68 所 卖 淫 妇 女 收 容 所 和 改 造 中 京 、 上海 、 石 家庄 、 武汉 、 成都 、 南 京 、 广 州 、 西 安 8 市 25
心 。 截止 1 9 9 2 年 6 月底 , 全 国建 立 卖 淫 镖 娟 人 员 收 容 岁 以 下 男 女 违法犯 罪 青少 年 的 抽 样 调 查 表 明 , 女 性 约
度低 得 多 , 女 性犯罪 人 数 只 占女性 总 人 口 的万分 之
左 右 0 . 5
。
女性犯 罪的增 长状况与社 会总体刑 事犯罪 的变
化基本一致 , 与作 案人员的总体状况趋同 。 有资料表
明 , 从 1 9 8 2 年到 1 9 8 9 年女 性 犯 罪 增 长 了 7 2 . 8 2 % , 平
通 过 一 定 的 强 制手 段 , 将卖 淫 燎 娟 人 员集中起来学 习 67 · 08 % , 1 9 8 8 年 为 75 · 72 % , 1 9 8 9 年 为 74 . 15 % , 这
_ 和劳 动 , 并 为 她 ( 他 ) 们治 疗 性 病 , 达 到 既 治病 又 毅 人 与 人 口 中同 年龄 段 的 人 口 比重 增 长 是 同步 的 , 反 映 出
于 刑 事处 分和缓刑女 犯 .
对于那些参与卖淫但又 构不成劳动教养的女性 ,
我 国《 刑 法 》第 14 条 规 定 , 年 满 14 岁一 17 岁 的未
早 在 1 9 8 4 年 10 月 ,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 民 政局 、 妇 联 参 照 成 年人 犯 罪 后 应 负 部 分 刑 事 责 任 , 年满 18 岁 的 公 民
调 查 的 全 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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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犯 的 年 龄 差 较 大 , 平 均 年 龄 也 较 高 。 一项 对 少年 犯 、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视角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视角在现代社会中,青少年犯罪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和关切的问题。
面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如何从社会学视角去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了当前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青少年犯罪的社会背景、原因和对策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共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视角。
首先,在探讨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视角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社会背景。
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竞争压力让许多家庭无暇顾及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而贫富差距的扩大也让一些贫困家庭无法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机会给孩子。
此外,虚拟社交媒体的兴起也给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新的渠道,不良信息的传播以及网络暴力的蔓延成为青少年参与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
其次,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是我们研究的重要内容。
社会学家普遍认为,青少年犯罪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家庭环境的问题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个没有温暖家庭环境的孩子更容易受到犯罪团伙的影响,进而走上犯罪道路。
教育环境的不完善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之一。
一些学校无法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质量,学生在学习上的挫败感会加剧对犯罪的倾向。
社会环境的变化也给青少年犯罪提供了土壤。
如社区犯罪率的上升、同伴的引导等都会引发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产生。
最后,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家长应该扮演好引导和监督的角色,关注孩子的成长和问题,并提供积极的家庭环境。
