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最新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最新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最新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现场评审工作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评审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单一品种产品时,评审组一般为2~3人;多个品种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部门可派一名监察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单位有隶属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与申请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单位的评审员及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评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申请单位出于保密的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评审员回避的请求;同一评审员一般不得连续担任同一申请单位的评审组长。

第六条自下达现场评审通知书之日起,因申请单位原因,不能在90日内完成现场评审任务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

第二章评审要求、内容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力量;

(三)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手段;

(五)生产工艺合理、可靠;

(六)有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

(七)具备某一(或几)个主要零(元)部件生产能力,具备成品组装和出厂检验条件;

(八)其它有关条件。

第八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主体资格(注册资金、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等);

(二)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

(三)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设备状况、工艺装备等);

(四)计量器具(配置及管理状况等);

(五)检验设备(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

(六)管理体系及制度(采购、生产、技术、检验、产品安全性能控制等);

(七)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的控制与管理;

(八)其它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因素。

第三章评审程序及结论

第九条评审流程:

(一)首次会议;

(二)生产现场检查;

(三)资料审查;

(四)产品出厂检验现场考评;

(五)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六)末次会议。

第十条首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及有关技术、生产、设备、计量、检验、采购、销售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首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出示评审员证件,介绍评审组成员及会议参加人员;

(二)介绍矿用产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安全标志管理对申请单位的要求;

(三)宣读评审任务书,确认评审产品;

(四)声明评审纪律及注意事项;

(五)听取申请单位负责人关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办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的介绍;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附件9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安全标志标识的制作、使用和管理。 第二条安全标志标识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制作、发放和管理。 第三条矿用产品必须在取得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安全标志标识。 第二章安全标志标识的式样 第四条安全标志标识由图案和安全标志编号组成。在图案下部标注安全标志编号(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基本图案如图1所示。其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图案另行制定。 第五条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分为标准规格和非标准规格。 (一) 标准规格的基本图案分为五种规格,第一种规格尺寸如图1所示。第二种规格尺寸为第一种规格尺寸的0.66倍,第三种规格尺寸为第二种规格尺寸的0.66倍,以此类推。 (二) 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应与标准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第六条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颜色: (一) 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为黄色底版,边框及“MA”为黑色并凸出0.25mm; (二) 非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图1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基本图案 第三章安全标志标识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第七条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应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提出使用安全标志标识的申请。 第八条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标识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统一制作、发放;非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标识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自行制作。 第九条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申请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应当按规定缴纳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的工本费或非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的监督管理费。 第四章安全标志标识的使用 第十条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须加施在产品外体明显的位置上,选用的规格与产品外型尺寸相适应; 第十一条非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须加施在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或产品铭牌上; 第十二条电缆、输送带、管材、风筒(布)等产品,加施安全标志标识的间隔距离不大于5m,并保证在最小使用单元内

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

山东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标志 现场评审报告

安全标志 现场评审报告 评审任务书编号:(11ZP)第0009号 生产单位名称:山东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审日期: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至一月十六日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注意事项 1.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和《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及相关产品评审准则进行现场评审; 2. 评审工作实施组长负责制,评审组长须持有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制定的《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 3. 评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评审纪律; 4. 评审报告根据生产单位本次所申办的产品,分类填写; 5. 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某一评审项目不适用时,应在其对应的“评审结果”栏,填写“不适用”;在计算不符合考核项目的比例时,不适用的项目计在考核项目总量内。 6. 评审报告是生产单位在评审过程中所反映状况的客观描述,不能在整改后形成评审报告;本报告所有内容均由评审组填写完成,不得由其它人员代替填写;。 7. 现场评审完成后7日内,由评审组长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一并报送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8. 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整改要求,由评审组成员签字确认,生产单位可复印留存一份,以备整改;整改工作须在90日内完成,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由评审组长确认后,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东路5号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内)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 – 84264266-3(评审部)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通用 范本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规范对生产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参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要素,制定本规范。对安标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实质上是对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能否持续稳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认证,也是为确认其生产资格提供依据。这就要求生产单位具有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靠的检测计量手段等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培训讲义 (第三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条文释义 安标国家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二0—0年十一月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共13章(要素)30项103条,其中第1章3项4条,第2章2项8条,第3章3项10条,第4章3项9条,第5章2项13条,第6章4项14条,第7章3项17条,第8章1项1条,第9章1项4条,第10章3项9条第11章2项3条,第12章2项8条,第13章1项3条。 第1章机构 本章共3项4条,均为否决项,即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现场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1.1 注册资金 本项考核内容:法从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符合要求。 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生产单位是法人的,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 ②生产单位是非法人的,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其上级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对于私营法人执照无注册资金的,生产单位需出具有法律效率的验资证明。 评审方法: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 1.2 生产合法性 本项有2条考核内容: (1)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生产单位名称与执照名称应一致;

