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培训考试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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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

第二部分试题分类评析

四、案例分析

(一)律师法

〔1996年试题〕

1 (本题8分)某律师事务所制作了简介,并多次在当地电台、报纸上播发,其内容如下:

本律师事务所是本省首家律师事务所。在本省同行中人员最多,规模最大,信誉最高,效益最好。本律师事务所云集了大批律师优秀人才。其中有四人荣获过“优秀律师”称号,有一人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有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还有一批法院、检察院离退休的院长、检察长、庭长、处长,与司法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司法界享有很高声誉。

本所律师共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00余家,尤其以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为专长。我所为市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担任法律顾问,在他们的支持下,与金融、房地产界建立了固定的合作关系,统揽了全省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我所承办的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中,多次与全国一些名律师对庭,次次胜诉。办大、要案,与名律师对庭,方显出本所律师的风采。

我所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和败诉赔偿制度。凡当事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我所予以减费或免费。凡我所败诉的案件,不仅退费,还可给予必要的补偿。本律师事务所愿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凡为我所提供有价值信息及案源者,我所将酌情支付一定的信息费。

请指出该律师事务所哪些说法及做法是错误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该律师事务所以下说法及做法错误:(1)利用新闻媒介播发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广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2)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不能作律师,因为《律师法》禁止律师在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执业;(3)不得炫耀与司法机关有密切联系,因为这样做属于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4)借用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的关系,垄断全省的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这也属于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5)贬损全国“名律师”的业务能力与执业声望,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6)实行的法律援助制度范围超越法律规定,构成竞相压价收费或者不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7)败诉赔偿制超越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8)支付信息费,属于《律师法》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行为。 〔1995年试题〕

2 (本题5分)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某律师担任被告方的诉讼代理人。在阅卷时,当他看

到对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机构关于某机械设备的评估证明时,认为该估价过低,对自己的委托人极为不利,趁无人注意之机,将该估价证明从卷宗上撕下毁弃。然后通过熟人关系找到有关部门对该机械设备重新进行估价,并依原证明纸张样式、规格重新制作了估价证明,趁再一次去法院阅卷之机,将重新制作的估价证明贴于原处。后被某审判人员发现。

该律师为掩盖真相,指使委托人向该审判人员送去1000元,被该审判人员拒绝。该律师又托

熟人找法院院长说情,并送去名贵烟酒价值2000余元,同样遭到拒绝。为逃避惩处,该律师

与委托人解除了委托关系,并准备调离律师队伍。

试分析并回答:

(1)该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中哪些规定?

(2)按照《律师惩戒规则》的规定,该律师应受到什么处分?

(1)律师执业纪律要求律师在办案中不得采用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伪造证据等手段妨碍或干扰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1分)。该案中,律师毁弃证据、伪造证据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1分)。

(2)执业纪律要求律师不得向审判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1分)。该案中,律师先是指使委托人行贿,后又托人说情,并亲自行贿,此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1分)。 (3)按照《律师惩戒规则》,对该律师应予以取消律师资格处分(1分)。

请考生自己考虑,依照现行《律师法》,如何解答该题?

3 (本题11分)张小龙,男,16岁,系在校学生。该生由于经常打架斗殴,受到班主任老师

赵军的多次批评,遂对老师怀恨在心。一天,趁赵老师睡觉之机,持刀将其刺成重伤。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小龙提起公诉后,张小龙通过其亲属委托甲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为辩护人。与此同时,赵军委托乙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为诉讼代理人,对张小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遂将张小龙的监护人张大龙(系张小龙之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张大龙委托丙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某为诉讼代理人。

张大龙为了解案情,通过其诉讼代理人杨某请主办该案的审判员乔某到明湖饭店“随便谈谈”。吃完饭后,杨某又拉乔某到咖啡厅娱乐。在娱乐期间,乔某告诉杨某,要减轻或免除被告人的罪责,就需证明其精神不正常。杨某将乔某的意思转给了张大龙。张通过熟人到精神病医院开出“张小龙患有妄想型精神病”的证明。杨某将这一情况通报了被告人的辩护人刘某。刘在会见被告人时,将这一情况向被告人作了暗示。张大龙怕被告人不理解其意图,又通过刘某带给被告人一封信(刘某不知信的内容),指使其如何装精神病。

在法庭开庭前,张大龙的诉讼代理人杨某,因病重住院无法履行职务,解除了与张大龙的委托合同。张找到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李某,要求其为自己代理诉讼。李某考虑到自己代理的是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调解,做双方的诉讼代理人,更有利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征得被害人同意后,接受了委托。但直到法院开庭前,一直忙于其它事务,对此案无暇过问。

请分析并回答:

(1)该案中辩护人和各诉讼代理人哪些做法违反了哪些律师执业纪律?

(2)按照《律师惩戒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案辩护人和各诉讼代理人中哪些人应受到何种处分?