同时,学校在培养学生的品德和价值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该加强课程设置,增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社会方面,应该加强对社区环境的管理和治理,提高社会信任度,加大对社区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减少因经济因素导致的青少年犯罪。
总之,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从社会学视角去分析和解决。
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青少年犯罪归咎于个人原因,而应该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角度来关注和解决这一问题。
法社会学视野中李某某案件浅析

法社会 学视 野中李某某案件浅新
◎ 肖格 格
传统现代法学一般将法律区分为两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 实 中,法律 既是双方使用的决胜工具 ,也是两个社会阶层纷争的最 0 1 3年 9月 2 6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判处有期徒刑 1 O 体的 ,包括 它的内容和 目标 。什么样的行为被禁止和限制?其具 终裁判。2 体条文的 目的是什么?第二个维度是程序的 ,具体规定法律 规则 年 ,2 0 1 3年 1 1 月2 7日,李某某案驳 回上诉 ,维持原判 ,至此算 如何被制定和 实施。什么决定其真实性?诉讼如何开始?什 么时 是对这一案件有 了结果。然而这个案件 的结果究竟是否公正 ,或 候证据可以在法庭上作为呈堂证供?但是 ,就像不同的案件在 实 者是否是符合司法意义上的公正 ,或者是民意意义上的公正呢? 体上和程序上是不 同的一样 ,案件在社会意义上也是不同的 :谁 按照布莱 克的分析模型 ,李某某案件属于上行犯罪 ,他在司 起诉谁、谁 支持谁 、谁裁决谁 的案件。 由此得 出,法律的第 三个 法地位中占有绝对优势 ,理应容易获得 官司 的成功 ,或者至少是 维度就是社会学 的维度。每个案件都有其相应 的社会特征 ,而正 较为轻的刑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究其根源 ,在中国广大民众 是这些特征决定 了案件的处理 。法律不仅是规则和逻辑 ,它也有 的思维中,他是强权的代表 ,李家相对强势的社会地位 ,加之李 人性 ,离开 了社会环境 ,法律将是不可理解 的。一句话 ,法律是 某某之前 的劣迹 ,因此该案 自始即被描绘为京城 恶少轮奸弱女子 的悲情故事。优势的社会地位不再是决胜 的因素 ,反之李家之子 与社会相关 的。 《 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 一书的作者布莱克在书中直面司法中 的身份使他成为 口诛 笔伐 的靶子。考量案件 中的另一 因素讲话 方 的差 别 待遇 ,根 据 美 国 司 法 实践 中研 究 发 现 ,处 理 富 人 告 穷人 的 式 ,无疑在此案中他们的方式是失败 的。 案件 ,与 白人告黑人案件一样 ,比穷人告富人 、黑人告 白人适用 综上所述 ,李某某 的案件似乎是突破 了布菜克 的普适模型 , 的 “ 法律量”( 法律量 ,是施加于个人 或群体的政府权威 的数量 ) 分析其中的中国特色 ,我们不难发现李 的案件深受社会舆论。批 更多。处理 陌生人之间的争议往往 比处理熟人之 间的争议在执行 评者认为 ,申辩可 以,但 不应通过媒体 。但其实双方都 已在利用 法律的力度 上严格。根据布莱 克的理论 ,对案件影响的因素可以 媒体说话 ,而且女方获得 的舆论支持 已远盖过李家。在 民众看来 归结如下四种 :对手效应、律 师效应、第三方效应 、讲话方式。 强势者横行不法令人憎恶,普通百姓维 护 自己权利的确是更加艰 对手效应 ,即分析案件中对立双 方的社会地位 ,根据双方地 辛。因此 ,同情弱者是广大 民众最直接的反应。但在公共舆论中, 位 的差异可以将 案件分为 四种类型 ,双方均 处于高社会地位或者 强弱却往往恰恰颠倒过来 : 对弱者无 限声援, 对强者无限讨伐 , 甚 双方均处于低社 会地位或者称 之为下行 的案件 ,即罪犯的社会地 至夸大事实或宁愿相信流言。就算强权 者受点委屈 ,也属矫枉过 法律并不总能主持公 位低于受害者 ( 被告地位低于原告 )或者称之为上行 的案件 ,罪 正 的平衡 。此说貌似公 允,但过犹 不及 。 “ 犯 的社 会 地 位 高于 受害 者 ( 被 告地 位 高 于 原 告 ) 。 通 过 实证 研 究 , 道” ,这不能成 为个案中无限支持弱者 、否认强势者权利的理由。 我 们 发 现 世 界 各地 及 贯 穿 历史 的一 条 法 律 行 为 的原 理 :下 行 的法 有 罪 推定 和 诛 之 后 快 的舆 论一 边 倒 的 案件 中 , “ 强者 ” 或 “ 石头 ” 律严于上行的法律。我们还 可以将不同社会地位结构 ,按引起法 反 而 可能 成 为 平 息舆 论 的牺 牲 品 。 律量最多者到引起法律量最少者排序。下行的案件引起最多的法 沃尔特 ・ 李普曼说过 ,我们不是先看见再定义 ,而是先定义 律量 ,其次是发生在高社会地位 的人们之间的案件 ,再次是发生 再看见。现在官、权、富、钱等一个个 已经俨然成为敏感词汇,但 在低社会地位人们之间的案件 , 上行的案件引起最少的法律量。 