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

合集下载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
您好!
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现已执行“递延认证”机制,即认证周期为12个月。

现请您持此表(贴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到您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社区办理认证手续后,速将此表寄回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服务科(地址见表格内);或通过“皖事通”手机APP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模块完成自助认证。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我们将依照政策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通过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您的待遇。

2、“协助认证机构填写”内容为必填项。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请寄回,一份留当地验证机构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1.26•【文号】人社厅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续,进一步提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效率,我部决定于2011年4月启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异地退管系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认证水平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能更好地掌握认证对象异地居住情况,降低资格认证工作成本,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的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异地退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建立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异地退管系统的推广应用,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先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起步,其他地区逐步启动。

有条件的地区也可报经部里批准,以地市为单位与四省市同期开展此项工作。

(一)实现“五个统一”1、统一异地协助认证对象。

异地退管系统启动初期的认证对象,统一确定为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起步阶段为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2、统一异地协助认证周期。

每年4至6月统一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考虑一年多次或即时协助认证办法。

四川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知

四川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知

xx年四川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知
公司各基地、离退休人员:
按照四川省社保局《关于省本级xx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及信息补正工作的通知》(川社险函〔xx〕26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工作,杜绝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现象发生,使离、退休(职)人员能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现对xx年12月31日已在四川省社保局领取根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职)进展领取资格的认证,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通知。

1、xx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将采取异地协查认证和单位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展,认证时间定于xx年2月10日至xx年4月1日。

在各基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其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证到所在基地管理单位进展认证。

为方便局内各基地间流动离退休职工,离退休人员可到局内就近基地参加认证。

居住在非局内基地的异地居住人员由四川省社保局向其寄送协查通知书进展认证;
2、《四川省本级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信息补正和资格认证通知书》填写说明:待遇人员根本信息模块务必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有误。

待遇人员的全国统一社保卡模块须填写xx年9月已进展信息采集并领取成功、带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号;
3、各基地收到离、退休人员返回的协查通知书,经审核有效并汇总后将《省本级xx年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汇总表》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于xx年4月5日前报公司社保部。

认证和信息补正工作关系到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等待遇的正常领取,对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认证的人员省社保局将暂停定期待遇发放。

因此,各基地要高度重视,经办人员要认真负责,将认证通知
传到达每一位离退休职工,对返回的认证表要仔细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对在本市居住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对在本市居住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对在本市居住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04.11.30•【字号】•【施行日期】2004.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对在本市居住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各区劳动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4]218号)规定,现将对居住在本市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协助认证范围养老保险关系在外省及本省其它市、县,现居住在我市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

二、协助认证办法(一)异地企业退休人员填写好《企业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由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养老金领取存折(养老金邮寄汇款单)到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二)异地企业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书面申请,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应派人上门进行认证工作。

(三)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进行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经审核认定后,在《认证表》上加盖认证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人和负责人姓名。

并在2005年元月15日,将办理协助认证情况和认证信息报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四)尚未成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地方,居住城区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的认证工作,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住乡村的异地企业退休人员的认证工作,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共同认证。

三、有关要求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冒领养老金,确保养老金安全的重要工作。

社保不在户口所在地交退休怎么办理

社保不在户口所在地交退休怎么办理

社保不在户⼝所在地交退休怎么办理
在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般都是由⽤⼈单位给员⼯进⾏办理的,⽽且⼤部分的员⼯其实⼯作的地点都不是在户籍所在地,⽽是在外地,这种情况下到了退休年龄应该怎样办理?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社保不在户⼝所在地交退休怎么办理
养⽼资格异地认证的⽅式、表格、时间并没有统⼀规定,这要看办理退休地社保机构的具体要求。

异地居住的退休⼈员,居住地已开通⽹上认证的,可以向退休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在⽹上下载表格,或者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

领取待遇⼈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乡)社保所进⾏资格认证
⼤部分省区是待遇发放地给本⼈邮寄认证表,要待遇领取⼈填表后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盖章认证或由居住地社保机构通过⽹上认证。

有些地区是要求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由居住地社保机构出具认证表寄回待遇发放地。

⼆、退休⼈员异地领取资格认证⽅式
1、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异地居住退休⼈员领取养⽼⾦资格协助认证表》,本⼈携该《认证表》和本⼈⾝份证、离退休证、⼀⼨免冠近期照⽚到居住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作机构进⾏认证,如居住农村的在乡政府或镇政府进⾏认证。

