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详解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介绍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介绍一、“免、抵、退"税规定的具体内容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浙江省从2001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都实行了“免、抵、退”税办法,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全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也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统一出台了新“免、抵、退”税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浙国税进[2002]21号)}。
二、“免、抵、退”税管理的实施范围(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加工生产的货物.下列出口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免、抵、退”税:1.收购与本企业生产货物的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的货物;2.收购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口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生产企业免抵退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

生产企业免抵退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一、免税政策免税政策是指国家对生产企业的一些特定产品或业务免除一定比例的税收。
具体的免税政策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方面。
1.增值税免税政策:生产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可以进行免税,即可以抵扣并返还增值税。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实施的项目和国家政策来申请免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2.消费税免税政策:一些特定产品可以享受消费税的免税政策,如农产品、生活用品等。
企业在销售这些产品时不需要进行缴纳消费税,从而降低了产品的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二、抵扣政策抵扣政策是指企业可以抵扣已缴纳的一些税费,从而减少实际需要缴纳的税额。
1.增值税抵扣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购买和销售的商品,将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抵扣,减少最终需要缴纳的税额。
具体的操作是在企业报税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抵扣比例,将已缴纳的增值税与应该缴纳的增值税进行对冲。
2.企业所得税抵扣政策: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等进行抵扣,从而降低实际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具体的操作是将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等在企业年度报表中进行汇总,包括劳务费、租金、保险费等,然后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抵扣比例进行抵扣。
三、退款政策退款政策是指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将已缴纳的税款进行退还。
1.增值税退款政策: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如发现已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大于应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款。
具体的操作是在企业报税时,填写退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过税务部门审核后,即可获得相应的退款。
2.企业所得税退款政策: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如发现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大于应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款。
具体的操作是在企业报税时,填写退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过税务部门审核后,即可获得相应的退款。
总结:生产企业免、抵、退政策通过减免税费、抵扣已缴纳的税款和退还多缴纳的税款,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免抵退税是指在缴清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等税费后,由政府给予退还一定比例的进口税款的政策。
它的实行可以增加这些货物的出口量,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外资流入等,对于全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原理免抵退税的原理是对出口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进口商品税件,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通过出口货物的赚回来满足内部市场的需求。
以此,可以改善中国的国际贸易收支状况,提高商品质量水平,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
该政策降低了出口商品的税费,提升了国家竞争力,吸引了更多外资的流入,增加了土地的价值,促进了就业机会的增长。
通过进口企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可以扩大这个市场,降低成本,刺激经济增长。
帐务处理免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财务账目的处理,有着一定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注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保证自身合法合规。
其次,企业在进行会计记账的时候,对于免抵退税政策,应当分别对应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
出口产品的应税规模应当与免抵退税政策相符合,确保有关税款能够退还。
进口原材料的税款则需要按照实际的税额进行核定,保证其拥有合法的进口凭证。
此外,企业在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时候,还需要合理运用财务手段,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够得到提高。
例如,可以根据政策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减少送料过程的浪费,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加商品的出口量。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财务管理和帐务处理,不仅能保证企业的合法行为,还可以在政策实施中提高利润。
