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推行积极的城镇化发展政策,强化湘江、319国道为主轴的“十字型”城市空间轴带,积极开发以浏阳、宁乡为中心,沿交通干线向外辐射的二级城市发展轴,实施极化提高,辐射带的战略,把中心城市做强,做特、做优,将浏阳、宁乡发展成为中等城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镇,加强市域道路、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划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688万,城镇人口482万,城镇化水平70% 。
另规划黑糜峰、书堂山、谷山、洪山庙、石燕湖、青竹湖、莲花山、泉水冲、象鼻窝、乌山等十个森林公园及一个野生动物园。
(三)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
2020年都市区人均绿地1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规划市级综合性公园17个,主题公园13个,区级、居住区级公园69个,滨江绿带、街头花园、城市绿化广场等开敞绿地共30处;沿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干线、铁路两侧布置20米以上防护林带;在月塘村、鸭嘴铺、园艺场、桃花岭等地新建苗圃、花圃。
城市概况
长沙市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处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部,东与江西省萍乡市接壤,北与岳阳市交界,西与益阳市相接,南与湘潭市、株洲市相联。长沙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72年马王堆汉墓的出土及1996年走马楼三国吴简的问世都震惊了国内外。
解放后,“一五”至“二五”时期,城市建设主要集中在河东,用地向北向东扩散,用地范围为北至德雅路、南至南湖路、东起韶山路、西至湘江,河西仅有几所高校。七十年代随着工业用地的扩展和部分工业用地的搬迁,开始形成城南的新开铺、井湾子工业区,城北的伍家岭工业区和河西的石岭塘、望城坡工业区。1979—1989年10年间,受“控制大城市规模、积极发展小城镇”等政策影响,基本在现中心区的范围内填平补齐,周边榔梨、坪塘等小城镇建设开始兴起。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位于城市管理之规划、建设、运行三个阶段之首,是城市管理的龙头。
下文是长沙市规划管理办法,欢迎阅读!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机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二)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四)宣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地域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委托所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委托管理的,其重要规划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市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城市规划,并将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doc 14页)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doc 14页)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机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二)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四)宣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三)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和自然景观;(四)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五)符合城市防洪、排渍、抗震、消防、交通、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
第十条城市规划按下列规定分级编制:(一)长沙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二)长沙市分区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四)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长沙规划及岳麓区规划发展

近期重要规划成果与未来重大市政工程
规划成果:
未来重大工程: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长株潭一体化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桥三环城市骨架 省府生态新城 体育新城 新河三角洲 城市亮化工程 背街小巷整治
湘江生态经济带 建设火车新货站 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 劳动路湘江大桥工程 水环境整治工程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 建设长株潭轻轨 一港一站一枢纽
省府生态新城
生态新城以省政府新址为核心,涵括二环线以南、暮云镇以北、韶山 路以西、湘江以东,总面积约57平方公里。新城区将建设成为一个生态 环境优美、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实力一流的现代化生态 型城区,成为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区域内正在建设“三馆一中心” (省群众艺术馆、省地质博物馆、省科技馆和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长株潭一体化