律 凡是有所涉及 的案件 ,都 会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现在 的李某案 师效应即是指律 师个人的社会因素对于案件当事人 的影响。一个 如此 ,几年前 的药家鑫案亦是如此。我们如今 出现只要只言片语 律 师自身社会地位 的高低 ,对于案件介入的时间,参与的方式都 便能定罪 判刑的奇怪现象 , 若是这些富二代、 官二代们打了架、 杀 会对整个案件的法律量产生影响。第三方效应即是指案件中的法 了人 ,那都是早早判个十年八年 , 甚至是判处死刑才是大快人心、 官、检察官、警察或者陪审员等非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这个案件的 伸张正义、维护法治。但是给他们换个身份 ,当他们只是我们中 影响。他们的社 会地位、年龄 、性别 、案件当事人 的关系远近等 普普通通的一 员,同样的犯罪在他们身上得到的反而会是 民众的 等都会或多或少影Ⅱ 向 着最终的结果 。讲话方式 ,官司 的成功与否 同情与理 解 ,我们会在他们 的身上找到人性 的闪光点 ,为他们的 很 大 程 度 上还 取 决 于他 们 语 言 的表 达 方 式 。 言 语 方式 的 “ 有 力” 还 暴行做出合理 的解释。倘若一旦有 了富二代 、官二代的标签 ,他 是 “ 无力” ,提 问风格温和还 是犀利 ,回答态度谦恭还是傲慢等等 们 的一切都不足一提 , 药家鑫的杀人恶魔之手凭什么去演奏钢琴。 都可能以细小的方式影响着案件的审判。 这慢慢容易演化 为公众的集体 非理性。非理性是会互相传染、共 引入近期的一个典型案例 , 2 0 1 3年备受关注 的李某某等人轮 振 的。这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戾气 ,风 险和成本极高。这使 奸案件。李某某案 ,此案让人看到在 当前社会,某些特权一直若 问题的解决仰赖舆论的关注 ,而非法律 ,从而会刺激制造悲情甚 隐若现地挑战着 法律刚性。李某某案件从某种层面 已经超越 法律 至捏造事实以吸引眼球的做法 ;也会鼓励 “ 小 闹小解决 ,大闹大 范畴 ,从罪与罚 的关 系演变为一个社会学热点事件 ,从一起简单 解决 ,会 闹全解决”的超规则现象。如此下去 ,作 为 “ 规则之治” 的强奸案上升到特权与平 民两个阶层之间的权利抗衡。在此过程 的法 治 ,又 如何 预 期 。 ( 作者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上接第 0 9 8页 简洁生动的教学语言 ,富有激情的情绪 ,最有力的莫过于教师的 乐教 师要利用课余时间练好歌 曲伴奏 ,多唱歌 曲,加强基本功训 专业基本功了。因为我们要想将音 乐生动的表现 出来 ,并引导学 练 ,在课堂上 更好 的抓住音乐本体并表现音 乐的美 ,最快 的吸引 生感受不同的音乐情绪变化 ,最直接 的还是声情并茂 的演唱和生 学生进入到音乐学习情境中去 ,达到音 乐课堂的有效性。 总之 ,音乐课堂就是我们 的阵地 ,课前我们更要立得住、站 动淋淋尽致的演奏,及丰富的肢体语言表达 了。如 :学生们被老 要从学生 的角度 多思考 , 多想办法 , 充分发挥音乐教 师、音 师宽广、厚重的演唱 《 牧歌》所深深的吸引 ,很快的投入到演唱 的稳 , 情境 中,体验到了旋律 的优美动听 ,节奏 的舒展及大草原 的辽阔 乐课特有的魅力,让音乐成为吸引孩子的一股清泉。备课 中始终 和宽广 ,在感受美、体验美、表达 美中学会 了歌 曲。再如 :在上 贯穿 以美育人 、以情动人的原则 ,求真务实,让学生得到真感实 授人以鱼,授之 以 《 天鹅湖 》舞剧欣赏一课 时,教师课 下排练了以天鹅为主题 的一段 受:备课中重视音 乐知识和技 能,真正做 到 “ ,为学生今后 自学音 乐发展的需求打好基础。变课前音乐课成 芭蕾舞 ,课堂上用优 美的足尖征服 了全体学生 ,带领学生聆听音 渔” 乐、评论音乐 ,跳芭蕾舞手位等
法律社会学第一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城市A社区位于市区中心,居民以中老年人为主,社区内设施较为完善,居民生活相对和谐。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区人口的增长,邻里纠纷逐渐增多,尤其是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和财产纠纷。
本案例以一起邻里土地纠纷为例,从法律社会学的视角对社区纠纷调解过程进行分析。
二、案例描述1. 纠纷起因A社区居民李某与邻居张某因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产生纠纷。
这块土地原本属于李某的父亲,李某继承了这块土地。
张某的房屋紧邻李某的土地,为了方便通行,张某在李某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条小路。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逐渐扩大了这条小路的面积,使得李某的土地面积减少。
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2. 调解过程(1)社区调解委员会受理社区调解委员会接到李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决定先对张某进行询问。