☆(1)①杨某帮助委托人请乔某吃饭并娱乐,是一种变相行贿行为。律师执业纪律规定,不得向审判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审判人员行贿(2分。违纪行为和执业纪律内容各占

1分)。

②杨某将乔某的授意转告了委托人,并将伪造证据的情况通报了刘某,实际上指使委托人制造伪证。执业纪律规定,不得诱使委托人制造、提供伪证(2分。违纪行为和纪律内容各占1 分)。

③刘某对制造伪证,听之任之,并暗示被告人,诱使委托人作虚假陈述,违反了执业纪律的上述有关规定(2分。违纪行为和执业纪律内容各1分)。

④刘某为被告人传递信件,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关于不得为被告人转递信件的规定(1分。违

纪行为和执业纪律的内容各占0 5分)。

⑤李某同时作为原被告双方的诉讼代理人,违背了律师执业纪律关于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双方代理人的规定(1分。违纪行为和执业纪律的内容各0 5分)。

⑥李某接受委托后,不尽职责,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关于不得对代理的法律事务无故拖延的规定(1分。违纪行为和执业纪律的内容各0 5分)。

(2)按照《律师惩戒规则》的规定,对刘某、杨某,应给予取消律师资格的处分(1分);对李某给予警告或停止执业处分(1分)。

请考生自己考虑,依照现行《律师法》,如何解答该题?

〔1992年试题〕

4 (本题5分)甲、乙骑车并行。遇一路口,乙忽然加速抢行左拐,将在左侧

并行的甲撞倒。致甲险被身后驶来的汽车碰上。甲起身后,拉住乙责问,继而争吵,引起众人围观。此时,丙恰巧路过此处,见状上前相劝。相劝中,乙乘机溜走。甲即认为乙、丙相识,丙故意放乙逃走。为此甲拽住丙不放,欲拉丙同去找交通警评理。丙反复解释与乙并不相识,纯系劝解,均不能使甲相信。丙怒,欲强行离去,甲仍不放,两人撕打起来,撕打中,甲被打倒在地,不能爬起。丙正准备离去时,刚走数步,甲的两个儿子因邻居报信而赶到,见父亲倒地未起,甲次子将其父扶往医院检查,甲长子将丙打伤。

事毕经检查,甲被丙打伤致右臂骨折,须数月后方能复原,医药费、误工工资及奖金、交通等花去千余元。丙亦受伤,头部缝合七针,左手神经受损,致食指不能弯曲,需住院手术治疗,医药费、误工工资及资金、交通费等花去两千余元。

甲之子欲状告丙伤害其父,追究丙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但甲因事后了解到乙、丙确不相识,且起因在乙,现既然将丙打伤,丙不来追究己方责任,何苦再去生事,故不欲告丙。甲之子不听,执意起诉。在未征得其父同意的情况下,来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以其父名义代书诉状,但未讲其父是否同意起诉。律师询问丙伤害甲的事情经过后,根据甲之子叙述的事实,为甲之子以甲名义代书诉状一份,但具状人签名处空缺。事后,甲听从其子意见,在诉状上签名后送交法院。

数日后,丙出院,也拟诉甲,然丙尚未起诉时,却先接到法院送来的甲的诉状。丙即来到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代书诉状告甲,律师未同意。丙又请律师代书答辩状和反诉状,反诉甲伤害,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律师可否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应甲之子请求,为甲代书刑事自诉状?

(2)丙要求律师代书诉状告甲,律师应否拒绝,为什么?

(3)律师可否为丙代书答辩状?

(4)律师可否应丙的要求为丙代书反诉状,为什么?

(1)可以(1分)。(2)应当。因丙所受到的伤害结果并非甲造成。甲没有实施伤害丙的行为,

丙不能诉甲(1分)。(3)可以(1分)。(4)不可以(1分)。甲可以诉丙,因丙是伤害甲的加害人

。但丙不能反诉甲,因甲不是丙的加害人(1分)。

〔1992年试题〕

5 (本题8分)

张某(女)与齐某恋爱期间同居。齐某同时又与周某(女)通奸,被张某撞见,张某用开水将周某面部严重烫伤,造成毁容。

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张文经同事介绍,找本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李某为其女辩护。李某接受委托,收辩护费150元,张某又给了交通费500元,李某收下,并说:“待结案后按票

据多退少补”。李某找法院查阅了张某的案件材料和合议庭记录,又找看守所,出示律师工

作执照后会见了张某。李某对张某说:“我是律师,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被告人的陈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你要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

鉴于此案情况,法院不公开审理。李某出庭辩护。审理结果按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认为量刑不当,提出上诉,又将详细案情写成纪实文学送某杂志社发表。李某又将包租汽车和饭店用餐费用的票据交给张父,张父又补给李某500元。

根据李某上述行为,市律师事务所作出决定,报市司法局批准,取消了他的律师资格。 请指出:李某作为律师承办此案,有无违法或违纪的作法或说法,并说明依据。市律师事务所的作法是严格执法吗?为什么?

(1)李某私自收案收费,违反了《律师暂行条例》关于律师承办业务,由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的规定。

(2)李某查阅合议庭记录,违反了两院两部《联合通知》中关于律师不应查阅合议庭记录的规定。

(3)李某到看守所会见被告,未持律师事务所的专用介绍信,违反了两院两部《联合通知》中关于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律师,凭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工作证及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的规定。

(4)李某会见被告人时“关于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责任”的说法,不符合《律师暂行条例》关于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5)李某未征求被告人的意见提出上诉,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后可以提出上诉的规定。

(6)李某将隐私案情写成纪实文学投稿,违反了《律师暂行条例》关于律师对业务活动中接触的个人隐私,有保守秘密义务的规定。

(7)李某在本市办案,不按规定开支各种费用,特别是找当事人报销餐费,违反了《律师十要十不准》中关于律师办案要严格按规定开支,不准挥霍当事人钱物的规定。

(8)律师事务所取消李某律师资格的做法,不符合《律师暂行条例》关于取消律师资格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决定,并报司法部批准的规定。