长株潭三市在空间上呈现‚品‛字结构,城市之 间的距离为35公里,就城市群的组合形态看在全 国是独一无二的。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 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 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 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2003年11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 年)》得到国务院批准,成为今后长沙城市建设和发展 的指导性文件。 批复同意新版规划构筑的‚大长沙‛概念,规划区面 积从90版规划的960平方公里扩大到2893平方公里,将 长沙县、望城县部分区域纳入了规范范围,增加了长株 潭这一空间层次,形成‚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布局。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64万人以内, 建设用地控制在253平方公里以内。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机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二)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四)宣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地域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委托所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委托管理的,其重要规划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市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八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城市规划,并将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目录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着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直职能部门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阐述科学的长沙城市规划体系

阐述科学的长沙城市规划体系当前,随着长沙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居民生活模式有了较大改变,城市产生了各种流动间的冲突问题,使城市机能趋于紊乱,城市设计的对象更趋复杂,规划面临的题目越来越大、越来越综合。
科学构建城市规划体系是城市建设的基本依据,直接关系城市总体功能能否有效发挥,涉及到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能否协调发展。
在加快城市建设,长株潭融合的大背景下,对城市规划、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把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融合、渗透到城市规划之中,科学地构建城市规划体系。
一、长沙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确定提出了沿“一轴两带”发展。
“一轴”指湘江发展轴,“两带”分别指北部县区和南部新城发展带。
从发展片区来看,提出了“一主两次六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从城市中心来看,明确提出了多中心的概念。
长沙市正按照《城乡规划法》技术要求完成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长沙市正在落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要求,挖掘整理更多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由历史文化风貌区、街区、地段、街巷等构成的完整保护体系,提出了自然风貌保护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相结合的思路,在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规划了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古城历史文化风貌区,更加彰显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呼应的山水洲城格局。
这些概念的提出和保护规划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由于管理不到位、资金不足、意识观念相对落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毁灭还很严重。
如2012年,万达广场出土的古城墙保护问题、走马楼竹简古井遗址保护问题等,为长沙的历史古迹保存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
另外,改善历史街区内居住环境,让历史建筑存在的周边环境持续充满活力也是应该解决的问题。
