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麻醉药品使用指南修订稿

合集下载

《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

《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编码:M-MZ-0012-20170930-01总页数:2附件:1相关文件:1制定部门:门诊部生效日期:2016-12-06修订日期:复审日期:2017-09-301.目的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范围我院临床医师3.定义无4.内容4.1适应患者:门诊癌痛患者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因疾病需要在院外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

4.2需提供材料4.2.1本院主治及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4.2.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2.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2.4患者携带以上材料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后予以办理。

4.3麻醉、精神药品剂量限制4.3.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4.3.2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4.3.3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4.3.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4.4其他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需每四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5.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6.相关文件卫医发〔2005〕436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文件名称: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编码:M-MZ-0012-20170930-01总页数:2附件:1相关文件:1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F-MZ-0005-20170930-0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一、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

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

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

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

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选择给药途径。

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

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

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

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3、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

对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

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

如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口服后的镇痛作用可在用药后1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持续作用12小时;而静脉用吗啡,在5分钟内起效,持续1~2小时;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在6~12小时起效,持续72小时,每3天给药1次。

故定时给药是非常重要的。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5•【文号】卫医发[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对麻醉药品临床应用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安全、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编写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现予发布施行。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医政司和中华医学会。

附件: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前言药物滥用已经成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的全球化问题,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药物滥用是指与医疗目的无关,由用药者采用自我给药的方式,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产生松弛和愉快感,从而逐渐产生对药物的渴望和依赖,由于不能自控而发生精神紊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经常会导致严重后果。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等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根据国际《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对于麻醉药品的医疗和科学价值给予充分肯定;滥用这些药物会产生公共卫生、社会和经济问题;必须采取严格管制措施,只限于医疗和科研应用;需开展国际合作,以协调有关行动。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限制这类药品的可获得性;需要者必须持有医师处方;对其包装和广告宣传加以控制;建立监督和许可证制度;对其合理医疗和科研应用建立评估和统计制度,限制这类药品的贸易;各国向联合国药品管制机构报送有关资料;加强国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药物滥用。

癌痛规范化治疗与麻醉药品管理

癌痛规范化治疗与麻醉药品管理

对哌替啶用于癌痛的正确认识
哌替啶(度冷丁)不适用于慢性癌痛
▪ 其镇痛作用≌吗啡1/8-1/10 ● 作用时间短(2.5-3.5h),吗啡4-6h ● 注射吗啡10mgq4h≌注射哌替啶100-150mgq3h ● 反复肌注可致肌肉组织重度纤维化 ● 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镇痛效果≌哌替啶的1/2 ● 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CNS毒性≌哌替啶的2倍 ● 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半衰期≌哌替啶的4倍 ● 去甲哌替啶在体内蓄积引起CNS症状:烦燥、焦虑、癫
癌痛规范化治疗 与麻醉药品管理
癌性镇痛治疗指南和原则
三阶梯镇痛方案及原则
重度 中度 轻度
疼痛消失
强阿片类药物 ±非阿片类镇痛药 ±辅助药物
弱阿片类药物 ±非阿片类镇痛药 ±辅助药物
疼痛
非阿片类药物±辅助药物
基本原则: 1、口服给药;2、按阶梯给药;3、按时给药;4、个体化;5、注意具体细节
中国市场上常见的镇痛药分级
第二阶梯(弱化) 中度镇痛药:弱阿片类为主
奇曼丁 ( 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 路盖克 ( 可待因+对乙酰氨基酚 ) 泰诺因 ( 可待因+对乙酰氨基酚 ) 氨酚待因 (可待因+对乙酰氨基酚 )
现在的理念:癌痛治疗弱化二阶梯
第三阶梯 重度镇痛药:强阿片类药物
美施康定 ( 硫酸吗啡控释片 ) 奥施康定 (盐酸羟考酮控释片) 盐酸吗啡针 盐酸吗啡片 芬太尼透皮贴剂
不得超过3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特殊情况应注明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1.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2. 药师只要不超规定,按处方调剂,不能随意限制处方量。