请考生对照现行《律师法》,重新考虑该题。

(二)刑事类 〔1990年试题〕

1 (本题6分)(实例分析)案情简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于1988年1月25日拾到某研究所现金支票一张。被告人周某和阎某(

已另案处理)伙同阎某之妻余某于1988年11月30日利用该支票在某商店冒充某研究所的名义

,骗购相机两台,总价值8600元。被告人周某伙同阎某将两台照相机出卖,得赃款7000元。

其中余某分得1000元。起诉书认为,周某、余某结伙诈骗国家财产,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

,要求法院依法惩处。

律师接受了被告人余某的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被告和调查,律师了解到以下事实:(1)被告人余某是在同案犯周某、阎某已商妥犯罪计划并作好必要的准备后才参与犯罪活动的;(2)被告人周、阎、余三人共同实施了骗购照相机的行为,但余某是在周、阎二人的授意和具体安排下参与犯罪活动的。周某将支票交给余某时,曾叮嘱说:“如售货员

问购货单位,就说是某研究所”,同时还让余某在保修单上用假姓名、假电话填写;(3)余某未参与销赃活动。事后被告人只是从周某处得到现金1000元。

此外,律师还了解到以下一些情况:(1)余某之夫阎某已因贪污、诈骗罪被另案判刑入狱;( 2)余某在其夫贪污案发时,曾产生过主动投案自首的念头,但受到周某阻止未能实现;(3) 余某第一次被传讯时,即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退赔了自己分得的1000元赃款,承认犯罪并

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在取保候审期间做到随传随到;(4)被告人以前工作一贯表现较好,无劣迹;(5)被告人有一刚满6个月的小孩子。

根据以上事实和情况,律师认为:(1)客观事实表明,余某与他人合伙诈骗,已触犯刑律,不可能作无罪辩护或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2)余某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还有一些从宽处理的酌定因素,因此可以为其作减轻刑事处罚的辩护。

根据以上案情简介和律师设定的辩护目标,请分析指出:

(1)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事实和理由;

(2)其它可酌情考虑从宽的因素;

(3)结论性意见。

要求:A 不要重复、杜撰案例情节。B 要提出法律根据。

(1)被告人余某系本案从犯。(1分)

事实和理由:

①未参与策划犯罪。(0 5分)

②是在周某、阎某的具体安排和授意下参与了犯罪的实施。(0 5分)

③未参与销赃活动,分得赃款较少。(0 5分)

(2)其它可酌定考虑的因素:

①被告人余某曾有投案自首的念头;被传讯后主动交待了全部罪行,并全部退赔赃款,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0 5分)

②系初次犯罪,以往一贯表现较好,无劣迹。(0 5分)

③被告尚有一未满周岁的孩子需照料。(0 5分)

(3)结论性意见:

①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②结合考虑本案犯罪情节以外其它酌定因素,建议对被告人余某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从宽判处(1分)。

(三)民事类

〔1996年试题〕

1 (本题7分)镜泊制冷公司建成冷库一座,并从龙江机电公司购进牡丹发电设备厂生产的发

电机一台,1995年7月1日安装调试,一周后出现质量故障,无法发电,制冷公司立即向机电

公司退货。机电公司与发电设备厂协商后退还了制冷公司的全部货款,并在收据上注明“因发电质量问题退款”。制冷公司于9月2日另购一台发电机,经过安装调试,于9月7日投入正

常使用。10月20日发现果品有腐烂现象,半个月内大批果品腐烂。经有关部门鉴定,系冷库

突然升温所致。制冷公司为减少损失,对尚能食用的果品降价处理,仅销售20万元。次年4

月,制冷公司起诉机电公司要求赔偿,机电公司提出答辩意见如下:(1)电机质量有问题,我们已经退货,承担了所有的民事责任。(2)冷库马上安装了新电机,温度上升致水果腐烂,不能再追究我们的责任。(3)已经超过6个月的诉讼时效。(4)牡丹发电设备厂系生产厂家,如有责任应由该厂承担,再向我们要求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请你作为原告制冷公司的代理人,针对被告机电公司的答辩意见,提出本案的代理要点。 ☆

(1)电机质量有问题,虽已退货,但因电机质量问题导致冷库突然升温,造

成水果大批腐烂,属于造成其他损失的加害给付,该由电机公司负赔偿责任。

(2)

6个月提出异议的期限并非诉讼时效。在本案中,原告对机电公司所出售产品质量不合格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3)产品质量不合格致损,消费者、用户有权向产品出售者或生产者提出赔偿请求,具体向哪方提出由用户自己决定。

(4)在本案中,冷库气温突然上升是机电公司出售的发电机质量不合格所致,属产品质量致损的侵权事件。我方并无过错,且已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故全部损失该由机电公司承担。

本题要考的是产品质量致损的问题。考虑本题要点时,可从合同履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致损之特殊侵权行为两方面着手。

2 (本题4分)华兴五金厂向银行申请贷款60万元,除用本单位价值20万元的轿车抵押外,还

请华山钢铁厂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银行与钢铁厂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五金厂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五金厂未能清偿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为:(1)华兴五金厂偿还本息并支付违约金。(2)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法》的规定,华山钢铁厂对此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请你作为华山钢铁厂的诉讼代理人提出答辩要点。