目前保护情况来看,解决方式过于单一和粗暴,为成片开发建设,把一些有历史保存价值的古建筑和街区拆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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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1.区位图长沙在全国城镇体系格局中的区位长沙在中部地区中的区位长沙在湖南省的区位2.长株潭城市圈远景设想规划图3.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长沙]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图[长沙]4.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市域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图[长沙]5.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长沙]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图[长沙]6.规划区生态控制线规划图[长沙]规划区空间结构规划图(一城两片多点)7.都市区空间结构规划图1)长沙如此规模的扩展城市,城市能源是否有保障;有否有能源验算和后备能源的补充,是否考虑发展新能源;2)城市的发展无序,重点区域多头并进,概念过多,反而引起城市人民失焦,没有关注重点;3)城市土地供应无序,土地供应量过多过大;首先,应严格土地供应量,计划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土地取得的手段和形式,整理整平土地,政府二级市场推出土地,确保土地价值;4)政府是否有配套的资源和货币保障制度,如此大的基础建设和城市建设,政府是否有完整的资源保障计划,是否,有完整的城市发展计划,具体到每年、每个节点、每个区域;5)政府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如此大的城市管理能力,是否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制度配套跟上,切忌盲目做大;6)集约管理土地,暂不开发土地统一绿化管理,形成良好的城市形象,做到土地管理高效化,使城市不至于形成土地过多的表面形象;7)东二环距离城市中心过近,严重制约城市东扩,应考虑相应措施东移,较好的促使城市东移;8)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除了考虑公众的出行方便及公共交通外,还应考虑私家车辆通行,长沙应考虑设置南北的公路高架桥,形成立体公路交通体系;9)长沙城市道路人行通道过少,特别是一些新修道路,没有考虑人行通道,极大的不方便。
城市道路在修建的时候,在考虑车辆通行便利的同时,应该重视8.都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都市区是由集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这些用地之间的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区域,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不包括莲花镇和雨敞坪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星城镇、黄金乡、雷锋镇、丁字镇、长沙县的星沙街道、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黄兴镇、安沙镇、跳马镇和干杉乡,总面积1930平方公里。
2020年都市区域城市人口规模6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60平方公里。
建议二:地铁三号线河西段改为走含浦,并延伸至莲花集镇,再开条支线至坪塘理由:1、含浦现实需要和潜力比坪塘重要得多,专家应该也很清楚2、开条支线至坪塘有利于坪塘洋湖地区开发3、有利于莲花地区开发建议三:由于三号线改道七号线河西段将重复,因此建议取消七号线河西段,而是加一条河西真正意义上的南北地铁,由望城县城至汽车西站经梅西湖到王家湾最后到含浦。
这样有利与连接河西南北,增强河西CBD辐射作用9.都市区主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长沙]规划形成以五一广场为核心的市级商圈;商务中心包括河西商务区与河东商务区两部分。
规划新世纪影视博览区、圭塘体育文化产业区、省博物馆周边地区等综合性文化中心,完善组团级文化中心建设,布局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等主要文化设施。
以承办全运会和亚运会为目标,改造完善贺龙体育文化中心和圭塘体育新城;推动建设麓山奥林匹克中心、橘子洲水上运动中心、武广新体育中心。
都市区产业布局规划图[长沙]规划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霞经济开发区和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工业发展区和新能源汽车基地、临空产业基地两个特色工业基地;规划麓谷研发创新基地、坪浦教育与创意产业基地、临空创新产业基地、隆平农业科技基地、新能源汽车研发基地五个知识产业园区。
规划长沙CBD、星马、雷锋湖、空港、黄榔五大商务区。
10.都市区综合交通规划图[长沙]对外交通: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铁路枢纽建设为重点,将长沙建设成为国家中部铁路枢纽之一。
重点扩建黄花机场,搬迁大托铺军用机场。
加强长沙与株洲、湘潭交通联系,加快京广走廊扩容,打通成渝经长沙至江西、海西的高速公路通道。
城市交通:构建开放型格网状快速路网络,形成以“井字型”快速路为基本框架的“五纵五横”快速路系统和“十二纵十一横”的主要主干路系统。
为加强湘江两岸的交通联系,规划20座跨江通道。
关于长沙市总体规划建议一.关于长沙市交通规划建议1.关于地下即地铁的建议地铁建成后将部分缓解长沙的交通拥堵,但地铁站点设置、周边配套等很重要特别是人口密集区的五一路和芙蓉路,韶山路周边,一定要设计把70%的公交客流量引入地铁分流。
比如,巴黎市平均1公里范围内有3个地铁出口,5分钟不到就能走到一个地铁口,大部分巴黎市民选择地铁出行,很大程度缓解了巴黎的交通压力。
前段时间在长沙晚报上看到长沙市规划将40%的人口出行由公共交通系统承担,我建议规划比例低了,应该规划70%的出行人口由共公交通系统承担。
因为规划70%比例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规划低了,实际效果会更低。
2.关于地面交通的建议(1)长沙的道路成网性差。
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者的比例不科学,可供集散的支路严重缺乏;另外,“丁”字路或“断头路”太多,比如韶山路北不通,五一路东不通,东风路南不通等,难以连接成网,转弯车流量大。
