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十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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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十一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36年,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二、全面确立阶段:1949—1965年
三、遭受破坏阶段:1966—1977年
 四、恢复、发展和完善阶段:1978年以来
1982年宪法恢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制与实施,是由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国情所决定的
“大杂居,小聚居”
 二、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三、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概念 
(一)民族自治地方(二)自治机关(三)自治权
二、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
从权力来源分析,各级自治政府权力的来源主要有三个:
1.行政执行权
1.政治领域的自治职权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组成和体制
三、民族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制度。

20世纪初,中国各地起义爆发,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也参与其中,特别是民族地区的起义更是从未停息。

为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统一全国,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成立后,采取和平手段解决了中国少数民族问题,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方法。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少数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并推进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进步。

各少数民族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全面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维护祖国的统一;•民族自治原则:民族自治是具有完全的行政、财政和司法等权力的自治地方;•发展原则:国家积极支持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以增强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自我管理;•同化抗拒原则:政府同化民族的行为是被严禁的,各少数民族地区应该自主发展和推广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化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管辖的范围经过多年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多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海南黎族自治州、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多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有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历史、地理、文化差异,将少数民族较多的区县划为自治县,并配备自治机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为少数民族保障了权利,还促进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发展。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存在一些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充分、不完善的情况。

•面临的问题:一些民族自治地方成为了封闭的“福利地”和“专利地”,地方政府治理和资源配置效率偏低;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还不够公平,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一定困难等。

知识点归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主集中制

知识点归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主集中制

知识点归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主集中制知识点归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主集中制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主集中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了解决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而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共同发展。

而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通过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统一的原则,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利益。

本文将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特点、原则与运行机制进行归纳。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1. 广泛涵盖的领域: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还包括了土地、资源、税收、交通、司法等方面。

这样的广泛涵盖使得各个民族能够在自己所在的地方自治,并通过自治实现各方面的发展。

2. 基本权利的保障: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个民族的基本权利,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布置本民族教育、维护本民族风俗习惯等。

这些基本权利的保障既体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也有利于跨民族交流和融合。

3. 制度的开创性: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特殊历史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它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一种创新的制度安排,通过允许各民族在各自自治的地方行使行政权力、立法权力和司法权力,实现了民族自治制度的独特性。

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则1.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原则: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在民族自治工作中的领导地位。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理论,能够更好地引领各民族共同发展。

2. 绝对平等的原则: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平等地位。

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其他民族的合法权益,各民族在制度安排中都应该享有平等待遇。

3. 高度自治的原则: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允许各个民族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自治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景跃进版-第11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景跃进版-第11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1.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11.1.1 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
1949年之后,在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方,新中国实 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的规划与领导之下,以 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区域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 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自主 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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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关键术语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问题 民族工作 天下观 民族—国家体制 民族自决权 族群问题“去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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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说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历史合理性? 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有哪些特点? 4.在党政体制的实际运作中,民族区域自治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5.改革开放后,民族区域自治面临哪些现实的挑战?
11.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与特点
11.2.2 制度安排的特点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比较鲜明的中国特色,其 主要特点如下所述。 1.国家指导下的自治 2.非多数人口原则 3.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 4.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相结合 5.基于民族身份的群体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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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1.3 民族区域自治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11.3.1 现实的挑战
2004年,北京大学马戎教授提出了“少数族群问题的‘ 去政治化’”的观点,在学术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对马戎观点的批评,主要是民族问题“涉及政治、经济 、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难以对其作出抽象的‘政治化 ’或‘文化化’认定”。

自考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大纲)

自考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大纲)

自考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大纲)和实践1识记:(1)普选权;(2)平等选举权;(3)秘密选举权;(4)直接选举权;(5)间接选举权。

2领会:(1)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和实践;(2)选举制度的完善和改进;(3)选举制度对于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当代中国政治文化一)政治文化的概念和特点1识记:(1)政治文化;(2)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

2领会:(1)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2)政治文化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影响。

二)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主要特点1识记:(1)中国传统政治文化;(2)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

2领会:(1)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2)政治文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与改革一)中国政治制度改革的历程和成就1识记:(1)十一届三中全会;(2)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5)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2领会:(1)中国政治制度改革的主要成就和历程;(2)改革的总目标和方向。

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识记:(1)政治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政治制度改革的难点和瓶颈。

2领会:(1)政治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2)政治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改革的前景和展望1识记:(1)政治制度改革的前景和展望;(2)政治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2领会:(1)政治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政治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第九章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组成和任期1.识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法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期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国家机关,又是地方政府。

法律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期规定是5年。

考研政治核心预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考研政治核心预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关知识点 1.民族区域⾃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项基本政治制度。

实⾏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2.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有不同的制度模式,如联邦制、邦联制、民主⾃治等,中国采⽤的是民族区域⾃治。

民族区域⾃治是在统⼀⽽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设⽴⾃治机关,⾏使⾃治权,实⾏区域⾃治。

民族区域⾃治的核⼼,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事务的权利。

3.实⾏民族区域⾃治,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第⼀,统⼀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民族区域⾃治的历史依据。

第⼆,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民族区域⾃治的政治基础。

第三,各民族⼤杂居、⼩聚居的⼈⼝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民族区域⾃治的现实条件。

4.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各民族⾃治地⽅的⾃治机关享有⼴泛的⾃治权利。

⼀是⾃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是享有制定⾃治条例和单⾏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由的权利;四是享有使⽤和发展本民族语⾔⽂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活及进⾏社会活动的权利和⾃由。