(1)根据《担保法》规定,华山钢铁厂承担的不是连带保证责任,而是一般保证责任。

(2)既是一般保证责任,在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五金厂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华山钢铁厂对银行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华兴五金厂贷款时曾用本单位价值20万元的轿车设定抵押,华山钢铁厂仅对该20万元价

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的关键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以及保证责任的范围。《担保法》第17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

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

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 (本题6分)1994年4月16日,宋泉正在家中耕田,被林山县公安局传唤。公安局认为,宋

泉的耕牛是赃物,应予扣押,宋泉被收容审查。宋申辩,耕牛是买来的。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此牛原为陈德所有,1993年12月25日,被王二偷走。王二当天将此牛卖给了刘丕。因刘

丕知道此牛是赃物,只花掉500元价款。此牛在刘丕家饲养了不到一个月,便再次丢失。刘根拾得此牛,饲养了12天,后又将此牛卖给了宋泉。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立即解除了对宋

泉的收容审查。宋泉虽被解除收容审查,但总认为委屈,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现假设你是律师,对宋泉提出的下列问题应如何解答?

(1)宋泉可否起诉公安机关?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2)宋泉是否应该返还耕牛?为什么?

(3)刘根饲养耕牛的费用能否要求补偿?为什么?

(4)陈德是否有权要求刘丕返还耕牛?为什么?

(1)宋泉可起诉公安机关。《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采取收容审查、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2)宋泉不应返还耕牛,因其属善意取得,应予保护。

(3)刘根饲养耕牛的费用可要求补偿。因属无因管理。

(4)有权要求刘丕返还耕牛。因刘丕明知耕牛为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当属恶意占有。 〔1992年试题〕

4 (本题3分)A赠老友B名人字画三幅,价值连城,B敬辞不收。A便托

B的通家好友C劝说,B仍不改初衷,为此相持经年。A病重写信催C从速办妥赠字画之事,C即

将字画交B在美术学院任教的外孙女D,请D劝受。数日后,D诈称B已收下,C不知情,向A复

命。A如释重负,旋谢世,不久B也病亡。

B的儿子E得知,提出三幅字画应作为B的遗产由其继承。而D的母亲F则表示她亦有权继承。B

的妻子认为应把这些字画送给博物馆。这时A的儿子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询问他是否有权对

这些字画主张权利。

假设你作为律师,请回答:

(1)A的赠与行为能否成立?

(2)E和D的母亲F能否继承这些字画?B的妻子能否把这些字画送给博物馆?

(3)A的儿子能否要求收回这些字画?

☆(1)A的赠与行为不成立(1分);(2)E、F无法继承(0 5分),B的妻子不能

把字画送给博物馆(0 5分);(3)A的儿子可以要求收回这些字画(1分)。

本题的关键在于赠与合同是否生效,其他都是以此为基础而处理。赠与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须有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合意,本案中B未接受赠与,D则属无权代理,当

属无效。

5 (本题5分)甲研究所工程师王某,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了甲研究所与乙企业联合开发的一

项新技术的研究工作,在业余时间编著了一本以介绍该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小册子,准备由某出版社发行。乙企业知道后,立即致函甲研究所,以联合开发合同中规定研究所一方在新项目完成后的3年内,应保守技术秘密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为由,要求制止王某公开技术的行为。而王某认为编写小册子并非研究所的工作任务,研究所也没有对该项技术进行保密的其他规定,所以出版这本小册子是行使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工厂和研究所无权制止。

这时在乙企业带学生实习的教员了解到该项技术,准备在学校课堂教学使用的教材中编入该技术内容,并将该计划致函甲研究所。为此,甲研究所派人前往律师事务所询问。

假设你作为律师,请回答:

(1)该技术成果是什么性质的成果?

(2)王某是否应承担保密义务?

(3)王某能否发表该科技作品?其所称发表权如何保护?研究所能否要求享有该用品的著作权?

(4)学校做法是否侵犯著作权?

(1)该技术是职务技术成果(1分)。

(2)王某应承担保密义务(1分)。

(3)王某这时不能发表其作品,要待3年后方能发表(1分)。

(4)学校若这样做就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1分)。

6 (本题8分)1992年1月8日,公民甲向乙借人民币50万元,约定于半年后返还,利息为5万

元。作为条件,乙要甲为其设定抵押。甲无适当财产作担保,便请其姐夫任总经理的丙公司帮助解决。丙公司将一份购销合同给甲,表示可用此合同作抵押担保。合同载明:丙公司售与丁公司海鲜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条款从略)50吨,总价款62万元,于1992年5

月31日之前付清。甲交乙审阅后,乙认定合同真实、有效,又感到丙公司资信无虞,便同意

拿该合同作担保。于是与丙签订了以该购销合同为标的的抵押权合同。

1992年7月8日,甲还本付息的期限已至,但无力清偿。乙遂向丙公司实施抵押权。但丁公司

此时尚未给付丙货款,而丙公司则处在破产清算中。乙遂向清算人登记有抵押权的债权。经催索,丁公司所欠货款及违约金于8月5日被收回。乙即要求清算组织保障其行使对于该项财

产的优先受偿权,但遭拒绝。清算组织内有两种意见:(1)乙只能与其他破产债权人平等受

清偿;(2)乙与丙之间的抵押权合同无效,乙不属破产债权人。乙来到律师事务所请教: (1)甲、丙之间是否形成担保关系?如不形成,请述理由?如形成,请说明属何种类型的担保? 1

(2)除了甲是乙的债务人外,乙对丙有无民事权利?如无,请述理由;如有,请说明权利的内容及性质。

(3)清算组织的意见有无道理?