2、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集指纹、⼈脸,然后申请互联⽹⼈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社会保险交费的地点并没有在本地,这个时候是⾮常常见的,这个不会影响到退休的办理⼯作,在办理退休时⼀般在⼯作地点的社会保险部门进⾏办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5.09.02•【字号】合劳社秘[2005]177号•【施行日期】2005.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合劳社秘[2005]177号)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各街道(乡镇)、各单位:根据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证范围(一)参加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的所有离退休人员;(二)已参加异地和行业企业养老保险,现居住在本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二、认证程序(一)本市居住的认证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并在本市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以及已移交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接到《合肥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以下简称《认证表》、一式两份)后,由本人持身份证、离退休证或养老金存折和填写好的《认证表》,到居住地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务所,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经审核认定后,由居住地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务所,在《认证表》上加盖认证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

《认证表》一份由认证机构存档备查,一份由离退休人员交(寄)回原单位,由原单位汇总报送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核。

(二)异地居住的认证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居住在外地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在收到原单位寄送的《合肥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以下简称《协助认证表》、一式两份)后,由本人持身份证、离退休证或养老金存折(养老金邮寄汇款单)和填写好的《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
是 指 已参加 基本 养 老保 险 、退休 后 居住 在非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所 在 地 的 人 员 。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实 际 情 况 。 明 确 进 行 异 地 领 取 养 老 金 资 格 认 证 的 人 员
保 险经办 机构 对前 来 办理 领取 养老 金资 格认 证 的 退休 人员 .要 当面核 对其 身份 证 和退休 证 。经 审
条件 各级 社会 保险经 办机 构要 制定具 体 的工 作
3 E IL NAN O YOfL B R A DS I LS C R Y 4 L GS ANO D P IC " A OU N OCA E U 1 I 1 ’
兰 竺 ! _ 吾 法 政 专 二 竺 。 保险 规 策 题 }

和 必 要 性 .树 立 大 局 观 念 和 协 作 意 识 ,积 极 开 展
工作 。各 级劳 动保 障部 门要加强 领导 和协 调 ,进


统一认 识 ,加强 领导对 异地 居住退 休人
步 完 善 劳 动 保 障 工 作 平 台 建 设 ,积 极 创 造 工 作
员领取 养老金 资格进 行协 助认证 .是 社 会化 管理
方案 和措施 .加 大 对街 道社 区劳动 保 障丁作 平 台
的 指 导 力度 ,强 化 基 础 管 理 , 制 订 并 不 断 完 善 有
信 息 ,有 条 件 的地 区可将 印有 本地 社 会保 险经 办 机 构地址 、邮政 编码 的信 封及 邮票 一并 寄 给异地
居 住 的退 休 人 员 。
养 保 法政 专 兰 』 老 险 规 策 题 重_ I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退休证,以及《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提出申请:在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认证申请
居住地认证:持上述材料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保局留有驻外地详细住址的,由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在居住地照相并邮寄相关材料;通过手机APP软件认证;通过银行网点认证;特殊人群可预约社保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等。

邮寄认证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或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公章的认证表邮寄回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证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老同志:
您好!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退休人员进制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即,,根据国家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和我区相关部门的要求,每年进行资格认证。

为确保离退体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单位定于2018年3月至开展2019年度领取养老待待遇资格验证协查工作,请您持本表(贴一寸近照)。

身份证或户口本、退休证,到您居住当地的指定认定机构进行验证后,将认证表寄回我局。

苦过规定时间未验证的。

我们将按
规定暂停支付养老金,待收到此认证表后将足额补发停发的养老金
谢谢合作,祝身体健康
洛浦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洛油县北京路6号
邮编:848200 联系电话:090362280(传真:6621062) 联系人:刘芳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1、此表请用钢笔或炭素笔认真填写,不得添改和防造。

2、持(印有本单位公章的)本表或本年度挂历拍照。

请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一试二份,一份出认证机构存档,一份寄回我单位作为发放养老金依据
4、验正机关意见分为:1此人健在;2、此人于X年X月X日死亡。

5、请提供3个联系方式,便于我局进行随时联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