癌痛治疗药物管理及使用

癌痛治疗药物管理及使用

• 疼痛评分 4-6分者, 起始剂量10mg/12h
• 疼痛评分 7-10分者, 起始剂量20mg/12h • 疼痛无缓解即行个体剂量滴定直到疼痛缓解
羟考酮缓释片多大剂量是安全的?
大多数患者的最高用药剂量为200mg/Q12h
个体用药最高剂量为800mg/Q12h
芬太尼透皮贴
经皮给药
持续72小时稳定的疼痛控制
20%
内镜下 消化道溃疡
1/70
症状性溃疡
1/150
出血性溃疡
1/1200
致死性 出血性溃疡
美国250000名连续两个月使用NSAIDs的报告
英国COX1抑制剂导致消化道出血每年2000人
NSAIDs的心血管副作用
NSAIDs增加患者发生心血管事件(如心脏病发作和
中风)的相对危险性
尽量小剂量、短疗程应用,严密追踪观察 美国FDA对长期应用NSAIDs,尤其是在老年和高危
癌痛治疗药品管理与合理使用
XX医院药学部
主要内容
1
背景情况
癌痛治疗药品合理使用 药品管理及处方管理要求
2
3
存在问题
1.医生对于癌痛规范化治疗知识欠缺 2.部分癌痛治疗药品规格不齐全 3.麻醉药品摆药时间局限 4.麻精药品处方书写复杂
5.门诊患者开具麻醉镇痛药品手续繁琐
6.癌痛用药中的错误观念
7.杜冷丁用于癌痛治疗
解决问题-完善品种、规格,提高保障能力
• 麻醉药品(9种)
类 别 名 称 规 格 备注 疼痛 疼痛 疼痛 疼痛 疼痛 疼痛 麻醉使用 麻醉使用 麻醉使用 麻醉 麻醉 麻醉 麻醉 麻醉 麻醉 麻醉 麻醉 麻醉 硫酸吗啡缓释片 盐酸羟考酮控释片 芬太尼贴剂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盐酸吗啡注射液 布桂嗪注射液 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 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 芬太尼注射液 10mg*10、30mg*10 10mg*10、40mg*10 4.2mg、8.4mg 50mg 10mg 100mg 1mg 1ml:50ug 0.1mg 、0.5mg

我院门诊癌痛患者麻醉药品使用分析

我院门诊癌痛患者麻醉药品使用分析

师 不 合 格 处 方不 能及 时 修 改 ; 医 院监 管 力 度 不 够 , 能 引 ⑤ 不
起 临床 医师广泛关注 。为提高 我院处方质量 , 提高 我院合
理 用 药 水 平 , 议 应 加 强 临 床 医 师业 务 学 习 , 高 工 作 责 任 建 提
心 , 积 极 开 展 合 理 用 药 知识 培训 ; 院 网络 信 息 应 加 强 电 并 医
10g 品 所需 加 入 的稀 释液 应 为 20m 。 临 床 用 药 中 因 . 本 0 L
使 用溶 媒 剂 量不 足 , 导 致 单 位 体 积 内药 物 浓 度 增 高 , 能 将 可
会 增 加不 良反应 的发 生率 。 3 3 原 因分 析 与 应 对 策 略 .
通 过 处 方 调查 , 院 门诊 处方 存 在 不 合 理 问题 , 析 主 我 分 要 原 因 如 下 : 临 床 医 师 对药 品知 识 掌 握 不 足 , 作 责 任 心 ① 工 不 够 ; 部 分 出诊 老 专 家 对 电脑 操 作 不 熟 练 , 成 处 方 录 入 ② 造 错 误 频 出 ; 我 院 电子 处 方 系 统仍 处 在 应 用 起 始 阶段 , 统 ③ 系 自身 还 不 够 完 善 , 能 还 较 为 简单 , 能 对不 规 范 处 方 进 行 功 不 屏 蔽 , 应 不 断 完 善 ; 我 院 采 用 电 子 处 方 后 , 减 轻 了 药 还 ④ 虽
2 28 。 O.
生 理 盐水 注 射 液 10n , 脉 滴 注 。 亚胺 培 南 一 西 司 他 丁 0 静 说 明书 中规 定 : 静脉 滴 注 液 的平 均 浓度 应 为 5mgm '4, 4 L’]也 / [
就 是 说 0 5g本 品 所 需 加 入 稀 释 液 的 容 量 应 为 1 0mL 即 . 0 ,

