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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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放射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放射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放射源的使用、存储、转移、运输、报废等环节。

三、职责1.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放射源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放射源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包括放射源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

3. 使用放射源的工作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放射源,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放射源采购1. 放射源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购的放射源必须具有合格的资质证明。

2. 采购放射源时,需经放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放射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五、放射源储存1. 放射源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辐射等安全设施。

2. 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确保放射源安全。

3. 储存放射源时,应按照核素种类、活度、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六、放射源使用1. 使用放射源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 使用放射源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3. 使用放射源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4. 使用放射源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辐射剂量,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七、放射源转移、运输1. 转移、运输放射源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放射源安全。

2. 转移、运输放射源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防护设施。

3. 转移、运输放射源时,应实行双人操作,确保放射源安全。

八、放射源报废1. 放射源报废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报废过程中无辐射泄漏。

2. 放射源报废后,应交由专业部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九、监督检查1. 单位应定期对放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放射源相关设备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

第三条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放射源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五条本规章定期进行修订,保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

第二章放射源管理第六条放射源的管理应建立台账,记录放射源的种类、数量、来源、存放位置等信息,做到一目了然。

第七条放射源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确保来源合法,产品质量可靠。

第八条放射源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放射源泄漏造成危害。

第九条放射源的存放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确保安全性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第十条放射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避免人员受到辐射伤害。

第十一条放射源的处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二条放射源相关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放射源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相关设备和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七条放射源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规定,避免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放射源的管理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放射源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管理水平。

放射源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放射源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放射源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位内部的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合法、符合法规要求的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并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所有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

三、管理责任1. 单位负责人:a. 负责制定和执行放射源管理制度;b. 确保放射源管理工作的资源和支持;c. 确保所有相关工作人员接受放射源管理的培训。

2. 放射源管理负责人:a. 负责放射源的采购、存放、使用和报废等工作;b. 确保放射源的合法合规和安全使用;c. 定期检查和评估放射源的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d. 协助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的放射源管理工作。

四、放射源的采购和存放1. 放射源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2. 放射源必须存放在专门的放射源存放区域,确保放射源不会造成人员和环境的辐射污染;3. 放射源存放区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要求,设有适当的辐射防护设施和监测设备。

五、放射源的使用1. 使用放射源的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认证;2. 使用放射源的操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程序和操作指南;3. 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辐射防护设备,并对放射源进行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

六、放射源的报废1. 放射源达到报废标准或者到期时,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废处理;2. 报废放射源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封存、标识和安全储存,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八、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放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2. 新员工必须在入职时接受放射源管理制度的培训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九、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放射源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放射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2. 监督和评估结果必须记录并及时整改。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2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2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源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放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保证安全储存,使用放射源。

避免丢失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邯郸县世通物资有限公司放射源分三级管理。

选煤厂生产部门、采购供应、使用车间班组。

2、选煤厂由生产科负责。

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验收,健全入库台帐,放射源出库登记,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安全操作和应用。

3、采购供应部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制定和采购,设专人兼管放射源库房;放射源出入台帐,放射源入库验收,放射源保管和核查,领用手续。

4、选煤厂放射源,每半年清查、核实一次,年底彻底核查,帐物相符,总结上报。

5、未经领导同意,生产科允许,外单位的放射源不得进入本厂,否则后果自负。

6、放射源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拆卸。

7、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

严禁私自存放、储存。

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8、仪表放射源处必须悬挂醒目的标志牌,严禁人员长时间在____米范围内停留。

9、运输、装卸在使用单位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后,须经上级环保部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10、放射源如发生丢失,须立即上报委员会领导并报上级公安、环保部门。

1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邯郸县世通物资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和防止放射源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潜在风险而制定、执行和监督的一套规章制度。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放射源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放射源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职责部门,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资质要求。

2. 放射源的管理和控制:包括放射源的注册、登记和审批程序,确保放射源的使用和处置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3. 放射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实施放射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放射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事故应急处理和漏洞补救措施等,确保放射源的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放射源的使用和存储。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使用和存储放射源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责任和义务1.单位负责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2.放射源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包括监测、维护和购买放射源等。

3.所有从事与放射源相关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参与相关培训。

三、管理措施1. 放射源的购买和管理(1)单位应依法购买和使用放射源,确保采购放射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对已购买的放射源,需要进行登记、标记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档案。

(3)建立专门的仓库和设备,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储存。

2. 放射源的使用(1)放射源的使用必须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

(2)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遵循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程序。

(3)定期对使用放射源的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放射源的监测和防护(1)建立放射源监测和防护措施,通过设立监测点和监测仪器对放射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

(2)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提前演练和培训相关人员,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3)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及时调整,并告知相关人员。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如有争议,最终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工业企业、学校等。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购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____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退役后的放射源处置后____日内应向环保部门备案。

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如:泄漏、丢失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辐射环保领导小组和公司安全环保科、保卫科部门,同时启动《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厂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厂放射源的安全使用,防止放射性污染,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涉及放射源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厂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工厂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放射源的安全评估、审批、采购、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工作;3. 负责放射源事故的应急处理;4. 负责放射源安全教育和培训;5. 定期对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工厂放射源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日常管理;2. 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监测、检查和记录;3. 负责放射源事故的应急处理;4. 负责放射源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放射源的使用与储存第七条放射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放射源使用规范执行。

第八条放射源的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放射源储存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确保放射源安全。