(1)形成担保关系(1分)。

该关系不属抵押权担保(1分)。因为,抵押权的标的须为物,而债权无法成其标的(1分)。 该关系应属保证担保(1分)。按合同的实质意义,甲实以丙的资信为担保,而非以购销合同的债权为担保(1分)。

(2)有(1分)。请求丙连带清偿的债权(1分)。

(3)清算组织的第一种意见有理。乙对丙的债权无优先效力,只能与其他债权人平等享受清偿(1分)。

专业综合应用与工程能力实践训练

专业综合应用与工程能力实践训练—————————————— 自动喷泉的PLC控制 院、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姓名:蒋佳 学号:10401240115 指导教师:董海兵职称讲师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级:电气本1001班 完成时间:2014年1月04日

摘要 自动喷泉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园林建筑与花式观赏相结合的一种产物。随着可编程控制器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对自动喷泉的控制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得越来越多的控制部分需要可编程控制器来实现。 本文结合任务设计书的要求,以自动喷泉为研究对象,采用了FX2N系列PLC作为喷泉的控制器。对自动喷泉的控制系统的总体功能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可编程控制器的组成和工作原理。提出了喷泉硬件的各组成模块及详细的硬件模块设计方案,并对控制方式进行了设计和程序的编写。本设计改善了喷泉系统的控制品质,并真正地达到了实时控制的要求。 关键词:PLC;喷泉;控制系统

Fancy fountain in recent years the emergence of a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nd fancy watch a product of a combination. With the programmable controller in China's rapid development, fancy fountain control requirements have become more sophisticated, making more and more control over some of the needs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to achieve. In this paper, the task design document requirements to fancy fountain as the research object, using FX2N series PLC as the fountain controller. Fancy fountain control systems for the overall function of the analysis, described the composition and the programmable controller works. Fountain made of the constituent hardware modules and the detailed design of hardware modules, and control the manner and procedur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the design. This design improves the fountain system, control quality, and truly achieve the real-time control requirements. Key words: PLC; fountain; control system

如何写好应用文给老师的一封信

谈论如何写好应用文 我因为在文学写作上很是有兴趣,也有些见解。想想同样是写作,一种是文学性很强的 创作,一种是在固定模式里创作,总该有共性吧。于是,贸然来浅谈自己所谓触类旁通之理。 应用文,从名称来看这种文体的目的性就已经很清楚啦,就是要拿来用的文章。既然是 已规定有用的且专门作为一种文体,那么它的针对性自然而然就应该很强。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应用文在生活、学习、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频繁。譬如学习中的个人鉴定、个人总结、毕业论文、入团入党申请书等等,这些都是和我们紧密联系的,就刚才说的乃至到了以后工作中同样需要。因此,我们要以一种重视的眼光来看待应用文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写好,重视它是写好应用文的心理基础。虽然现在很多人认为应用文写作就是在那个模式下来创作,应该简单,实际上它的存在和发展同样是艰难的,至少可以说它的发展是现代社会交际发展的一种文明现象。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颗关切之心。 既然应用文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需要而不断发展起来的文体,也已经具有比较完善的模式。因此,我们要熟悉应用文就首先熟悉这种文体的含义及其分类,每个种类又有各自不同的含义、特点、写作要求,所以我们要对每种文体的格式、内容要求 都要区分清楚明白。而且文种之多也是很显然易见的,那么在这样庞杂繁多的模式面前,就需要我们要有耐心。 最后,我们很仔细认真的了解和熟悉应用文的大小范围、各种体式后,就要在这个基础 上把这样一种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也就是说要我们多多动手、多多练习写作。当然有时间有需要的话你可以尽量多写一些应用文体。因为这样不仅可以让你学好应用文写作的知识还可以帮助你创造新的机遇哦。然而对于我们教师来说,必须的掌握好一些日常用的比较多的应用文体,毕竟工作环境要求。诚如先前所说,从个人的发展来讲也是需要的,个人工作总结、教育总结、入党申请书等等。因此,要想写好这个应用文,我们还要有一颗恒心。 2005年9月27日篇二:如何写好应用文(应用文写作教案) 如何写好应用文(应用文写作指导)应用文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文体,是人们传递信息、处理 事务、交流感情的工具,有的应用文还用来作为凭证和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 工作和生活中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事情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应用文的功能也就越来越多了。 所谓应用文是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为处理实际事物而写作,有着实用性特点,并形成惯用格式的文章。 关于“应用文”的概念,目前并无统一严格的定义,也不可能会有这样的定义,不同的学 者和书籍往往有不同的归纳和概括。学习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其本质特征: 1.写作目的明确 应用文是为实现特定目的服务的,因此其写作动因与目的十分明确。 2.语言表达规范 应用文主要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适当采用一些古语词汇,文章的语言庄重、简洁、严密,这一点和文学作品形成了鲜明的差异。 3.格式体例稳定 大多数应用文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通用格式和体例,这体现了其规范性和严肃性,撰写者 在拟文时必须遵守格式体例的要求。 4.时间要素明确 应用文其所针对的事务一般是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因此执行时间、有效期和成文日期 等时间要素非常明确。 综上所述,可以这样定义应用文:应用文是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在工作、 学习和日常生活等社会活动中,用以处理各种公私事务、传递交流信息、解决实际问题所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格式规范、语言简约的多种文体的统称。(参见韦志国主编《实践技能训练应用写作》一书)