相信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免抵退税政策的推进也会得到不断完善与优化,为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添砖加瓦。
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详解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次确认出口退税,并确认退税之外的免抵税额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涉及三组公式:
1、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免、剔、抵的环节);
2、计算外销收入的免抵退税总额(最高限)的公式(计算限额的环节);
3、将以上计算结果进行对比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明确退与免的金额)
说明
第一步:免
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结果出现留抵税额,即当期应纳税额<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
计算退税步骤:
首先用公式计算免抵退税总额
其次确定免抵退税总额的水平限额,用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出的留抵税额与当期可免抵退税额的绝对值比大小,择其小者确认出口退税,并用免抵退税额减除退税额以确认退税之的免抵税额
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第二步:剔
免抵退谁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退税率)
此步骤是为了剔出一部分进项税来减免抵退税额,以体现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还针对本环节使用免税材料未计过进项税,而不曾影响增值税进项税的因素,对不可免抵退税金额进行修正
第三步:抵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是指中国增值税法规定的一种税收优惠制度,它允许企业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而免销税,同时还可以退还部分销售额中的增值税。
通俗来说,免抵退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创造了收入,但
是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的门槛,免销税;同时,企业可以从销售额
中退返部分增值税,相当于将免销税的损失弥补回来。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销售了100件货物,每件货物的价格为100元,销售额为10000元,那么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700元,但是企业可以申请免销税,因为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
企业还可以从销售额中退返700元,相当于免销税的损失,这样企业来说就可以享受免
抵退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的退返比例和销售额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免抵退是个在税收领域中有点复杂但又挺重要的概念,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
要理解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咱们得一步步来。
先来说说啥是免抵退。
“免”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呢,就是用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减外销产品应退税额;“退”就是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咱们来举个例子哈。
假设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这个月内销服装销售额是 100 万元,销项税额 13 万元;外销服装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退税率 10%。
这个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 30 万元。
那先算一下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公式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假设汇率是 7,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是 200×7×(13% - 10%) = 42 万元。
这时候,进项税额转出 42 万元,那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30 - 42 + 13 = -9 万元。
应退税额就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也就是200×7×10% = 140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是负数,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9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40 - 9 = 131 万元。
再比如,另一家企业这个月的情况又有点不同。
内销销售额 80 万元,销项税额 10.4 万元;外销销售额 150 万元,退税率 11%。
购进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 25 万元。
同样的算法,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 150×7×(13% - 11%) = 21 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 21 万元,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25 - 21 + 10.4 = 14.4 万元。
应退税额是 150×7×11% = 115.5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14.4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15.5 - 14.4 = 101.1 万元。
会计经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含义:免税,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牌价x(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解释:此项的产生原因是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同。