(2)调解员与张某沟通调解员与张某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张某修建小路的原因是为了方便通行。
张某表示,他修建小路时并未意识到会侵犯李某的权益,且修建小路后,双方的通行确实变得更加便利。
(3)调解员与李某沟通调解员随后与李某进行了沟通,了解到李某对张某修建小路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张某侵犯了自己的土地权益。
李某希望调解员能够帮助自己恢复土地原状。
(4)调解员调解调解员综合双方的意见,提出以下调解方案:①张某在李某的土地上修建的小路宽度不得超过2米;②张某在李某的土地上修建的小路部分,李某有权使用;③双方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明确土地使用范围。
(5)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李某与张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
双方均表示满意,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法律社会学视角下的案例分析1. 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的冲突本案例中,李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源于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邻里之间的纠纷往往涉及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的冲突。
本案中,张某修建小路的行为虽然侵犯了他人的土地权益,但出于方便通行的考虑,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社会规范。
社会学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研究
社会学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研究社会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其中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以社会学视角来研究青少年犯罪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
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影响因素以及可能的解决办法。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1.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犯罪起着重要影响。
社会不平等、贫困、失业等问题都会使得青少年陷入绝望和不满,导致他们选择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因素:家庭在塑造青少年行为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家庭暴力、父母缺乏教育能力、家庭失衡等问题都可能使得青少年出现行为问题,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3.同伴因素:同伴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
良好的朋友圈和社交网络有助于青少年形成正确的行为观念和价值观,而与犯罪团伙接触则容易导致他们受到负面影响,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因素1.心理因素: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对其是否参与犯罪有着决定性影响。
例如,缺乏自控能力、容易冲动的个性特点以及过度的攀比心理等都可能使得青少年陷入犯罪。
2.学校因素:学校作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对青少年犯罪的防控起着重要作用。
缺乏师生关系、学业压力过大、不良师生关系等问题都可能使得青少年出现问题行为。
3.法律社会因素:对于青少年犯罪者来说,法律和社会对其进行的惩罚和抚慰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对于青少年来说,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教育和积极的社会关怀,有助于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三、青少年犯罪的解决办法1.加强社会教育:通过社会教育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培养他们正确的行为观念和价值观。
2.改善家庭环境:为了减少青少年犯罪,建立健全的家庭教育机制至关重要。
提供父母教育培训和家庭咨询服务,帮助父母更好地履行教育责任。