②执照中经营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2)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考核内容: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应在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 评审方法:营业执照的名称、经营期限存在上述问题的,评审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小合格。 1.3 生产场所 考核内容: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本条有3个方面内容: ①具备申办产品的生产场所(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仓库,生产车间,总装车间、产品检验场所等); ②生产场所的地址可以与营业执照标明一致,也可以与营业执照标明的不一致(需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有效证明): ③申办单位应能够提供生产场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以及其它能证明厂房使用权的文件等)。 评审方法:不具备固定生产:场所;或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不一致但不能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有效证明的:或不能提供生产场所隶属关系合法证明文件的,不合格。 实例1:某一集团企业申请安标,但生产的安标产品为下属一分厂生产,该分厂为独立法人单位。按照安标管理规定,安标证应发放给最小法人单位,故现场评审不是评审整个集团企业,而是对集团企业中的生产安标产品的分厂进行现场评审。 实例2:某矿务局一下属企业申请安标,但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企业也无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为矿务局所有)。在评审时应提供矿务局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有效证明。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8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 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凡购进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及配件、材料等)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采购或拒接接受,原则是谁购入谁负责。 凡是自购或通过煤电公司调入我矿的设备、配件和材料,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由公司供应公司出具由生产厂家提供其产品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不能提供时矿有关部门必须坚决退回不用。 机电、通灭、安检、生产、综合管理等部门在自购或通过公司申请采购属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配件或是材料时,必须要求所购产品具有煤安标志,对不具有煤安标志的产品不得采购和接受。

二.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在入井前除检查其完好、防爆性外,还必须检查其煤安标志,如无煤安标志不得入井使用。检修单位的技术员负责本队经手的设备或材料的煤安标志检查管理,检修车间的负责人或工长负责本车间经手发放的设备或配件的煤安标志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建有相应的管理台帐。 机电运输部管理员管理设备的煤安标志,负责建立台帐和检验所到设备的煤安标志。各队由本队的技术队长或机电队长负责本队的煤安标志管理。 设备到矿时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检验其煤安标志,库管员负责登记并建立设备入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

编号:SY-AQ-017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 范 Safety sign management product site review specification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规范对生产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参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要素,制定本规范。对安标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实质上是对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能否持续稳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认证,也是为确认其生产资格提供依据。这就要求生产单位具有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靠的检测计量手段等 各种原始记录综合体现了生产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素质、产品质量等信息,也是产品质量溯源的重要依据,因而评审中至少应查正常生产半年以上的各种原始记录。评审规范基本按重要程度顺序编制,基本包括了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要素。由于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范围广,对其生产技术条件的要求差别大,因此还

需针对不同产品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规定:①注册资金、生产规模 ②最少的在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③必备的标准 ④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⑤出厂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名称 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所需生产设备和检验器 等。根据煤矿矿用产品的特点,实施否决项评审制。主体资格、出厂检验等属否决项。鼓励生产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计量手段,引导生产单位实施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若某项为缺项,该项标准分应分配至所关联(如采购、分承包或协作生产的元、部件对应其进厂检验)的项。 规范名称 主体资格 设计与标准 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示范文本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 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凡购进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及 配件、材料等)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未取得 安全标志不得采购或拒接接受,原则是谁购入谁负责。 凡是自购或通过煤电公司调入我矿的设备、配件和材 料,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由公司供应公司 出具由生产厂家提供其产品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不能 提供时矿有关部门必须坚决退回不用。 机电、通灭、安检、生产、综合管理等部门在自购或 通过公司申请采购属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配件或是 材料时,必须要求所购产品具有煤安标志,对不具有煤安 标志的产品不得采购和接受。 二.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

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在入井前除检查其完好、防爆性外,还必须检查其煤安标志,如无煤安标志不得入井使用。检修单位的技术员负责本队经手的设备或材料的煤安标志检查管理,检修车间的负责人或工长负责本车间经手发放的设备或配件的煤安标志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建有相应的管理台帐。 机电运输部管理员管理设备的煤安标志,负责建立台帐和检验所到设备的煤安标志。各队由本队的技术队长或机电队长负责本队的煤安标志管理。 设备到矿时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检验其煤安标志,库管员负责登记并建立设备入库卡,记录清楚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生产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9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 审细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现场评审工作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

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评审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单一品种产品时,评审组一般为2~3人;多个品种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部门可派一名监察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单位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

