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奖惩制度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成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我们制定了学生会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表现,同时惩戒违规行为。
一、奖励制度:1.优秀学生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专长能力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奖励措施包括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等,以鼓励学生会成员更加积极进取。
2.优秀团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出色、团结协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团队进行集体表彰。
奖励措施可以是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和奖牌等,并可以在学校的宣传媒体上进行报道。
3.优秀活动策划奖:对在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创意独到的学生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奖状、奖金和奖品等,以激励学生会成员继续为学校举办更多有意义的活动。
4.先进事迹表彰:对在学生会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
表彰形式可以是在学生会例会中进行宣读,或者在学校的奖励仪式上公开表彰。
在表彰的同时,学生会会主席还会向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鼓励和激励。
二、惩罚制度:1.迟到早退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例会或活动中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扣除奖金或者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第三次违规,剥夺学生会成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
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并且做记录存档。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暂停学生会成员资格的处罚或者推荐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3.违反学生会纪律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违反学生会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扣除奖金、停职或者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同时,还会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以便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理。
我们的学生会奖惩制度,一方面鼓励优秀表现,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意识;另一方面,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篇1为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制定学生会奖惩制度: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全院学生的权益及学生会的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学生会每学期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价依据主要为:1.各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部完成本部职能的情况。
3.人员管理部门对各部工作绩效和工作总结的评价。
三.学生会听取工作意见后,由主席团对工作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并具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四.经全委会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两次重大失误者开除学生会。
五.对虚报、加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个人将开除学生会。
六.学生会的各种会议、活动,参与者应准时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记过一次,三次予以除名,无故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论处。
请假应先通知主要负责人。
七.学生会各部进行相互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报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八.关于在会议上争议任何人不得向外界作任何宣扬。
一经发现查实,作记过处分。
九.其他情况由主席团请示后作相应处理。
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篇2第一条:制定原则1. 有章必究,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惩有度。
2. 大型活动后,各部内部总结,总结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表现给予自我评价。
3. 学期结束,学生会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时,通过秘书处的工作记录,根据各部开展活动的影响力,出色程度,评选优秀部门,予以物质奖励,奖励面向部门所有成员。
4. 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如下(1) 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部长。
5. 责任事故的认定:(1) 违反学生会章程(2) 有损学生会形象(3) 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4) 三次会议或五次请假学生会每次例会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到会,对于迟到者,第一次由副部长跟其谈话,第二次由主席团谈话,再有第三次,该同学必须向主席团进行书面解释,具体的外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的同学,主席团将向团委老师提交劝其迟会的申请。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配合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学生干部的形象和作风,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开展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使奖惩工作符合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要求,特根据《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制定《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奖惩工作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为量化基础,对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均具有宏观上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学生会奖励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事实优先兼顾能力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会定期为对学生会工作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颁发证书,以示奖励。
第五条学生会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评选学生会“十佳干事”十名和部门优秀干事若干,召开表彰大会,并对先进个人在会内颁发证书或张榜表扬,以示奖励。
第六条学生会在考核的基础上定期对优秀团员予以表彰,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七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将不定期举办以展现个人风采为目的的会内评比参选活动,对表现优异者给予颁发证书或实物奖励。
第八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学生干部一定程度的鼓励,或者在可允许的活动和工作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的待遇或条件。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可依据对自身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现实条件,对部门内部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
第三章惩罚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一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校规、校纪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二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生会章程、制度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三条依据责任确认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其他制度规定应当给予处分者,给予学生会相应的内部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依情节轻重,应受到学生会或所属部门的下列处分:(一)警告或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分为会内通报和会内外通报两种;(三)停职培训;(四)撤销职务。
学生会干部奖惩机制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奖惩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关系着我们的人员能否吃得苦、我们的进程是否快速、我们的动作是否高效,因此,有必要也必须在我们的干部队伍里强化意识、统一步调,努力打造一支“铁军”。
(一)建立、健全干部实效监督机制对于我们的干部,一定要监督、考核,但是,不能只依据一些毫无意义的硬性参数,比如说出席会议的考勤、上课的考勤、值班的考勤等等,而应该在学生干部的意识之中建立一个互相监督的机制,这种机制依赖于对干部的信任,采取提醒、说服、督促的方式,并要求我们的干部谦虚接受。
组织部应认真、慎重地完成学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责,在必要时对犯有工作失误或错误的干部作出适当的提醒、说服,并督促我们的干部认真负责。
(二)建立奖惩机制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肯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这就必然会有很多的英雄表现,也会有一些失误或错误的发生,因此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是必要的。
奖励制度按贡献大小分嘉奖、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分别授予一朵红花、二朵红花、三朵红花、四朵红花。
奖励制度用于表彰在本职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的,创造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而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突发事件中处置得当并为集体挽回损失或争得荣誉的,在我院与二级学院、学校或其它社会单位、机构等的“外事”交往中表现突出并为集体赢得荣誉的,其它为集体作出突出贡献的,等等。
惩罚制度按情节轻重分提醒、警告、严重警告,分别扣除一朵红花、二朵红花、三朵红花。
若所得红花不足以抵消扣除数量时,分别用黑色花一朵、二朵、三朵代为公示。
惩罚制度用于提醒、惩戒在本职工作中玩忽职守、拖沓贻误的,正式会议无故不到、迟到的,无正当理由不上课的,其它影响集体荣誉和形象的,等等。