成人癌痛NCCN指南(中国版)

成人癌痛NCCN指南(中国版)

概要疼痛是最常见的肿瘤相关症状之一。

疼痛定义为“与实际或潜在的组织损伤或类似损伤相关联的感觉和情绪体验”。

癌痛或癌症相关性疼痛与非恶性肿瘤相关性疼痛对患者的影响有所不同。

约1/4新诊断恶性肿瘤的患者、1/3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以及3/4晚期肿瘤患者合并疼痛。

而且,疼痛是患者最恐惧的症状之一。

如果疼痛得不到缓解,将令患者感到不适,并极大地影响他们的活动、积极性、与家人和朋友的交往,以及整体生活质量。

疼痛缓解的重要性以及有效治疗的实用性,要求医治这些患者的医师和护士必须熟悉癌痛的评估和治疗。

这需要对下列内容非常熟悉:癌痛的发病机制;疼痛评估技术;实施合理镇痛治疗时常见的障碍;癌痛治疗相关的药理学、麻醉学、神经外科和行为方法。

世界卫生组织(WHO)确立的癌痛指南被广泛接受。

它建议癌痛患者以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作为止痛的起始治疗。

如果这些药物疗效不足,应逐步升级为诸如可待因等“弱阿片类药物”,接下来可用吗啡等“强阿片类药物”。

尽管该规范一直作为优秀的教育工具,但是癌痛处理远远要比“癌痛三阶梯治疗”建议复杂得多。

本临床实践指南由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成人癌痛专家组制订,在很多重要领域有独树一帜的观点。

首先,它包含了几项必备的内容:●疼痛强度必须量化(尽一切可能),因为其治疗决策的制定基于疼痛强度评分的结果;●必须进行正规全面的疼痛评估;●必须每隔一定时间进行疼痛强度再评估,以确保所选用的治疗达到了期望的效果;●必须提供社会心理支持;并且必须向患者提供有关的教育材料。

其次,这项指南指出了在治疗这些患者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系列复杂决策。

因此指南提供了NSAID、阿片类药物和辅助镇痛药的用药指南。

指南还对阿片类药物滴定、转换、加量、阿片类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以及何时、如何开展其他癌痛治疗技术/介入治疗给出了建议。

病理生理学分类癌症患者会出现各种类型的疼痛。

人们一直不断地尝试根据不同标准对其进行分类。

门诊癌痛患者镇痛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门诊癌痛患者镇痛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门诊癌痛患者镇痛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分析发布时间:2021-01-19T03:50:07.208Z 来源:《医药前沿》2020年28期作者:韦剑梅1 李雅琴1 娄伦美2 李军1 [导读] 肿瘤患者临床常见病症之一就是癌痛,目前肿瘤患者发生癌痛的几率超过80%,且其中部分患者处于重度疼痛的程度。

(1遵义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贵州遵义 563000)(2遵义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学部贵州遵义 563000)【摘要】目的:探讨分析门诊癌痛患者镇痛时所使用的麻醉药品处方情况,提升门诊麻醉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方法:选取我院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门诊癌痛患者镇痛药品处方260张,对处方中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

结果:门诊癌痛患者镇痛麻醉药品处方中,主要使用药物为盐酸羟考酮缓释片10mg、盐酸羟考酮缓释片40mg、硫酸吗啡缓释片30mg以及芬太尼透皮贴剂2.5mg,其中盐酸羟考酮缓释片10mg的使用频率最高;门诊癌痛肿瘤患者之中,镇痛药品使用频率最高的癌症种类为肺癌;260张处方中有9张处方不符合国家规范。

结论:研究表明,肺癌是目前门诊镇痛药物使用频率最高的肿瘤,目前我院门诊对于癌痛患者的麻醉药物使用较为合理,但处方存在书写不清等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门诊处方监管工作。

