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专
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4.09•【文号】人薪发[1994]12号•【施行日期】1994.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1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精神,结合体育运动队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994年4月9日体育运动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结合体育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体育运动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体委系统所属各级优秀运动队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体育运动员。
二、新工资制度的内容及实施体育运动员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
体育津贴、奖金制由体育基础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
(一)体育基础津贴的实施体育基础津贴,按运动员入队第三年套入一个档次的办法确定,入队3年以下套入第一档,入队4-6年套入第二档,入队7-9年套入第三档(详见附表一)。
(二)运动员成绩津贴的实施1.运动员成绩津贴,根据其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所取得的最高获奖名次确定。
其中,在奥运会、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非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亚运会、奥运会项目亚洲比赛、全运会和非奥运会项目亚洲比赛、全国比赛七个层次比赛中取得获奖名次的运动员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标准领取相应的成绩津贴(详见附表二)。
运动员饮食标准有哪些标准

运动员饮食标准有哪些标准运动员的饮食标准对于其体能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至关重要。
科学合理的饮食可以帮助运动员更好地进行训练和比赛,提高身体素质,预防运动损伤,加速康复。
那么,运动员的饮食标准具体有哪些呢?首先,运动员的饮食应该保证全面均衡。
这意味着运动员的饮食需要包括五大类食物,即谷物、蔬菜、水果、蛋白质食物和脂肪。
谷物可以提供能量,蔬菜和水果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蛋白质食物可以帮助肌肉修复和生长,而适量的脂肪则是维持身体机能所必需的。
其次,运动员的饮食应该根据运动强度和训练量进行合理调整。
一般来说,运动强度大的运动员需要摄入更多的能量和蛋白质,以满足其身体对营养的需求。
而在比赛前后,以及训练和比赛之间的恢复期,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饮食调整,以确保身体状态的最佳化。
此外,运动员的饮食应该注重饮食的多样性和新鲜性。
多样性的饮食可以帮助运动员摄入更多种类的营养物质,从而满足身体各种需求;而新鲜的食材则可以保证食物中的营养成分不会因为保存或加工而流失。
另外,运动员的饮食还需要注重饮食的节律性。
这意味着运动员需要按时进餐,保证每日三餐的规律性,同时也需要根据训练和比赛的时间安排合理的补充能量和水分,以保证身体状态的最佳化。
最后,运动员的饮食还需要注重合理的补充营养品。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训练量大、身体状态不佳或者特殊的气候环境下,运动员可能需要通过补充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营养品来满足身体的需求。
总的来说,运动员的饮食标准应该是全面均衡、根据运动强度和训练量进行合理调整、注重饮食的多样性和新鲜性、注重饮食的节律性以及合理补充营养品。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科学合理,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从而取得更好的比赛成绩。
因此,作为运动员,合理科学的饮食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07.30•【文号】[87]教体厅字012号•【施行日期】1987.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87]教体厅字012号1987年7月3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课余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作好高校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工作,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科学文化知识合格,并具有较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专门人才,保证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工作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特制订高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学校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关心,并切实安排好学生运动员培养教育工作。
(二)学校应在主管体育工作校(院)长领导下,由校(院)办公室牵头,有关学生管理、教学、后勤、体育工作的人员参加组成相应领导机构,其中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试点工作中的教学、教育、训练、学籍管理、教师配备后勤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系(科)应有一位系(科)主任分管试点工作。
(四)运动训练工作由体育部或体育教研室负责,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训练竞赛组(室)。
二、思想品德教育(一)应切实加强运动员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教育运动员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使运动员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和体育运动的骨干。
(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运动队配备政治辅导员,成立党、团组织。
关心运动员成长,并保证运动员政治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的时间。
注意结合运动队的特点,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三)制定运动员守则。
建立各种奖、惩制度。
加强运动队精神文明建设,表扬先进,并对违反校规校纪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撤销),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03•【文号】体人字〔1996〕314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1996年7月3日国家体委、人事部发布,体人字〔1996〕3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我国体育事业,调动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12号]的精神,结合体育运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各类体校的教练员。
其他系统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应根据比赛(培训)成绩并结合政治思想、道德作风、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评定。
第四条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工作。
全国单项运动协会负责本办法规定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的具体实施工作。
运动员、教练员应当发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为提高我国运动技术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运动员奖励第五条运动员名次奖:(一)运动员在奥运会、亚运会上获得奖励名次,执行附表一所列奥运会、亚运会奖金标准的上限;(二)运动员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上获得奥运会比赛项目奖励名次,执行附表一所列奥运会项目相应比赛层次资金的上限;(三)运动员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上获得非奥运会比赛项目奖励名次,执行附表一所列非奥运会项目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的上限;(四)集体项目和团体(组)项目的非主力运动员,执行附表一(见表)所列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的下限;(五)登山运动员执行附表二(见表)所列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5.08•【字号】鲁财文资〔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文资〔2019〕13号各市财政局、体育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体育(教体)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规范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2019年5月8日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体育发展资金是指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其他各类预算资金安排,用于支持全省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体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权责清晰、上下结合、统筹安排、保障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体育强省建设。