安全标志 现场评审报告 评审任务书编号:(***)第**号 生产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评审日期:2012年*月*日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注意事项 1.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和《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及相关产品评审准则进行现场评审; 2.评审工作实施组长负责制,评审组长须持有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制定的《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 3.评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评审纪律; 4.评审报告根据生产单位本次所申办的产品,分类填写; 5.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某一评审项目不适用时,应在其对应的“评审结果”栏,填写“不适用”;在计算不符合考核项目的比例时,不适用的项目计在考核项目总量内。 6.评审报告是生产单位在评审过程中所反映状况的客观描述,不能在整改后形成评审报告;本报告所有内容均由评审组填写完成,不得由其它人员代替填写;。 7.现场评审完成后7日内,由评审组长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安全标志 现场评审报告》一并报送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8.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整改要求,由评审组成员签字确认,生产单位可复印留存一份,以备整改;整改工作须在30日内完成,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由评审组长确认后,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东路5号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内)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84264266-3(评审部)

申办单位概况表1

表2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记录表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a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终审、证书发放、标识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和安全标志标识管理。 第二章终审 第四条终审是对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及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终审包括技术审核、产品检验审核、现场评审审核、综合评定四项内容。

(一)技术审核主要审查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技术审查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技术审查工作进行评价。 (二)产品检验审核主要审查产品检验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并与技术审查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相互验证,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评价。 (三)现场评审审核主要审查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并与技术审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相互验证,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评价。 (四)综合评定是在技术审核、现场评审审核、产品检验审核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对申请产品进行的最终审核,评定申办产品是否符合发放、延续或变更安全标志的条件。 第六条终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存在问题的,应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三章证书发放 第七条对终审合格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发放或变更、延续安全标志证书。

第八条安全标志证书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安全标志编号、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依据标准、适用范围、有效期、发证日期、备注等。 第九条安全标志编号由9位编码组成,执行以下编码规则: 产品使用环境:煤矿矿用产品用M表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用K 表示。 产品类别: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产品类别,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发证年份:产品首次取得安全标志的年份。 第十条首次申办产品,经终审合格,发放有效期为5年的安全标志证书。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安全标志标识的制作、使用和管理。 第二条第二条安全标志标识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制作、发放和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矿用产品必须在取得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安全标志标识。 第二章安全标志标识的式样 第四条第四条安全标志标识由图案和安全标志编号组成。在图案下部标注安全标志编号(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基本图案如图1所示。其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图案另行制定。 第五条第五条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分为标准规格和非标准规格。 (一) 标准规格的基本图案分为五种规格,第一种规格尺寸如图1所示。第二种规格尺寸为第一种规格尺寸的0.66倍,第三种规格尺寸为第二种规格尺寸的0.66倍,以此类推。 (二) 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 第 2 页共 2 页

烙印、打戳等)应与标准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第六条第六条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颜色: (一) 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为黄色底版,边框及“MA”为黑色并凸出0.25mm; (二) 非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图1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基本图案第三章安全标志标识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第七条第七条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应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提出使用安全标志标识的申请。 第八条第八条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标识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统一制作、发放;非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标识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自行制作。 第九条第九条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申请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应当按规定缴纳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的工本费或非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的监督管理费。 第四章安全标志标识的使用 第十条第十条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须加施在产品外体明显的位置上,选用的规格与产品外型尺寸相适应; 第 2 页共 2 页

矿灯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矿灯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0年5月

. 1 矿灯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说 明 一、本准则根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制定,适用于KS型矿灯、KL型矿灯、KJ型矿灯 和甲烷报警矿灯的安标评审。 二、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21项)、考核项目(67项)和观察项目(15项),在评审规范中分别用“★”、“●”、“■”加以标识。 三、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 级为不合格。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如下: A级:考核项目中无不符合项; B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20%; D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超过20%。 四、否决项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和观察项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其中,“基本符合”表示该项目评审内容的符合度达到80%以上,5个“基本符合”等效于1个“不符合”。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需提出整改要求。