注: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的,出口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核定。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比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大小,确定应退税额: (4)确定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办法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 外汇牌价x(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 (3)比较当期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以此确定应退税额: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两者中较小者。
(4)确定免抵税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免抵退税是指对应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结算后,可以获得退还增值税的一种方式。
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通过这个政策,企业可以免除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首先是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
其中,出口销售额是指企业出口销售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金额,免税性质货物是指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货物,标准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企业在一年内出口销售了100万元的货物,这些货物的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为13%。
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免抵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3%=13万元。
这个金额就是该企业可以获得的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接下来是免抵退税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企业在申请免抵退税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首先,企业需要在每月的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申报应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销售金额和免税性质货物的标准税率。
然后,企业需要在每年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将年度免抵退税金额进行汇总,并进行审计审查。
最后,企业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准后,企业才能获得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免抵退税申请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出口货物的资格,即要有出口货物的合法合规的资格,包括注册登记、贸易许可证等。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免抵退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如在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等。
再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免抵退税金额进行审计,确保申请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企业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准,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如财务报表、销售合同、运输单据等。
总结起来,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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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贸会计中“免抵退”的详细解释外销出口零税率:零税率是指外销货物的增值税全部税负为零。
一般纳税人在内销的时候是要交增值税的,但外销则不用交,本环节的税负为零。
这就是免、抵、退里面“免”的概念。
由于使用间接法,我们因生产出口货物而采购的材料里已经包含了进项税,若要使企业的相应的税负为零,税务部门就应该把这部分已经交的增值税返还给我们。
对这一点最通俗的理解和记忆就是:如果我出口了,税务部分就欠我们钱了。
欠我应返还的那部分税款。
退税率:退税率关系到对应返还多少税款的计算问题,这是国家规定的,不同的行业不同货物有不同的退税率。
上面说如果我们的货物出口了,税务部门就欠我钱了,那到底欠多少,就得用退税率来计算。
至于为什么退税率都不相同,这个我们可以理解,也可以不理解,反正是国家规定。
国家为什么规定?这是因为,企业当期的采购的材料不一定全都用来生产当然出口的货物,有可能还会屯积,或者当期出口的货还使用了包含前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材料,也即是当期退税的额度和比率无法和当期出口的进项税额度一致,如果不人为的定一个比例,退税计算就无法进行。
而国家正好利用这个人为设定的比例,达到其宏观调控的目的。
有效出口额:是为了简化对公式理解而采用的。
从商务角度来看,只要是出口的,都是有效的。
说有效出口是从免、抵、退的角度来看的。
我们前面说的出口零税率,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求税收返还,那是因为,企业采购的材料里已经包含了进项税。
有进项税的才可能要求返还,如果有材料里面本身没含进项税,这一部分材料的税负本身也就是零,所以根本不用返还。
在整个计算免、抵、退的过程中它都没有资格参与计算。
在计算返还的税款时,我们也可以把包含了这一部分的材料的出口额看作也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在计算应返还的税款时,这一部分,(书上叫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应该从正常的出口额中扣除。
剔除了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的出口额我们把它叫作有效出品额。
再次说明,这个名词是不规范的,也是不严谨的,是个助记符,目的只是为了理解和记忆下面的公式。
免抵退税额:这个名词是正式的,但也是不直观的,甚至我一开始根本就不明白它到底指什么。
现在我们要给他一个庸俗的理解。
免抵退税额,说白了,它就是税务部门应该返还给我们的钱。
我们一开始说,如果我出口了,税务部门就欠我们钱了,欠应该退给我们的税款。
欠多少呢?就这样计算:有效出口额×退税率。
算出来的结果就是税务部门欠我们的数额,也就是免抵退税额。
按上面的概念,我们再来理解一下正式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公式变换一下: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括号里: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就是出口额,它减去有效购进原材料价格,就是我说的有效出口额。
因此:上面公式(2)也就可以理解或助记为:免抵退税额=有效出口额×退税率举例:某企业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2006年5月出口销售货物300万美元,当期进料加工免税出口料件100万美元。
假设该企业当期无内销和其它采购事项,适用汇率为8.那么:有效出口额=(300-100)×8=1600万免抵退税额=1600×13%=208万也就是说,因为出口,税务部门应该返还给该企业208万元的税款。