第十条放射源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放射源储存的安全标准;2. 具有防辐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3. 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四章放射源的运输与处置第十一条放射源的运输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放射源运输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放射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废放射源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第五章放射源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工厂应定期对放射源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进行放射源安全教育和培训。

放射源源库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放射源的管理,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防止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放射源源库,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

三、管理职责1. 放射源源库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源的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源库的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放射源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放射源储存管理1. 放射源储存室应满足以下要求:(1)通风良好,避免潮湿、高温、强磁场等不良环境因素。

(2)储存室门窗应设置防盗设施,确保放射源安全。

(3)储存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2. 放射源储存应分类存放,按照放射源的种类、放射性水平、用途等进行分区管理。

3. 放射源储存室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五、放射源使用管理1. 使用放射源前,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放射源的性质、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

2. 放射源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放射源安全。

3. 使用放射源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进行检测。

4. 放射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并妥善保管。

六、放射源回收与处置1. 放射源回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2. 回收的放射源应存放在指定的储存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 废放射源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七、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对放射源源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现放射源泄漏、丢失等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发生放射源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八、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组织放射源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对放射源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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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水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公司使用放射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公司放射性装置,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

(二)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防护负责人职责1、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

4、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性装置防护、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放射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得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负责管理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存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负责管理本部门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专业培训,对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从事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维护工作。

(五)放射工作人员职责1、遵守放射性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2、遵守放射性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要求维护好放射性装置,并保证放射性装置的正常安全使用。

3、遵守国家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标准工作。

4、负责对放射性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校准及日常维护工作。

(六)安全操作规程1、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按照操作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

3、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4、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5、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6、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工作应轮流操作。

7、距放射源2米内,不许进行电焊,如必须电焊,应暂时将放射源关掉。

8、不允许人为损坏放射源壳体的密封性能,不允许砸、敲、甩放射源壳体。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组织机构与职责。

2、按照有关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登记,由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放射性装置每年定期进行监测、检查,对维护工作人员作定期专业培训及体检,以保证安全使用放射性装置。

3、放射性装置的安装、拆卸、转移、维护、测试由各部门从事维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人员进行协调并协同参加,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参与。

4、现场安装放射性同位素检测仪表后,应请放射性防护监督部门测量现场周围的放射性计量大小,若测出计量超过规定标准,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5、定期检查放射源壳体的闭塞块(开关)性能,保证闭塞块手柄转动灵活,使放射性同位素处于十分安全完好状态下工作。

6、放射性装置必须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划出安全防护距离,以防他人随意接近。

7、放射性装置专业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市级防疫部门进行专业防护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放射防护相应护放射性装置。

8、对备用、拆卸存放在供应科仓库的放射性装置必须统一存放在较为安全的地方,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屏蔽专用箱内,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管专用箱钥匙。

9、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的物品放在一起,其储存场所必须具有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10、若放射性装置封闭损坏或失效时,则禁止使用;一旦射线部件损坏,在射线源周围圈起一个5米直径的范围,竖立一个警告标记,禁止行人走近此范围。

11、发生放射性事故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影响,并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12、禁止对放射性装置作抛弃处理。

二、放射性装置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

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三、核子秤管理制度1、核子秤是一种高效、精确的计量仪器,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设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人员在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核子秤装置必须定期巡检,主要查看其牢固性、稳定性。

4、为保证核子秤的可靠性,必须按规程规定对其进行静态、动态的校验。

5、非有资格且未接受过训练的人员绝对不能移动放射源,任何人不得在放射打开时,打开A型架上部护罩。

6、靠近放射源外罩或在维护设备时,要关闭放射源装置。

7、发生紧急事件时,不要试图进行修理、拆除或处理受损的部件。

8、无论在任何情形下,除供应商外,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四、核子秤防辐射方法及应急措施1、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核子秤。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安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配置铅手套、铅眼镜、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在监测、调试维护、更换放射源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品,关闭放射源。

工作完毕后,方可打开放射源封闭块。

4、靠近放射源外罩或维护设备时,要按照相关法规,相关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关闭放射源装置。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6、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查放射源泄漏情况,发现泄漏超标,应立即请专业部门处理。

7、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计量不准确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请专业部门检查是否有泄漏,不要试图进行修理,应立即远离放射源,并通知矿调度室等相关部门,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8、每天观察上位机情况,发现异常及紧急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矿调度室、保卫科等相关部门进行必要处理,并要求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到相关卫生医疗部门接受检查治疗。

五、放射性装置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制度重复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

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六、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对我矿放射源安全的统一监管,保障安全,结合水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事故分级水钢现有放射源为Ⅳ类和Ⅴ类放射源,可能发生Ⅳ类、Ⅴ类放射源被盗、丢失、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等一般辐射事故。

(二)职责分工1、公司总调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总体调度指挥。

2、环保部负责事故发生时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

3、保卫部负责事故发生时与上级公安部门的联系。

4、公司爱卫负责事故发生时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5、财务部负责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资金的落实。

6、供应公司负责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物资准备。

7、各放射源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辐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包括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保证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应急程序1、发生辐射、被盗、丢失、失控等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由调度室迅速通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启动事故应急程序,同时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

事故现场周围要做好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人员伤害。

2、相关单位立即向上级环保、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现场处理。

3、发生放射源失控时要立即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处置,以免造成无谓的伤害。

4、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确保人身安全,已经受到辐射事故伤害的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医疗救治。

5、事故处理完成后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习,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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