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发强

合集下载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活动的准入资格,申请者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手续,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则不能获得许可证。

因此,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对于药品经营者是十分重要的。

一、申请材料的准备1.请者需要准备的资料:营业执照、药品经营基本条件备案表、药品经营者名单、药品经营管理机构名单、药品经营承诺书、药品经营责任书等。

2.准备的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场所情况介绍、药品经营范围和规范介绍、药品经营人员情况介绍、药品经营管理细则和规范介绍、药品经营仓库房情况介绍、药品经营财务状况介绍等。

二、向药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将申请材料寄送至药品管理部门,药品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给予药品经营者发送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确认书,确认书上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编号,以便药品经营者以后可以查询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进度更新。

三、药品管理部门受理审核药品管理部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其审核内容包括:明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药品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政策,药品经营者是否熟悉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者是否有相应的管理经验,药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药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药品管理责任等。

四、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药品管理部门认为药品经营者符合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会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给申请者。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期,药品经营者可以事先有6个月的时间提出续期申请。

五、许可证有效期内管理药品经营者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药品经营活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者需要完成年度自查,检查药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如果发现违规情况,当地药品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违规行为可能会被取消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的具体介绍,最终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需要满足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手续。

连云港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换发及注销办理指南

连云港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换发及注销办理指南

连云港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换发及注销办理指南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准入标准》5、《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6、《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7、《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申报材料(一)、连锁总部申办材料1、申请报告。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

4、营业场所和仓库: 包括位置示意图、房屋产权或租凭协议、平面布局图,或者与同一投资主体的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

5、计算机系统:包括系统功能简介、服务器和站点设置、登陆权限、数据备份等。

6、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及相关人员的材料:包括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与门店数匹配的执业药师和驻店药师等情况(见附件);相关人员的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复印件;②从业人员简历表;③执业药师、其它药师等资格证书复印件;④执业(从业)药师注册证、最近一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⑤劳动合同(以上复印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审核)。

7、配送能力的证明:包括运输车辆(冷藏车)的数量和管理等。

8、“八统一”保证措施:包括门店管理协议、门店巡查制度、承诺书等。

9、拟改变经营方式的单体零售药店期未库存盘点表。

10、门店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1、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门店申办材料(与总部材料一起申报的门店只报1、2、3、4、10、11项)1.封面、目录;2.名称核准通知书;3.门店设置申请表(见附件4)。

4.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的有关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复印件;②从业人员简历表;③执业药师、其它药师等资格证书复印件;④执业(从业)药师注册证、最近一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⑤劳动合同(以上复印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审核)。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关注度的业务。

因此,在开办这类企业的过程中,涉及到的手续和规定十分繁琐且必须遵守。

本文将对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的手续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对有意开办此类企业的人士有所帮助。

一、行业准入许可证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行业准入许可证。

这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认可、批准药品流通企业获得从事药品流通业务的许可证,也叫做《药品流通许可证》。

该证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生产和经营条件、药品目录、人员要求、存储和配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企业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获得行业准入许可证。

二、药品批发和零售的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行政许可证。

这是指在经过申请、审批和公示后,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商家经营药品业务的合法证明。

药品批发和零售的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需要定期申请更新。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这是指企业在实施药品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是企业在批发、零售药品过程中需要的一项重要的质量保证措施。

四、药品零售GSP认证药品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GSP (Good Supply Practice)是指药品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主要是通过对药品的采购、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GSP认证是药品销售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认证,也是申请药品批发许可证和药品零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五、食品流通许可证除药品流通之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还需要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这一许可证是指批发、零售企业在食品流通活动中必须持有的证明资质,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该企业在从事经营行为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等问题。

药监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监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监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所证明
2.负责人资质
(1)负责人身份证明
(2)药品经营负责人资格证书
3.药品品种备案
(1)药品品种目录
(2)药品生产许可证明
二、申请材料审核
1.材料初审
(1)药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现场核实
(1)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申请材料
(2)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技术评估
1.药品储存条件评估
(1)药品储存设施情况评估
(2)确认符合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
2.药品销售管理评估
(1)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评估
(2)确认合规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四、审批
1.审批流程
(1)药监局进行审批流程
(2)根据审批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2.发放许可证
(1)审核通过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
五、领取许可证
1.领取通知
(1)药监局通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2)确认个人信息和领取许可证
2.签收领取
(1)携带相关证件领取许可证(2)签收并确认相关信息。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给经营药品的企业的合法证明,也是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合法经营的依据。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办理此证的详细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保证制度等。

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然后,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药品经营场所、药品管理制度等进行核查和评估,并进行相关的现场检查。

接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审查结果对申请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对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药品质量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性评估。

如果评审结果符合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最后,企业在收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应及时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企业的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药品采购和销售渠道、药品存储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详细情况。

备案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再次对企业进行检查,并核实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总结来说,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查、评审和备案四个环节。

在办理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申
请材料,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只有在满足相关要求后,企业才能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合法的药品经营活动。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第1步,准备资料。

我们想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药监部门的要求准备好办证的所有资料,办理资料一般需要办理申请书,负责人身份信息证明,履历表,营业执照,法人,执业药师人员名单及证件,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守法证明等。

第2步,提交申请。

我们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就必须向经营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3步,递交材料。

提出申请后,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的材料清单递交已经准备好的所有材料。

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初审,假如资料不齐,还需要进行补缴。

第4步,审核材料。

受理部门收到提交的资料后,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资质进行实质审查,审核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

第5步,颁发资质。

如果提交的资料满足条件,成功通过职能部门的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会按照要求给申请人发放资质材料,也就是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发强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

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过程与上述程序基本一致。

另外,《实施条例》还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根据我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医药店开店经验分享-开药店总流程图

开药店,最基本的要有三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GSP和营业执照,一般许可证最先发下来,然后是营业执照,最后才是GSP,一般三个月内GSP就会发下来了开药店总流程图:药店名报药监局→开始装修,找两个执业药师.药监局验收→合格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记着验收的时候两个药师必须在场)→拿《药品经营许可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记>>,<<代码证>>,申报GSP检查.GSP 麻烦,光各种资料就要装十几个文件夹,最好买. →进药(3万—15万的资金)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指引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三、许可条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处罚与申诉
第五十一条 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二条 药品经营企业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罚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不得因当事人申辩加重处罚。
第十一章 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五十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需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国际化和标准化。
第五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药品安全。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人员;
(三)查阅、复制药品经营企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查处,并予以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与信用管理
第六十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采取限制其药品经营范围、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第六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应当作为对其进行行政许可、信用评级、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方法分两种情况:【批发企业】【零售企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申办人首先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申办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办人首先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申办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