3.完善法律制度:法律和社会制度对于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打击至关重要。
应加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机制,同时关注犯罪后的帮教和学习,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机会。
四、结语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仅事关个体的成长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分析与应对——以19人团伙盗窃案为视角
、
出 以下 特 点 : ( ) 狂 性 一 疯
死 亡 的 极 端 案 例
青 少 年 时 期 正 处 于人 生从 幼 稚 走 向成 熟 的 时 期 。 由于 某 些 青少 年 在 社 会 化 进 程 巾 没彳 形成 健 全 的人 格 , 容 易 走上 歧 途 , 且 由于 『 很 并 年轻人逞强好胜, 存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 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 疯 狂 性 。 要 本 案 中 的 8 青 少年 都 是 刚 刚 走 出 学校 , 的性 格 成长 如 位 人
青少年 犯罪 预 防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0 9 5 22 0 ) 2 1 0 10 - 9 (0 90 - 4 1 0 2-
原因, 探索预防与矫正的措施对于打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意义重大。
关键 词
中 图分类 号: 93 C1
一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 家庭 的教育培养, 深刻 影响着子女人生 观、 道德观的形成, 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 良个性的基础 , 潜伏 思维活跃 。与此同时, 青少年犯罪也 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 论从犯 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 道路 的危机。本案 的被告沉迷于网络也不与 无 在铁 路 系 统 也 有 不 少父 母 以打 教 育 子 女 , 至 直 罪动机、 犯罪 形 式 、 犯罪 的 丁 段 等方 面 部 发 生 了一 些 新 的变 化 , 呈现 家庭 教 育 有 关 。 加之 , 而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符方而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 健康成 长 为 目的而采 取 的各种 措 施 , 这些 措 施 包括 应 加 强 有 关青 少 年 保护 的
社会学视角下的刑事犯罪与社会问题的关联研究
社会学视角下的刑事犯罪与社会问题的关联研究在社会学领域中,犯罪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犯罪不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将以社会学视角探讨刑事犯罪与社会问题的关联,并从社会结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等多个层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社会结构是影响刑事犯罪和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常常导致社会问题的产生和加剧,进而催生犯罪行为。
例如,贫富差距、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会导致一些人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受到剥削和压迫,由此滋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贫困、失业等。
这些社会问题对于刑事犯罪的产生起到了推动作用。
经济困难的人往往被迫采取非法手段谋生,从而加重了刑事犯罪的发生率。
除了社会结构外,社会环境也是刑事犯罪与社会问题之间关联的重要因素。
社会环境中存在的不良组织、不良环境等都会影响个体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进而引发犯罪行为。
例如,一个犯罪率较高的社区往往存在失业问题、荒废教育、缺乏安全感等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会使人们的积极性下降,从而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另外,社会环境中的暴力文化、媒体影响等也会对个体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引发刑事犯罪。
社会心理是刑事犯罪与社会问题关联的另一个重要维度。
