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规划条文韶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第一章 总则第1.1条 编制目的为指导韶关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编制《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5-2035年。
其中规划近期为2015-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1-2035年。
第1.3条 规划空间层次1、市域:韶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3个市辖区,乐昌市、南雄市2个县级市,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新丰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5个县,面积为18412.53平方公里。
2、3、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丹霞机场及桂头镇镇区,以及北至煤矸石发电厂、南至韶关港、西至天子岭、东至G106国道,面积为562.88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浈江区车站街道、东河街道、风采街道、田螺冲办事处、乐园镇、十里亭镇、新韶镇、犁市镇,武江区新华街道、惠民街道、西河镇、西联镇、重阳镇、龙归镇,曲江区马坝镇、白土镇、大塘镇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不包括草田坪村)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1555.2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即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1.4条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
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规划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2.1.1条城市发展目标全面落实主动融入珠三角总战略,将韶关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著名的优秀旅游城市、珠三产业共建和区域合作融合发展区”。
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包括人口与城镇化、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五大类指标。
(见附表1)。
第2.1.2条城市发展战略1、城市群融入战略: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南融北联中聚,加强交通互联互通,融入大珠三角城市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3•【字号】东府办[2012]74号•【施行日期】201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7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有关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和省政协“双转移”专题协商会精神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未来五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在2011年共建园区建设取得实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莞韶、莞惠产业园)开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持‘三重’发展,提升‘双转移’质效”工作要求,根据莞韶、莞惠产业园不同的发展基础、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围绕“突出园区特色、形成产业集聚”工作重心,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着力加快开发建设,提升开发质效,实现东莞、韶关和惠州三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一)市场导向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0.19•【字号】粤府办〔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2〕32号韶关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19日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韶关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重构产业竞争新优势,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作出示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韶关传统老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初步实现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和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初显成效。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100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森林覆盖率达75%。
韶关芙蓉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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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0-1:芙蓉新区范围图
2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战略意义
一、基础和条件 区位优势明显。芙蓉新区位于“广东北大门”韶关市的核心位 置、珠三角 1 小时交通圈范围内,是粤港澳辐射我国内陆腹地的 “黄金通道”。
土地开发潜力巨大。新区范围适宜建设用地约 200 平方公里, 开发强度低,土地资源存量大,低丘缓坡地多,是韶关市适合集中 开发的地区。
二、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一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 现代化同步发展,为韶关规划建设芙蓉新区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二 是国家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芙蓉新 区探索具有韶关特色的转型发展和振兴发展道路提供了行动指引和 政策保障。三是广东省将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作为进一步促进粤东西 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以新区建设带动发展,赋予了芙 蓉新区新的使命和任务。四是韶关打造粤北地区中心城市,进一步 巩固和加强粤北出省门户地位,促进与珠三角更紧密的联系,推进 粤湘赣边界地区的合作发展,为芙蓉新区拓展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挑战
三、重大意义 加快建设芙蓉新区,是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以生态文 明引领老工业城市的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打造粤北 地区中心城市,提升综合竞争力,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有利于 加强粤北出省门户建设,深化与内陆腹地的交流合作;有利于引导 发展要素向新城、新园区集聚,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形成产城 融合的新格局。
(五)坚持文化提升。传承岭南历史文化,保护和挖掘地方文 化资源,塑造特色鲜明、地域文化浓郁的城市形象。加强公共文化 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文化提升促进产业发展,实 现文化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打造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决定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打造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
园的决定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韶府[2008]54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1
【实施日期】2008.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打造中山(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决定
(韶府〔2008〕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今年4月初在韶关调研时关于“实行不均衡发展战略,把提高城市和产业的集聚度作为加快发展的关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载体建设步伐,根据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第一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双转移办〔200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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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莞韶产业转移园控制性规划

韶关市浈江区莞韶产业转移园控制性规划为适应韶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韶关市的城市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指导浈江产业转移园起步区(以下简称“起步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本《韶关市浈江产业转移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浈江产业转移园起步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工作。
二、发展目标将产业转移园建设成为对外交通联系便捷、与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型制造业产业聚集区。
三、园区发展定位以电子信息料、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制药、食品工业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生态型、科技型、创税型产业区。
四、发展规模1、用地规模:规划建设用地6.39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5.0-5.5万人。
五、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1)地块建设容量控制1、各地块开发及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必须符合规划分图图则所作的规定。
各地块控制指标详见附表2。
2、建筑间距的控制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埋设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3、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中,如能提供以下设施者,可获有关控制指标的奖励。
即在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可被允许适当提高建筑密度或容积率指标。
具体奖励标准由规划主管部门协调掌握。
✧在开发用地中为城市提供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
✧提供面积不小于1000㎡的公共步行广场。
✧提供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1000㎡的公共绿地。
✧提供面积不小于2000㎡的公共公共停车场。
(2)建筑高度控制1、地块内最高建筑的地平面以上高度不得超过图则中规定的建筑高度控制指标。
2、规划区范围内重要道路如景观大道、工业大道等道路两侧,建筑高度限制可根据城市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3)建筑退让控制1、沿建筑基地用地界线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30•【字号】东府办[2013]119号•【施行日期】201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3〕11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30日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为贯彻《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双转移”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转移园合作共建机制,根据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工作重点,多策并举,多管齐下,走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路子,推动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东莞与韶关、惠州两市深度合作、互利共赢。
同时,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合并对口帮扶关系的通知》(粤办函〔2013〕118号)精神和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调整共建关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心,展开东莞与揭阳市的园区共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定信心、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打造承接平台,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布局的优化。