【关键词】门诊癌痛;麻醉药品处方;镇痛;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中图分类号】R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20)28-0243-02肿瘤患者临床常见病症之一就是癌痛,目前肿瘤患者发生癌痛的几率超过80%,且其中部分患者处于重度疼痛的程度。

若是不能及时有效缓解患者的疼痛程度,不仅会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会影响肿瘤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1]。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提升,目前肿瘤患者的生存时间得到一定的延长,而在长时间姑息治疗中,解决患者癌痛也就显得极为重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癌痛麻醉药品使用指南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关注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临床合理应用西吉县人民医院药剂科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减轻癌症患者痛苦,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临床合理使用,现将临床存在的癌痛治疗的常见误区、不合理使用情况和建议汇总如下:1、未按时给药,只在疼痛剧烈时才用止痛药(错)应:及时按时规范化给药,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以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如:吗啡片,癌痛病人首次剂量范围可较大,每日3~6次,临睡前一次剂量可加倍。

及时、按时给药更安全有效,所需的止痛药强度和剂量也最低,减少发生成瘾的危险。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单次用药剂量不足,镇痛治疗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错)应:给药剂量应量化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通过剂量滴定确定给药剂量。

无痛睡眠是止痛治疗的最低要求,理想的止痛治疗应争取病人达到无痛休息和无痛活动的目标。

长期得不到有效止痛治疗的癌痛病人,易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与神经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痛觉过敏的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

(《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版)》和《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未首选无创给药,且基础用药为速释药物(错)应: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给药。

对不宜口服病人可用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

强调以控、缓释阿片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在滴定和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WHO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版)》)4、使用度冷丁是最安全有效的止痛药(错)应:WHO将吗啡列为中、重度癌痛止疼的首选,将哌替啶(度冷丁)列为治疗不推荐的药物。

因哌替啶易成瘾,止痛作用强度只为吗啡的1/10,消除半衰期长,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具有神经毒性及肾毒性,且不能被纳洛酮拮抗。

度冷丁口服吸收利用率差,肌肉注射本身会产生疼痛,不宜用于癌痛等慢性疼痛治疗。

5、终末期癌症病人才能用最大耐受剂量阿片类止痛药(错)应:阿片类止痛药无封顶效应,用药剂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只要癌痛止痛治疗需要,都可以使用大耐受量阿片类止痛药,以达到理想的疼痛缓解。

6、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不可避免会成瘾(错)应:癌症病人规范使用阿片类成瘾非常罕见。

癌痛病人需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增加用药剂量是癌症止痛治疗的需要,而并非“成瘾”所致。

阿片类药物“成瘾”的发生率与药物剂型、给药途径及给药方式有关。

静脉直接注射使血药浓度突然增高,容易出现欣快感及毒性反应,从而易于导致成瘾。

在慢性疼痛治疗中,采用控、缓释制剂,口服或透皮给药,按时用药等方法,可以避免出现过高的峰值血药浓度,并且使血液中的活性药物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恒定。

这种规范化的用药方法,可以在保证理想止痛治疗的同时,显着降低发生成瘾的风险。

2013年5月18日重要链接一、《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癌症疼痛患者用药管理规定:第21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22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24条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25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26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27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38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7]38号,2007年1月25日,卫生部委托,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起草)和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卫办医政发【2011】61号)摘要:(一)癌痛治疗1、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规范化疼痛治疗,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

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3或达到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3次。

2、WHO癌痛药物止痛三阶梯治疗的五项基本原则:(1)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给药。

口服为最常见的给药途径。

对不宜口服病人可用其他给药途径,如吗啡皮下注射、病人自控镇痛,较方便的方法有透皮贴剂等。

(2)按阶梯用药。

指应当根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①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②中度疼痛:可选用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

③重度疼痛:可选用强阿片类药,以吗啡为代表,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

在使用阿片类药物的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可以增强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并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

如果能达到良好的镇痛效果,且无严重的不良反应,轻度和中度疼痛也可考虑使用强阿片类药物。

如果患者诊断为神经病理性疼痛,应首选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或抗惊厥类药物等。

(3)按时用药。

指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

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对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

按时给药有助于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

目前,控缓释药物临床使用日益广泛,强调以控缓释阿片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在滴定和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4)个体化给药。