是不是说,只要公司一出口货物,税务部门就按上在计算的应该返还的数额返还呢?当然没有那么简单,不可能只有税务部门欠你的,你不欠税务部门的是吧?企业欠税务部门的,是因为一家公司,除了外销,还有内销,而内销是要交增值税的。
内销的时候,我们又欠税务部门的税款了。
因此,外销的时候,税务部门欠我们的,内销的时候,我们欠税务部门的,所以到了和税务部门结算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外销的(税务部门欠我们的),来抵内销的(我们欠税务部门的),去和税务部门结算。
这才是抵的概念。
用公式表示就是: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外销产品的免抵退税额=应纳税额。
这样结算完了,有可能是我们还欠税务部门的,那我们就得交税去,如果结算结果是税务部门还欠我们的,那就是税务部门要退给我们的。
这里才是“退”的概念。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过程其实就是上面说的,和税务部门结算的过程。
应纳税额的计算书上有现成的公式,但我们还是先从业务的角度来理解下。
按上面的公式:应纳税额=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外销产品的免抵退税额。
要注意的是,外销产品的免抵退税额要抵扣的是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也就是,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内销产品的进项税额。
这个减式的结果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它最终的计算结果,直接影响我们最终应纳税额的结果。
我们注意一下另外一些事情,那就是,销售时应交增值税的税率和出口里的退税率之间有一个差异。
从这个角度来说,出口货物的免税,其实并不是完全免税的,简单但不准确的理解就是,我们销售本来要交17%的税的,但因为是外销,可以按销售的13%退税。
我们还要按4%交销项税。
我把这一部分叫作“出口补税额”。
补的原因就在于有征退率差。
书上把这一部门叫作“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但这个名词很复杂,很难记,我这是对它的庸俗理解。
因为,如果公式(1)的括号撤掉,就成了,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的进项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额。
实际是在计算的时候把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抵销后再把征退率差的部分再补回来。
再来看一下书上的公式(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将公式简化一下: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其实就是:有效出口额×征退率差=出口补税额套进去: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出口补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公式一经简化就好理解多了。
大家都知道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这公式里面的进项税额包含了内销货物含的进项税额,也包含了出口货物含的进项税额。
这样,出口货物就零税率了。
又因为征退税有个差异,所以出口货物得补这个税,再加上出口补税额。
减去上期留抵的。
这也是一个结算的思路抄注会考试教材上一个例子,说明上面的后再继续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经验收入库。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月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按上面说的方法:本月有效出口额=200-100=100万元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即:这13万是税务部门本应该返还给该企业的结算:算应纳税额,因为有征退率差,所以先算出口补税额=有效出口额×征退率差=100×(17%-13%)=4万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进项税+出口补税额-上期留抵=17-34+4-6=-19万这里结算完了我们看到,税务部门还欠该企业19万。
19万??可是我们算到的,应该返还的是13万啊!是的,欠19万,并不一定就是要返还19万啊,按我们前面的说明,当期的应纳税额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另一部分才是免抵退税额。
因此,这19万其实是由外销产生了13万,由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产生了6万,不过,按规定,这6万只能做期末留抵,而不能退税,能退的只能是由外销产生的这一部分,也就是13万。
这也是公式(3)的内容,是经常把人搞晕的内容。
所以我不抄那个公式了。
依然从业务上理解一下,由于:应纳税额=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外销产品的免抵退税额(这是抵的概念)计算的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一: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正数。
这意味着,因为出口可退的税已经被内销应交的税全部抵完。
这样,当期没有退税,免抵税额也就是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二:计算的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比外销的免抵退税额小。
这就意味着出口可退的免抵退税被内销应交的税抵了一部分,还有剩余,这一部分剩余就是应退税额。
免抵额当然就是免抵退税额和应退税额的差了。
三:计算的应纳税额为负数,而且绝对值比外销的免抵退税额还要大。
这说明,我们的内销不用交增值税,我们当然内销的进项大于销项,因此,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为负数,不需要用外销的免抵退来抵了,抵的行为在本期没有发生。
所以,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应该全退,当期的应退税额就是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抵的行为没有发生,免抵额当然就是零了。
而内销的应纳税额为负数的那一部分,因为不属于退的范围,只能转为期末留抵。
我们看一个例子,再把思路总结一下:I 某生产企业生产A产品,2005年1月共销售7吨,其中4吨出口给N 客户,出口额为FOB价100000美元,货款款收到,美元记账汇率为8.27.内销量为3吨,内销金额600000元,销项税额102000元,当期了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80000元,免税进口原材料10000美元,上月期末留抵额为0,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先计算有效出口额:100000-10000=99000 美元99000*8.27=818730 RMB出口补税额:818730*(17%-15%)=16374.6免抵退税额:818730*15%=122809.5应纳税额:102000-80000+16374.6=38374.6由于应纳税额为正数,说明当期的免抵退税额122809.5已经全部被抵了当期的内销的应交增值税,则当期的免抵额为免抵退税额122809.5,当期退税额为0.II 接上例,如果其它数据不变,企业当期内销为1吨,内销金额200000元,销项税额34000. 则:应纳税额=34000-80000+16374.6=-29625.4免抵退税额依然是122809.5这说明,本来出口应退的122809.5元的税,由于抵了一部分内销的应纳税额,还剩下29625.4元可以退给企业,这29625.4元就是应退税额。