《白土镇中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白土镇中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说明一、规划编制背景:(1)新版总规《高要市白土镇总体规划(2010-2020)》最近已编制完成,为白土镇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和策略,其中明确提出白土镇产业发展重心的转移:在实现传统工业升级转型的同时,加快发展旅游、房地产、商务会展等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城镇经济。
本次规划片区位于中心镇区的核心区域,以商住、商业、办公功能为主,是白土镇新版总体规划中重点打造的城镇服务中心,是实现白土镇产业发展重心转移的试金石。
(2)根据《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规函[2011]304号),全省将进一步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中的法定地位。
对于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要结合“三旧”改造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三旧”改造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本次规划片区中的原高峰陶瓷厂地块是白土镇“三旧“改造的示范项目,因此,编制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是满足“三旧”改造的政策需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前,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镇政府的招商动态,本次规划片区内已多个地块具有开发洽谈的意向,因此,本次控规的编制将有助于完善该片区出让土地的用地手续。
二、规划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位于高要市白土镇中心镇区的中、北部,北至江肇公路与宋隆路交界、东至宋隆路、南至隆信服装厂、西至扬塘渠,包括总体规划中确定的12、13、23、24、32五个规划分区,规划总面积约91.8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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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表)
一、规划简介:
根据《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总体规划()》,规划采取一园两组团六片区的布局形式,包括浈江片区(含粤北国际物流中心)、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龙归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增加规划用地公顷,扩园后总规划面积达到公顷。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位于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见图),扩园后总面积为公顷,其中包括已批现有面积公顷,规划扩园新增面积公顷(见图)。
规划期限为年。
图园区所在位置图图白土片区扩园规划图
二、发展定位
白土片区以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为基础展开规划布局,重点发展与装备制造所需的金属材料加工、照明产业和与其它园区相配套的产业,整合白土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成为功能相对完善、辐射周边地区的产业园区。
三、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公顷,用地分配如下:二类居住用地为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二类工业用地公顷(),仓储用地公顷(),道路广场用地公顷(),对外交通用地公顷(),市政设施用地公顷(),绿地用地公顷()。
规划总就业人口万人。
四、规划布局
()白土片区片区的居住功能主要依托白土镇旧城改造建设,规划形成配套完善的综合生活新城,内部于片区西部建设少量居住用地;
()片区工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未来发展重点整合园区现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与装备制造所需的金属材料加工、照明产业等与其它园区相配套的产业,整合白土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成为功能相对完善、辐射周边地区的产业园区;
()在片区南部结合规划河运码头布置仓储物流用地。
五、评价重点
()分析白土片区选址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园区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的合理性;
()从环境现状、环境制约因素、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等角度对白土片区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
()预测白土片区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战略方案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白土污水处理厂,废(污)水经白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标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绿化,其余排入北江;转移园内燃煤企业燃煤含硫率要求低于,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等处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达标处理;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保证各企业厂界达标;转移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评价结论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规划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与广东省及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规划布局方案总体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
白土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实施后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环境影响通过严格的产业准入、废水集中处理措施和严格排放标准、设立足够的防护距离等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补偿,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对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容量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严格控制人口和产业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在强调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强调下一层次的项目环评,注意落实环评要求并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在拟选址区域规划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公众参与联系人:()建设单位: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赖自文;电话:;邮箱:。
()评价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周工;刘工;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为了解您对规划在选址、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的意见,请您填写以下调查内容,谢谢!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单位表)
一、规划简介:
根据《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总体规划()》,规划采取一园两组团六片区的布局形式,包括浈江片区(含粤北国际物流中心)、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龙归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增加规划用地公顷,扩园后总规划面积达到公顷。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位于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见图),扩园后总面积为公顷,其中包括已批现有面积公顷,规划扩园新增面积公顷(见图)。
规划期限为年。
图园区所在位置图图白土片区扩园规划图
二、发展定位
白土片区以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为基础展开规划布局,工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未来发展定位为整合园区现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与装备制造所需的金属材料加工、照明产业和与其它园区相配套的产业,整合白土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成为功能相对完善、辐射周边地区的产业园区。
三、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公顷,用地分配如下:二类居住用地为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二类工业用地公顷(),仓储用地公顷(),道路广场用地公顷(),对外交通用地公顷(),市政设施用地公顷(),绿地用地公顷()。
规划总就业人口万人。
四、规划布局
()白土片区片区的居住功能主要依托白土镇旧城改造建设,规划形成配套完善的综合生活新城,内部于片区西部建设少量居住用地;
()片区工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未来发展重点整合园区现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与装备制造所需的金属材料加工、照明产业等与其它园区相配套的产业,整合白土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成为功能相对完善、辐射周边地区的产业园区;
()在片区南部结合规划河运码头布置仓储物流用地。
五、评价重点
()分析白土片区选址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园区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的合理性;
()从环境现状、环境制约因素、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等角度对白土片区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
()预测白土片区建设期间及投产以后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战略方案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白土污水处理厂,废(污)水经白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标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绿化,其余排入北江;转移园内燃煤企业燃煤含硫率要求低于,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等处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达标处理;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保证各企业厂界达标;转移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评价结论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规划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与广东省及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规划布局方案总体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
白土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实施后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环境影响通过严格的产业准入、废水集中处理措施和严格排放标准、设立足够的防护距离等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补偿,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对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容量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严格控制人口和产业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在强调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强调下一层次的项目环评,注意落实环评要求并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在拟选址区域规划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公众参与联系人:()建设单位: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赖自文;电话:;邮箱:。
()评价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周工;刘工;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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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环境影响评价
单位意见调查表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