个体内心的动机和心理状态是刑事犯罪发生的推动力之一。
社会问题所造成的心理压力和挫折感会影响个体的行为控制和决策能力,使其更容易选择违法犯罪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例如,某些社会问题,如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往往伴随着施暴者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推动了他们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另外,个体的社会认同感和自我认同也会对刑事犯罪产生影响。
当个体对社会的认同感弱化、自我认同低下时,他们更容易违法犯罪,以寻求非法手段来满足心理需求。
除了上述三个层面外,刑事犯罪与社会问题之间还存在其他复杂的关联。
例如,一些社会问题具有传染性,会通过社会关系传播和扩大。
贫困、失业等问题会引发家庭矛盾、社会不安定等其他社会问题的出现,而这些问题又可能通过犯罪方式进一步加剧或传播。
法律社会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网络暴力事件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与社会影响。
(一)事件概述2020年6月,某知名网络平台上一名网友(以下简称“网友A”)发表了一篇针对某明星(以下简称“明星B”)的恶意评论。
随后,网友A的言论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大量网友跟风攻击明星B。
在短短几天内,网友A的恶意评论累计点赞数超过10万,评论数超过1万条。
事件持续发酵,导致明星B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生活陷入困境。
(二)事件经过1. 网友A发表恶意评论:6月1日,网友A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发表了一篇针对明星B的恶意评论,指责其品行不端、演技差等。
2. 网络暴力发酵:网友A的恶意评论迅速引起网友关注,部分网友开始跟风攻击明星B,发表侮辱性言论。
3. 明星B遭受网络暴力:在事件发酵过程中,明星B的微博、知乎等社交媒体账号遭到网友恶意攻击,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 事件引起社会关注:6月5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众多网友和媒体呼吁停止网络暴力。
5. 网友A道歉:6月6日,网友A发表道歉声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6. 网络平台采取措施:知名网络平台对网友A的恶意评论进行删除,并对相关违规用户进行处理。
二、法律分析(一)网友A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网友A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发表恶意评论,侮辱明星B,侵犯了明星B的名誉权。
因此,网友A的行为构成侵权。
(二)网友A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A在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络平台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审核和管理,防止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
本案例中,知名网络平台在事件发生后采取措施删除违规评论,对相关违规用户进行处理,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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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 n 0… f a i r … t i a n … d i 一 源自案件社会学 初探 姬 超 凡
( 7 1 0 0 6 3 西北政 法大学 陕西 西安 )
摘 要 : 案件 社 会 学是 唐 ・ 布 莱 克 提 出的 一个 新理 论 ,案 件 社 会 学 主 要 阐 明案 件 的社 会 结 构 是如 何 预 测 和 解释 案件 是 怎 样被处理的。 “ 法律 量” 是 指 施加 于个 人 或 群体 的政 府 权 威 的 数量 。针 对 被 告 的 每 一 项 法律 行 动 是 案件 所 引起 的 法律 总量 的 个 增 量 。法 律 量 主 要 包 括对 手 效 应 、律 师效 应 、 第 三方 效 应
一
度 等 差异 将 会 影 响法 官 的判 决 。布 莱 克 指 出 :假 设 其他 因素 不 变 ,犯上 的犯 罪 行 为最 严 重 ;其 次 是 上 层之 间相 互 犯罪 ;然 后
是 下 层之 间 的相 互犯 罪 ;最 后 是犯 下 的 犯罪 行 为 。 法律 的量 根 据 以 上顺 序 相 应 减少 。并 且 ,法律 的样 式也 随着 分 层而 变 化 : 向下 的法 律 比 向上 的法 律 更 具有 刑 事 性 ;向上 的 法 律 比 向下 的 法 律 更具 有 赔 偿 性 和治 疗 性 ;无 论 是 向 上 的还 是 向 下 的纵 向法