以东风路南不通为例建议将湖南政协办公大楼搬迁到河西先导区办公。
以五一路东不通为例可以研究长沙火车站搬迁或改扩建。
特别是火车站广场前五一路与车站路转弯车流量大,还设一个长株潭客运站,建议搬迁客运站,影响道路通畅。
长沙市政府应该利用这次旧城改造、棚户区拆迁等建设项目,统筹规划支路网系统。
(2)地面道路规划建设一定要以人为本,精细化管理。
同时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不可忽略。
长沙要改善公交乘坐环境,有条件的停靠站应设置候车亭,公交站点要人性化设置。
以岳麓大道与银盆岭大桥交接处公交站点设置为例,设置就不科学这两个公交站要是改建成港湾式公交停靠,公交车就不会在进站停车时占用整整一个车道,给过桥车辆添堵,这一点先导区的枫林二,三路设计的好,公交站点都设计成港湾式的。
建议城市现有主干道除多功能道路外,公交站点能改成港湾式尽量改建成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新修主干道公交站都设计成港湾公交站(3)要体现“低碳城市”的理验,实施完善自行车交通规划。
长沙明确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城市,而此次长沙市总体规划却没有体现“低碳城市”的理验。
从长沙市政府主管交通规划的领导谈话内容来看长沙市短时间内不会限制机动车数量增长,但是我还是要建议政府应该考虑研究限制长沙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才行,因为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3月数据显示是长沙市机动车数量已经突破100万量,长沙市每六人就有一台车,而数据还在猛增。
以北京为例,北京人口1972万,汽车保有量是413万辆,上海人口1921万,汽车保有量是150万辆,武汉人口是910万,汽车保有量是100万辆。
研究表明,北京没有采取机动车总量调控措施,目前已经达到“寸步难行”的地步。
以至于2010年起至上半年,北京市曾采取尾号限行措施。
上海则采取私车牌照拍卖的方式,提高购车门槛,在人口接近的条件下,机动车保有量仅为北京的三分之一。
其便捷的地铁系统,提供了令人满意的出行方式。
这些都有效抑制了机动车的增长,值得借鉴。
另外,特此建议交通和规划部门能够在发展和完善长沙市的可持续性交通系统过程中,以建设公共交通(线上交通,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等)为主导的交通体系为发展前提,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鼓励非机动车交通(自行车),尽快从实际行动中将自行车交通也纳入到长沙市现代化的交通体系中来,建设对自行车友好开放的路网系统,这方面长沙市应该向杭州市学习。
最后,我认为地面交通,只有结构合理才是更大的节能。
当一个城市的人全都开着绿色节能车时,这个城市也是不节能的。
美国芝加哥的中心区聚集着十几万人上班,一到晚上,这十几万人就被6条地铁全部“消化”到城市各个方向的边远住宅地区。
不开小车或少开小车的城市才是交通高效、环境清洁的才是低碳的,这样长沙的交通与城市的发展的衔接,减少了小车,是低碳城市的追求3.关于地上即高架快速路的规划没有在规划中看出来建议东西走向主干道长沙大道,南北走向芙蓉路,研究规划建设高架快速路,建议规划将东西走向的人民路规划成城市快速路,穿过湘江隧道再打通岳麓山直达先导区的雷锋梅溪湖城市副中心。
长沙城市规模的日益壮大,因此,在充分考虑长远规划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间,加强地铁、地面、地上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4. 建议规划完善设立湘江、浏阳河等水上绿色交通通道。
规划完善湘江同岳阳,湘潭,株洲水上交通线路,湘江风光带旅游线路,修建梅溪湖与湘江、西湖与湘江,松雅湖与湘江互通互联的水系网络。
建设城市生态“水环”。
充分利用湘江的水系资源,形成各湖泊共同组成的城市水环,并与城市绿化建设相结合,形成生态环。
用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城市气候,提供市民亲近自然、休闲度假场所。
二,没有看到单独列出长沙市旅游总体规划一起展出来旅游规划应该与城市总规划相适应,应该在城市总规划中体现出来,建议长沙旅游规划放在长株潭城市群大盘中规划。
三,没有在总体规划中看到大河西先导区有较大的物流园区或物流基地规划目前长沙物流产业基本布局河东,只有两家位于河西,更没有与此相对应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物流园区,仅依赖河东物流产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长沙市过河交通压力。
随着长沙市经济发展格局的调整和大河西城市化进程加快,根据大河西先导区规划河西人口规模将有150万,急需建立与大河西先导区相配套的物流配送体系,从根本上调整长沙市的物流产业布局、打破河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建立起与长沙经济发展格局相对应的物流产业新格局,以完善大河西产业协作条件,增强大河西区域竞争力,支撑城市三产业。
建议在河西先导区京珠高速西线附近统一规划建设大的物流基地。
四,没有看到单独列出的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拉通南湖路与桂花路,如拆迁难可采取高架桥形式,形成机场、主城区、河西之间的东西大通道。
2、拉通谷山路与黄金大道,将福元路大桥向西延伸至金桥城际铁路站。
3、拉通麓山南路与银盆南路,形成河西的南北大通道。
4、在长青路与德雅路之间规划浏阳河大桥,将长青路与韶山北路连起来,形成金霞到主城区的快速通道。
5、谷丰路在杜鹃路与岳麓大道间还剩一小段断头路,应拉通。
新规划未能解决老城区断头路建议丨、书院路向延伸在解放路黄兴铜像处与黄兴路连通。
这样待黄兴路向北延伸后又是一条南北大通道,大大分担芙蓉路压力。
二、新姚路向北延伸通白沙路经白沙路与蔡锷连通。
三、万芙路向北延伸接迎宾路连体育馆路。
四、香樟路向西延伸至湘江南路。
五、赤岭路、黄土岭路均向西延伸至湘江路。
六、南湖路遂道一经修通流量必定不小,界时黄土岭段芙蓉路压力必定大增,建议南湖路向东延伸或与桂花路万或朝晖路连接,以免车辆折返芙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