实习律师面试试题库(附答案)复习进程

实习律师面试试题库 (附答案)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试题库 一、简答题(20题) 1、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 2、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 1、帮助信访群众识别自己的信访事项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2、帮助信访群众分析信访事项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并寻找合理的解决投诉途径。 3、帮助信访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 3、你在成为职业律师后还会去尝试考公务员吗? 4、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请问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第四十四条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5、你如何处理在看守所会见时,当事人提出要抽支烟的问题? 6、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7、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五条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第十七条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8、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有哪些?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第四章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第十八条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第十九条律师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 第二十条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二十三条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9、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委、司法部)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律师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 二、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三、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四、律师应当道德高尚,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 五、律师应当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六、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七、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八、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

九、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十、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 十一、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十二、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制度,挪用、私分和侵占业务收费。 十三、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十四、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十五、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承诺。 十六、律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 十七、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十八、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十九、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二十、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 二十一、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二十二、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

最新版190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doc

最新版190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本规范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处分的依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的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理解、判断和执行本规范。 第二章; 律师的职业道德

第一节基本准则 第六条律师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 第七条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八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 第九条律师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第十条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一条律师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三条律师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二节执业职责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的,不违背上述的规定。 第十五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总结

面试考核前提交鉴定表(一式三份)时请带好实习证、在线培训的学习档案打印件、社保证明、工作周报和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面试前登记报到时,在一个会议室里等,报到签到的老师会让你在门那边看面试流程的及自我介绍的方向什么的。主要是周记好好写,周记的问题要答好。律师要冷静,言简意赅。业务方面会根据周记内容发问,或者问印象深刻的案子。 面试流程-自我介绍、业务方面案子及题库 1,中间的老师让你先自我介绍(姓名,所,毕业院校、司考等情况,在所里主要业务方向,不少于2分钟),中间那个考官在听自我介绍,右边那个在翻实习周记。 2,自我介绍完,问你以后从事哪方面业务?问实习律师有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的?左边的考官就问你将来的职业规划? 3,职业规划答完,右边翻周记的考官就问周记里的案子或实习期间做的案子,或者你把你印象最深的案子说说?(说周记时,一定要记得说不是主办,是参与,是观摩。) 4,答完业务方面的,开始题库客观题一至两道题! 注: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出的,重点背处罚情形。b《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重点背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况。有冲突的,以司法部为准。 c两个收费,怎么收费,什么案件不能风险代理,这个要了解。 最后一定要熟悉写的每个案子及实习鉴定里的内容! 客观题库: 1,给个律师法的利益冲突情境,问怎么处罚?被处罚了的律师会受到什么限制?也会直接问什么是律师法的利益冲突?问你处罚怎么样? 2,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有哪几种?怎么处罚? 3,律师妨碍对方举证的情形?处罚怎样? 4,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的处罚? 5,什么是违反援助义务?违反援助义务受到的处罚? 6,怎么收费,什么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7,我面试题目就是司法处罚第二十条

浅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杨晓红)

目录 一、论文提纲 (1) 二、论文摘要、关键词 (2) 三、正文 (2) (一)律师的职业道德 (2) 1、律师执业必须以服务为中心 (2) 2、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 3、忠于职守,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 (4) 4、廉洁自律,维护职业形象 (4) 5、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服务 (5) 6、保守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5) (二)律师的执业纪律 (6) 1、律师工作机构的纪律 (6) 2、律师在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6) 3、接受委托、诚实服务 (7) 4、律师同行的纪律 (8)

论文提纲 一、律师的职业道德 1、律师执业必须以服务为中心 2、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忠于职守,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 4、廉洁自律,维护职业形象 5、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服务 6、保守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二、律师的执业纪律 1、律师工作机构的纪律 2、律师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3、接受委托,诚实服务 4、律师同行的纪律

浅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09 春法本杨晓红学号:091060132 内容摘要: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规则。本文就多方面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了论述,指出律师在业务活动中,应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规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这对国家法制建设以及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均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为规范 律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其性质、任务和特点要求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在执业过程中也应当遵循严格的纪律规范。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与律师对社会所负的特殊责任联系在一起的。它既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体现,也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一)律师的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业道德与律师的职业特点及对社会所负的特殊的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是影响律师职业的最重要的规则,反映了律师职业的精髓和实质,也是法政发展状况的体现。 1、律师执业必须坚持以服务为中心 应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由于我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在制定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上都是体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建设,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所以,我国的律师职业道德上首先应当是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全文