奖惩机制由组织部牵头,采取个人、他人、组织部督察等渠道发现、检举、揭发。
由组织部仔细审查并初步确定奖(惩)程度后,报请主席团讨论,最后由学工办主任审定,审定结果在全体会议或干部例会上原则通过。
说明:此办法只针对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有效;此办法公开、公正;此办法产生的奖惩结果要公示,接受监督。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工作水平,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综合评价学生干部的工作,使学生干部考核由据可依,特制定《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二、考核总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公众场合和工作中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穿拖鞋,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我院学生的形象。
三、考核制度1、考核对象:学院在校各班班委、宿舍长;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2、考核办法: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实施对班委、宿舍长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带头,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
学院主管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主席团拥有对各部部长及部员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各部部长拥有对本部及其他部门部员的一票否决权,班长、团支书有对本班其他班委、宿舍长的一票否决权。
3、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4、考核目的:对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学校、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5、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一) 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校学生工作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优秀团员奖:对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贡献突出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优秀学生奖:对在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优秀宿舍奖:对宿舍环境整洁、纪律良好、团结友爱的宿舍给予表彰和奖励。
5. 优秀志愿者奖: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惩罚制度1. 违纪处分:对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学籍处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犯法律法规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3. 警告处分: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写出检讨书,在班级、宿舍内进行通报批评。
4. 通报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名单,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由相关部门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六、其他1.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奖惩制度,旨在激发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最新版】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学生会奖惩制度1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二、工作方面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三、个人考核方面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此制度即日起执行学生会主席团20xx年11月13日学生会奖惩制度2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
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学生会奖罚制度明细

学生会奖罚制度明细一、奖励措施1.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术成就奖:对在学术竞赛、研究项目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3. 社会服务奖: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
4. 文体活动奖:对在文艺、体育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荣誉。
5. 创新实践奖: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实践,对有创新成果的学生给予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工作失职: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学生干部,给予警告或撤销职务。
2. 学术不端: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并取消其评奖资格。
3. 违反校规校纪: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不良行为:对于参与或组织不良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给予警告或更严重的处分。
5. 严重违纪: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三、奖罚程序1. 提名与推荐:由学生会各部门或学生个人提出奖励或惩罚的提名。
2. 审核与评估:由学生会纪律委员会对提名进行审核和评估。
3. 公示与反馈:对拟奖励或惩罚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反馈。
4. 决定与执行:根据公示结果,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最终决定,并执行奖罚措施。
四、奖罚记录1. 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学生的奖罚原因、时间、结果等信息。
2. 奖罚记录应由学生会纪律委员会负责管理,并定期更新。
3. 奖罚记录将作为学生个人档案的一部分,对学生今后的发展产生影响。
五、申诉机制1. 学生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学生会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2. 纪律委员会应认真听取申诉意见,并进行复核。
3. 申诉结果应通知申诉人,并在必要时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由学生会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成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团活干部的奖惩措施
为了…
(一)奖励制度
团支部:
团支部有下列表现,各院(系)分团委应结合团内年度表彰分别给予通报表扬,书面表扬等奖励。
凡表现突出的团支部由校团委颁发“优秀团活先锋”荣誉证书。
1、认真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真正发挥团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
2、支部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团活开展与建设,为促进本校、本年级的团活开展与建设,作出显著成绩。
3、开展团活内容积极向上、团活形式丰富多彩。
4、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5、团支部在一学期内没有团员受到上级团组织的处分。
团活干部:
团活干部有下列表现者,各级团组织应结合团内年度表彰分别给予通报表扬,书面表扬等奖励。
凡表现突出者,由校团委颁发“优秀团活干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1、积极参加团活干部培训,认真学习校团委下发的团活材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自身能力与理论素质的提高。
2、有较强的团活工作责任感,事实求是,敢想敢干,严格要求自己。
组织团活能力强,开展团活质量高。
3、认真履行团活干部义务,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
在团活建设(团活主题建设、团活内容建设、团活形式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二)惩罚制度
团活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团组织应予以纪律处分。
对违纪团活干部进行处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个人态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免除团活干部职务四种处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通报处分
(1)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二次(含二次)以上。
(2)不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团活有关工作。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警告处分
(1)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三次以上,五次(含
五次)以下。
(2)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团活干部培训。
(3)不配合团活督导检查人员的工作,态度恶劣。
(4)受通报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重警告处分
(1)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六次(含六次)以上。
(2)无故拒绝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团活有关工作。
(3)受警告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免除团活干部职务处分
(1)没有认真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思想与方针,拒
绝在团活中学习团委下发的团活材料,破坏团活的开展与建设。
(2)在学期中从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
(3)受严重警告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
5、凡是三次以上无故不开团活的团支部,予以取消本学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评奖资格
(三)奖惩批准及其他
1、凡在各二级院(系)范围内的团活干部表彰、奖励,由二级院(系)分团委批准自行安排奖励。
2、凡在全校范围内的团活干部表彰、奖励,由二级院(系)分团委或有关组织提出意见,报经校团委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3、全校性表彰活动于每学期大型公开团活开幕式中进行。
4、对于团活干部给予严重警告和免除团活干部职务处分需经有关团活检查组织讨论,提出处分意见,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5、凡受到处分的团活干部需上交一份团活干部自我检查(写明处分原因、检讨自己工作,做出今后团活工作计划,要求做到真实、坦率、总结经验和教训)。
6、凡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取消团活干部“十佳团干”、“优秀团活干部先进个人”等评选资格。
团活干部所在团支部取消“优秀团活先锋”评选。
7、本制度与学校其他奖惩条例和规定并列执行,团活干部受到与本制度有关的纪律处分都作为不良记录。
8、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有权利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