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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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1〕52号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17号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21]104号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62号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如下自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1号)享受条件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以上优惠呢?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二、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贴士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34号)如何办理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7号)。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具体来说,这些政策包括:
1. 减税政策:针对小微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免征资源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2. 贷款支持:政府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3. 租金减免:对于依法依规经营的小微企业,提供租金减免或者豁免的政策,减轻企业经营成本。

4. 协调服务:政府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5. 创新支持:政府鼓励小微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创新支持资金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6. 稳岗扶持:政府提供稳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稳定用工,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保障就业岗位稳定。

7. 市场拓展:政府通过开展市场拓展活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宣传推广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

以上就是中国政府为扶持小微企业所制定的政策,希望能够有力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政策解读

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政策解读

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政策解读在中国,小微企业被广泛认为是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主要来源。

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如何利用这些政策来支持自己的创业之路。

一、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扶持小微企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或免征政策:1. 增值税减免:对于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月计税,仅纳税总额的3%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印花税减免:小微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的财务票据使用可以免征印花税。

二、融资支持政策融资是小微企业创业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为了解决融资问题,政府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来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1. 银行贷款优惠:政府鼓励银行给予小微企业贷款支持,降低利率、延长还款期限,并简化贷款手续。

2. 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提高其获得贷款的机会。

3. 创业投资基金:政府还设立了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发展。

企业可以通过向基金申请获得投资支持。

三、人才引进政策人才是小微企业创业成功的关键。

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1. 人才住房优惠:政府为小微企业吸引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和租房津贴等优惠。

2. 人才引进补贴:政府给予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贴。

补贴金额根据人才的层次和技能进行区分。

3. 人才培训补贴: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市场准入便利政策为了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市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市场准入便利政策:1. 创业园区优惠:政府设立创业园区,为小微企业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的办公场所,并提供一站式服务。

2. 优先采购政策:政府在采购产品和服务时,优先考虑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3. 创新项目扶持:政府鼓励小微企业开展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其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2024年,中国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以下是对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总结,涵盖了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对象等方面。

一、税收减免政策1. 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3%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减按5%征收增值税。

2. 减免所得税: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为20%。

3. 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的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暂不征收。

二、优惠政策1. 宽限期申报缴纳税款:对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的前三年,允许宽限期申报缴纳税款,在税款缴纳时间上相对宽松。

2. 资产折旧加速:对购买的固定资产,小微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折旧计算,加速资产清理和更新,降低税负。

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入股等优惠政策。

4. 新兴产业税收优惠:发展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营业税、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创新和创业。

5. 就业促进税收优惠:就业人数过千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鼓励招聘更多的员工。

三、税收优惠对象1. 注册时间:小微企业是指在____年12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

2. 企业类型:涵盖了所有形式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无论是工商、农牧、服务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 产业类型:包括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鼓励创新和发展的行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4. 销售额: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是指国家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推出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文将对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降低,具体降低至5%或10%,由各地依据产业和地区特点具体确定。

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一定金额的起征点调整,由之前的每月3000元调整为5000元,这意味着年纳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免征所得税。

其次,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税率为3%。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选择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简易计税、差额征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再次,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期亏损抵扣政策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亏损的抵扣时限和方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前5年亏损的20%抵扣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该年度以前未抵扣亏损的差额可以顺延抵扣。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涉及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附加税费进行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予以一定数量的用地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所购置的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总的来说,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政府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积极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要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政策,提高自身的核算和管理水平,以达到更好的发展和效益。

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指南

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指南

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指南第一章总论 (2)1.1 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概述 (2)1.2 扶持政策的意义与目的 (2)第二章政策环境与法规 (3)2.1 国家相关政策概述 (3)2.2 地方政策与法规解读 (4)2.3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 (4)第三章财政支持政策 (4)3.1 税收优惠政策 (4)3.2 财政补贴与奖励 (5)3.3 采购支持 (5)第四章融资支持政策 (5)4.1 创新融资渠道 (5)4.2 信贷支持政策 (6)4.3 融资租赁与担保 (6)第五章人才引进与培养 (6)5.1 人才引进政策 (6)5.2 人才培养与激励 (6)5.3 人才住房与生活补贴 (7)第六章技术创新与研发支持 (7)6.1 技术创新政策 (7)6.2 研发补贴与奖励 (7)6.3 技术转移与转化 (8)第七章市场开拓与拓展 (8)7.1 市场开拓支持 (8)7.1.1 政策背景 (8)7.1.2 政策内容 (8)7.2 品牌建设与推广 (9)7.2.1 政策背景 (9)7.2.2 政策内容 (9)7.3 国际化发展 (9)7.3.1 政策背景 (9)7.3.2 政策内容 (9)第八章创业孵化与服务平台 (9)8.1 创业孵化政策 (10)8.1.1 政策背景与目的 (10)8.1.2 政策内容 (10)8.1.3 政策实施效果 (10)8.2 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10)8.2.1 平台建设目标 (10)8.2.2 平台建设内容 (10)8.2.3 平台建设成效 (10)8.3 创业辅导与培训 (11)8.3.1 培训内容 (11)8.3.2 培训形式 (11)8.3.3 培训效果 (11)第九章政策性担保与风险补偿 (11)9.1 政策性担保机构 (11)9.1.1 定义与作用 (11)9.1.2 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 (11)9.1.3 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监管与政策支持 (11)9.2 风险补偿机制 (12)9.2.1 风险补偿机制的定义与意义 (12)9.2.2 风险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 (12)9.2.3 风险补偿机制的运作与管理 (12)9.3 信用体系建设 (12)9.3.1 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12)9.3.2 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2)9.3.3 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措施 (12)第十章政策实施与监管 (12)10.1 政策实施与评估 (12)10.2 政策监管与监督 (13)10.3 政策调整与优化 (13)第一章总论1.1 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概述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新发展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社会就业以及维护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法人等形式的小型企业,以及在一定经济范围内的个人经营者。