指按照患者病情和癌痛缓解药物剂量,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使用阿片类药物时,由于个体差异,阿片类药物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使用足够剂量药物,使疼痛得到缓解。

同时,还应鉴别是否有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性质,考虑联合用药可能。

(5)注意具体细节。

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密切观察其疼痛缓解程度和机体反应情况,注意药物联合应用的相互作用,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以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癌痛治疗药物选择与使用方法。

应当根据癌症患者疼痛的程度、性质、正在接受的治疗、伴随疾病等情况,合理选择止痛药物和辅助药物,个体化调整用药剂量、给药频率,防治不良反应,以期获得最佳止痛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发生。

(1)非甾体类抗炎药物。

是癌痛治疗的基本药物,不同非甾体类抗炎药有相似的作用机制,具有止痛和抗炎作用,常用于缓解轻度疼痛,或与阿片类药物联合用于缓解中、重度疼痛。

常用于癌痛治疗的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布洛芬,双氯芬酸,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塞来昔布等。

非甾体类抗炎药其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剂量及使用持续时间相关。

用药剂量达到一定水平以上时,增加用药剂量并不能增强其止痛效果,但药物毒性反应将明显增加。

因此,如果需要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或日用剂量已达到限制性用量时,应考虑更换为阿片类止痛药;如为联合用药,则只增加阿片类止痛药用药剂量。

(2)阿片类药物。

是中、重度疼痛治疗的首选药物。

目前,临床上常用于癌痛治疗的短效阿片类药物为吗啡即释片,长效阿片类药物为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等。

对于慢性癌痛治疗,推荐选择阿片受体激动剂类药物。

但不提倡使用度冷丁。

对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在用药剂量和次数上应放宽,但使用管理应严格。

① 初始剂量滴定。

阿片类止痛药的疗效及安全性存在较大个体差异,需要逐渐调整剂量,以获得最佳用药剂量,称为剂量滴定。

对于初次使用阿片类药物止痛的患者,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滴定:使用吗啡即释片进行治疗;根据疼痛程度,拟定初始固定剂量5-15mg ,Q4h ;用药后疼痛不缓解或缓解不满意,应于1小时后根据疼痛程度给予滴定剂量(见表1),密切观察疼痛程度及不良反应。

第一天治疗结束后,计算第二天药物剂量:次日总固定量=前24小时总固定量+前日总滴定量。

第二天治疗时,将计算所得次日总固定量分6次口服,次日滴定量为前24小时总固定量的10%-20%。

依法逐日调整剂量,直到疼痛评分稳定在0-3分。

如果出现不可控制的不良反应,疼痛强度﹤4,应该考虑将滴定剂量下调25%,并重新评价病情。

用药剂量,当用药剂量调整到理想止痛及安全的剂量水平时,可考虑换用等效剂量的长效阿片类止痛药。

对于已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疼痛的患者,根据患者疼痛强度,按照表1要求进行滴定。

对疼痛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可考虑使用阿片类药物控释剂作为背景给药,在此基础上备用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治疗爆发性疼痛。

②维持用药。

我国常用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包括: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表1剂量滴定增加幅度参考等。

在应用长效阿片类药物期间,应当备用短效阿片类止痛药。

当患者因病情变化,长效止痛药物剂量不足时,或发生爆发性疼痛时,立即给予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解救治疗及剂量滴定。

解救剂量为前24小时用药总量的10%-20%。

每日短效阿片解救用药次数大于3次时,应当考虑将前24小时解救用药换算成长效阿片类药按时给药。

阿片类药物之间的剂量换算,可参照换算系数表(见表2)。

换用另一种阿片类药时,仍然需要仔细观察病情,并个体化滴定用药剂量。

如需减少(如辅助治疗疼痛明显减轻)或停用(如出现不良反应)阿片类药物,则采用逐渐减量法,即先减量30%,两天后再减少25%,直到每天剂量相当于30mg口服吗啡的药量,继续服用两天后即可停药。

③不良反应防治。

阿片类药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便秘、恶心、呕吐、嗜睡、瘙痒、头晕、尿潴留、谵妄、认知障碍、呼吸抑制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