此外,还拥有⾃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主发展教育、科技、⽂化等其他各项权利。

命题⾓度 我国民族问题的经验;实⾏民族区域⾃治政策的必然性;民族政策的合理性。

⽰范例题 材料1:2009年3⽉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西藏民主改⾰50年》⽩⽪书,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8个有关西藏的⽩⽪书,全⽂约2.1万字,分为前⾔、旧西藏政教合⼀的封建农奴制社会、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半个世纪西藏的历史性巨变、结束语等5个部分。

回顾西藏实⾏民主改⾰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50年来西藏⼴泛深刻的历史巨变。

2020年08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2019版)》真题及答案

2020年08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2019版)》真题及答案

全国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选择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基层群众自治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案:D解析:当代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也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是()A.英国B.美国C.德国D.俄罗斯答案:A解析:单一制是由中央政府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制度。

在当代,中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朝鲜等都实行单一制。

故本题符合题意的只有A选项。

3.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是()A.中央委员会B.中央政治局C.中央政治局常委会D.中央书记处答案:A解析: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执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4.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的条件是需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达到()A.2人以上B.3人以上C.4人以上D.5人以上答案:B解析:1945年,党的七大第一次在党章中对党组作出规定,即“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

”5.乡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命权属于()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县级人大常委会C.县级人民政府D.乡级人大主席团答案:B解析: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故本题选B。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A.5天B.4天C.3天D.2天答案:D解析: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数。
• 82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一次修改
• 1.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民族乡”
• 2.“另行选举”即第一次投票不过半数,则 第二次投票只需过1/3
• 86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二次修改
• 1.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推荐代表候 选人
• 2.取消预选,规定了差额选举的比例(间接 选举:1/3-1、直接选举1/2-1/5)
二、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与历史任务。 • 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 第一,社会主义民主是有史以来绝大多数人真正享有的
民主。 •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广泛的民主政治。 •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人民内部的平等关系和个
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 • 第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 理解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还要认识到这是从
• 二、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名额及分配
• /policy/zhuanti/xjf/ node_7088132.htm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 选举问题的决定
• 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
彻底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改革4难题4运行监督难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调整后的部委名称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新增下级机构隶属关系调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发改委部制不变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交通运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国家公务员局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卫生部卫生部药监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职能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政府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其设立撤消或合并都必须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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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领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 (二)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意义与特点 1.领会: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2.应用: ( l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 2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原则和法律地位 1.识记: ( l )民族自治地方; ( 2 )自治机关。 2.领会: ( l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 2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原则; ( 3 )民族自治地方的法 律地位。 (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领导体制 1.领会: ( l )自治区政府的组成和领导体制; ( 2 )自治州政府的组成和领导体制; ( 3 )自治县 政府的组成和领导体制; ( 4 )民族乡的法律地位。 3.应用: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
2019版
课程代码: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主讲:陈老师
第十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探索与局部试行阶段: 1921 一 1949 年
1.1936年,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2.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需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 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 思想的初步形成。 3.194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体制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组成和体制 (一)自治区政府的组成和体制(5个)
1.自治区政府是自治区的行政机关,与省、直辖市平行的一级地方政府。 2.自治区政府由自治区政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3.自治区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均由自治区主席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由本级人民政 府全体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自治区主席、副主席是由自治 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分别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 区主席的提名任免。 4.自治区政府实行主席负责制,由其主持本级政府的工作。自治区政府主席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 公民担任,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为蒙古族。
(二)全面确立阶段: 1949 一 1965 年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10 (2)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3 (3)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10 (4)西藏自治区——1965.9
(三)遭受破坏阶段: 1966 一 1977 年 (四)恢复、发展和完善阶段: 1978 年以来
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我国共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省级自治区政府5个,自治州政府30个,自治县(旗)政府 120个。
2.自治机关:指在民族自治 自治权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
最主要的特征是兼具国家地方政权机关与自治权行使机关。
3.自治权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由自治机关自主管理本地事务的一种特定权利。
第二节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意义及特点
(三)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2.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3.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多要素的结合。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和法律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概念 1.民族自治地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和法律地位
(二)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 以一定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 1.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体制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体制
(二)自治州政府的组成和体制度(30个)
1.自治州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它适合 设区、县的市平行的一级行政区域单位。 2.自治州政府由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 任组成。 3.自治州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州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 族公民担任,如白族自治州州长为白族。 4.在内蒙古,与自治州同级的形成单位称为萌,如阿拉善 盟。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体制
三、民族乡
1.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只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并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2.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 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 3.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的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民族乡。1953年11月,我国 成立了第一个民族乡,即新疆伊车嘎善锡伯族乡。 4.没有设立民族乡的省份:山西、海南、宁夏、上海。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组成和体制
(三)自治县政府的组成和体制(120个,含3个自治旗)
1.自治县政府是自治县的行政机关,是与县级政府等同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 2.自治县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3.自治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三个自治旗 1958年8月,成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1958年8月1日,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 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
一、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权 1.一级地方政府,“上下对口,左右对齐”:(1)行政执行权(2)行政领导权(3)行政管
理权(4)地方行政立法权(5)人事行政权.
2.除行使一般地方政府的职权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还行使如下职权:(1)政治领
域的自治职权(2)经济领域的自治职权(3)财税金融领域的自治职权(4)科教文卫领域的自治 职权(5)资源与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职权。
第二节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意义及特点
(一)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国数千年的民族融合与“大一统”的政治传统; 2.国内各民族的空间分布结构; 3.民族与宗教复杂多元的现实情况; 4.中国自近代以来国家构建的道路选择。
(二)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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