第四条体育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体育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审核支出政策,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会同省体育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并下达拨付资金。
运动员膳食标准

运动员膳食标准
1. 足够的能量摄入:运动员需要摄入足够的能量来支持他们的训练和比赛。
一般来说,运动员每天需要摄入的能量取决于他们的性别、年龄、体重、身体活动水平和运动项目等因素。
2. 均衡的营养摄入:运动员需要摄入均衡的营养,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不同的运动项目和训练阶段对营养的需求也不同。
3. 分餐制:运动员通常需要采用分餐制,即将每天的食物分成5-6 餐,以保持稳定的能量供应和血糖水平。
4. 适量的水分摄入:运动员需要摄入足够的水分来维持身体的水平衡,以防止脱水和疲劳。
5. 控制饮食:运动员需要控制饮食,避免摄入过多的脂肪、糖分和盐分,以保持健康的体重和身体状况。
6. 个性化的膳食计划:不同的运动员有不同的营养需求和饮食限制,因此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膳食计划,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
1。
XX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X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单位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以及《XX县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棣发[2014]9号)、≪XX 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棣办发[2014]5号)、《XX 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棣财行[2014]1号)、《XX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棣财行[2014]2号)、《关于印发〈XX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棣办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具体管理,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由单位领导、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单位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指导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单位的一切收、支统一由财务室办理,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二、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财政预算要求,本单位的所有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每年H月IO日前,各科室编制下年度收入、支出预算,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计财工作组审核汇总,形成年度收支预算,经局办公会研究,上报县财政批复后执行。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三、规范收支管理细化财务核算1、收入管理各科室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省、市、县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或私设收费项目收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不得有偿补课、办班,收费票据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XX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除上级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渭政办发〔2017〕164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5日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十五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17号)及《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16〕8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与足球改革工作,强力推进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和足球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意义及目标(一)实施意义。
以培养高水平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的,以探索“体教结合、体教融合”新模式为切入点,加大足球改革力度,建立健全运行体制、保障机制,着力解决选才育人、梯队配备、队伍建设、赛事组织、保障体系等重要关口,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及推进足球改革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市体校和各县(市、区)级少儿体校为重点,积极开展校队联办、校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足球俱乐部等传统体育项目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市、县(市、区)、校三级业余训练网络体系。
到2019年,建立以体育为主、体育和教育共管的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及少儿体校管理体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专
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资金名称: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及试集训运
动员伙食费、津贴补助专项资金
资金规模:2279.69万元
项目设立时间:2017年
一、专项资金设立目的和用途
目的:有效保障各类运动员、教练员在训练、比赛中体能消耗所需营养和补充,以适应高强度、激烈的竞技体育训练比赛,培养更多优秀后备人才。
在各类竞技运动中得到奖牌,取得优异成绩,为新疆人民挣得荣誉。
用途:各类运动员、教练员、集试训运动员在训练、比赛中体能消耗所需营养和补充等。
二、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与管理方式
分配原则:按照新财教〔2009〕71号文件的规定,分为四类伙食标准执行。
为保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正常训练比赛的体能消耗的补充伙食费。
按重点项目、重点队员、正式队员、试集训队员九个档次确定基数标准,体现突出焦点、扶持潜优、兼顾一般、区别对待原则。
管理方式: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按照相关伙食标准及运动员、教练员人数分配。
专项资金使用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其开支范围必须与预算口径相一致,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范围开支费用年终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和取得成绩进行单独记账,对比分析。
局项目攻关组平时下运动队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果。
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三、专项资金当年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
使用情况:
用于体训一大队8个运动项目、体训二大队6个运动项目、摔柔中心5个运动项目、拳击中心1个运动项目、足球中心1个运动项目、体育中心3个运动项目等运动员、教练员、集试训运动员伙食、营养补助。
效益情况:确保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集试训运动员日常训练伙食,补充运动员的体能消耗。
近年来,我局结合实际,提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立足全运、着眼奥运”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坚持“三从一大”的训练方针,为国家和自治区的体育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运动员、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已达不到运动量的消耗,为保障运动员大运动量训练的体能消耗,建议提高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标准。
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