最新版本)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全文(2017总 则第一章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第一条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是律师自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第二条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第三条 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律师事务所其他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第二章 第五条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条律师协会倡导律师关注、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不得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第十二条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第十三条理或者辩护业务。律师不得为以下行为:第十四条 ; 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损律师行业声誉的行为(一); 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二); 三)参加法律所禁止的机构、组织或者社会团体(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律师协会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的行为。四( )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五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第三章第一节业务推广原则 第十五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推广律师业务,应当遵守平等、诚信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准则,公平竞争。 第十六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途径,开展、推广律师业务。 第十七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第十八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解答、授课、普及法律等活动,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 第十九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宣传自己的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题库及使用指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题库及使用指引(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部分) (2016年12月15日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面试考核题库的出题依据 (同时亦是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的准备范围,请各设区市律协于各自官网的专门页面进行登载,以供考生查阅)。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相关知识 (以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拟题参考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分别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5、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2010年4月8日司法部令第122号发布)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6]611号,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制定并印发) 7、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闽价服[2013]66号,2013年3月5日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制定并印发)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2755号,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律发[2014]3号,2014年6月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并印发) 1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 (2011年11月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 1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2009年12月27日第七届第二次理事会修订)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司法部)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与国司法部令(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律师得职业素质与执业水平,促进律师事业得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律师暂行条例》得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得全部行为. 第三条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得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得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得职责监督律师执业活动,对不遵守职业道德与违反执业纪律得律师进行教育,情节严重得,根据《律师惩戒规则》给予惩戒。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 第五条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与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公民得合法权益服务。 第六条律师必须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在全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条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维护国家法制与社会正义. 第八条律师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履行为有经济困难得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得义务,努力满足当事人得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得合法权益。 第九条律师之间以及与其她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严密审慎,讲求效率,注重仪表,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与律师协会章程。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忠于律师事业,努力钻研与掌握执业所应具备得法律知识与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与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得名誉. 第三章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章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节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 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比较重要,刚才已经讲过了。 律师怎么定位呢?美国ABA的律师职业行为示范规则说到,律师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律师是法庭的一员,律师是对社会正义负有特殊责任的公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律师职业道德中,有一个核心的观念是以委托人为中心,这是一个基础,当然翻国内的教科书、法理书找不到这样的观念,很奇怪,但我们做法律执业,做律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根本,要以委托人为中心,你的忠诚是献给委托人的。第二条,律师是“法庭的一员”(Officer of the Court),是指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忠诚献给当事人不假,但只是把一部分献给当事人,还有一部分是献给法庭。作为律师没必要小看自己,律师对社会公正、法律负有特殊的责任。律师是“在野法曹”,法官、检察官属于在朝的法律人。 关于这样的问题,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2006年我在韩国教过半年书,在韩国通过司法考试非常困难,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只有1000人,最早的时候才100多人,后来200人、300人,这两年扩大的数量将近1000人,日本、韩国、台湾、德国都是这样。在德国更严格,德国司法考试分为两次,第一次要通过,如果连考两次没有通过,就丧失了考第二次的资格。在韩国通过司法考试很困难,韩国一个学校的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以后,要在校园里贴上一个横幅:“热烈庆祝XXX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一个大事儿。在这1000人考上意味着将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当然需要进入司法研修院学习两年,主要是实务。美国的法学教育比较务实,韩国、日本、台湾、德国做法学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司法研修院,两年做实务,中国没有,当然律协有一些职业培训,但时间很短。我问韩国那些通过的学生“将来干嘛”?有的说做法官,有的说做检察官,有的说做律师。我继续问“你做律师,那你在司法研修院的两年时间,学费、住宿费谁给你掏?”他们说政府。我觉得很奇怪,做法官、检察官是国家公职人员,国家给你掏学费、住宿费很正常,但你做律师,将来赚大钱,除了为国家出点税以外,国家也赚不回来这些钱,国家是亏本生意,为什么国家要出这些钱,国家向你要钱才是啊,我在中国培训时是自己出的钱。他们说,“国家出钱是让律师记住,律师不是一个商人,是法庭一员,是对司法制度负有特殊责任的公民,这个钱掏得很值。”

《应用写作》学习指南

学习指南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说,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亦即“高技能”人才,其本质特征是具有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应用文写作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普遍开设的一门综合性、实践性极强的基础公共课,其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培养同学们更好地与社会融合、更科学地处理好公私事务的能力。它为实用而作、以用为本。教育家叶圣陶先生也说过:“大学毕业生不一定会写小说诗歌,但是一定要写工作和生活中实用的文章,而且非写得既通顺又扎实不可。”可以说,是应用文本身的作用,决定了这门课程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指出,信息时代家庭工作的任务是编制电脑程序、写作、远距离监测生产过程。信息时代社会家庭化,作为三项家庭工作任务之一的写作,自然不是文学写作而是文章写作,特别是应用写作。因为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直接的是文章而不是文学。从预见变化,促成变化这个角度来说,社会愈是进步,应用文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愈加重要。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应用文作为信息载体和交际工具,不仅日益进入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作为个人能力与素质的体现,逐渐被纳入人才评价标准的视野。因此,要重视《应用写作》的学习。 那么,怎么才能学好《应用写作》呢? 一、明确学习应用文写作的意义 1.它是能力的要求。听、说、读、写是一个人必备的基本素养,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应用文的写作日益成为人们衡量其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2.它是成功的基石。应用写作文种牵涉面广,涉及领域多,在各种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学会发现、学会策划、学会预测、学会调研、学会科研、学会写作。这一切,都可能为自己今后的成才、成功奠定基础。 3.它是素质的体现。信息时代社会将日益家庭化而写作则是家庭工作任务