与说 话方 式 四个 方 面 。 方效 应
一
关 键 词 :案 件 社会 学 ;非 法律 规 范 因 素 ;对 手 效应 ;第 三 律 与 同一等 级之 间 的法律 相 比 ,都 较少 具有 和解 性 。【 6
2 . 律 师效应 非法律规 范因素在 司法裁决 中确实存在
正 如 控辩 双 方 一 样 ,一个 律 师 的社 会 地 位 有 高 有低 。一 些 拥 有 更 多财 富 ,更好 名 声 ,更融 人 社 区 的律 师 可 能 对 当事 人 更 有 利 。律 师 的 社 会地 位 越 高 ,其 当事 人 获得 的利 益 越多 。尽 管 律 师 不能 消 除 与 社会 地 位 优 越 者对 抗 的 全部 不 利 因 素 ,但 通 过 提 升 地位 低 一 方 的社 会 地 位 ,律 师 使 得 司法 机 构 对 案件 的处 理 均 质化 和平 等 化 。[ 律 师还 可 能显 著地 改 变案 件 的关 系结 构 。他 们 的 影 响取 决 于 对立 双 方 是什 么人 以及 律师 之 间 的 纽带 关 系 。 当对 立 双方 的地 位社 会地 位接 近 时 ,律 师 的影 响作 用变 小 。 3 . 第 三 方 效 应 第 三 方 是独 立 于 案 件 双方 当事 人 的第 三 者 ,具体 来 讲 ,包 括 这 样一 些 人 :法官 、检 察 官 、警 官 、陪审 员 等 等 。他 们 的 年 龄 、性别 、人 种 可 能会 影 响 到 案件 的处 理方 式 。 拥有 权 威 的 法 官 和 陪 审员 更 倾 向 于选 择 一个 获胜 方 ,而不 是 寻 求 折 中 的方 式 并 给 各方 一 些 利 益 。法 官 的社 会 地 位 越 高 ,越 有 权威 ,法 律 的 量 就 越大 ,他 们 就更 少 适 用调 解 ,更 加严 格 遵 循 法 律条 文 。 陪 审 团倾 向于 避 免 要 么全 有 要 么全 无 的决定 ,而 倾 向 于折 中 ,不 拘 泥 于法 律 ,因 此许 多 律 师认 为他 们 是 “ 不 可 预 测 的 ”和 “ 不 称 职 的 ” 。他 们 也 比法 官 更 宽 大 。权 威性 并 不 是 绝对 的 ,相 较 于 对 立双 方 和 他 们 的律 师 ,第 三方 社会 地 位 越 高 ,与他 们 的 相 似度 越 低 ,权威 性就 越大 。 4 . 讲 话 方 式 说 话 是 一种 方 式 ,是 一 种 学 问 ,更 是 一 种 艺术 。说 话 的 方 式 不 同 ,人 们 欢 迎 的程 度 也不 同 。如果 人 们 以一 种 富于 表 达力 的方 式 发言 ,可 以提 高他 们在 法庭 上 的可信 度 。 三 、结 语 人 有 多种 情 感 ,并 且 这 些 情 感 会 体 现 在 社 会 实 践 中 。 法 律 的 裁决 会 受 到 法律 规 范 因 素 和非 法 律规 范 因素 的影 响 。在 司 法 实 践 中 ,我 们 应正 视 非 法律 因素 的存 在 ,并 且对 其 积 极 的研 究 ,并 对司 法实 践有所 帮 助 。
参 考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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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现 实 主 义 有 一 句 名 言 :司 法 裁 决 与 法 律 判 例 之 间 的 关 系 还不 及 这 些 裁决 与法 官 的 早餐 更 密 切 。 法律 现 实 主 义 主 张 法 律 的原 则 、规 则 和原 理 ,本 身并 不 足 以预示 和解 释 案 件是 怎 样 判 决 的 。法 官 和 陪 审 团通 常 是根 据 他 们 的个 人 信 念 和 情感 来 断 案 的 ,只是 在 实 际上 已经 这 样 断案 之 后 才 到书 面 的 法 律 中 寻 找 合 法 理 由。 Ⅲ 奥利 弗 ・ 温德尔 ・ 霍 姆 斯 大 法 官认 为 :法律 的 生 命 不 在 于 逻 辑 ,而在 于经 验 。_ 2 法 律 现 实 主 义 勾 勒 出 这样 一 幅 画 面 :大 多 数 的 司法 裁 决 活 动 ,对 法 官做 出 的 司法 裁 决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与 其 说是 是 法 律 法 规 ,毋 宁 说 是 非法 律 规 范 因 素 。 当然 ,这 种 理 论 可 能过 分 夸 大 了非 法 律 因素 在 司法 裁 决 中 的影 响 ,但 是 ,这 种 理论 本 身 的提 出 ,建 立 在 司法 实 践 中多 数判 例 之 上 ,从 现 实 主 义 的倡 导 者 —— 律 师 ,可 见 一斑 。在 中国 ,司 法 裁 判遵 循 以事 实 为根 据 ,以 法律 为 准 绳 的原 则 ,但 是 在 司法 实 践 中 ,经 常 会 出 现 同案 不 同 判 的情 况 。例 如厦 门走 私 案 中 的 厦 门海 关副 关长 受贿 1 7 . 6 万 元 ,被 判处 有期 徒刑 1 5 年 。中 国光 大 有 限公 司 副 董事 长 受贿 4 0 5 . 9 万 元 ,同样 被判 处 有 期徒 刑 1 5 年, 依 据 的是 同一 个 法律 规 范 ,涉 案金 额 相 差2 3 倍 ,最 终 的 宣告 刑 却完 全 一致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