具体来说,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就全年度财务报表而言,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5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下;
2. 就企业自然年度而言,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下;
3. 就企业实际经营范围而言,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下。

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是指经济规模较小、经营范围较窄、经营活动较集中的企业。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对小微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 财税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税费减免、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

2. 融资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融资利息减免、担保费减免、政府贷款等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

3. 人才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人才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以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力。

4. 市场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市场准入减免、市场开放优惠、市场支持政策等优惠政策,以拓宽企业的市场空间。

总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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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山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所得税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详见文件:财税〔2011〕117号2、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科发火〔2008〕172号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5、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6、特殊行业减免征收。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工程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规范提高至3500元/月。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规范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

详见文件:财税〔2011〕62号三、营业税1、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

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详见文件:财税〔2011〕51号2、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不含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详见文件:鲁财税〔2011〕91号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

当前,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试点,今后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

详见文件:财税〔2011〕110号、财税〔2011〕111号四、增值税1、起征点提高。

自2011年11月1日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详见文件:鲁财税〔2011〕91号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详见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3、销售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按不同种类可享受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优惠政策。

详见文件:财税〔2008〕156号、鲁国税函〔2009〕23号4、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具体限额按照企业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规范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详见文件:鲁国税函〔2008〕27号五、关税投资国家鼓励类工程免征部分进口关税。

投资国家鼓励类工程除《国内投资工程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详见文件:国发〔2009〕36号六、印花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详见文件:财税〔2011〕105号收费减免政策七、取消50项涉企收费自2012年2月2日起,我省取消1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包括:浅海滩涂资源费、门楼牌工本费、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费、委托拆迁费、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管费、落地原油经管费、净化费、净化统筹基金、回收劳务费、装车费、清罐污油经管费、油区内准运证工本费、油田物资运输检查费、工农工作协调费、堤坝桥闸养护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人防工程建设费、石油勘探开发排污费、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

详见文件:财综〔2011〕127号、鲁财综〔2012〕8号;其他被取消的涉企收费工程:详见文件:财综〔2011〕9号、鲁财综〔2011〕30号八、小微企业免征26项收费工程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我省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中央批准设立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土地登记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清真食品认证费以及省级批准设立的工商行政经管部门的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和交通部门的《航行签证簿》工本费、《船舶进出口报告单》工本费、《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共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详见文件:财综〔2011〕104号、鲁财综〔2011〕188号金融支持政策(扩大抵押物范围)九、海域使用权抵押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一样,是《物权法》确定的用益物权,可向银行抵押贷款。

详见文件:鲁金办发〔2011〕11号十、矿业权抵押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可向债权人以矿业权作抵押提供担保。

详见文件:国土资发〔2000〕309号十一、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且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质押贷款。

详见文件:财企〔2010〕199号十二、钢结构厂房抵押以企业拥有的钢结构资产经过评估,在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50%的短期贷款。

详见文件:省工商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枣庄市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经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三、股权质押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

详见文件:鲁工商企字〔2010〕279号十四、林权抵押企业可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对于符合条件的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应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

详见文件:济银发〔2010〕95号财政支持政策十五、150亿元发展基金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六、各级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列入省小企业培育、成长、特色产业提升和技术创新“四项计划”重点工程库的中小企业可于每年3-5月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可登录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查询。

补助方式是贷款贴息或无偿补助,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

详见文件:财企〔2008〕179号。

列入省“四项计划”的企业,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经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年度通知要求,可获得以下支持:1、重点投资工程补助。

对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增加就业岗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工程进行补助。

2、技术创新补助。

对中小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研发工程进行补助;对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开发、购置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软件进行补助。

3、生产性服务业补助。

对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的改造升级工程、物流企业仓储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进行补助。

4、企业经管补助。

对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信息经管系统提升经管水平进行补助。

5、企业专利补助。

对中小企业专利开发、申请工程进行补助。

6、开拓市场补助。

对中小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展位给予补助。

十七、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工业中小企业实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技术改造进行补助。

工程单位每年3-5月向所在地发改、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详见文件:发改产业〔2009〕795号、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十八、中央财政设立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产业升级等给予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扶持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

工程单位可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

详见文件:财企〔2010〕103号、鲁财企〔2010〕57号十九、中央和省财政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专项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技术创新产业化工程等给予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或资本金投入,扶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

工程单位可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详见文件:财企〔2005〕22号、鲁财企〔2001〕48号二十、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企业工程不超10万,团体工程不超150万。

工程单位可向所在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详见文件:鲁财企〔2010〕50号二十一、中央和省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业企业的技术升级、设施改造、网点建设、系统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

工程单位可向所在地服务办和财政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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