. 2 矿灯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否决项 ●考核项 ■观察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1 机构 1.1 注册资金 ★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 1.2 生产合法性 ★①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②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1.3 生产场所 ★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2 管理体系 2.1 体系文件 ★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③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④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①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 ■②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③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 人员 3.1 技术人员 ★至少应具有3名获得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其学历应为大专及以上,从事 相关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最新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现场评审工作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评审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矿用产品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初审相关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安全标志申请。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类型分为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 (一)首次申请。申请人对其所生产的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提出的申请。 (二)变更申请。安全标志在有效期内,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产品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提出的申请。 (三)延续申请。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提出的申请。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二)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能力。 (三)具备所申办产品一个及以上主要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成品组装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的其他生产设备。 (四)具有满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 (五)有满足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 (六)其他有关条件。 第五条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保证安全性能,经过必要的安全评估、论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四)有供审核和检验所需的样品。 第六条申请人申请产品安全标志时应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规定,承担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 (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担因侵权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检验样品为申请人生产,承担由于提交虚假信息及产品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积极配合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相关工作, 自觉接受安全标志监督检查。 (五)严格按照通过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产品的生产,正确加施产品安全标志标识,承担因不严格执行技术文件或擅自变更技术文件引发的相关责任。 (六)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因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缺陷引发事故带来的相关责任。 (七)承担安全标志申办及监督管理的相关费用。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9 页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现场评审工作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评审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单一品种产品时,评审组一般为2~3人;多个品种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部门可派一名监察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单位有隶属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与申请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单位的评审员及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评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申请单位出于保密的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评 第 2 页共 9 页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16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标准版本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规范对生产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参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要素,制定本规范。对安标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实质上是对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能否持续稳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认证,也是为确认其生产资格提供依据。这就要求生产单位具有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靠的检测计量手段等

各种原始记录综合体现了生产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素质、产品质量等信息,也是产品质量溯源的重要依据,因而评审中至少应查正常生产半年以上的各种原始记录。评审规范基本按重要程度顺序编制,基本包括了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要素。由于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范围广,对其生产技术条件的要求差别大,因此还需针对不同产品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规定:①注册资金、生产规模 ②最少的在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③必备的标准 ④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⑤出厂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名称 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所需生产设备和检验器

等。根据煤矿矿用产品的特点,实施否决项评审制。主体资格、出厂检验等属否决项。鼓励生产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计量手段,引导生产单位实施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若某项为缺项,该项标准分应分配至所关联(如采购、分承包或协作生产的元、部件对应其进厂检验)的项。 规范名称 主体资格 设计与标准 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 图纸及档案资料 采购、分承包 生产过程控制 检验和测试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11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 理细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监督管理的目的是督促已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行为,使其生产的矿用产品满足标准及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条第四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

室要加强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予以指导和支持。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属地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要求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提出撤销安全标志的建议。 第二章监督管理类别 第五条第五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包括年审、定期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四种方式。 第六条第六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实行年审制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应按规定提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审材料。根据年审情况对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条第七条定期检查指在规定时间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示范文本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规范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 度,规范对生产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安全标志管理产 品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参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要 素,制定本规范。对安标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 件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实质上是对生产单位所生产 产品的质量能否持续稳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认证,也 是为确认其生产资格提供依据。这就要求生产单位具有高 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的管理制 度,可靠的检测计量手段等 各种原始记录综合体现了生产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 人员素质、产品质量等信息,也是产品质量溯源的重要依

据,因而评审中至少应查正常生产半年以上的各种原始记录。评审规范基本按重要程度顺序编制,基本包括了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要素。由于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范围广,对其生产技术条件的要求差别大,因此还需针对不同产品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规定:①注册资金、生产规模 ②最少的在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③必备的标准 ④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⑤出厂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名称 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所需生产设备和检验器 等。根据煤矿矿用产品的特点,实施否决项评审制。主体资格、出厂检验等属否决项。鼓励生产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计量手段,引导生产单位实施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要求(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要求(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 要求(通用版) 一、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包括:电气设备,排水设备,提升运输设备,通风防尘装备,采掘支护设备,安全监测监控、通讯仪器与装备,电缆、输送带等矿用非金属制品,应急救援设备等。 具有爆炸性气体(粉尘)危害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参照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执行。 目录范围内的进口产品也必须执行安全标志管理。 二、对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生产单位必须在取得安全标志后,才能进行该产品的生产、销售;矿山企业必须采购、使用已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凡因采购、使用

无安全标志产品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授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具体负责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对所发放的安全标志负责。 四、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要严格执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 (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 号)的有关规定。既可用于煤矿也可用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且执行标准相同的矿用产品,申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检验合格后,可同时发放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五、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组成。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安全标志标识由字母“KA”和安全标志编号组成。取得安全标志的

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暂行)

附件3 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暂行) ★否决项●考核项■观察项 序号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及要求 1 机构 1.1 注册资金★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万元。 1.2 生产合法性★①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②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1.3 生产场所★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生产场所面积不小于5000m2,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2 管理体系 2.1 体系文件★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③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④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序号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及要求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①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 ■②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③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试行)》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 人员 3.1 技术人员★至少应具有20名获得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 3.2 人员素质●①相关负责人应对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 ★②技术负责人应熟悉锂离子蓄电池性能以及其影响因素,主要技术人员应熟悉标准、《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试行)》、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 ●③关键工序的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④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3.3 培训■①应制定并实施培训管理制度; ■②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 ■③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④应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⑤应有与产品相关的矿山法规、标准的培训及记录。 4 技术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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