实习律师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实录完整版

实习律师申请执业人员 面试考核实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一共五个考官,律协1司法局1俩人是打酱油的,三个律师分为主考1案卷1和案卷2 主考:杨琨是吧 我:嗯 主考:主要是做诉讼哈? 我:对,民事诉讼 主考:你的指导律师都怎么指导你呢? 我:就带着我一起办案子。比如写起诉状,让我先写,然后他修改,指出我错误,告诉我为什么这么写。 主考:那你认为起诉状、答辩状和代理意见有什么区别吗? 我:起诉状答辩状内容比较简单,简明扼要即可;代理意见里要详细论述事实与理由,以及大前提小前提的推理过程。 主考:起诉状和答辩状必须简单吗? 我:这个我觉得没有必须这一说吧,可能是个人习惯,因为起诉状答辩状一般就是一篇纸两篇纸,也可能是我接触的案子都比较简单。 主考:好吧,那你说说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卧槽我慌了) 我:这个这个...首先是受理机关不同,诉讼是法院,仲裁是仲裁机构;然后是程序不同...收费不同(说的很混乱) 主考:(提示我)仲裁裁决的效力怎么样? 我:啊对,仲裁是一裁终局的,诉讼还可以二审、再审 主考:那仲裁裁决就不能上诉? 我:不能,但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主考:什么情况能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我:重大的程序错误,比如根本就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具体还有好几个情形记不清了 主考:好,你说说判例在中国的效力 我:最高法现在出了一些指导性案例,在审判中供法官参考。但也只是参考,中国毕竟还是制定法国家,诉讼中我们也向法官提交过一些判例供其参考,但实际上我认为判例并没有真正的作用 主考:那你说说司法解释的效力 我:什么叫...司法解释的效力? 主考:就是法院判决的时候能援引司法解释吗? 我:哦,那不能,司法解释只是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法院判决还是应当引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主考:行,那你说说民事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我: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一般就是看标的额,各个地方都有规定;地域管辖一般是原告就被告,还有一些专属管辖比如房地产、建筑工程之类的……(被打断) 主考:好,你说说有哪些行为是明确禁止律师做的? 我:首先是禁止律师同时代理原告和被告,就是双方代理;禁止律师私下收费;禁止律师违法会见法官...还有好些条记得不是太清楚了主考:你(案卷)看看有什么要问的 案卷:你实习期间办了多少个案子? 我:呃...您是指这十个案子里面? 案卷: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探索

1.从保密协议效力问题入手,行不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直接采用尽调知悉的内容作为证据违反律师法(38条),而且能否担任代理人存在疑问(39条)。 《律师法》 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四十五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第四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决定。 第四十九条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计算机基本技能训练实习报告

《计算机基本技能训练》 实习报告 学年: 实习名称: 姓名: 班级: 学号: 电话号码: 指导老师:

目录 1、概述----------------------------------------------------------------------------------3 1.1实习目的-----------------------------------------------------------------------3 1.2实习手段-----------------------------------------------------------------------3 1.3实习进程安排-----------------------------------------------------------------3 2、实习过程及实习内容-------------------------------------------------------------4 2.1实习主要阶段性工作安排--------------------------------------------------4 2.2实习收获、感想、认识、评价等-----------------------------------------4 3、实习总结----------------------------------------------------------------------------5

1、概述 1.1实习目的 在这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计算机的应用日益普及,伴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发生了革命性的演变,彻底改变了我们的工作方式和生产方式。办公自动化技术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应用水平和共享程度 ,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他是信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有必要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的操纵技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通过实训教学,我们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的使用及Office 组件的使用,能熟练的完成文档编辑方面的工作。强化各种自动化办公操作技能,进一步培养了熟练处理Word 文档的综合应用、Excel 高级数据管理、Powerpoint 演示文稿高级制作技巧及Internet 网络综合应用的能力。 1.2实习手段 本次实习,以学生自主参阅学习、实践为主,辅导老师在旁答疑辅导为辅,并通过课后完成作业以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深化。 1.3实习进程安 1月7日 实习动员大会 1月8日 Word 技能教学及实践 1月9日—1月10日 完成作业 活 动 时 间

经济应用文练习题

经济应用文练习题 一、填空 1.应用文的特征体现在:主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文主要具有特点是:(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三个部分。 4.公文的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通常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诸要素构成的。 5.公文的发文字号一般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三项内容。 6.公文的主体部分,或称行文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是构成公文标题的三个基本要素。 8.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三类:(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人员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10.__________________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11.__________________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12.按其内容和功用的不同,可将通知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通知、

精选实习律师面试完整题库(含标准答案)

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 一、简答题 1.支付能力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并不属于本罪入罪的构成要件范畴。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从罪状的规定来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包含两种行为方式: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转移财产、逃匿等是手段方式,其目的就是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就是通常所说的恶意欠薪行为。由此可以看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于并列关系,二者没有从属性,互为独立,只要具备其一,就构成犯罪。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 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 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 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 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 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 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 (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执业,(三)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4.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有哪些?(一)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的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律师出庭时应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律师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律师应当模范遵守出庭纪律,尊重法官和仲裁员,文明出庭争辩,依照法律的规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促使法庭审判顺利进行。(二)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应当模范遵守法律规定,在接受委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应当兼顾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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